全權之神(James Montgomery Boice)

The Sovereign God

誠之摘自James Montgomery Boice 著,Foundations of the Christian Faith,第一部:《全權的神》(The Sovereign God),劉逾瀚譯,更新傳道會,1988 初版,pp. 124-134。

神的特性有些是我們永遠不能完全明瞭的,我們可以談及祂的自存,自足,永恆和三位一體的屬性,但我們也要承認,我們並不完全明白它們,因我們不像祂一樣,有這些屬性。我們只能坦白承認祂是神,我們是祂的受造物。無限的神是遠超過我們所能瞭解的。但在另一方面,神也有一些屬性是我們能瞭解的,因在有限的程度上,我們也分享了這些性情。神的屬性大部份皆是如此,例如:智慧、眞實、憐憫、恩慈、公義、義怒、良善、信實等等。現在讓我們來討論這類屬性。

第一要務

讓我從「神的主權」開始。神有絕對的權柄治理祂所造的萬物。要成為全權之神,祂也必須是全知全能和不受任何限制。假如祂在這幾項中的任何一項中受到限制的話,祂就不是徹底全權的神。然而,祂的主權是高過任何祂所包含的屬性,雖然神其他的屬性(例如愛)對我們來講似乎是更為重要。但我們若稍為思想一下,就可知道任何這些屬性之所以能發揮作用,完全是靠神的主權。舉一個例子,神可以愛,但假如不是一位有主權的神,環境可使祂的愛遭受挫折,使祂的愛對我們無益。就神的公義而言,也是同樣。神願意在人類中秉行公義,但假如沒有主權,則公義會因此受阻,不義因此高張。

因此,有關「神的主權」之教義,並非僅係哲學教條而缺乏實際的價值;相反的,此項教義給其他一切教義帶來了意義與內容。正如品克(A. Pink)所說的:它是「基督教神學的基礎…………基督教眞理系統的重心,像太陽一樣,是由其他一切較小星球聚集的核心。」我們將會看到,此項教義也是基督徒在今世人生風暴中的力量與安慰。

神有主權嗎

當然,在一個明顯自行其道的世界裡,若宣稱神在治理這個世界,是會帶來一些問題。我們都同意神在天上的統治權,但地上卻是一個不敬虔的地方。人們在嘲笑神的權柄,罪惡經常得勢。我們是否真能說:在這樣的世界裡,神是全權的?若我們只看這個世界,答案當然是「不」。但我們若先從聖經來看這問題(如果我們眞要認識神,就必須如此作),那麼,我們就能肯定這是真的,因為聖經每個地方都宣稱神是全權的。我們可能不明自此教義,我們可能仍會詫異神為何容忍罪惡存在;但我們並不懷疑這教義的真實性,也不逃避它的結論。

在聖經裡,神的主權是一個廣泛而重要的觀念,我們不可能對此題目作全括性的討論。然而,有幾處經文能清楚說明這教義:「耶和華啊,尊大、能力、榮耀、强勝、威嚴都是你的;凡天上地下的,都是你的;國度也是你的,並且你為至高,爲萬有之首………… 你也治理萬物。」(代上二十九11~12)詩篇也有同樣的教導,「地和其中所充滿的,世界和住在其間的,都屬耶和華。」(詩二十四1)「你們要休息,要知道我是神,我必在外邦中被尊崇,在遍地上也被尊崇。」(詩四十六10)「神是全地的王」(詩四十七7)。神主權的教義乃是一切勸人信靠、讚美和把自己交託給祂的教訓的根基。

除了這些以及其他許多類似的經文之外,也有一些說到神统治物質界的經文。這世上的萬物和物質都順從在神所安排的定律下,這就是自然或科學定律。可是我們千萬不要會錯意了,以為這些所謂的定律是絕對的,以為神或多或少受它們的控制或限制。因為,在某些情況裡,神會用出乎人意料的方法,來施行我們所謂的「神蹟」。

在使紅海分開這件神蹟上,神顯明祂對自然界的主權,所以以色列百姓能脫離埃及而進入曠野;後來神仍使海水覆地,使追趕以色列人的埃及全軍覆沒。祂降嗎哪餵飽在曠野中的百姓,這也彰顯出祂的主權。在另一個場合裡,祂差遣鵪鶉飛到以色列人的營中,供他們當食物。神也分開了約旦河的水,使祂百姓經過,得以進入迦南地。祂也使耶利哥城倒塌。在約書亞的基遍一役中,祂使日月停留,以致以色列人能打一場大勝仗,使敵軍倉促奔逃。在耶穌的日子裡,神的主權彰顯在以幾個餅和魚,餵飽四、五千飢餓羣衆的神蹟上;也表現在治病,使死人復活的事上。最後,它彰顯在基督被釘十架、從死裡復活的事上。

另有一些經文,告訴我們神的主權可延伸至人的意志中及人的行動上。祂使法老的心剛硬,以致他拒絕讓以色列的百姓離開。從另一方面,祂也使人的心靈軟化,以致他們能回應祂的愛,並且順服祂。

正如我們在前面所提到的,有人會提出異議說:世間不是仍有人藐視神與不順服神嗎?但這說法並不能推翻聖經中有關神治理受造物的教訓,除非聖經是自我矛盾的。對於這個表面的矛盾,答案是:人的背叛,雖然是違背神明顯的誡命,卻是在神永遠或隱密的旨意中。換句話說:神為著祂自己的理由,容許罪惡發生,因祂早就知道,在祂震怒的日子祂必要審判罪惡,並且這些罪惡也不得越過祂所定規的界限。許多事情似乎是神的主權,但這只是從我們的觀點來看;如果從神的觀點來看,祂的旨意是永遠立定的。事實上,正如「西敏斯特小要理問答中所說:「根據祂旨意中的計劃,神永遠的目的是為了祂自己的榮耀,祂已預定一切將要發生的事情。」

真正的問題

從人的觀點來看,關於神主權,眞正的問題並不在於這敎義看來似乎是不對的(雖然很難用理性解決這個問題),乃是在於人們基本上就不喜歡神這種使人不安、要人謙卑的屬性。假如我們以膚淺的眼光來看事情,我們可能會這樣想,人類既活在這混亂的文化中,理當喜歡神伸張的主權。我們可能會說:「如果能知道萬事不論其外觀如何都在神的掌握之中,並知道祂能使萬事最終都變為美好,那真是再好不過了!」但這種看法沒有認清人性在根本上是背叛神的,這從我們凡事只想「自己作主」可以看出。

自從人類歷史初期以來,「反叛」一直都是人類的特徵,而這種現象在現代文化中特別明顯,正如史鮑爾(R. C. Sproul)在「無神論心理分析」一書中所指出的。舉例來說,我們的民主制度排斥一切君權。「在此我們不事奉任何君主」,這是美國獨立戰爭的口號。今天,雖然已過了兩百年,這個觀念仍然存在。所以,所謂「屬於人民的政府」,其真正意義是「靠我自己(或者,至少是那些像我一樣、看法與我相同的人)來治理的政府」。神,這位理所當然統治萬邦及每個人的主宰,已刻意地被排除在我們國家決策機構之外。

又正如史鮑爾所指出的,教會也不見得好到那裡。我們常聽見人強調神是「拯救者」——祂是慈愛的、憐憫的、良善的等等——但卻忽略了祂的主權。這種歪曲事實的現象,在佈道的事工上特別顯著。今天傳揚福音的作法中,經常把召人悔改稱為是「邀請」,使人可以公開地接受或拒絕,講道的人常是客客氣氣的發出這種邀請,我們很少聽見有人提出神的主權是要人悔改,或要人完全順服在祂所立之君——基督耶穌的權柄下。

在神學思想上,今天教會宣揚福音時所強調的重點是「解放」。但是,有時這「解放」是指脫離神以及脫離「壓榨性的社會結構」,此為解放神學的支持者所提出的術語。史鮑爾說:「簡而言之,現代的『解放』帶來了對全權之神的反抗,教會分子與政府成員聯合力量,互相行動,構成宇宙性的反叛行為。」人類不喜歡「神的主權」之教義的根本原因是:他們不要全權的神,他們想要自己作主。所以他們完全否認神的存在、否認神的主權,或者在實際方面全然忽視祂的存在。

「權威」的觀念之所以破產,其直接因素是來自歐洲存在主義的衝擊,藉尼采、沙特、卡繆、與海德格等人的作品呈現出來的。在他們的作品中主要的哲學觀念是「每個人要自己作主」,一切其他觀念(包括神的存在)都必須除掉。只有在丢掉一切外在限制的情況下,我們能找到自己。只有當神被除掉之後,我們纔能成為眞正的人。但這樣行嗎?在尼采的書中,最理想的人物是「超人」,他創造自己的價值,不必對任何人負責,只要對自己負責。但是,此套哲學的發明者尼采死時並非自由人,仍是被自己心靈奴役的瘋子。存在主義「自己作主」的哲學是條死胡同——更糟的是,它是禍害。但它仍是我們這個時代的哲學思想的主流。它的觀點是:神乃是限制我們的,所以祂必須被驅逐。因此回答問題所根據的標準,不是神所啟示的是非判斷原則,而是個人或大多數人的喜好。有時候,社會裡某一特定階層內大多數的意見,會與另一階層內大多數的意見相左。

然而,這個問題並非由存在主義所開始。遠比它更早的時候,就是當撒但在伊甸園裡,面對第一個女人時就開始了。牠問她這個可憎的問題:「神豈是眞說?」;而後就提議說:如果不聽神所說的,則她和她的丈夫就能「如神知道善惡」。如神是個關鍵性的語詞,它的意思是成為「自己作主」的人。這是一個試探,想要在神的主權上來取代神,正如撒但自己早先所作的一樣。

但蛇所說的應許有沒有實現呢?完全沒有。亞當夏娃的確以彎曲悖謬的方式知道了善惡的分別。他們是以行惡來學會認識善惡,使他們並沒有得著他們所期望的自由,反而為罪所捆綁。只有靠著主耶穌基督,藉著祂對父神的順服,方能將他們和我們從罪中救贖出來。人類要自己作主,結果導致基督的被釘十架。「世上的君王一齊起來,臣宰一同商議,要敵擋耶和華的受膏者說:『我們要掙開他們的捆綁,脫去他們的繩索。』」(詩二2~3)。真正的自由是來自與主同釘十架,正如保羅所指出的:「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並且我如今在肉身活著,是因信神的兒子而活。祂是愛我,為我捨己。」(加二20)

這當然是一個似非而是的道理(Paradox),正如奧古斯丁、路德、愛德華滋(Edwards)、巴斯喀(Pascal)等人所指出的。當人背叛神時,他們不但得不著自由,反陷入捆綁之中,因為背叛就是罪,而罪是一個暴君。從另一方面來說,當人順服神,成了祂的奴僕,他們才真正的得著自由。他們就得著了完全的能力可按照原先創造他們的目的,獨特的存在。

神主權的祝福

當我們願意照真相來接受事實(包括相信神對所有受造之物理所當然及大有功效的主權),以及當我們願意完全讓祂照著祂的意思來造作我們時,我們就得到真正的自由。神的主權,不但不再使我們感到不快,反而成為一個極佳的教義,使我們大大蒙福。

這種福氣是甚麼呢?第一,瞭解神的主權必會加深我們對永活真神的崇敬。如果我們不知道或不欣賞這眞理,那麼,到底我們是否眞認識這位新舊約聖經所啟示的神,就是一個大問題。因為假如神的能力經常受到人們和魔鬼伎倆的破壞,那麼祂還是神嗎?假如神的主權必須要不斷地受到限制以免被認為是侵入我們「自由意志」的範圍,那麼祂到底是哪種神呢?誰能敬拜這種被人東修剪、可憐兮兮的神明呢?品克說:「假如有一個『神』,祂的意志經常為人所勝過,祂的計劃經常受挫,祂的旨意經常為人所攔阻,祂就不配被稱為神,祂根本就不應當被列為敬拜的對象,只配受人輕賤而已。另一方面,真正統治宇宙的神,就是我們應當喜樂尋求、順服、敬拜的神。」

這就是以賽亞所見到的神:「我見主坐在高高的寶座上,祂的衣裳垂下,遮滿聖殿。其上有撒拉弗待立,各有六個翅膀,用兩個翅膀遮臉,兩個翅膀遮脚,兩個翅膀飛翔,彼此呼喊說:聖哉,聖哉,聖哉,萬軍之耶和華,祂的榮光充滿全地。」(賽六1~3)這就是聖經所說的神。親眼見到神的異象,而非見到次等的神的異象,改變了以賽亞的事奉。

第二,在神的主權中認識神,使我們在試煉、試探和憂傷中得到安慰。基督徒和非基督徒同樣都會遭遇試探和憂傷,問題是:我們怎樣去面對它們?很明顯地,當我們面對它們時,如果沒有把握,不清楚它們是在神掌握之中,神容許它們面臨到是有祂的美意,那麼,它們就是毫無意義的,生命也只是一個悲劇。這正是許多存在主義者的說法。但如果神仍然在掌管,則這些環境都是祂所知道的,並且有其存在的意義。

當然,我們不可能知道神一切的旨意。假如我們知道的話,那麼我們就變成神了。然而,我們卻可知道一些,因為神將它們啟示給我們。舉例來說,使徒彼得在晚年時,寫信給那些忍受大試煉的信徒們,提醒他們:結局尙未來到——耶穌要再來——並且在這段時間內,神會藉著他們的掙扎不斷地來加強並煉淨他們。「因此你們是大有喜樂,但如今在百般的試煉中暫時憂愁,叫你們的信心既被試驗,就比那被火試驗,仍然能壞的金子更顯寶貴,可以在耶穌基督顯現的時候,得著稱讚、榮耀、尊貴。」(彼前一6~7)同樣的,保羅也寫信給帖撒羅尼迦那些因所愛的人去世而憂傷的信徒,提醒他們:主耶穌基督要再來,並在那時要使那些還活著的人與他們所親愛的重聚。他結論說:「你們當用這些話彼此勸慰。」(帖前四18)

第三,認識神的主權,能在我們傳福音時帶給我們鼓勵和喜樂。如果沒有這種確信,誰能傳福音呢?除非神能接納叛逆的罪人,不顧他們的天然傾向來改變他們,使他們相信耶穌,否則我們怎能向屬血氣的人傳講一篇根本不對其味口的信息,盼望感動他們接受福音?如果神不能成就這些事情,有那一個精神正常的人,希望自己來成就這些事情呢?除非他是對問題健忘,或存著荒謬自信的人。但是如果在這件或其他一切事上都是滿有主權的——如果神呼召祂所要召的人,並且祂的呼召是「有效的」——那麼,我們就能大膽地去傳福音,知道神因祂的恩典要使用我們作為祂賜福的導管。我們的確知道祂會使用我們,因為祂決定藉著人的見證來帶領人歸向祂。

最後,認識神的主權會帶給我們極大的安全感。我們若靠自己,根本就毫無安全可言。肉體的情慾、眼目的情慾、今生的驕傲,都勝過我們。但假若我們仰望神的大能,我們就能確信。保羅說:

「既是這樣,還有什麼說的呢?神幫助我們,誰能敵擋我們呢?…………誰能使我們與基督的爱隔绝呢?難道是患難麼?是困苦麼?是逼迫嗎?是飢餓麼?是赤身露體麼?是危險麼?是刀劍麼?……然而靠著愛我們的主,在這一切的事上,已經得勝有餘了。因為我深信無論是死,是生,是天使,是掌權的,是有能的,是現在的事,是將來的事,是高處的,是低處的,是别的受造之物,都不能叫我們與神的爱隔絕,這愛是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的。」(羅八31、35、37~39)

保羅怎能寫出這段話呢?因為他認識這位全權的神。認識這位眞神,即使在不安全的時候,也能帶來極大的安全感。

神能

聖經從開始到末了充滿了許多記載,說到神能夠且願意爲祂的子民行事。這裡有七節經文,合在一起幾乎包括了所有基督教的基要真理。

一、希伯來書七章25節。從某個角度來看,這節經文包括了以下全部的基要真理。它告訴我們:「凡靠著祂(耶穌基督)進到神面前的人,都能拯救到底,因為祂是長遠活著,替他們祈求。」崔特(Mel Trotter),是上一代的佈道家,神會把他從酗酒的生活中呼召出來。他說這節經文就是他的寫照;這經文說到神能拯救人,將人「從最卑微升到最高」。這也是我們的經歷。這節經文涵蓋了救恩的過去、現在和將來,

二、在提摩太後書一章12節,保羅說:「因為知道我所信的是誰,也深信祂能保全我所交付祂的,直到那日。」這是以銀行為比喻,照字面的意思是:「神有大能來保守我屬靈的存款。」祂必定不會使我們失望。

三、接下來是哥林多後書九章8節說:「神能將各樣的恩惠多多的加給你們,使你們凡事常常充足,能多行各樣善事。」有一些基督徒以為神的救恩只是為著將來準備的,或多或少是「畫餅充飢」式的理論。事實並非如此,聖經告訴我們,神的恩惠現在就能幫助我們行各樣的善事。今生我們就能在祂的豐富裡得到滿足。

四、聖經也告訴我們,神能在我們受試探時幫助我們。聖經說到耶穌:「祂自己既然被試探而受苦,就能搭救被試探的人。」(來二18)這節經文最好的解釋就是在聖經裡。聖經別處告訴我們:雖然試探是人類普通的遭遇,但是神並不會讓我們受試探過於我們所能受的,況且在試探臨到之前,祂已為我們開了一條出路(林前十:13)。

五、以弗所書三章20節告訴我們:神能幫助我們在靈命上長進。這節是用祝福的形式寫出來:「神能照著運行在我們心裡的大力,充充足足的成就一切超過我們所求所想的。但願祂在敎會中,並在基督耶穌裡得著榮耀,直到世世代代,永永遠遠,阿們。

六、連我們的身體,祂都能拯救。我們的主耶穌基督,「祂要按著那能叫萬有歸服自己的大能,將我們這卑賤的身體改變形狀,和祂自己榮耀的身體相似。」(腓三21)

七、最後的一節經文也是一個偉大的祝福。猶大書的作者說:「那能保守你們不失脚,叫你們無瑕無疵,歡歡喜喜站在祂榮耀之前的,我們的救主獨一的神,願榮耀、威嚴、能力、權柄,因我們的主耶穌基督歸與祂,從萬古以前並現今,直到永永遠遠,阿們。」(猶24~25)

這些經文合在一起宣告說:神在今生與永生都能拯救我們;神能保守我們免於落入罪和試探中;神能帶領我們經歷人生最佳境界;神能完全地滿足我們。這些事是真的嗎?當然是真的!但只有基於一個原因:這些事情是真的,因為它們是那位全權之神永遠和不變的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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