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以理書第五章釋經應用(Tremper Longman III)

褻瀆不只是損壞教堂或十字架,而是錯誤使用神創造之物的任何部分。對別人的襲擊是褻瀆神的行為,我們畢竟都是根據神的形象創造的(創一27;雅三9);對別的信徒說惱怒的話是褻瀆神的行為,畢竟基督徒都是聖靈的殿(林前三16);為了自私的目的破壞環境是褻瀆神的行為,土地、空氣和海洋都是我們至聖的神創造的。

但以理書第二章釋經應用(Tremper Longman III)

神賜給的特別啟示,是和祂要完成救贖的偉大作為緊密聯繫在一起的。這些作為終止於耶穌的受死和復活。因此,在完成對神啟示的記錄,以及對耶穌受死和復活這一偉大行動的解釋之後,現在神用祂完全的啟示——聖經,而不是零星的夢或先知的講話,對我們說話。

對加爾文來說,兩個世代意味著兩個國度(MATTHEW J. TUININGA)

加爾文試圖解釋基督未來的國度(未來的世代)是如何在當前世代繼續存在的情況下與當前世代相融合的。這兩個世代是重疊的,基督徒同時居住在這兩個世代裏。因此,基督徒要服從「雙重治權」(twofold government),服從兩種不同的權威,加爾文稱之為兩個國度(《基督教要義》3.19.15)。

兩個世代,而非兩個國度(Jonathan Leeman)

兩個世代的教義,或已開創/已揭幕的末世論(inaugurated eschatology),是《新約》聖經神學家很常用的一種方法,用來描述基督國度在藉著所賜下的新的約已然揭幕/展開,卻仍未完滿成全的情況下,創造歷史與救贖歷史是如何分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