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義以及與基督聯合(七)(Lee Irons)

伯克富在《系統神學》(第 517 頁)中指出,客觀稱義「包括上帝對罪人的宣告,而這一宣告是在上帝的法庭上作出的……。這種主動稱義在邏輯上先於信心和被動稱義」。另一方面,主觀稱義「發生在罪人的內心或良心中」,「從邏輯上講,被動稱義發生在信心之後」。

《基督教教義概要》-壹、導論(Louis Berkhof)

在聖經的亮光中,我們認識宗教是指人和神的關係,在這關係中,人認識神絕對的尊嚴和無限的能力,同時認識自己的渺小和完全無助。宗教的定義可以說是:對神的一種自覺和自願的連繫,藉著感恩的敬拜和愛心的服事表露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