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穌受試探的目的首要不是提供我們某種戰勝試探的標準作業程序(要用每日金句來驅邪)。耶穌受試探的重點是祂為我們戰勝試探。
Author Archives: 誠之
釋經講章:路加福音3:23-38 「誰的兒子」(Timothy Kao)
我們憑著信心讀聖經。換句話說,我們是以被賜予聖靈的基督徒身分讀聖道,是憑著信心尋求理解,而非像世人要先理解才能相信。信心是我們的出發點(不是懷疑)……
希伯來書中關於詩篇的八個教訓(Alastair Roberts)
當希伯來書告訴聽眾要滿懷信心地宣告詩篇一一八篇6節的經文時,它是在激勵並裝備他們,使他們能夠堅定地持守某種態度。透過這種方式,以及其他方式,將詩篇說的話視為我們自己說的話,有助於我們作為基督徒忠實地生活,並使我們效法基督,因為這些經文正是出於祂。
箴言研讀筆記 GTB
我們的智慧之旅開始於對耶和華存著聖潔的敬畏,而且我們永遠不會超越這種敬畏,因為一切真正的智慧都屬於祂。
釋經講章:路加福音3:15-22 「耶穌受洗」(Timothy Kao)
耶穌自己明白:十字架才是祂真正的洗禮,在十字架上祂才可說「成了」(約19:30)……用聖靈與火給人施洗的那位,自己要在十字架上受火一般的洗禮。
釋經講章:路加福音3:1-14 「與悔改的心相稱」(Timothy Kao)
一個人悔改,就必然有與之前和與世人截然不同的價值觀和道德標準,這標準帶出最具體務實的敬虔:不是在聖殿裡獻祭、或在人們面前大聲禱告、或去讀神學院,而是例行的、在日常生活中、在工作崗位上、日復一日呈現出來、眼睛看得到、全面的敬虔——你若向上帝悔改,你也必然以公義待人。
釋經講章:路加福音2:39-52 「在我父家中」(Timothy Kao)
我們不意外上帝兒子「充滿智慧」,但是我們應該多思想祂如何「漸漸長大……充滿智慧」。
摩西之約是恩典之約的一種施行嗎?(Lee Irons)
我認為可以說,摩西之約是恩典之約的「獨特」施行。
加拉太書研讀筆記 GTB
上帝以恩典呼召了加拉太人(第6節),但他們卻透過將行為作為外邦信徒得救的條件,扭曲了恩典的福音(第7節)。
釋經講章:路加福音2:21-40「你的心要被刀刺透」(Timothy Kao)
馬利亞要明白:這孩子是上帝的兒子(1:35),也是賜給她的頭生兒子……她的頭生兒子要成了我們的逾越節羔羊(林前5:7)、逾越節的羔羊必然流血、被殺獻祭——這是那把刺透她心的刀,也是她要以為樂的救贖。
釋經講章:路加福音2:1-21 「為你們生了」(Timothy Kao)
如果你把福音變成一齣戲,人就會看戲。不論戲演的多麼精彩,看戲的人不會問:這是真的嗎?也不會把事存在心裡反覆思想。因為,它不過是一齣戲。
釋經講章:路加福音1:39-80「我心尊主為大」(Timothy Kao)
你們要悔改、以至於得永生;你們要信,以至於得救;你們得救,為要有上帝兒子的樣式;你們有上帝兒子的樣式,就效法祂受苦得榮耀。…這就是上帝對愛祂、敬畏祂的人的美好計劃。這對你來說夠好嗎?你喜歡嗎?你的心可否尊這樣的主為大、以這樣的救主為樂?你會說:願你的計劃成就在我身上嗎?
釋經講章:路加福音1:1-38「按部就班施行拯救」(Timothy Kao)
上帝按照祂的時間、祂的方式、使用祂所揀選的人,按部就班施行祂的救恩。
約書亞記研讀筆記 GTB
今日基督徒讀到約書亞和上帝的子民進入應許之地並享受平安時,我們的心思被帶到那屬於我們的產業上(太十九28–29;羅四13),這產業因基督完成的工作而堅不可摧。
聖經詞條:約書亞記的神學(Joshua, Theology of)
本書在舊約書卷中發揮了橋樑的角色:它上承五經和摩西律法,下接一個已安定下來的社會,甚至是一個由士師和君王統治的國家。
克萊恩論啟示錄第四章的著作: 《聖靈的形象》(1980)(Danny E. Olinger)
《聖靈的形象》一書中每個章節的脈絡,都是從創世記開篇中人類按上帝形象受造展開,貫穿救贖歷史,其中最常透過《舊約》中的摩西與眾先知,以及《新約》的福音書與使徒保羅的見證,最終抵達啓示錄與完滿成全。
帖撒羅尼迦後書研讀筆記 GTB
保羅繼續沿著前書的思路鼓勵教會,竭力使他們對耶穌基督即將再來懷有確信的盼望。
帖撒羅尼迦前書研讀筆記 GTB
使徒保羅並未因自己所服事的教會未臻完美而氣餒。他專注於一個事實:他乃是寫信給耶穌基督已經得贖的肢體,以及上帝所已經應許的耶穌基督的新婦。
New Thought(新思维运动)简介(ChatGPT)
真正的福音是:“基督为罪人而死”,而不是“基督让你成功。”
為何非基督徒自由主義者應當(以及如何)成為基督徒(The Reformed Libertarians Podcast)
人類的權威絕不能延伸到把對他人的人身和財產實施的初步強制或侵略行為予以合法化。任何侵略/侵犯行為既是對上帝最終權威的侵犯,也是對祂在他人身上形象的褻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