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udy 15 利未記 21 & 22 (2.1.15)

Study 15 Leviticus 21 & 22 (2.1.15)

研經題目:

1. 在這兩章中,什麼詞句和說法曾時常出現,以說明所以發出這些暗示的理由呢?試列舉一些我們應當表達出類似關注的方式。

2. 看似微不足道但在屬靈上卻是不潔淨的事物,對我們基督徒生活會有嚴重影響。關於這點,我們在這裏可以學到什麼教訓呢?

【經文注釋】(摘自《聖經研修本》)

21:1~22:16 此前,利未記主要側重的是一般以色列人的聖潔。現在重點轉移到了祭司的身上(21~22章)。對宗教領袖的期望標準甚至更高。利未記21~22章可分為六個部分:關於祭司服喪和結婚的規定(21:1-9);關於大祭司特有的相同問題的規定(21:10-15);任職祭司在身體上不可有的缺陷(21:16-24);祭司不可食用的物品(22:1-9);祭司親屬享用祭司食物的權利(22:10-16);以及與獻祭動物有關的身體缺陷(22:17-33)。每個段落都以耶和華親自使祭司成聖的斷言結束。(FSB)

21:1-24 祭司的聖潔條例。21~22章講到上帝要求祭司和所獻的祭必須聖潔。祭司已被膏立,他們的位分是聖潔的(8章),但這只是外在的聖潔,並不表示他們的內心和行為也是聖潔的(見 “導論:解釋《利未記》要注意的事”)。上帝對祭司的聖潔要求更嚴格,因為祭司在工作中直接使用聖所中的聖潔器皿。

21:1-4 平民百姓可以接觸死人(參民19章),例如在喪禮上,但這會使他們變得污穢。但普通祭司(關於大祭司,見21:10-15注)不可以接觸死人,除非死者是他們的骨肉之親(2節)。作處女的姐妹(3節),姐妹一旦出嫁了,就不算是他的骨肉之親,身後事應由姐妹的丈夫及丈夫的宗族來處理(見創2:24)。

21:5-6 祭司不可使頭光禿,也不可剝除鬍鬚的周圍或用刀劃身(參19:27-28),這些都是異教徒哀悼和喪葬的習俗。以色列的祭司負責監督百姓的敬拜儀式,因此他們不可以使迦南人的儀式滲入祭司的祭祀儀式中。即使在喪葬儀式上,祭司也要保持聖潔。

21:7-8 祭司的婚姻必須是聖潔的,結婚對象必須具有高尚的品格。祭司不能娶妓女為妻,因為妓女會玷污人。祭司也不能娶被休的婦人,經文沒有解釋原因,但可能是,雖然律法容許離婚,可是一段破裂、失敗的婚姻是不符合上帝創世時的心意的(見申24:1-4注)。祭司不僅要在他們的教導上,還要在生活上體現聖約的理想(參瑪2:1-9)。

21:10-15 大祭司要遵守的聖潔條例比普通祭司更嚴格。普通祭司可以娶寡婦,但大祭司必須娶處女為妻(13-14節)。這條例的目的也許是為了確保大祭司家中的兒女都是他親生的。大祭司不可參加任何哀悼或喪葬的儀式(10-12節;參21:1-4注),以免沾染不潔淨,把不潔淨帶進至聖所裏。

21:16-20 凡有殘疾的祭司都不可近前來獻祭,有殘疾的牲畜也不可用來獻祭。祭司和祭牲都必須體現聖潔和完整(見22:17-25)。

21:21-24 身體有缺陷的祭司不可主持獻祭儀式,但既然是出於亞倫家系,他們就有權上帝的食物。我是叫他成聖的耶和華(《和修》“我是使他們分別為聖的耶和華”,23節)。雖然 “他們”(見《和修》)可能是指身體有缺陷的祭司,但17-23a節論到這些祭司的時候,都用了單數代名詞;此外,15節那類似的短語用了 “他”,暗示23節中的 “他們”(見《和修》),是指前面剛提到的我的聖所(在希伯來原文中是複數)。

22:1-33 祭物的聖潔。本章的條例旨在確保祭物的聖潔,尤其針對處理祭物的人(即祭司和獻祭的百姓)。祭物要像祭司一樣,必須是沒有瑕疵的(比較21-22節與21:17-22)。

22:1-16 祭司因身體缺陷而失去履行職責的資格,但仍被允許吃祭司的食物(21:16-24)。22:1-16談到這種飲食受到限制的某些情況。當祭司因任何原因成為不潔時——例如接觸皮膚病(第13~14章)、身體分泌物(第15章)或接觸人類屍體或動物屍體(11:39)——他就不能吃允許祭司吃的食物,因為它是聖潔的(22:2-3)。雖然這些污染對進食沒有物理上的障礙,但它們會給祭司的祭物帶來不潔。這是將潔淨與不潔淨分開的一種應用(見11:1-47注)。對不服從的懲罰是祭司將在耶和華面前被“剪除”(即切斷祭司的服事;22:3)。(FSB)

22:1-3 褻瀆聖物的潛在因素在於污穢在我面前剪除(3節)這個短語反映出祭司的責任重大,他們所受的懲罰比常見的 “從民中剪除” 更嚴重。在《利未記》的律法中,一個普通百姓被剪除,是指從民中剪除(19:8,20:5),但祭司被剪除,是指被逐出帳幕,不得在上帝面前事奉。

22:4-9 關於這些條例的背景,見11:1-47,13:1-59,15:1、33,17:15。人無法避免沾染不潔淨,但他得潔淨之後,就可以吃聖物了。人若未得潔淨就吃聖物,就是斷送自己的性命。

22:10-16 除了祭司,屬於祭司的人(不管是買來的還是親生的),都可以吃聖物。祭司和家人的糧食來自百姓在帳幕所獻的祭物。除了他們以外,還有買來的人(原文直譯:奴隸;11節)可以吃聖物,但受雇的工人卻不可以。祭司的女兒可以吃聖物,但她嫁給祭司家族以外的人(12-13節)後就不可吃了。祭司必須看守聖物,免得沒有資格的人吃了聖物而犯罪(15-16節)。

22:17-25 有殘疾的動物不可用來獻祭,正如有殘疾的祭司不可以供職(21:17-23)一樣,兩者的要求很相似。有缺陷的動物被視為不聖潔和不完整,因此不可獻給聖潔的上帝。

22:26-28 訂立這些條例的根據不清楚。有人認為這些條例是針對異教的習俗,特別是迦南人祈求豐收的儀式;有人認為那是反映了以色列人以七天為一個神聖週期的觀念;也有人認為那只是表明希伯來人對一切生命的高度尊重(參出23:19;申20:19-20,22:6-7)。

22:29-30 感謝祭是平安祭的一種(參7:15)。其他平安祭的祭物留到第二天吃也可以(7:16),但感謝祭的祭物必須當天吃完(另見7:15)。更嚴格的規定可能表明這種獻祭特別神聖或特別重要。

4 thoughts on “Study 15 利未記 21 & 22 (2.1.15)

  1. 1. 在這兩章中,什麼詞句和說法曾時常出現,以說明所以發出這些暗示的理由呢?試列舉我們應當表達出類似關注的一些方式。
    答:這兩章中重複出現的短語是:我是叫你們成聖的耶和華(21:8、15、23,22:9、16、32;20:8第一次提到)。聖潔的聖約上帝揀選以色列民,將他們分別出來歸祂為聖,因此他們在實際生活中必須竭力追求聖潔,以反映上帝的聖潔。我們也應當將自己的生活全部分別為聖,將自己歸給耶和華,作義的器皿。我們表達對追求聖潔的關切的方法包括:去除身體和禮儀上的不潔(21:1-8),這可能包括遠離世俗的思想、言語、行為、思維方式;在擇偶、婚姻、生活習慣上分別為聖,也在敬拜上帝的事上分別為聖,留意所獻的供物(包括我們的禱告與生活)的聖潔,要獻得可蒙悅納。
    2. 看似微不足道但在屬靈上卻是不潔淨的事物,對我們基督徒生活會有嚴重影響。關於這點,我們在這裏可以學到什麼教訓呢?
    答:21章詳細列出了對祭司的要求,22章則列出了對祭司的食物的要求。說明上帝對於在聖所服事的領袖有更高的聖潔標準。屬靈上微不足道的不潔淨,若任憑其發展,最終會對基督徒生活造成深遠影響,因此,基督徒當除惡務盡,不以善小而不為,不以惡小而為之,我們所做的事奉以及獻上的供物才能蒙上帝悅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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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Study 15 Leviticus 21 & 22 (2.1.15)
    1. 在這兩章中,什麼詞句和說法曾時常出現,以說明所以發出這些暗示的理由呢?試列舉我們應當表達出類似關注的一些方式。
    * “我是叫他成圣的耶和华”
    * 这句话给我的感动是上帝对我们的心意是要我们圣洁,同时,使我们能够在圣洁中成长的也是耶和华。
    * 耶和华的律法看上去是一些外在行为的要求,但如果只是遵行外在的行为,却不从这些规定中学习敬畏耶和华,就会变成神不喜悦的法利赛人;但如果口里说敬畏耶和华,但却在行为上以“遵行律法并不能使我们成圣“、“不能成为律法主义”等等说辞来给自己不遵行律法、不过节制的生活找借口,也是不讨神喜悦的。所以,求神给我们渴慕圣洁的心,从心出发过圣洁的生活。

    2. 看似微不足道但在屬靈上卻是不潔淨的事物,對我們基督徒生活會有嚴重影響。關於這點,我們在這裏可以學到什麼教訓呢?
    * 追求圣洁是从我们内心很微小的心思意念开始。上帝关于分别为圣的规定非常详细,有的甚至让我们觉得不近情理、缺少恩慈。但上帝绝不是不讲理、没有恩慈的上帝。所以我们在追求圣洁的时候,不要在乎世俗的眼光,只在乎是否讨神喜悦。
    * 对祭司圣洁的要求比百姓更高。这说明当我们在属灵生命上越成熟,对圣洁就应当越敏感。如果在教会服侍,更应当有更高的标准,因为会影响其他弟兄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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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1. 在這兩章中,什麼詞句和說法曾時常出現,以說明所以發出這些暗示的理由呢?試列舉我們應當表達出類似關注的一些方式。

    -在这两章中,有几个短句重复出现:“不可亵读”、“圣名”、“我是耶和华”和“我是叫你们成圣的耶和华”。
    -这两章主要是宣布有关祭司行为的圣洁条例,祭司担当神与百姓之间中保的这一独特职分,神赐下更加严格的洁净法规,体现圣洁与完整,免得亵渎神的圣名。新约时代,基督徒更应该在圣灵的指引下过圣洁的生活, 远离世俗的思想价值观,文化风俗,行事作风,生活重心,洁净自己、专心依靠神过敬虔的生活。

    2. 看似微不足道但在屬靈上卻是不潔淨的事物,對我們基督徒生活會有嚴重影響。關於這點,我們在這裏可以學到什麼教訓呢?

    -这两章详细规定了祭司及大祭司服丧和結婚,祭司在身体上不可有的缺陷,祭司不可食用的物品,祭司亲属享用祭司食物的规定,以及献祭动物的规定,并一再强调为何要谨守这些诫命,是因为神是圣洁的。对于祭司不遵守这些诫命的严厉惩罚是“在我面前剪除”(22:3),由此可见神对圣洁的要求,不容有一丝污秽,绝不会如世界对圣洁公义的定义那样顺从人意,与时俱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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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Study 15 Leviticus 21 & 22
    1. 在這兩章中,什麼詞句和說法曾時常出現,以說明所以發出這些暗示的理由呢?試列舉我們應當表達出類似關注的一些方式。
    * 「我是叫他成聖的耶和華」「我是耶和華」。表明了以色列是神揀選的,分別為聖的,提醒他們要成聖是因為神與他們之間的盟約,他們成聖也是榮耀神的名。

    2. 看似微不足道但在屬靈上卻是不潔淨的事物,對我們基督徒生活會有嚴重影響。關於這點,我們在這裏可以學到什麼教訓呢?
    * 我們要了解神的聖潔,學習神所啟示的祂的特質,了解到這三聖的上帝是容不得一絲污穢。但也要了解神的慈愛憐憫,知道我們的軟弱,派了聖靈來做我們的保惠師,讓我們有能力在各方面榮耀神。
    * Exodus 34:6 (CUV) 耶和華在他面前宣告說:「耶和華,耶和華,是有憐憫有恩典的神,不輕易發怒,並有豐盛的慈愛和誠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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