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udy 5 Hebrew 4:14~5:10 (2.1.25)

研經題目:
1. 四14~16。這裏勸我們承認關於我們大祭司的哪些真理呢?並且勸我們來充分享受哪些特權呢?
2. 五1~10。在1~4節中,列舉出大祭司的資格是些什麼呢?與利未支派的祭司相比,基督如何更高一等、並且更加全備地擁有這些資格呢?因此,祂能使什麼利益,並根據什麼條件,而變成我們的呢?
注:
1. 五1~4討論的次序,在五5~10是顛倒過來的。所討論的三點是:(a) 職責;(b) 同情瞭解;(c) 任命。
2. 五3。每一位猶太的大祭司,都「理當為……自己獻祭贖罪」。試與四15作一比較。耶穌是無罪的。
3. 五7~9。這幾節經文使我們驚奇地洞察到主在世時,祂人性的真相和謙卑。
【經文注釋】(摘自《聖經研修本》)
4:14~10:18 耶穌的大祭司職任。耶穌的大祭司職任超越摩西的祭司職任,因為:(1) 祂能體恤人的需要;(2) 祂完全聖潔;(3) 祂是按照麥基洗德的等次,以永恆的聖子身份永遠為祭司;(4) 祂立了一個更美的新的約:(5) 祂在天上的真帳幕中作執事;(6) 祂一次獻上自己為祭。使跟從祂的人得救和成為完全。作者暫停這段論述,轉而再次警告信徒離棄信仰將會面臨的危險(5:11~6:12),並表達對上帝應許的信心(6:13-20)。
4:14~5:10 耶穌是尊榮的大祭司。作者延續2:17~3:12闡述的主題。呼籲基督徒要忠心。因耶穌是聖潔、憐恤人的大祭司。這大祭司職分是由祂的父上帝設立的,上帝讓祂受苦,使人得到永遠的救恩。
4:14~5:10 耶穌:我們慈悲的大祭司。有人認為4:14是本書一個主要單元的開始,這個單元一直到7:28,甚至到10:25。但似乎最好是將此主題視為接續了2:17所介紹的大主題的第二部分(見3:1~5:10注):聖子是慈悲的大祭司,所以我們應該在試探中尋求祂的幫助(4:14~5:10)。這裏有幾個短語與2:17-18和3:1中的關鍵術語相關,顯示出這種轉換。(BTSB)
4:14 大祭司。2:17宣告耶穌的大祭司身份(見注)。4:14~5:10對此詳細解釋,7:1-28對此進一步闡明。升入高天,提醒讀者耶穌正坐在父上帝的右邊(見1:3注)。上帝的兒子,耶穌既是大祭司(2:5-18),也是上帝的獨生子(5:5-6;見1:1-14,3:5-6)。當持定,延續 “堅守信心” 的主題(2:1,3:6、12-14,4:11)。所承認的道(《和修》“所認的道”),見3:1,10:23。
4:15 體恤,耶穌能與祂的百姓認同(參10:34),是因為祂有降世為人的經歷,並曾在試探中受苦(2:10-18,尤其是17-18節)。試探希臘原文是peirazō,既可指使人跌倒的試探,也可指使人得建立的試煉。這裏可能兼有這兩種含義(參太4:1-11;路22:28)。沒有犯罪,雖然耶穌凡事受過試探,即在生活各方面都受過試探,但祂與其他人不同,祂沒有犯罪,因此祂是真正聖潔的大祭司(7:26-28;參5:2-3)。基督徒受試煉時,若知道自己所遭遇的引誘,主都已經經歷過,就可得到安慰。主也曾感受過罪牽引誘惑人的力量,但從未向試探妥協。
4:16 作者通常用來到(希臘原文proserchomai, “接近,去到,靠近”)指人就近上帝(7:25,10:1、22,11:6,12:18、22;參出16:9,34:32;利9:5;申4:11)。人只有通過大祭司的獻祭和代求,罪得赦免,才能來到上帝面前(7:25,10:22)。作者鼓勵基督徒 “來到” 上帝的寶座前。暗示他們擁有與上帝建立個人關係的特權。坦然無懼希臘原文是parrēsia,意為 “大膽,有信心,勇敢”,尤指人面對位高權重的人說話時的表現(參3:6,10:19、35),這裏指基督徒可以心懷崇敬,來到上帝面前坦誠訴說,不必害怕會遭到羞辱或懲罰。施恩的寶座,仁慈的天父上帝和在祂右邊的耶穌(8:1,12:2;參1:8),從天上及時地幫助那些遭遇試探、需要罪得赦免和得著力量的人(見2:18)。
5:1-10 在強調了耶穌是慈悲的大祭司之後(2:17),作者建立起他在第7~10章中將要討論的祭司預表論。他通過追溯亞倫祭司職分(1-4節)和耶穌是那最終極的大祭司(5-10節)之間的三個要點的比較(祭司的職分[1節]、體諒2節]、上帝的選召[4節]),繼續特別關注大祭司對其子民的憐憫。(BTSB)
5:1-10 在這段經文中,作者解釋了耶穌作為大祭司的角色。就像亞倫和他的兒子們一樣,耶穌也是由上帝委任的;不過,祂是按照麥基洗德的等次被任命的(來5:4-6,10)。這個討論為後面論述耶穌的祭司職分做了準備(7:1~10:18)。(FSB)
5:1-4 祂能體諒(2節),大祭司是人,所以能明白人的軟弱(1-2節);他們為別人和自己獻上贖罪祭(1、3節);他們是上帝設立的(4節;就如亞倫及其後代,見出28:1,29:1-46等;參來7:11)。耶穌符合作大祭司的這些條件(5:5-10),只是祂是完全的大祭司,因為祂是無罪的(4:15),所以不需要為自己獻祭(7:26-28)。
5:1 在舊等次的“每一個大祭司”身上看到的第一個特點是他在神和人之間擔任中保的職能:他“替人辦理與神有關的事”,特別是為百姓和自己的罪“獻上禮物和贖罪的祭物”。正因為如此,他是“從百姓中選出來的”,這樣他就能完全與他們認同(2:11-18,4:15)。(BTSB)
5:2 體諒(《新譯本》溫和地對待)。大祭司的第二個特點是憐恤他的子民。愚蒙的和失迷的,這暗示了《舊約》對悖逆的罪,以及因無知或錯誤而犯的罪的區分(利4~5章;民15:22-31)。另參9:7,10:26。這暗指在希伯來書中,人類常見的過失(對於這些過失,上帝的憐憫總是可以透過基督得到,2:17-18,4:15-16)以及公然拒絕基督的獻祭(對這些過失就沒有赦免,6:6,10:26-29)之間的區別。被軟弱所困,溫和地提到大祭司人性的罪惡(4:15),從“為百姓和自己獻祭贖罪”的義務中可以看出(第3節;見9:7;利16:6,11)。後來在希伯來書中(7:27),大祭司為個人的罪獻祭,與無罪的基督形成了對比(4:15)。(BTSB)
5:4 大祭司的第三個特點是上帝的呼召。自我任命是無效的。一個人必須是“蒙上帝所召”來從事這項工作,“像亞倫一樣”。在他對以前的祭司等次的所有思考中,作者肯定了上帝定旨了這個等次,為祂的目的效力。(BTSB)
5:5-6 正如《詩篇》指出,父上帝選召耶穌為大祭司(參1、4節)。作者在這裏再次引用詩2:7(參1:5)。耶穌既是大祭司,也是上帝的兒子(見4:14,5:8-10)。作者引用詩110:4,大衛在詩110篇論到他的 “主” 坐在上帝的右邊,照著麥基洗德的等次作祭司(見7:1-28,1:13注)。
5:7 在肉體的時候,即耶穌在地上的一生(參2:14-15)。禱告,福音書記載了耶穌許多禱告,尤其祂在客西馬尼園的禱告(見路22:39-46)。懇求(希臘原文hiketēria)這個詞在《新約》和希臘文舊約《七十子譯本》中並不常見。指順服地請求,特別是在禱告時。大聲哀哭,流淚,使人想起耶穌在客西馬尼園痛苦地禱告的情景(路22:44),但 “在肉體的時候” 所涵蓋的時間很長,暗示耶穌在世上的禱告一直是由衷、熱切和流淚的禱告。能救祂免死,作者確知耶穌死亡的事實(參9:11-14),把耶穌的復活描述為免於或 “脫離”(希臘原文ek)死亡(13:20)。蒙了應允,雖然耶穌是上帝的兒子,但當祂降世為人,祂就順服天父,等候天父應允禱告(路22:42等)。因祂的虔誠,這裏的“虔誠”希臘原文是eulabeia,形容耶穌在上帝面前的崇敬或畏懼(12:28;見《七十子譯本》詩28:14)。耶穌的虔誠是祂禱告蒙應允的基礎。現今祂在上帝的右邊為每個基督徒代求,並幫助他們(4:16;參羅8:34)。
5:8 祂雖然為兒子,見1:1-14,5:5。耶穌擁有完全的神性和完全的人性。因所受的苦難學了順從,耶穌沒有犯過罪(4:15,7:26)一生順服上帝。祂活著為人時,和其他人一樣學習知識,累積經驗(參路2:40、52);祂對在苦難中保持順服要付出的代價,體會尤深(見以下經文注釋2:9,2:10,2:18,4:15)。隨著 “智慧和身量……增長”(路2:52),耶穌所面臨的試探也越加困難(參路4:12);但祂每次面臨試探,都順服父上帝,從而 “學了順從”,提升了祂作為人的道德能力。
5:9-10 得以完全,童年的耶穌已經擁有敬虔的性情,但祂人生閱歷尚淺,還沒充分體驗凡事順服天父,從不犯罪的完人生活。耶穌一生完全順服(8節,7:26-28),成為相信和順服祂的人永遠得救(2:10,9:23-28)和最終 “完全”(10:14,11:40,12:23;參7:19,9:9,10:1)的基礎。麥基洗德的等次,見5:6,第7章。
1. 四14~16。這裏勸我們承認關於我們大祭司的哪些真理呢?並且勸我們來充分享受哪些特權呢?
答:這裏勸我們承認我們的大祭司:1) 已經升入高天;2) 祂是上帝的兒子耶穌;3) 祂凡事受過試探,與我們一樣,因此可以體恤我們的軟弱;4) 祂沒有犯罪。所以,我們可以坦然無懼地來到祂施恩寶座前,為要得憐恤、蒙恩惠,作及時的幫助。
2. 五1~10。在1~4節中,列舉出大祭司的資格是些什麼呢?與利未支派的祭司相比,基督如何更高一等、並且更加全備地擁有這些資格呢?因此,祂能使什麼利益,並根據什麼條件,而變成我們的呢?
答:大祭司的資格:1) 必須是從百姓當中選出來的,與百姓認同,奉派替人辦理與上帝有關的事,為罪獻上禮物和祭物;2) 他必須能溫和對待愚蒙和失迷的人;3) 他必須蒙上帝親自呼召,是上帝親自設立的。基督是神的兒子(5:5),而且是麥基洗德等次的祭司(5:6),因此比利未祭司更高一等、更全備地擁有這些資格。祂降世為人,一生完全順服天父,因所受的苦難學了順從,就可以使人“永遠得救”——條件是順從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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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四14~16。這裏勸我們承認關於我們大祭司的哪些真理呢?並且勸我們來充分享受哪些特權呢?
-耶稣基督是升入高天的尊荣的大祭司,祂曾为人子,凡事受过试探,故而能体恤肉体的软弱,只是祂全然圣洁从未犯罪,因此,我们可以透过耶稣基督,随时地,坦然无惧地来到神的施恩宝座前祈求,为得怜悯和恩惠,以及面临试探时帮助。
2. 五1~10。在1~4節中,列舉出大祭司的資格是些什麼呢?與利未支派的祭司相比,基督如何更高一等、並且更加全備地擁有這些資格呢?因此,祂能使什麼利益,並根據什麼條件,而變成我們的呢?
-大祭司的资格:从人间挑选的,他能体谅人的软弱,祭司是神任命的,作为中保,为他人,也为自己献祭给神。
-耶稣基督是神的儿子,祂是完全的神,也是完全的人。作为人,基督从苦难中学会了完全顺从,并为拯救顺服的人成了圣洁无瑕的替罪羔羊;他又是蒙神所召,按照麦基喜得的等次被称为大祭司。因此耶稣基督是完全的,永远的大祭司,“就为凡顺从他的人成了永远得救的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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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udy 5 Hebrew 4:14~5:10 (2.1.25)
1. 四14~16。這裏勸我們承認關於我們大祭司的哪些真理呢?並且勸我們來充分享受哪些特權呢?
* 我们的大祭司耶稣基督是上帝的儿子,祂已经在荣耀中复活升天。祂在世的时候如世人一样经受各样的试探,但祂胜过试探,完美地成就了律法的要求。
* 所以我们属基督的人可以坦然无惧地来到上帝的施恩宝座前,祈求上帝的恩典。
2. 五1~10。在1~4節中,列舉出大祭司的資格是些什麼呢?與利未支派的祭司相比,基督如何更高一等、並且更加全備地擁有這些資格呢?因此,祂能使什麼利益,並根據什麼條件,而變成我們的呢?
* 大祭司是被挑选的,不是自己认定的;大祭司能够体谅愚蒙和迷失的人,因为他自己也是软弱的人;大祭司要为百姓和自己献赎罪祭。
* 基督是上帝选出来按照麦基洗德的等次做大祭司的;基督是永远的大祭司;基督完美的成就了律法,所以祂不需要为自己献赎罪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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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udy 5 Hebrew 4:14~5:10 (2.1.25)
1. 四14~16。這裏勸我們承認關於我們大祭司的哪些真理呢?並且勸我們來充分享受哪些特權呢?
* 大祭司:升在高天之上,是神的兒子,曾受過試探,但沒有犯罪,
* 基督徒的特權,就是藉著這個大祭司,使我們能夠坦然無懼地來到施恩坐前。
2. 五1~10。在1~4節中,列舉出大祭司的資格是些什麼呢?與利未支派的祭司相比,基督如何更高一等、並且更加全備地擁有這些資格呢?因此,祂能使什麼利益,並根據什麼條件,而變成我們的呢?
* 大祭司是被神呼召的,不是自己毛遂自薦的。
* 利未支派的大祭司,除了為百姓,還要為自己贖罪。
* 身為神的兒子,基督順服神的的旨意,肉體受了苦難,因而成就了基督徒得永生,而條件就是我們要順從基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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