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udy 55 詩篇 70 & 71 (2.8.30)

Study 55 Psalm 70 & 71 (2.8.30)

研經題目:

這兩首詩會令人聯想到其他的詩篇。詩七十全部是取自詩四十。詩七十一1~3是取自詩卅一1~3;詩七十一其餘的經文也大都是那些見於其他詩篇中的片段拼合而成的。

1. 詩人期望神對他怎樣,並為他作什麼?這些事情又會使他怎樣行?當你禱告時,會向神作類似的懺悔嗎?

2. 請注意詩七十一裏面的三重動作:(a) 信心,由禱告而轉為盼望和讚美(1~8節);(b) 信心,在重新感到迫切需要的意識下,又回到禱告,再轉為盼望和讚美(9~16節);(c) 第三次被驅使去作禱告,便立即轉為確信,讚美和作見證,並且繼續如此(20、22~24節)。這一點關於持續的禱告對於我們有什麼教訓呢?

【經文注釋】(摘自《聖經研修本》)

70 這是一首簡短的個人哀歌,詩人迫切祈求上帝救他脫離那些幸災樂禍的仇敵。全詩與40:14-16非常類似。題注指出,本詩是為 “記念祭” 而寫(參第38篇注)。

70:1-3 求你搭救我脫離那些尋索我命的人。第一個詩節迴響著絕望和危險的音調。威脅來自那些尋索我命的、喜悅我遭害的,以及對我說阿哈、阿哈。這些人迫切要傷害忠信人,因他們受苦而幸災樂禍。仇敵可能是有勢力的以色列人,因不忠於聖約而對真正的敬虔存著敵意;也可能是那些想把其他神明強加在上帝百姓頭上的外族人。詩歌迫切祈求上帝快快搭救我速速幫助我;具體的幫助就是挫敗仇敵的計謀,令他們抱愧蒙羞,然後退後受辱

70:4-5 願一切尋求你的人因我的得救喜樂。這個詩節在下述兩個方面與第一個詩節呼應。首先,尋求你的(4節)與 “尋索我命的”(2節)對比:很明顯,這是兩群互相對立的人。其次,速速(5節)與 “快快”(1節)呼應,而幫助我的搭救我的(5節),以相反的次序回溯 “搭救” 和 “幫助”(1節,採用意為 “解救” 的兩個希伯來文同義詞)。在這個詩節,每位誦唱的會眾都視自己是以色列的忠信人,即尋求上帝並喜愛祂救恩的人,並祈求當所有忠信人在看到受苦的人得救時,可以上帝高興歡喜。受苦的人是困苦窮乏的,在社會中是弱勢群體,因此他們的得救是上帝信守應許的有力證據。

71 這也是一首個人哀歌,適合因身體軟弱或困苦而被仇敵趁機加害的忠信人誦唱(9-11節)。這些仇敵可能是外族人,也可能是以色列人;本詩的用詞籠統,可以指任何一種人。本詩沒有題注,詩人可能採用了早期一些詩篇(特別是大衛的詩篇)為材料,加以改動,創作本詩(如:71:1-3呼應31:1-3;相互參照可得到更多實例)。本詩注釋依據呼語 “上帝啊” 或 “耶和華啊”,來劃分詩節。

71:1-3 求你時常做我的避難所。詩歌以宣告堅定的信心開始,確信上帝立約的應許:上帝的公義指祂信守應許,這是忠信人盼望的根基(參15、16、19、24節)。

71:4-11 求你救我脫離想要害我的惡人。這段詩歌說明了禱告的具體原因:惡人,即抓住一切機會要傷害忠信人的不義和殘暴之人(4、10-11節)。按照《詩篇》的表達習慣,“惡人” 指那些抵擋真正信靠上帝的人。詩人自稱不屬於這一類人,而是從我年幼起就是忠信人,他祈求上帝不要在他年老的時候……丟棄他(71:9)。這是提醒以色列,聖約的益處不是人人自然就可以擁有的,而是只給那些忠心遵行聖約的人。因此,會眾必喜愛敬虔,人人渴望中終日必滿了對上帝的讚美(71:8)。

71:5-6 從我年幼……從出母胎……出母腹,誦唱本詩的以色列人,生下來就是亞伯拉罕的後裔,承受上帝的應許。他們從詩句中明白,上帝在他們生命中的作為,一直追溯到他們生命的開始,甚至在他們出生之前。事實上,他們甚至認為他們現在所表達的信心,在他們能講述它之前就已經開始了,參22:9-10,139:13-16;路1:41-44。

71:12-16 求你不要遠離我。詩人繼而祈求上帝不要遠離我速速幫助我。面對那些與我性命為敵的以及謀害我(13節;另見4、10-11節)之人的威脅,敬虔的詩人仰望上帝的幫助。他承諾要常常盼望,並聽憑上帝決定何時應允他的禱告。另外,他還期待向其他敬拜者分享上帝在他身上的公義作為:讚美、述說和提說(“提醒我的同伴”)描述會眾之間的活動。即 “來敬拜”。

71:17-21求你從我幼年直到老年都看顧我。這個詩節回到第二個詩節的主題,因為自我年幼時,你就教訓我(即信靠你,參5-6節),所以我到年老髪白的時候,求你不要離棄我(參9節)。詩歌繼續描述虔誠人的生活理想,祈求上帝使他壽數充足,讓他能夠將你的能力指示下代將你的大能指示後世的人;信仰的生命應該傳遞給後代。《詩篇》坦白承認,信徒的人生會充滿重大急難(71:20),並且這些苦難都在上帝的掌管之下(你是叫我們多經歷重大急難的)。既然上帝掌管這些苦難,祂也可以將這些苦難消除(因此詩人有20-21節的確信)。

71:22-24 我要讚美你搭救了我。本詩以總結前面各個部分,特別是確信(20-21節)和展望在敬拜時作見證(14-16節)作為結束。詩人不僅盼望在敬拜時喜樂地歌領,還希望終日講論(即在公眾崇拜時間以外)上帝的公義(原文直譯:公義的幫助)。

71:22 以色列的聖者,在《以賽亞書》中,這是上帝的常用名字(25次),極少見於其他書卷,僅出現在王下19:22(平行經文見賽37:23);詩71:22,78:41,89:18;耶50:29,51:5。見 “以賽亞書導論:寫作時間”。

发表评论

Fill in your details below or click an icon to log in:

WordPress.com 徽标

您正在使用您的 WordPress.com 账号评论。 注销 /  更改 )

Twitter picture

您正在使用您的 Twitter 账号评论。 注销 /  更改 )

Facebook photo

您正在使用您的 Facebook 账号评论。 注销 /  更改 )

Connecting to %s

%d 博主赞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