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日 申命记十六18~十七20(2.9.15)

领袖。

申命记

研经题目

  1. 你认为这些为确保公义而设的规条为何十分重要(参:十17~18)?
  2. 这些原则在你的国家是否也十分重要?为何? 
  3. 对希伯来人而言,拜偶像为何是错的(参:四15~40)? 
  4. 当你发觉仍有偶像留在你的生命中,你该怎么办? 
  5. 关于以色列将来立王之事,这里有何规定?

【经文注释】(摘自《圣经研修本》)

16:18~18:22 领袖。这些条例主要涉及以色列人的各种领袖,包括审判官、祭司、君王和先知。与《新约》相同,上帝百姓的所有领袖都在上帝话语的权柄之下,领袖(如:父母)对在他们之下的人行使上帝所赋予的权柄。这段经文反映了第五诫 “孝敬父母”(5:16),再次显示摩西是按照十诫的次序来安排行文。

16:18各城设立审判官执行律法,表明以色列人口众多、土地辽阔(参1:9-18)。

16:19 不可屈枉正直不可看人的外貌也不可受贿赂,正直源于上帝的属性;见1:17,1:16-17注,10:17;出23:3、6-8。

16:21-22 树木作为木偶……柱像(“木偶”《和修》 作 “亚舍拉”),见7:5注。迦南的祭祀物品必须彻底销毁(7:5,12:3)。本条例禁止在中央地点混合异教习俗;参王下21:7玛拿西的罪行。

17:1 有残疾……献……,见利22:17-25;玛1:6-8;申15:19-23注。所憎恶的,见7:25-26注。

17:2-7 这个教科书式的拜偶像案例与13:6-11中的不同,因为它关注适当的法律程序:侦查(”细细地探听”,第4节),证明(“凭两三个的口作见证”,第6节),定罪(“果然是真”,第4节),判决(“治死”,第7节)。另外,在第13章中,引诱人拜偶像是首要问题,而这里是违背圣约。(BTSB)

17:2-3 行……恶的事,具体地说,就是犯了拜偶像的罪;见4:19。

17:4-5 细细地探听,参13:14。13:12-18讲到有一座城邑被引诱去拜偶像,这里讲到个人,13:15讲到那城里所有的都要用刀杀尽,这里讲到个人要被石头打死(见13:10)。因为拜偶像违犯了第一诫,这是死罪。城门外,死刑通常是在城墙外或营外执行(利24:14;民15:35;来13:11-13)。耶稣被钉十字架,也是在耶路撒冷城外。

17:6-7 凭两三个人的口作见证,要证明某人犯了死罪,《圣经》的标准是必须有两个证人(民35:30;参王上21:13;来10:28)。一个人……作见证的案例,等于只凭一个人的证供指控另一个人,因此不能做出判决,关于作假见证的惩罚,见19:16-21。本条例坚持见证人要先下手,用石头打有罪的人,这可以防止人作假见证,并使他们的见证更加严肃(参13:9)。把那恶……除掉,见13:5及注释。

17:8-9 简单的司法案件由地方法庭处理,而复杂的案件则呈交到中央圣所。耶和华你上帝所选择的地方,表明应将敬拜和公义相结合,这公义源自上帝的属性,同时也暗示上帝才是最终的审判者(见12:5-6注)。

17:10-11 这两节经文是本段的重点,中央圣所法庭的判决是最终判决。

17:12-13 那人就必治死,无视或妨碍公义是死罪,因为这是拒绝上帝的公义和掌权。将那恶……除掉,见13:5及注释。听见害怕,不再擅敢行事,见13:11及注释。

17:14-20 王。这是古代世界中最激进的法律之一。事实上,王权是耶和华接纳的,但这个律法透过使君王成为上帝和人民活生生的仆人来改变王权。这条律法最终体现在一位以色列同胞的到来,他是一位仆人式国王,不仅为他的百姓洗脚(约13:1-17),更为他们舍命(约10:11、17-18)。(BTSB)

17:14-17 这段经文假定,以色列会像古代其他各个民族一样,终有一天会立王(见创49:10)。虽然圣经时常强调神就是以色列的王(33:5;见撒上8:7注),但这个假设从未被否定。基于这段经文所提到的马匹、妃嫔和财富,有评论家主张这个段落是在所罗门之后,由其中一个中伤他的人所写的;但这个论点却没有令人信服的证据。禁止拣选外族人作王的警告(16节),看来可以反驳这个论点,因为所罗门原是以色列人。(新译本圣经研读版)

17:14-15 我要立王治理我,像四围的国一样,见撒上8:5、20。虽然以色列有王是几个世纪之后的事,本书却对这件将来的事立下法令,所用的表达方式表明了时间的流逝:你……得了那地居住的时候,若说……。创17:6预告将有君王从亚伯拉罕而出。耶和华你上帝所拣选的人,针对百姓要求像列国一样立王,上帝坚持王的人选由祂来决定。尽管上帝似乎允许百姓立王,但是王必须是从你弟兄中出来的,也就是说,必须是以色列人。

17:16-17 太多马匹、妃嫔和财富,反映古代君王在军事、个人和经济方面的常有特权。这里警告的正是所罗门王失败之处(王上4:26,10:14,11:3-4)。上帝在这里警告政治领袖,他们将不断受到以权谋私的试探,违背上帝的旨意。埃及是以色列人为奴之地,上帝刚把他们从那里拯救出来,因此禁止他们回去寻求帮助(如:赛31:1;参申28:68)。

17:18-20 将……这律法书……抄录一本,大概指1~30章(见31:9)。即使是君王,也在上帝的话语或律法的权柄之下(见书1:7-9)。诵读和遵行上帝的话语,可以训练百姓敬畏耶和华(见6:1-2注)。,见以下经文注释:4:37-39,6:5,6:6。偏左偏右,见书1:7;申5:32-33注。

十七14-20 从反面来说,以色列的君王不可积攒过多的马匹、妻妾、金银,免得他因倚靠属世的资源而离弃对耶和华的信靠(14-17节)。从正面地来说,以色列的君王应当信靠耶和华,这体现在他研读圣经并付诸实践,从而确保上帝国度在今世和来世都蒙福(18-20节)。然而,即使是以色列最伟大的君王,在这方面也力有未逮(撒下廿四1-17;王上十一3)。 君王耶稣几乎没有任何世俗的资源(太八20),祂全心全意地倚靠天父(太廿六39;路廿三46)。祂熟知圣经,并且完全遵行(路二52;来四15),从而为自己和所有信靠祂的人都赢得了国度的祝福(来十二1-3)。我们就像以色列的古代君王一样,常常受到诱惑,去倚靠自己世俗的资源。当我们继续「仰望耶稣」时,我们就能运用上帝赐给我们的一切资源,同时完全倚靠祂(来十二1-3)。因为耶稣是那真正的君王,也是最终的君王,她活出了历代君王应有的样式,却被钉在十字架上,像罪犯一样被对待——这样,我们这些本性如同罪犯的人,才能白白地领受这位真正君王的恩典(可十45;林后五21)。有一天,我们要与祂在新地上一同作王(林前六2;启五10)。(GTB)

One thought on “第15日 申命记十六18~十七20(2.9.15)

  1. 第15日 申命记十六18~十七202.9.15)

    领袖。

    1、你认为这些为确保公义而设的规条为何十分重要(参:十17~18)?

    这些关于领袖的条例主要涉及以色列人的各种领袖,包括审判官、祭司、君王和先知。与《新约》相同,上帝百姓的所有领袖都在上帝话语的权柄之下,领袖(如:父母)对在他们之下的人行使上帝所赋予的权柄。

    2、这些原则在你的国家是否也十分重要?为何? 

    重要,但是我的国家没有用;因为领袖们不信神。

    3、对希伯来人而言,拜偶像为何是错的(参:四15~40)? 

    希伯来人是上帝拣选的民族,是上帝的子民,他们拜偶像是违背圣约。

    4、当你发觉仍有偶像留在你的生命中,你该怎么办? 

    祷告求神赦免并赐力量完全离弃生命种的偶像,过圣洁的生活。

    5、关于以色列将来立王之事,这里有何规定?

    1神就是以色列的王;

    2王的人选由上帝来决定;

    3王必须是以色列人。

    4禁止他们回去埃及寻求帮助;

    5不能以权谋私(积攒过多的马匹、妻妾、金银,免得他因倚靠属世的资源而离弃对耶和华的信靠(14-17节),违背上帝的旨意。从正面地来说,以色列的君王应当信靠耶和华;

    6要顺服在上帝的话语或律法的权柄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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