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udy 31 約翰福音 15:9~25 (2.11.5)

Study 31 John 15:9~25 (2.11.5)

研經題目:

1. 人們以為基督徒生活就是毫無喜樂可言的遵守規條。這幾節經文對這種想法給出了什麼答案?那是你的經驗嗎?

2. 如果我們是耶穌的門徒,為什麼我們必會遭受世人的憎恨乃是預料中事呢?為什麼有許多人憎恨逼迫耶穌呢?

3. 愛,不但有感覺,而且有行動。(a) 父對子的愛,(b) 子對門徒的愛,和 (c) 門徒彼此之間的愛,藉著那些行動表現出來呢?比較三35,五20;約壹三16~18。

【經文注釋】(摘自《聖經研修本》)

15:9 常在我的愛裏,基督和門徒之間彼此相愛,是 “常在裏面” 關係的另一種體現(見15:4注)。

15:10-11 順服不是苦役,順服是完全關乎喜樂的。舊約先知預見末世時期的大喜樂(如:賽25:9,35:10,51:3,61:10,66:10;番3:14-17;亞9:9)。上帝警告說,如果祂的百姓不 “歡心樂意” 地事奉祂,就會受到審判(申28:47-48)。我的喜樂存在你們心裏,正如耶穌在遭受反對中仍因順服天父有大喜樂,基督徒也會在順服中有喜樂。

15:12 彼此相愛,關於耶穌 “愛的命令”(12-17節),見13:34-35注。

15:13-14 你們……是我的朋友了,暗示個人與那位永生、全能和創造萬物的主相交,極其親密而自在(見1:1-3、10)。在《舊約》中,只有亞伯拉罕被稱為 “上帝的朋友”(代下20:7;賽41:8),摩西也只被暗示為 “上帝的朋友”(出33:11)。耶穌把這個特權延伸至所有順服的信徒。

15:16 不是你們揀選了我,這不是否定門徒在耶穌呼召時,他們可以自願決定跟從祂。耶穌強調的是,誰會跟從祂,祂的揀選才是最終的決定因素。“揀選” 的希臘原文eklegomai有 “從一群中揀選或挑選出來” 的含義,顯然19節也有這個意思。分派你們去結果子,暗示基督揀選人的目的,不僅是要赦免他們的罪,使他們得永生,也要他們在生活中多結果子,成就上帝的旨意。關於揀選教義的關鍵經文,見羅9章和弗1章。

15:19 所以世界就恨你們,基督徒有時也會遭到世上不信的人恨惡。事實上,自該隱殺亞伯(見創4:8;來11:4;約壹3:12)以來,世界就是這樣;另外,這從世人怎樣回應基督(見15:18),也可以看得出來。

15:22 他們就沒有罪,這裏的罪不是指所有的罪(見羅3:23),而是指拒絕上帝最高啟示這種具體的罪。上帝的最高啟示就是上帝藉著基督親自啟示祂自己。當人恨惡基督,這罪尤其明顯(見15:18、23、24)。他們的罪,見5:31-47注。

15:25 耶穌宣稱,猶太人對祂的恨惡應驗了《舊約》的預言,尤其是詩69:4(參詩35:19;另參賽6:9-10注)。大衛這首詩描繪公義的受苦者,他熱心事奉上帝,卻遭到上帝的仇敵無故逼迫。耶穌從大衛所遭遇的敵對中,找到了仇敵恨惡祂的先例。無故地這個詞提醒信徒,耶穌和跟從祂的人被恨和逼迫,往往不是因為他們犯了什麼錯,而只是因為逼迫他們的人受心中非理性的惡念所驅使。

15:26 我要……差保惠師來,見14:16注。真理的靈,見14:17注。出來(goes out),某些譯本譯為“發出”(proceeds),因此有一個古老的教義辯論,稱為“聖靈的發出(procession)”:聖靈是(1)只從父那裏發出,還是(2)同時從父和子那裏發出?雖然這段經文(和16:7)具體說明的是聖靈的使命,而不是祂與父的永恆關係的本質,但第二種觀點顯然是站得住腳的。(BTSB)

2 thoughts on “Study 31 約翰福音 15:9~25 (2.11.5)

  1. 1. 人們以為基督徒生活就是毫無喜樂可言的遵守規條。這幾節經文對這種想法給出了什麼答案?那是你的經驗嗎?
    答:基督徒的喜樂是屬靈的喜樂,建立在與上帝和好的基礎上,是永遠的。這不是一種會隨外在環境而隨時波動的情緒,而是一種穩定心理狀態,一種生命品質。這並不是靠我們遵守宗教的各種清規戒律而得來的。主耶穌告訴門徒,這種喜樂來自於常在祂裏面,常在祂的愛裏(15:4、5、7、9、10)。當我們這樣做,耶穌說,“我(所傳遞)的喜樂”——如同我(所傳遞)的平安,14:27——就會存在你們心裏,叫你們的喜樂可以滿足。這種品質來自於上帝先愛我們(不是你們揀選了我,是我揀選了你們,15:16),而不是來自於我們遵行律法的行為。這種來自上帝的愛使我們得與基督聯合,而這種聯合會產生出順服與喜樂。當門徒意識到基督的生命在自己身上結出果子——這是靠自己的力量永遠無法結出的——喜樂就會順理成章、自然而然地流瀉出來。當我檢視自己的言語、思想、行為,就知道上帝愛我,不是因為我有多完美,而是因為就如經上所說,祂是愛我,為我捨己(加2:20);我們愛,是因為神先愛我們(約壹4:19)。
    2. 如果我們是耶穌的門徒,為什麼我們必會遭受世人的憎恨乃是預料中事呢?為什麼有許多人憎恨逼迫耶穌呢?
    答:基督囑咐門徒要在祂裏面(15:1-11),也要彼此相愛(15:12-17),然後囑咐門徒要向世人作見證(15:18-27)。基督徒一定會面臨世人的憎惡,這是因為我們蒙了揀選,不屬這個被撒但控制的世界;而且我們是屬耶穌的,而祂是世人所恨惡的。既然我們不屬這世界,不與世界同流合污,世人就會恨我們。世人如果逼迫基督,他們也會逼迫基督徒。世人憎恨逼迫基督,首先是因為他們不認識上帝(15:21,不認識那差我來的),因此他們無法正確評估耶穌所傳的。其次是因為他們憎恨耶穌的教訓(15:22)。耶穌的一生,以及祂所傳的,都指出世人的罪,暴露出人內心的敗壞和詭詐,因此他們會“無故地”恨耶穌(15:24-25)。
    3. 愛,不但有感覺,而且有行動。(a) 父對子的愛,(b) 子對門徒的愛,和 (c) 門徒彼此之間的愛,藉著那些行動表現出來呢?比較三35,五20;約壹三16~18。
    答:聖子對門徒的愛,可以用聖父對聖子的愛來衡量(15:9)。子對門徒的愛也是在複製聖父對聖子的愛。相對的,既然基督一生都完全順服父(這是祂對父的愛的回應),那麼,門徒也應該以順服來回應子對門徒的愛。基督住在父的愛的方式是藉著順服,那麼,我們住在耶穌的愛的方式也是順服。
    耶穌在13:34吩咐門徒要彼此相愛,15:12-17展開了這個主題(12節以彼此相愛開始,也以彼此相愛結尾),成全了一個“愛的三角”,一個完整的循環:父愛子(15:9),子愛門徒(15:12),門徒彼此相愛。
    父愛子,體現在父將萬有交在子手裏(3:35),且不斷向聖子啟示祂的一切作為(5:20)。而子對門徒的愛,也體現在子稱祂的門徒為朋友,因聖子將祂從父所聽見的一切都告訴門徒(15:15),並且為他們捨命(15:13)。當門徒遵行耶穌的吩咐,彼此相愛(15:12;另參13:34),就表明他們是耶穌的朋友(15:14)。而對朋友的愛最大的表現就是為他們捨命(約壹3:16),而這種彼此相愛,不能停留在口頭上,而是要表現在具體的行動上(約壹3:17-18)。

    Joh 3:35 35 父愛子,已將萬有交在他手裡。
    John 5:20 20 父愛子,將自己所做的一切事指給他看,還要將比這更大的事指給他看,叫你們希奇。
    1Jn 3:16-18 主為我們捨命,我們從此就知道何為愛;我們也當為弟兄捨命。 (17) 凡有世上財物的,看見弟兄窮乏,卻塞住憐恤的心,愛神的心怎能存在他裡面呢? (18) 小子們哪,我們相愛,不要只在言語和舌頭上,總要在行為和誠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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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人們以為基督徒生活就是毫無喜樂可言的遵守規條。
    在這幾段經文中對於這種觀念有什麼答覆?
    答:神所賜給我們的命令規條(也就是律法),是出於祂對我們的愛,而我們遵行祂的律法,也是出於我們愛的回應。就像15:10所寫的「你們若遵守我的命令,就常在我的愛裡,正如我遵守了我父的命令,常在他的愛裡。」既然如此,基督徒的生活就是在主愛中的生活,在愛中生活,豈能不喜樂呢?耶穌基督也應許:「要叫我的喜樂存在你們心裡,並叫你們的喜樂可以滿足。」使我想起約翰派博牧師所寫的「神喜歡」,神所喜愛的,我們也喜愛,我們也因神所喜樂的而喜樂,這是真正屬神的生命。

    那是你的經驗嗎?
    答:是的。當然不是一夜之間改變,在許多的時候,也曾有過掙扎,覺得自己不能順服。但漸漸明白神的愛是何等長闊高深,也更認識神,更體會自己所領受的恩典,就更能生發出愛神、願意遵行神旨意的心,並且因遵行主旨意而喜樂滿足。

    如果我們是耶穌的門徒,為什麼我們必會遭受世人的憎恨乃是預料中事呢?
    答:15:18「世人若恨你們,你們知道(或譯:該知道),恨你們以先已經恨我了。」→因為世人恨耶穌並祂所傳的真理。(信望愛聖經註釋:門徒因為不屬於世界,所以必被世界所恨,因為世界恨門徒之先已經先恨耶穌。這就如同15:19所說「你們若屬世界,世界必愛屬自己的;只因你們不屬世界,乃是我從世界中揀選了你們,所以世界就恨你們。」所以15:20耶穌才告訴門徒「他們若逼迫了我,也要逼迫你們。」要門徒也不用驚訝。

    為什麼有許多人憎恨逼迫耶穌呢?
    答:15:19只因你們不屬世界,乃是我從世界中揀選了你們,所以世界就恨你們。15:21但他們因我的名要向你們行這一切的事,因為他們不認識那差我來的。
    我認為根據以上有這兩點→(1)因為這些憎恨逼迫耶穌的人,是屬世界的(意思是:他們不是神所揀選的),所以他們就恨耶穌。(2) 因為他們不認識那差我來的(父神)。

    愛,不但有感覺,而且有行動。(a) 父對子的愛,(b) 子對門徒的愛,和 (c) 門徒彼此之間的愛,藉著那些行動表現出來呢?比較3:35;5:20;約壹3:16-18。
    答:(a) 父愛子→我自己是想,三一神本來就有著美好的團契。這段經文當中我看不太出很明確怎麼愛,(從3:35可以看出,父愛子就將萬有交在祂手中,這一點應該可以理解。) 15:16父賞賜那些奉耶穌的名,向祂祈求的人→也是由於父愛子→5:20父愛子,將自己所做的一切事指給他看,還要將比這更大的事指給他看,叫你們希奇。(b) 子愛門徒→稱他們為「朋友」,並為朋友捨命。(c) 門徒之間→彼此相愛,就像耶穌愛我們一樣,此外約壹3:16-18,也提醒我們當為朋友捨命,並且「不要只在言語和舌頭上,總要在行為和誠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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