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孙出生。

研经题目
- 参孙被召方式与过去其他士师被召有何不同?
- 作拿细儿人包括些什么(参:民数记第六章)?
- 玛挪亚怎样关注上帝应许给他的儿子之将来?
- 试想像他妻子的感受。
- 丈夫和妻子认出天使的身分时为何有不同的行动?
- 试想像你会有什么行动?
- 在参孙的童年,有什么事情可以印证上帝的呼召?
【经文注释】(摘自《圣经研修本》)
13:1~16:31 参孙。参孙是第十二任士师,也是最后一任。他生活在主前11世纪初,在扫罗作王之前约50年。参孙力大无比,不用率领军队,自己单枪匹马就与非利士人对战。他是一个缺点很多的英雄,个人生活与他的敌人纠缠不清。他违犯了十诫中的好几诫,也违犯了作拿细耳人的条例(见13:5-7注)。参孙悲情英雄的一生,可以说充分体现出那个时期以色列人的特征。上帝藉着他来施行拯救,他也时常呼求上帝的帮助(15:18,16:28、30)。尽管如此,参孙的一生始终不忠于上帝,就像他领导的以色列人一样。
13:1~16:31 大士师循环:参孙。最后的 “解救者” 是循环部分的文学高潮,也是主要士师的道德低潮。从许多方面来看,这是一个悲剧:一个拥有神赐予的强大恩赐的人,却在大半生中没有使用它来荣耀主。参孙违背了拿细耳人的誓言,与非以色列人的女子交往,在与非利士人的冲突中从不与其他以色列人交往,也没有把以色列人从非利士人的压迫中解救出来。在13:1的最初陈述之后,以色列人甚至没有向耶和华呼求!所以这循环本身就会出现偏差。参孙在围绕他死亡的行动上非常具体地表现出信心(来11:32)。(BTSB)
13:1-25 参孙出生。本章从以色列人背道的典型描述开始(1节;参3:7、12,4:1,6:1,10:6),其余篇幅则详细介绍参孙,与对其他士师的记述不同。这段经文细致地描述了参孙的父母怎样遇见上帝的使者,使者宣告参孙的出生和使命。后来,即使参孙没有遵循上帝的指示生活,显然上帝仍定意用他去击打非利士人(14:4)。
13:1-25 参孙的故事,本书中最后一位士师的故事,从第1节开始,一直到16:31。故事的背景似乎是在10:7所暗示的受非利士人压迫的时期。参孙是唯一一个有出生叙事的士师,标志着他祥瑞的到来。在第1-25节中,耶和华的使者向他不孕的母亲显现,宣布她将有一个儿子,而且他将被立为终身的拿细耳人(见民6)。她的儿子将开始上帝拯救以色列人脱离非利士人的工作(士13:5)。与其他带领军队解救以色列人的士师不同(如底波拉、基甸或耶弗他),参孙独自与非利士人作战。但和其他士师(如基甸和耶弗他)一样,参孙也是一个悲剧性的人物。虽然他担任以色列士师20年(15:20),但他的事迹似乎并没有给以色列民带来任何持久的改变。参孙死后,非利士人将成为多年解决不了的问题。虽然参孙的确切日期不详,但士师的整体时间范围大约是主前1210-1051年,一直到撒母耳记上所描述的士师撒母耳的叙述时间。(FSB)
13:3 耶和华的使者(见2:1注),使者的显现令人畏惧(6节),但祂始终没有表明自己的身份(6、17-18节)。
13:5-7 无论男女都可以许愿作拿细耳人,把自己分别出来归给上帝(见民6章)。这种许愿必须是自愿的(民6:2),并且有一定的期限(民6:5、8、13、20),还要遵守三项规定:(1) 远离清酒、浓酒,也不可吃与葡萄有关的食物(民6:3-4);(2) 不可剃头(民6:5);(3) 不可接近死尸(民6:6-8)。一个人如果沾染了不洁,就要举行一整套繁复的洁净礼仪(民6:9-21)。但参孙和他作拿细耳人的愿有三个特别之处。首先,他不是自愿的,他出胎就作拿细耳人(13:5、7);其次,他作拿细耳人没有期限,要一直到死(5、7节;参撒上17:11;路1:15有类似的例子);第三,他违犯了所有的条例,不仅剃了头(16:17、19),触摸了死尸(14:6-9,15:15),还在自己的婚筵上喝醉了酒(14:10-20,见14:10注)。
13:5 起首拯救以色列人(和修》“开始拯救以色列”),参孙的胜利只维持了一段时间,因为在撒母耳、扫罗和大卫的时期,非利士人仍然与以色列人为敌。
13:6 这里用一个神人来称呼先知,在《旧约》其他地方也有类似的例子,如:申33:1;撒上2:27;王上17:18。参孙的母亲一开始以为对她说话的是先知,但她马上意识到,这个人比先知更大。
13:18 使者的名字太奇妙了,超过人的理解能力,所以祂没有向参孙的父母透露。
13:22 看见了上帝,玛挪亚感到害怕;基甸遇见上帝的使者时,也有同样的感受(见6:22;参创32:30;出33:20)。
13:25 耶和华的灵才感动他,上帝的灵催促参孙去做上帝要他做的事(参14:4),见14:6注。
第5日 士师记十三(2.11.5)
参孙出生。
1、参孙被召方式与过去其他士师被召有何不同?
一般的拿细耳人的誓愿:
1),必须是自愿的(民6:2),
2),并且有一定的期限(民6:5、8、13、20),
3),还要遵守三项规定:
(1) 远离清酒、浓酒,也不可吃与葡萄有关的食物(民6:3-4);
(2) 不可剃头(民6:5);
(3) 不可接近死尸(民6:6-8)。
4),如果沾染了不洁,就要举行一整套繁复的洁净礼仪(民6:9-21)。
参孙作拿细耳人的召命:有三个特别之处。
1),他不是自愿的,从母腹中被召(13:5、7);
2),他作拿细耳人没有期限,要一直到死(5、7节;参撒上17:11;路1:15有类似的例子);
3),他违犯了所有的条例,不仅剃了头(16:17、19),触摸了死尸(14:6-9,15:15),还在自己的婚筵上喝醉了酒(14:10-20,见14:10注)。
2、作拿细儿人包括些什么(参:民数记第六章)?
要遵守三项规定:
(1) 远离清酒、浓酒,也不可吃与葡萄有关的食物(民6:3-4);
(2) 不可剃头(民6:5);
(3) 不可接近死尸(民6:6-8)。
如果沾染了不洁,就要举行一整套繁复的洁净礼仪(民6:9-21)。
3、玛挪亚怎样关注上帝应许给他的儿子之将来?
恳求耶和华再派神人来指教他该怎样对待这个上帝应许给他的儿子,以及这个孩子的生活方式该怎样,将来要作什么。
4、试想像他妻子的感受。
从她的表现来看,应该是更相信使者的话。
5、丈夫和妻子认出天使的身分时为何有不同的行动?
妻子感性的,因为她不怀孕,不生育,所以当听到这个信息时,是相信、感恩、欢喜;
丈夫理性的,所以不断的恳求实际的做法,求印证。
6、试想像你会有什么行动?
惊喜,感恩。
7、在参孙的童年,有什么事情可以印证上帝的呼召?
25节,耶和华的灵感动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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