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udy 17 申命記 24 & 25 (2.4.12)

Study 17 Deuteronomy 24 & 25 (2.4.12)

研經題目:

1. 廿四章。包含在這一切條例中的原則,就是第八誡的原則:對各種階層的人都當平等和誠實。試根據這一章列表,舉出實踐這個原則的方式。試用這些標準來查驗你自己的生活,看看你的弱點在哪裏?

2. 保羅怎樣應用廿五4?參林前九9;提前五17、18。

3. 以亞瑪力人為「肉體」的預表,就是我們墮落的屬血氣的性情的預表,試將在這裏所說的,與出十七4~16,以及加五17、24,作一比較。這樣的仇敵最可能在何時及何處進攻呢?我們應當用什麼眼光去看這樣的仇敵呢?

【經文注釋】(摘自《聖經研修本》)

24:1-4 這段經文是 “判例法” 一個很好的例子,1-3節陳述案情,第4節是相應的法律。如果一個婦人跟第二任丈夫離婚,或成了寡婦,律法禁止這婦人的前夫再娶他曾不喜悅的這女子為妻。前夫控訴他的妻子有什麼不合理的事,在離婚時,就因此獲得她父親給她的嫁妝。婦人再婚時第二次得到嫁妝。這個案例暗示她的第二次婚姻結束時(或因丈夫死亡,或因比較瑣碎的理由離婚),她能留住自己的第二份嫁妝。律法禁止前夫再娶回她,以獲得她的第二份嫁妝。本條例保護婦人免受她第一任丈夫的剝削,這也是《舊約》唯一與離婚有關的條例。在其他經文的討論中,作者假設離婚的存在(如:利21:7、14;民30:9)。關於耶穌對本條例的評論,見太5:31-32。在太19:7,法利賽人訴諸本條例來捍衛他們在離婚問題上的立場,耶穌卻用創造的記敍(創1:27,2:24),來顯明上帝對人的道德理想。本條例保證神權國家的最低文明水平,是對剛硬之心的讓步。

24:1-4 這是唯一明確涉及離婚問題的《舊約》法律。語法(“見……就”)表明以色列社會接受離婚。這條法律旨在限制一種可能導致將婦女作為商品對待的做法。武斷的離婚不僅會剝奪妻子的尊嚴,也會剝奪她的財富。通過與妻子離婚,丈夫將獲得她的嫁妝,這是她父親給她的結婚禮物。因此,法律通過給賦予第一次離婚以莊嚴的嚴肅性來保護第二次婚姻。 24:1 不合理的事(《新譯本》醜事;《環聖譯本》不體面的事)。可能是指性方面的事,因為希伯來語中的“不體面”一詞通常被譯為“裸體”。耶穌說,這條律法承認人心的剛硬;祂的門徒被要求有更高的標準(見太19:1-12;林前7:10-16注)。(BTSB)

24:5 一年可能是給新婚夫婦培養感情,以及至少生育一個孩子的時間;參20:5-7注。

24:6 全盤磨石,或是上磨石是準備食物的基本工具,如果這些工具被拿去作為貸款的抵押物或擔保,窮人將無法研磨穀物。

24:7 那拐帶人的就必治死,綁架被視為盜竊,是唯一判處死刑的盜竊罪。這些條例視人的價值高於財物。將那惡……除掉,見13:5。

24:8-9 大麻風的災病,祭司負責確定一個人是否患大麻風災病,因為大麻風(對皮膚病的總稱)使人成為不潔淨;見利13章,13:1-59注。米利暗是摩西的姐姐,曾患大麻風(見民12章)。

24:10 不可進他家,本條例維護被迫借貸的窮人的尊嚴,並防範他受到暴力對待,或他的財物被盜竊。

24:12 不可留他的當頭過夜,本條例禁止把人的衣服(可以像雙層毯子一樣蓋著取暖)拿去當貸款的抵押物。這樣,弱者的基本權利得到保障(見13節)。摩2:8譴責那些公然藐視本條例的人。

24:17-18 寄居的……孤兒……寡婦的衣裳,這三種人都沒有土地,他們代表在地的居民中最容易受到欺壓的人(見10:18-19及注釋)。以色列人在埃及為奴的親身經歷激勵他們善待那些無地的人:另見22節。

24:19-22 這些條例使窮人得到供應。應許之地的福氣是供全體百姓享受的;參23:24-25;見利19:9-10。關於本條例的實踐,見得2章。

24:19-22 以色列人被要求看顧這塊土地上的窮人,拒絕收割他們莊稼所有的麥穗、橄欖或葡萄的嚴格做法。相反,土地所有者要在他們的田地裏走一遍,留下剩餘的部分作為對土地上窮人的供應(見得2章;參利19:9-10,23:22)。(BTSB)

25:1-16 公義、婚姻和交易的條例。這段經文的條例與執行公義、供給寡婦和誠信經營有關;參第九誡 “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5:20;參25:1、13-15)。

25:3 最多打四十下,是為了防止罪犯受到羞辱或虐待,這條例假設他可以回歸社群。為避免數錯而超過了40下,後來的猶太人限定最多打39下,正如保羅被打的情況一樣(林後11:24)。

25:4 牲畜耕作的時候也有吃食的權利,保羅把這個原則應用到傳福音和門徒訓練的事工上(林前9:9;提前5:18)。

25:5~26:15 在這個集子裏又有不同的法律,其中一些可以被視為反映了第十誡的基本原則(“不可貪戀”,5:21)。(BTSB)

25:5 丈夫的兄弟,本條例英文稱為 “levirate marriage”(取自拉丁文levir,“兄弟”,即 “弟續兄孀” 婚姻,目的是保護寡婦。這種情況允許一夫多妻(因為丈夫的兄弟可能已婚);另見創38:8-10。本條例反映出強烈的家庭責任感,以及延續家族血脈的渴望(見9節)。得4:1-12似乎把這種婚姻制度與至親家屬的贖回結合起來(見 “路得記導論:關鍵主題”)。在太22:23-33,撒都該人試圖用本條例來反駁復活的觀念,耶穌駁斥了他們的錯誤推理。在林前7:39,保羅允許寡婦 “隨意” 再嫁,可能是向那些認為本條例仍然適用的基督徒說的。

25:7 城門,見22:15,22:14-15注。

25:9 脫了他的鞋,吐唾沫在他臉上,在公開場合這樣做會使丈夫的兄弟蒙羞(民12:14;伯30:10)。然而,本條例並沒有強迫丈夫的兄弟娶寡嫂為妻,這是對婦人的保護,免得她嫁給一個不情願娶她的丈夫。

25:13-16 兩樣的砝碼……兩樣的升斗,為了使自己用同樣的錢買到更多的貨物,或者少賣出貨物卻得到同樣數目的錢,不誠實的人可能會用兩套砝碼和升斗來做買賣,見利19:35-36;另見箴11:1,16:11;摩8:5。日子就可以長久,見5:16及注釋。

25:17-19 亞瑪力人。見出17:8-16亞瑪力人和以色列人爭戰的記敍。亞瑪力人一直是以色列人的心腹之患,尤其是掃羅未能消滅他們(撒上15:1-9)。然而,後來大衛擊敗了他們(撒上30:1-20)。使你不被四圍一切的仇敵擾亂……得享平安,見3:20及注釋。

一个有关“Study 17 申命記 24 & 25 (2.4.12)”的想法

  1. 1. 廿四章。包含在這一切條例中的原則,就是第八誡的原則:對各種階層的人都當平等和誠實。試根據這一章列表,舉出實踐這個原則的方式。試用這些標準來查驗你自己的生活,看看你的弱點在哪裏?
    答:第八誡不可偷盜,其原則是要誠實、守信、公平,把人所當得的都歸給他,並運用一切公義合法的手段去保護別人和我們自己的財產和產業,等等(參威斯敏斯特大要理問答141)。24:1-4是保護婦人不受她第一任丈夫的剝削。24:5-7也和不可偷盜有關,25:5是徵兵不可剝奪新婚妻子享受第一年婚姻生活的權利。25:6是說不能用別人的謀生工具當作抵押品;25:7則嚴令禁止綁架,這是唯一判處死刑的盜竊罪。這些都說明人的生命價值高於財物。24:8~25:4是關乎尊重他人尊嚴的律法。24:8-9要求以色列人要仔細聽從祭司關於“痳瘋”的指示,謹慎對待痳瘋病人。米利暗的例子說明上帝的百姓要留心聽上帝所指派領袖的話。24:10-13是處理借貸和抵押的事,即一個需要靠抵押來生活的人的尊嚴。首先,債主要尊重借貸人的隱私(24:10-11);若借貸者是窮人,很可能用衣服作抵押,就要在日落前把衣服還他,以免使他在晚上受凍。這不僅會得到他的祝福,在耶和華面前也算為義(箴19:17:憐憫貧窮的,就是借給耶和華;他的善行,耶和華必償還)。24:14-15吩咐人不可剝削困苦窮乏者,不可苛扣他們的工資。24:16講到上帝要人對自己的罪負責,無辜個人不需要為另一個人的罪行負責——雖然在聖約群體裏,一個人的罪行的確會影響到整個群體的成員。24:17-22是關乎為窮人主持公義。24:17-18,不可對寄居的和孤兒屈枉正直,不可拿寡婦的衣服作抵押品;24:19-22吩咐百姓要照顧這地上的窮人。如此,在以色列地上,每個人的權益都可受到保護,得到他們當得的聖約祝福。
    2. 保羅怎樣應用廿五4?參林前九9;提前五17、18。
    答:保羅用25:4來說明傳福音的靠福音養生是他們該得的權益。神的教會不可苛待上帝的僕人,使他們無法靠傳福音來養生,養活家庭。對福音工人的虧欠特別是華人教會需要反省的(包括對以翻譯為主的基督教出版社和翻譯者的虧欠)。教會不能把那些勞苦的傳道人、長老的事奉視為理所當然,不給他們合理的工價。
    3. 以亞瑪力人為「肉體」的預表,就是我們墮落的屬血氣的性情的預表,試將在這裏所說的,與出十七14~16,以及加五17、24,作一比較。這樣的仇敵最可能在何時及何處進攻呢?我們應當用什麼眼光去看這樣的仇敵呢?
    答:亞瑪力是以掃的曾孫(參創36:12、16),一直是以色列人的心腹之患。以色列人雖然在剛出埃及時打敗了亞瑪力人(出17:8-16),大衛時期也曾與亞瑪力人爭戰(撒上30:1-20),但亞瑪力人世世代代都與亞瑪力人爭戰,如同上帝預言的(出17:16)。傳統上以亞瑪力人為肉體的預表,說明在基督徒成聖的過程中,我們需要不斷治死肉體對屬靈生命的攪擾。這是基督徒終其一生都必須面對的,直到我們死亡的那一刻。我們一生都要面對情慾和聖靈的相爭(加5:17)。肉體的仇敵特別會在我們屬靈生命的高峰和低谷時攻擊我們,我們需要時時警醒,“把肉體連肉體的邪情私慾同釘在十字架上”(加5:24)。

    1Co 9:9 就如摩西的律法記著說:「牛在場上踹穀的時候,不可籠住他的嘴。」難道神所掛念的是牛嗎?
    1Ti 5:17-18 那善於管理教會的長老,當以為配受加倍的敬奉;那勞苦傳道教導人的,更當如此。 (18) 因為經上說:「牛在場上踹穀的時候,不可籠住他的嘴」;又說:「工人得工價是應當的。」
    Exo 17:14-16 耶和華對摩西說:「我要將亞瑪力的名號從天下全然塗抹了;你要將這話寫在書上作紀念,又念給約書亞聽。」 (15) 摩西築了一座壇,起名叫「耶和華尼西」(就是耶和華是我旌旗的意思), (16) 又說:「耶和華已經起了誓,必世世代代和亞瑪力人爭戰。」
    Gal 5:17, 24 因為情慾和聖靈相爭,聖靈和情慾相爭,這兩個是彼此相敵,使你們不能做所願意做的。24 凡屬基督耶穌的人,是已經把肉體連肉體的邪情私慾同釘在十字架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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