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日罗马书八12~17(1.12.3)

与基督同作神的后嗣。

罗马书

研经题目

  1. 第12~17节怎样继续补充昨日所列举的两种生活的事实?
  2. 「治死」(13节)和「体贴」(第4b~7节),与「看」和「献」(六11~13)有何关系?
  3. 谁加力给基督徒去过圣洁的生活?和领会他与上帝的关系呢?
  4. 你和上帝的关系与罗马人领养的风俗有何关连(参:加四1~7)?
  5. 对照第15节所提的两种「心」。
  6. 试列举每个基督徒与主共有的东西。
  7. 你是否正享受这些基督徒生命所拥有的(a) 责任和(b) 特权?到什么程度?

【经文注释】(摘自《圣经研修本》)

8:12 从前面的经文得出一个结论:因基督徒活在圣灵里面,他们就不再受肉体支配,也不应该再顺从肉体而活。

8:13 顺从肉体而活的人将面临永远的死,但靠着圣灵的能力治死肉体欲望的人将得享永生。在信徒成圣的过程中,上帝和人各自担当不同的角色:成圣必须靠着圣灵及其能力,但你们……治死表明人必须积极对付犯罪的习惯。

8:14 那些被上帝的灵引导的,就是顺从圣灵的人(见以下经文注释:加5:16,5:17,5:18),他们都是上帝的儿子,是真正属于上帝家中的成员。

8:15 圣灵住在基督徒心里,他们就呼叫上帝为 “父”。基督徒不再是罪的奴仆,乃是已被接纳成为上帝家中的儿女了。儿子,见加3:26注。阿爸是亚兰文,意为 “父亲”。保罗用这个词可能源于耶稣称呼上帝为阿爸(可14:36)。

8:16 圣灵见证让基督徒的(《和修》“灵”)确信他们是上帝的儿女。

8:17 上帝所有的儿女都是承受祂应许的后嗣。甘愿效法基督的受苦是上帝儿女的另一个标记。

One thought on “第3日罗马书八12~17(1.12.3)

  1. 第3日罗马书八12~17(1.12.3)

    与基督同作神的后嗣。

    1、第12~17节怎样继续补充昨日所列举的两种生活的事实?

    肯定的陈述。

    2、「治死」(13节)和「体贴」(第4b~7节),与「看」和「献」(六11~13)有何关系?

    连带的关系;唯有‘治死’了身体的恶行,去‘体贴’圣灵;才能向罪‘看’自己是死的,把自己‘献’给神。

    3、谁加力给基督徒去过圣洁的生活?和领会他与上帝的关系呢?

    圣灵。

    4、你和上帝的关系与罗马人领养的风俗有何关连(参:加四1~7)?

    罗马人领养的风俗让我们借以明白我和上帝的关系。

    5、对照第15节所提的两种「心」。

    奴仆的心和儿子的心;

    奴仆的心,仍旧害怕;

    儿子的心,可以呼叫“阿爸!父!”

    6、试列举每个基督徒与主共有的东西。

    都是神的儿子,同作后嗣,一同受苦,一同得荣耀。

    7、你是否正享受这些基督徒生命所拥有的(a) 责任和(b) 特权?到什么程度?

    是的。

    真实、完全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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