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低斯颁布律法。

研经题目
- 在第1~2节里,上帝对祂的百姓有什么期望?
- 在前两章的事件后,这期望会怎样使以色列人得鼓励?
- 在哪三种情况下,百姓应向上帝献火祭?
- 试比较各种不同的犯罪,各应怎样处理?
- 你应怎样避免这两种极端:(a) 蓄意犯罪;(b) 不知不觉地犯了罪?
- 罪的义与30~31节里的动词有何关系?
- 你是否这样严格地找出自己的罪呢?
- 试想像你也是在会众中,用石头打死犯罪的人(32~36节)。你对 (a) 那人和 (b)上帝有何感想呢?为什么?
- 在37~41节里,上帝怎样再向百姓保证祂爱他们并带领他们?
- 你今日怎样提醒自己遵行上帝的命令?
【经文注释】(摘自《圣经研修本》)
15:1-41 在加低斯颁布律法。以色列人每到一个地方长期安营,包括在西奈山(出20章~民9章)、加低斯(民15章)和摩押平原(民28~36章),上帝都颁布律法给他们。在加低斯颁布的律法最为简短,它主要是解释西奈山的律法。
15:1-16 献祭的同时也要献上细面、油和酒。利1~7章解释了祭司要如何献每一种祭,但没有解释在献燔祭(利1章)和平安祭(利3章)时,也要献上适量的细面、油和酒。这也许因为他们在旷野没有这些东西。然而,你们到了我所赐给你们居住的地(15:2),情况就不一样了。那时他们会收获这些产物,因此必须连同祭牲一起献给上帝。献祭就像宴客一样:好客的主人怎样款待尊贵的客人(创18:1-8),敬拜上帝的人也要怎样把一切可以摆上的奉献给上帝。但这不是说上帝需要食物,而是说这些祭物表明敬拜者乐意奉献的心意(诗50:12-15)。此时颁布这些律法很有意义,进入迦南地的时间延迟了40年,有些以色列人试图进攻迦南地,也刚刚以失败收场(14:20-45),所以这时他们不免会问:以色列人还会进入应许之地吗?这些律法是有力而肯定的答案。这里的问题不是如果他们进入迦南地,而是当他们进入迦南地。这样,这里的律法就是向以色列人重申了土地的应许。此外,这些进一步的指示还表明,上帝确实仍看以色列人为祂的百姓(见14:36-38注)。不但如此,律法规定百姓每奉献一只祭牲,同时也要献上大量的农产品,这就明确地告诉以色列人,他们在迦南地会有丰饶的收成。他们奉献一只绵羊羔,也要献上大约1.9升的细面、0.95升的油和0.95升的酒(15:4-5)。奉献公牛的时候,同时献上的供物至少是献绵羊羔时的两倍(8-10节)。14-16节允许与他们同住的外邦人献祭,只要他们遵守以色列人的规定。
15:1-21 补充的供物。以色列人往往把祭物当作餐食(见第3节注;利3:1、11)。第1-16节的供物藉着在肉(动物祭物)上添加饼(素祭)和酒(奠祭)让“餐食”变得完整。这些供物的多少随着所献动物的大小而增加。(BTSB)
15:3 馨香之祭。不是因为耶和华“饥饿”(诗50:12-13),而是因为这些供物就像以色列人用来尊崇祂或确认他们与祂的圣约关系的餐食一样(见利3:17注)。 燔祭。见利1:3-9和注释。祭,指平安祭(参第8节;见利3:1-5和3:1的注释)。特许的愿,见利27:2注。甘心祭,自愿带来的,不是因为誓言。节期献的,见利23:4-38和注释。(BTSB)
| 十五2 经过前两章的悲惨事件后,包括悖逆、审判、败于迦南人之手,耶和华晓谕摩西对以色列人说出大胆的恩典之言,毫不保留地重申祂的应许:「你们到了那地时……」。这里没有「或许」,而是上帝必将应验祂对以色列列祖立约应许的保证。 福音也以大胆的恩典之言临到我们,告诉我们终有一天,我们将走完人生旅程,然后发现我们置身在新天新地中,不再与罪恶或忧伤抗争(启廿一)。更重要的是,即使面对艰难环境,挑战我们对上帝应许的信心时,我们仍拥有内住的圣灵,保证我们必得来世的生命(林后五2),而且,耶稣基督的人性已经复活并且得了荣耀(来二9-10;林前十五20),这更使我们有进一步的确据。(GTB) |
15:14-16 这是上帝要藉着亚伯拉罕的后裔应验祂祝福万国的应许的一种方式:寄居者将加入他们的行列来敬拜耶和华(创12:3)。当万国信靠亚伯拉罕终极的后裔——耶稣(加3:8)身上时,这个应许就会得到最终的应验。(BTSB)
15:17-21 用面团当举祭。利19:24-25和23:10-11吩咐以色列人,必须把初熟的庄稼献给上帝。这里论到烤饼时也要遵守这个原则,第一个面团要交给祭司。遵行律法的犹太人至今没有忘记这个规定,他们烤饼的时候会把一小块面团扔到火里。
15:22-31 为无意犯的罪献祭。误犯的罪(即犯罪者并不是早有预谋,也不知道他的行为是有罪的,参利14:1~5:13),可以透过献上赎罪祭来赎罪。
15:22-26 这几节经文使人想起有关会众犯罪的赎罪条例(参利4:13-21)。
15:27-29 个人(一个人)犯罪的赎罪条例(参利4:27-35):这里的规定与《利未记》稍有不同,例如,会众,要献的不仅仅是一只公牛,而是一只公牛加上一只山羊;个人要献的不是一只绵羊羔,而是一只一岁的母山羊。为何有此变化,我们不得而知。以色列人甚至要为那误行的人或误犯了罪的人献赎罪祭,意味着他们同样需要赎这种罪,尽管这种罪没有刻意犯的罪那么严重。外邦人(寄居在他们中间的外人,29节)也可以为误犯的罪寻求赎罪(另见14-16节)。
15:30-31 擅敢行事(《和修》“故意犯罪”)必定是指刻意去犯的罪,因为《圣经》把这种罪与误犯的罪(22、24、27节)加以区别。“擅敢行事” 就是胆大妄为,违抗上帝,这样的罪是无法补偿的(见来10:26-30)。明知故犯的人总要剪除,他们受到上帝惩罚,会突然死去;见创17:14;出12:15,31:14;民9:13,另见9:6-14注。
15:31 剪除。见9:13注。在某些情况下,在中保代表罪人行事之后,悖逆的罪可以得到赦免(14:13-20;参出32:11-14;参提前2:5-6,耶稣既是中保又是祭物)。但随之而来的惩戒可能是严厉的(14:22-23)。(BTSB)
15:32-36 治死违犯安息日的人。这似乎是一个 “擅敢行事” 的案例,而且那人是公然犯罪。因此,这个罪犯要被处死,而不是留待日后 “被剪除”(参30-31节),因为只有当罪犯没被发现的时候,才可免于实时受刑。就这个案例而言,那人显然犯了罪,因为在安息日任何工都不可做(出20:10),连生火也不可以(出35:3)。可是,在这件事上,百姓不知道这人该受什么惩罚:因为当怎样办他,还没有指明(15:34)。他被处死的方式显出守安息日的重要性。
15:37-41 衣服上的繸子。古时只有贵族和上等阶层的人才会在衣服上佩带繸子。但在以色列,人人都要佩带繸子,用以标明他们是上帝的选民。会幕的帘子和祭司的外袍都用蓝色(出26:31,28:31),蓝色线是要提醒以色列人,他们是归上帝 “作祭司的国度,为圣洁的国民”(出19:6)。这意味着他们必须记念遵行我一切的命令(15:40),那些探子所犯的随从自己的心意(39节)的错误,尤其要避免。在这里,“随从” 一词是双关语,因为这个动词(希伯来原文tur)既可解释为 “窥探”,也可解释为 “随从”。因此,这个词是暗指人随从自己的想法,而不严格遵从上帝的命令,这样做是危险的。耶稣的衣裳有繸子似乎也是遵守这个规定,《马太福音》记述,患血漏的妇人摸祂的衣裳繸子而得医治,那里译作 “繸子” 的希腊文与希腊文旧约《七十子译本》在此处的用词相同(希腊原文Kraspedon,“繸子、流苏”;见太9:20,14:36)。
第10日 民数记十五(2.7.10)
在加低斯颁布律法。
1、在第1~2节里,上帝对祂的百姓有什么期望?
能够进入应许之地。
2、在前两章的事件后,这期望会怎样使以色列人得鼓励?
会稍微顺服一点,对前路有盼望。
3、在哪三种情况下,百姓应向上帝献火祭?
还特许的愿;自愿带来的甘心祭;节期献的,3节。
4、试比较各种不同的犯罪,各应怎样处理?
误犯的罪,就是犯罪者并不是早有预谋,也不知道他的行为是有罪的,可以透过献上赎罪祭来赎罪,22-29节。
明知故犯的罪,就是胆大妄为,违抗上帝,这样的罪是无法补偿的,这样的人要剪除,他们受到上帝惩罚,会突然死去,30-31节。
违犯安息日的罪,是公然犯罪,这个罪犯要被处死,而不是留待日后 “被剪除”(参30-31节),因为只有当罪犯没被发现的时候,才可免于实时受刑。
5、你应怎样避免这两种极端:(a) 蓄意犯罪;(b) 不知不觉地犯了罪?
与神亲近,多读圣经。
6、罪的义与30~31节里的动词有何关系?
罪:凡不遵守或违背神的律法就是罪;30-31节的动词擅敢行事、亵渎、剪除、藐视、违背、归。
关系:这些动词都联系到对神的律法的回应。
7、你是否这样严格地找出自己的罪呢?
没有这样对自己,求神怜悯。
8、试想像你也是在会众中,用石头打死犯罪的人(32~36节)。你对 (a) 那人和 (
上帝有何感想呢?为什么?
那人:怜悯。
上帝:威严。
因为毕竟是死了人。
9、在37~41节里,上帝怎样再向百姓保证祂爱他们并带领他们?
上帝让以色列民人人都佩带繸子,订上蓝色的细带子,用以标明他们是上帝的选民。会幕的帘子和祭司的外袍都用蓝色(出26:31,28:31),蓝色线是要提醒以色列人,他们是归上帝 “作祭司的国度,为圣洁的国民”(出19:6)。这意味着他们必须记念遵行上帝一切的命令(15:40)。
10、你今日怎样提醒自己遵行上帝的命令?
读经、祷告、学习、自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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