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udy 50 Acts 26:1~18 (1.6.25)

研經題目:
1. 保羅在亞基帕王前為自己辯護。他論及三個主題:(a) 他歸主以前的生活(4~11節),(b) 他歸主的經過(12~25節),以及(c) 他所受服事耶穌基督的委派(16~18節)。試將保羅生平這三個時期各用幾句話作概括。是什麼造成這種改變,而且在這次審訊中什麼是爭論中的真正問題呢?參6~8節,13~15各節。
2. 主耶穌在委派保羅時(16~18節),怎樣描述:(a) 人類失喪的情形,(b) 救恩的內容,與(c) 得救的方法?
【經文注釋】(摘自《聖經研修本》)
25:23~26:32 保羅在亞基帕二世面前為主作見證。保羅在盛大的場合中(25:23-27)向亞基帕王作見證(應驗了9:15的預言)。在保羅為自己辯護的三篇演講中(22、24、26章),在亞基帕王面前的這篇演講,對福音信息的闡述最為詳盡。
26:13 從天發光,這光是上帝榮耀的光輝(參22:6),就如結1:26-28和啟1:16所描繪的。
26:14 希伯來話可能就是亞蘭話(見22:2注)。用腳踢刺大概是句羅馬人都明白的諺語,意思是人終究無法抗拒上帝的旨意。“刺” 指駕牛車的人用來趕牛的刺棍。如果牛出於反抗踢這刺棍,駕車的人就會用刺棍更嚴厲地管束它們。
答:1. 保羅在歸主以前是熱心恪守猶太教規的法利賽人,並且自以為忠心事奉上帝,逼迫基督教會。第二個時期是他在往大馬士革路上,耶穌基督向他顯現。第三個時期是耶穌基督委派他,為祂作見證。造成這種改變的是上帝主權的計劃。這次審訊中真正的爭議點是保羅所傳的耶穌基督究竟是誰?祂是否真的復活了?祂的復活真正的意義是什麼?
2. 主耶穌在給保羅的委任裏,描述了人類都落在撒但的權下;救恩的內容包括使人從撒但黑暗的國度歸向上帝光明的國度,得蒙赦罪,成聖,得基業;得救的方法是信靠耶穌基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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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udy 50 使徒行传 26:1~18 (1.6.25)
保罗在亚基帕二世面前争辩。
1、保罗在亚基帕王前为自己辩护。他论及三个主题:(a)他归主以前的生活(4-11节),(b)他归主的经过(12-25节),以及(c)他所受服事耶稣基督的委派(16-18节)。试将保罗生平这三个时期各用几句话作概况。是什么造成这种改变,而且在这次审讯中什么是争论中的真正问题呢?参6-8节,13-15各节。
保罗在亚基帕王前为自己辩护。他论及三个主题:
(a)他归主以前的生活(4-11节):做最严谨的法利赛人,攻击耶稣和圣徒;
(b)他归主的经过(12-25节):复活的主向他显现;
(c)他所受服事耶稣基督的委派(16-18节):做外邦人的使徒,向他们传福音。
是神的大能造成这种改变,而且在这次审讯中死人复活是争论中的真正问题。
2、主耶稣在委派保罗时(16-18节),怎样描述:(a)人类失丧的情形,(b)救恩的内容,与(c)得救的方法?
主耶稣在委派保罗时(16-18节),描述:
(a)人类失丧的情形:瞎眼,在黑暗中,在撒旦的权下,在罪中;
(b)救恩的内容:眼睛得开,从黑暗中归向光明,从撒旦权下归向神,因信主得蒙赦罪,和一切成圣的人得神赐的基业;
(c)得救的方法:信基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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