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udy 17 2 Samuel 23 (2.8.16)

研經題目:
1. 請將3、4節,與5節作一比較。在大衛所舉出他享受幸福和昌盛的兩種理由之間有什麼明顯的抵觸?這種抵觸是真實的嗎?比較腓二12、13。
2. 在王上二5、6裏面,大衛對所羅門的忠告,對6、7節投下了什麼亮光呢?比較王上二31~33。
3. 試思考那些追隨大衛的人願意為他們的王作什麼?並且在他事業的哪一個階段(13節)。這裏對於基督徒有什麼教訓?
【經文注釋】(摘自《聖經研修本》)
23:1-7 大衛的遺言。“大衛的遺言” 是一首讚美上帝設立大衛家作治理者的詩歌;歌中回想上帝在7:8-19中的應許。像智慧詩篇一樣,這首詩歌也對比了公正的治理者和卑微的人。這首詩歌採用了兩個不同的比喻;一個比喻將正義的治理者比作日出的晨光和雨後照在青草上的光輝,另一個比喻將卑微的人比作被拔出的荊棘。
23:1-7 本節描述了公義的王、他的統治和敵人的命運。這樣的王要成為祝福的渠道和正義的治理者。(FSB)
23:1 這句長標題與一些埃及的標題很相似。“……的話……的話”(見《和修》)這種句式也出現在民24:3、15(“……說……說”;另見箴30:1)。得居高位的人是指作王的大衛。以色列的美歌,許多詩篇指明大衛是其作者;參撒上16:18、撒下1:17-18和摩6:5對大衛音樂天賦的描寫。
23:2 耶和華的靈藉著我說,表明大衛把自己視為先知,他的詩歌和睿智的言語都來自上帝(參太22:43,徒1:16,2:30,4:25;來4:7)。
23:3 以公義治理人民的君王,敬畏上帝並根據上帝的律例執掌權柄。
23:4 他必像日出的晨光,如……雨(《和修》“他必像晨光,如……日出……如雨”),描繪了帶來健康和生命的景象。這節經文中的他是指上一節的公義治理者,而不是上帝。
23:5 這節經文指上帝在第7章中與大衛所立的約(另見詩89:29,132:12)。凡事堅穩(《和修》“既全備又穩妥”)大概是一個法律術語,強調這約的有效。
23:7 被火焚燒(《和修》“被火燒盡”)的希伯來原文可以譯作 “一口氣被火燒盡”,這也許意味著 “當場被火燒盡”。關於火作為上帝審判的工具,參賽9:18,10:17。
23:8-39 大衛的勇士。這份大衛勇士的名單,開頭正式地寫著 “大衛勇士的名字,記在下面”,結尾寫著總人數 “共有三十七人”(39節)。關於名單,見撒上6:17-18注。這份名單分成兩組:“三個勇士”,即約設巴設、以利亞撒和沙瑪(23:8-12),以及 “三十個勇士”(23:18-39)。“三十個勇士”中列出了34個名字,這可能意味著:(1) “三十” 是一個大約的整數;或 (2) 這群勇士最初有30名成員,後來有其他人加入,但仍被稱為 “三十個勇士”,或 (3) 這群人的數目仍維持在30個,但當其中一些勇士犧牲了,這份名單上就增補了其他人的名字(代上11:10-47有份平行名單,其中代上11:41-47列出了另外16個名字,大概就是出於這個原因)。這34個名字加上 “三個人”,總共是23:39所記載的 “三十七人”。
23:8-39 下面的列表詳細介紹了大衛最優秀的戰士的事蹟。他們被分為兩組:三人和三十人(儘管三十人中包含了超過30人;見撒下23:39)。這份名單與《歷代志上》11:10-47基本相同,但《歷代志》稍稍改變了記載,擴大了名字的登記範圍。此外,他把這個目錄放在大衛統治的初期,表明這些勇士和他們的功績幫助大衛鞏固其王國(見代上11:10;撒下11:10-47注)。(FSB)
23:11-12 沙瑪保衛農田,或者更確切地說,保衛田地裏的紅豆,以防被盜。比較撒上23:1非利士人搶奪禾場的場景。
23:13-17 這三個人顯然不是上文中的 “三個勇士”,而是 “三十個勇士” 中的其中三人。這件事發生的時間可能在大衛逃避掃羅時,也可能在5:17-25中的非利士人襲擊時。甚願有人將伯利恒……井裏的水打來給我,每個地方的水的味道都不相同,人經常會回味小時候喝的水的味道。大衛說這句話不是下達命令,他可能沒有想到有人會當真照他的話去做。這件事表明,大衛的勇士很愛他這位領袖,而大衛也很顧念他們。
23:16-17 將水奠在耶和華面前,也許乍看會覺得大衛很浪費、不領情,但大衛的做法其實意味深長。他將水比作部下的血,大衛如果喝了部下冒著生命危險打來的水,那麼他就輕看了他們的血。大衛將水澆在上帝面前,是在說他不配得這水,所以他轉而獻給上帝。這種 “奠祭” 常被澆在上帝面前:見創35:14;民15:7-10,28:7-15等。
23:18-39 這是大衛 “三十個勇士” 的名單。他們是亞比篩、比拿雅,以及24-39節列出的人。名單中前十幾個人中的大多數,和其餘人中的相當一部分都是猶大人,因此這個群體很可能在大衛事業的早期就已經形成。這份名單有34個名字,大概代表35個人(見23:32注)。這 “三十個勇士” 中死在戰場上的人,如亞撒黑(24節,2:18-23)和烏利亞(11:17,23:39),他們的位置很可能會被其他人取代。這份名單中的一些名字在代上27章作為官員出現,並且大部分名字都出現在代上11:20-47的名單中;代上11:20-47的名單比這段經文中的名單更長,並且沒有取名為 “三十個勇士” 的名單(參23:24;代上11:26)。
23:32 雅善兒子大概指兩個人,可能是雙胞胎,但是他們在名單中似乎被算作一個人。應該指出的是32-33節有多種譯法(另見代上11:34-35),《和》是最自然的譯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