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udy 2 列王紀上 2 (2.9.2)

Study 2 1 King 2 (2.9.2)

研經題目:

1. 試計算一下大衛最後對他兒子所羅門的忠告一共有幾點。

2. 亞多尼雅,約押,和示每是怎樣被處死,而且是為了什麼原因呢?所羅門自己的反應是過去的事不必再問,但是大衛的主張與此相反,所羅門便逆命而行。你想大衛作此種主張是出於什麼動機呢?我們從亞多尼雅的生平可以學到什麼教訓呢?

【經文注釋】(摘自《聖經研修本》)

2:1-9 大衛對所羅門的最後指示標誌著權力的轉移,並為所羅門王位的建立奠定了基礎(參王上2:13-46)。3-4節與申命記遙相呼應(如申4:29、40,6:5,10:12,17:14-20),並提到大衛之約(撒下7)。大衛的大部分指示都命令所羅門懲罰他個人的敵人(王上2:5-9)。在古代近東,消滅對新建立的國王有潛在威脅的人是很常見的,特別是當國王以不尋常的方式登基時。亞比亞他

2:2-3 你當剛強作大丈夫,大衛對所羅門的臨終贈言,很像約書亞在摩西死後 “任” 以色列領袖時,上帝對他所說的話(書1:6-9)。這番勸告先喚起所羅門的勇士精神,然後立刻指明這股力量應當用在哪裏(順服上帝,遵行摩西律法)。2:3-4表明,這裏(與《約書亞記》一樣)具體指《申命記》的律例(參申4:29,6:2,8:6,9:5,11:1,29:9)。“作大丈夫” 可能是一句俗語,主要指行事勇敢(參撒上4:9;林前16:13),這裏明確指出是忠心遵行摩西律法。所羅門需要鼓起勇氣,忠心地帶領百姓。

2:4 向我所應許的話,顯然指撒下7:11b-16,雖然那裏沒有明確提到上帝的應許有任何條件(你的子孫若謹慎自己的行為),但是清楚宣告(撒下7:14-15),大衛的子孫即使犯罪,也不會導致王朝終結:《列王紀》也印證了這點(參11:36,15:4;王下8:19)。因此,關於上帝賜給大衛的應許的準確含意(應該是有條件的應許,還是無條件的應許),《列王紀》始終帶著些張力,這種張力一直持續到王下25章的結尾。

2:5 洗魯雅的兒子約押向我所行的,殺死約押是為了洗清大衛家 “流人血的罪”,因為約押曾 “流無辜人血”(31節)。但奇怪的是,大衛在位時顯然沒有太在意這流人血的罪,可能因為約押當時對他非常有用,所以沒有動手處置他(如:撒下11:15,14:1-33,19:1-8)。因此,大衛說這番話可能更多是出於政治考慮,而非宗教因素。一旦大衛去世,讓約押繼續留在所羅門的聯合王國實在很危險,因為他在猶大的根基太深(正如示每在以色列的根基太深,2:8-9)。在猶大和以色列的分裂勢力中,也有人從敵對變為和解。比如約旦河東的基列人巴西萊(7節;參撒下17:27-29,19:31-39)。巴西萊對王一片忠心,王也以和睦親善待他,使他的眾子可以與王同席吃飯。

2:6 照你的智慧,所羅門不能魯莽行事,要用聰明的辦法除掉約押(另見9節提到示每),使他不能壽終正寢(不容他白頭安然下陰間)。關於 “陰間”,見撒上2:6注。所羅門的智慧(希伯來原文khokhmah)在後文(3:1-28,4:29-34,10:1-13)是強調的重點,但再也沒有用於策劃如此殘忍的事。

2:10 大衛與他列祖同睡,睡的比喻表明,期待在將來的某個時刻醒過來;“與他列祖”,暗示先前的世代也有這樣醒來的盼望,並且大衛現在就和前人在一起了。這句話在《列王紀》和《歷代志》中多次出現。

2:11 大衛作以色列王四十年,於主前970年離世。

2:12 他的國甚是堅固,在12-46節的希伯來原文中,kun這個字被巧妙地放在開始、中間和最後(12節 “堅固”,24節 “堅立”,45-46節 “堅定”),呼應撒下7:11b-16,這個詞在那裏也出現了三次(撒下7:12、13、16),論到上帝將用行動保證大衛的王朝永存。上帝為所羅門所做的,正是上帝曾為大衛所做的(撒下5:12),正如上帝對大衛的應許(2:24)。

2:13-46 所羅門通過殺死亞多尼雅(13-25節),驅逐祭司亞比亞他(26-27節),並執行大衛關於約押(28-35節)和示每(36-46節)的最後指示,開始他的統治。在消除競爭和為父親報仇的過程中,所羅門建立了自己的王位,並宣稱自己有能力成為王。

2:17 將書念的女子亞比煞賜我為妻,撒下16:20-22表明,和王的妃嬪同房就相當於宣稱要取得王位。雖然嚴格來說,亞比煞不算妃嬪,但在百姓心裏,她是和大衛王有親密關係的人。因此在所羅門看來,亞多尼雅提出這個要求,就是第1章的陰謀死灰復燃,也正是行了1:52所羅門曾警告過他的 “惡”(參2:22)。

2:22 我的哥哥,關於長子應當繼承父親王位的觀念,在以色列人心中的接受程度如何,這一點並不清楚,但至少有些以色列人非常肯定長子有繼承王位的特權。

2:26 你本是該死的,沒有證據顯示亞比亞他和約押參與了亞多尼雅索要亞比煞一事,但他們兩個都因同謀而被定罪。

2:27 耶和華在示羅……所說的話,參撒上2:27-36。撒上22:20記載,亞比亞他是以利的後裔,而撒上2:35所稱 “忠心的祭司” 正是現在的撒督(2:35)。《列王紀》非常關注預言及其應驗,這是本書的一個特色,也是使其渾然成為一體的主題之一。

2:28-34 所羅門遵照大衛的吩咐(見5-6節及注釋),要除去約押祭壇的角,見1:50注。比拿雅……將約押殺死(2:34),約押以為所羅門不會像自己那樣殘忍,甚至會在聖所殺人。雖然所羅門這樣做不是嚴格遵守出21:12-14(規定要將殺人者帶離祭壇,然後將他殺死),但聖所避難只適用於誤殺的情況(出21:13)而非故意殺人者。出21:14強調,祭壇不為那些故意殺人者提供保護。大衛認為(見2:5注)約押是該死的,因為他殺了押尼珥(撒下3:27)和亞瑪撒(撒下20:10)。

2:36-46 所羅門接下來要剷除示每,大衛躲避押沙龍的時候,他曾詛咒過大衛(見7-8節;參撒下16:5-13)。所羅門曾經下令,不許示每離開耶路撒冷去別的地方(2:36;參42節),但示每無視這個命令,所羅門就下令殺了他(46節)。所羅門的所作所為證明他確實是個有 “智慧” 和 “聰明” 的王(6、9節),但這種智慧不是每個人都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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