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日罗马书七14~25(1.12.1)

灵与肉的交战。

罗马书

研经题目

  1. 保罗有什么矛盾的经历(参阅加五17)?在他的生命里,他发现哪一种能力较强呢?
  2. 试列举保罗所能做到的事及不能做到的。第24节与他的苦况有何关连?
  3. 你曾经经历过这种里面的矛盾吗?为什么?
  4. 试分辨这里所提的两个律。
  5. 保罗从藉着守律法来讨上帝喜悦的挣扎过程里,他发现了什么事实和解决的办法呢?
  6. 你要对你的行动负责到什么程度?
  7. 你应当怎样讨上帝的喜悦?结果如何?

【经文注释】(摘自《圣经研修本》)

7:13-25 如果律法不是罪,难道良善的律法要为死亡的出现负责吗?保罗指出,错在于罪,不在律法。藉着律法,罪的一切丑恶被揭露出来,律法也被证明是良善的。这个段落可分为三小段:14-17节、18-20节和21-25节。究竟保罗在这里描述的是信主的人还是不信主的人,一直存在争议。虽然两种看法都有充分的理据,但最多人接受的观点是,保罗主要是指信的人。这种观点始于奥古斯丁,宗教改革时期再次得到肯定。支持这种观点的理由如下:(1) 这段经文转用现在时态;(2) 不信主的人不会如此渴望遵行上帝的律法(21节);(3) “我” 和 “肉体” 之间的区别(18节);(4) 喜爱上帝的律法(22节);(5) 得救赎脱离有罪的身体是未来的事(24节,8:10,11:23);(6) 7:25的结论显明善与恶之间的张力;(7) 事实上,基督徒已在基督里称义,但在得赎的日子来到以前仍不完全。

  第二种观点,即保罗描写的是不信主的人,虽然没有那么多人接受,但也得到一些学者的支持。理由如下:(1) 经文的结构:7-25节的内容对应第5节描述的未重生之人的情况,8:1-17的描述符合了7:6指出的信徒生命光景;(2) 25节没有提到圣灵,但在第8章有19处提到圣灵;(3) 说基督徒是 “已经卖给罪了”(7:14)和 “掳去叫我附从那肢体中犯罪的律”(23节),与第6章和第8章宣告信徒 “从罪的奴役中得释放” 有矛盾;(4) 现在时态不是描述现在发生的事,而是表示保罗归主之前的灵性状况;(5) 虔诚的犹太人希望过合乎道德的生活,而遵行上帝律法的渴望正反映了他们的想法,但正如这些经文所强调的,这些人没有也无法遵行全部律法;(6) 这个段落开始的经文(13节),是解释律法如何给还没信主的保罗带来死亡。

  这两种观点的支持者都同意:(1) 基督徒在一生中仍要与罪争战(见加5:17;约壹1:8-9);(2) 基督徒能够也应该在生活中藉着内住圣灵的能力不断成圣(8:2、4、9、3-14)。

  持第一种观点的人通常认为,这段经文是描述保罗个人和一般基督徒共有的经历。虽然基督徒不被律法定罪,但是罪仍然住在他们里面。所有真正的基督徒(包括保罗)都应该深切意识到,他们距离上帝的义这绝对的标准有多么遥远。所以保罗感叹道:“我真是苦啊!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7:24)答案就是:“我们的主耶稣基督!”(7:25)祂已经一次且永远地拯救了基督徒(见4:2-25,5:2、9),又会每天拯救他们。正如保罗在书信中多次表明的,这里反映保罗强调救恩的两个方面,即 “已经” 实现(信徒已经得救)和 “尚未”实现(基督再来时信徒将会最终和永远得救);以及基督徒生活在这两者的张力之间。在紧接着的8:1-11中,保罗教导基督徒怎样才能每天脱离里面罪的权势:(1) 行事 “不随从肉体,只随从圣灵”(8:4);(2) 不 “体贴肉体的事”,只 “体贴圣灵的事”(8:5);以及(3) 依靠那 “住在你们心里” 的上帝的灵,与祂同在(8:9、11)。

7:14-25 第14-25节突然变成了现在语态,与第7-13节中描述过去的语句形成对比,引起了保罗现在是否在描述他现在的经历的问题。有多种解释,包括以下几种:(a)保罗在描述未重生的人;(b)保罗在描述摩西律法下的以色列人的经历(或许从福音的角度看,特别是犹太人);(c)保罗在描述一个处于非自然和不健康的属灵状态的基督徒,一个未能利用内住的圣灵资源的人。(d) 保罗描述的是一个人的过渡性经历,可能是他自己的经历,这个人已经从真正属灵需要中被唤醒了,但还没有进入因信称义的完整经历;(e) 保罗描述的是他自己和一般的基督徒,他们虽然在基督里,摆脱了律法的定罪,但还没有完全满足律法的要求。最后一种观点是最可能的解释。它解释了保罗为什么在继续探讨第7-25节的主题(神的圣洁律法激发并暴露人的罪)时转用现在时态的原因,也解释了保罗在这里的自我分析中存在着只有在与复活的基督联合,在圣灵中获得新生命的人身上才有的元素(6:4-11;7:6;8:4-9)。保罗意识到上帝的律法是“属灵的”(14节)。他实际上以上帝的律法为乐,渴望完美地实现它(第15-23节),他为自己身上的罪反对这种愿望而苦恼。又对将来能从这种挫折中得到解脱的前景表示感激(第24节;8:23)。他区分了 “内心”(mind)(希望顺从律法)和继续犯罪的“肉体”(第25节)。所有这些观察表明,保罗是在描述他作为基督里的新人的经历,因为未重生的人没有经历这种与罪的斗争。相反,未重生的人是在自暴自弃中犯罪(3:9-18)。 保罗实际上是在描述一个深刻的冲突,每个基督徒都会在他在基督里的生命中找到的内在固有的冲突(加5:17、18)。基督住在他里面(加2:20),然而罪也住在他里面(第17、20节)。完全符合神的旨意,是他目前所无法达到的。救恩有“已然”和“未然”之分。我们已经从罪的权势中得到释放,但我们还没有从罪的存有中释放出来。 重要的是要记住,保罗仍然在讨论律法的功用。他强调了目前基督徒经历的挫折,只是为了说明对基督徒来说,就像对犹太人一样,上帝良善的律法是如何激起、暴露和谴责罪的,既不被罪所玷污,也不带来解救。(RSB)

7:16 保罗指出律法是良善的,点明了这些经文的要点。

7:17 保罗不是推卸自己的责任,而是强调罪的权势。

7:21-23 在这段经文中,“律” 这个字究竟何意,学者意见不一。有些学者认为,这个字每次都是指摩西律法,但大部分学者认为,在27节和23节中,这个字意为 “原则”。所有学者都同意,在22节中,这个字是指摩西律法。“律” 希腊原文是nomos,意为 “律法,原则”。

7:24-25 谁能救我?永活的耶稣基督与人同在,解决了人被罪辖制的问题。

8:1-39 在圣灵里的永生确据。保罗首先重申了他在第5章中提出的基本观点:属于基督耶稣的基督徒,不再惧怕“在亚当里”的人必然要经历的“定罪”(5:16、18)。对最终得救的信心在第8章中反复出现(6、10-11、17-18、29-30、31-39节)。圣灵的职事,这个关键主题(第8章18次提到圣灵),是这种信心的重要来源。但圣灵也赐给信徒今生讨神喜悦的能力(4-9,12-13,26-27节)。(BTSB)

七1–6 保罗把藉着耶稣的死而「向律法死」的信徒(第4节)与夫妻关系作了对比。当夫妻双方都活着时,他们的婚姻誓言是具有约束力的(第1节)。但死亡使他们从这种约束关系中解脱出来(第2节)。同样,在接受福音之前,我们因违背上帝的律法而「嫁给」了罪,被律法的判决和辖制所捆绑。我们的欲望被律法挑动。我们「结出死亡的果子」(第5节)。但藉着信心,我们向罪死了,现在「归于别人」,就是那位复活的主,那位使我们「结果子给上帝」的主(第4节)。 这就是福音所宣扬的基督。祂释放我们脱离那只能定我们罪的捆绑,因为「圣灵的新样式」开启了其终身改变生命的活动。我们已经「在那捆绑我们的律法上死了」(第6节;参《中文标准译本》)。我们是自由的。 七7–12 在七章7–25节中,保罗处理了福音教导可能被扭曲的第三种情况(参六1–14和六15~七6)。有人可能会指责「律法是罪」(七7),因为它定罪甚至激起罪恶的欲望(参第5节)。断非如此。律法是上帝的施恩之路,揭露我们的过失。保罗以贪心为例(第7节),这是十诫中唯一一条只针对内心的诫命。我们的罪将上帝的美善命令加以扭曲,使我们产生做上帝禁止之事的欲望。这就像一个男孩的母亲说:「别碰饼干罐!」男孩的脑海中却只想到饼干。 保罗描述了一个「诫命来到」的时刻,即他意识到自己在律法下被定罪(第9节)。他以为透过遵守律法就能找到生命,但并非如此(第10节);律法显明罪,他的自以为义也破灭了(第11节)。然而,上帝的律法——即《旧约》中记载的书面诫命——仍是「圣洁、公义、良善的」(第12节)。律法不是我们的问题;我们才是!这是福音的怜悯所要解决的悲惨真相。 七13–20 保罗继续称赞上帝那美善完美的成文话语。带来死亡的是罪,不是上帝的圣洁律法。上帝的定罪之言使这一点清晰可见,也令人苦恼(第13节)。有许多理论试图解释这些经文中「我」的身份。有人认为这里指的是未得救的人(例如,一个尽责的法利赛人,如保罗曾经是的那样,努力完美地遵守律法)。有人认为保罗更抽象地关注律法如何发挥作用,并不关心经文中所指的是得救的人还是未得救的人。许多人认为这些经文描述了信徒在恩典之下仍面临的挣扎,因我们常发现自己的行为与信念和意志相悖(第15节)。这些挣扎既证实了律法的良善(第16节),也揭示了罪恶影响的持久性(第17节)。我们必须始终承认,尽管福音已将基督的良善带入我们的生命,但我们尚未在祂里面尽善尽美(18–19节)。尽管我们因信基督在上帝面前算为洁净,但我们的行为中仍存有可憎的罪恶(20节)。 无论我们采纳哪种解释,这段经文都让我们清楚意识到罪恶给人类心灵带来的深刻而令人困惑的混乱,这种混乱唯有透过福音中上帝更为深刻的恩典才能得到医治。 七21–25 即便在上帝恩典的运作下,还是会有道德与属灵的挣扎。行恶的冲动与「行善」的意志并存,同时内心对上帝律法的喜悦也存在(21–22节)。这不是一种会令人感到舒服的状态,它引发了对拯救的呼求(24节)。保罗对上帝表示感恩,因为上帝在基督里的工作已经完成,但保罗再次指出,福音信息在道德挣扎中支撑着上帝的子民(第25节)。 与罪的斗争令人感到困惑,有时甚至令人感到窒息。我们感到,正如保罗所说,「真是苦啊!」(第24节)然而,与保罗一同叹息并呼叫「谁能救我?」时,我们投靠恩典的福音:「感谢上帝,藉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第24、25节)。(GTB)

One thought on “第1日罗马书七14~25(1.12.1)

  1. 第1日罗马书七14~25(1.12.1)

    1、保罗有什么矛盾的经历(参阅加五17)?在他的生命里,他发现哪一种能力较强呢?

    保罗的矛盾经历:两种律的交战-自己所愿意的并不做,自己所恨恶的倒去做。

    2、试列举保罗所能做到的事及不能做到的。第24节与他的苦况有何关连?

    保罗所能做到的:立志为善;

    不能做到的:行出来。

    24节是保罗发出的哀叹。

    3、你曾经经历过这种里面的矛盾吗?为什么?

    有哦!因为我也是罪人。

    4、试分辨这里所提的两个律。

    神的律和犯罪的律。

    5、保罗从藉着守律法来讨上帝喜悦的挣扎过程里,他发现了什么事实和解决的办法呢?

    他发现的事实:借着守律法不能脱离罪的辖制;

    解决的办法:唯有靠着主耶稣基督才能脱离。

    6、你要对你的行动负责到什么程度?

    全责。

    7、你应当怎样讨上帝的喜悦?结果如何?

    我应当以顺服上帝而讨上帝的喜悦;

    结果是:脱离罪的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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