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udy 4 約翰壹書 3:11~4:6 (2.12.11)

Study 4 1 John 3:11~4:6 (2.12.11)

研經題目:

1. 三11~18。在11~15節裏面,約翰用哪些不同的論據表明互愛乃是神的兒女所不可少的標記,而憎恨則是不能容許的呢?我們應當抱什麼態度相愛呢?參16~18節,並比較約十五12;弗五1、2。

2. 三19~24。離開正題而論及在神面前坦然無懼的問題。使徒首先思考到一個內心自責之基督徒的情形。怎樣可以使這樣的人重新獲得保證呢?參19、20節。比較來六9、10。使徒其次便思考到一個內心不必自責的基督徒的情形,因為他操練真基督徒生活的一切特性——順服,愛心和信心。這種人會享受到哪些福氣呢?參21~24節。

3. 這裏舉出了哪兩種測驗方法以辨別一個先知是否藉著神的靈說話呢?請特別參四2、6;也參下面的注2。

注:

1. 三14。比較約五24。這裏舉出一個實用的測驗方法,可以斷定一個人對基督的信仰的真假。比較加五6下;雅二15~17。

2. 四6。「我們是屬神的」:在本節上的「我們」這個代名詞,為同在一1~3裏面一樣,主要是約翰代表眾使徒來說的,不過並非不包括那些在他們以後而以使徒之教訓為其根基的人。

【經文注釋】(摘自《聖經研修本》)

3:11~4:6 聽從使徒,戰勝邪惡。這段經文的開頭(3:11 “這就是命令”)和結尾(4:6 “認識上帝的就聽從我們”)顯示,這裏描述的是怎樣避免“犯罪”和“違背律法”(3:4)。

3:11-24 克服該隱的惡意。在約8:44,耶穌稱魔鬼是說謊之人的父,是殺人的。在這裏,約翰引用該隱的例子(創4:1-16),勸勉基督徒要棄惡從善。

3:12 不可像該隱。這暗指創4:1-16,其中敍述了該隱謀殺了亞伯,因為耶和華看中亞伯的祭物,而沒有看重該隱的祭物(參來11:4)。(從創4:7可以推斷出,耶和華不接受該隱的祭物是因為該隱是個惡人,因在他謀殺他兄弟之前,耶和華就對他說:“你若行的好,豈不蒙悅納?”)(BTSB)

3:13 不要以為希奇(《和修》“不要驚訝”),亞伯行事正直,卻被殺害(12節)。約翰深知這種敵對良善的現象在每個時代都有(見約16:2-3、33)。

3:14 我們因為愛……就曉得,人若擁有關愛其他信徒的內在動力,就證明他已經得救(見2:3注)。

3:15 就是殺人的,約翰這個教導與耶穌的教導(太5:22、28)如出一轍:表面上遵守上帝的誡命(出20:13 “不可殺人”)是不夠的,內心有違背誡命的欲望,就等於實際上違犯了誡命(注意出20:17中關於內在欲望的誡命)。

3:16 主為我們捨命,我們從此就知道何為愛,耶穌的十字架道路是無私、捨己的生命之路,也是那些蒙召跟隨祂的人要走的道路。

3:20 我們的心若責備我們,人自覺有罪的時候,有堅強的信心是非常重要的。上帝比我們的心大,這使我們確信,上帝已經藉著基督贖罪的工作赦免了我們。

3:21 人若在上帝面前有清潔的良心,就能向上帝坦然無懼,放膽祈禱。

3:22 我們一切所求的,就從祂得著,參5:15注。因為我們遵守祂的命令,表明順服上帝與禱告得應允之間有直接的關係。行祂所喜悅的事,表明信徒每天行上帝真正“喜悅”的事是有可能的。

3:23 上帝的命令就是叫我們信,信靠基督與11-22節強調的道德行為同樣重要。

3:24 聖靈,這是《約翰壹書》第一次明顯提到三位一體上帝的第三個位格(另見4:2、6、13,5:6、8)。作為第四卷福音書的作者,約翰寫這封信時已經知道,耶穌應許要差遣的“保惠師”和“真理的聖靈”(見約14:16-18、26,15:26,16:7-14,20:22)早已存在,而且非常重要。

4:1-6 勝過敵基督者的迷惑。約翰為讀者擔憂,不僅因為有該隱不愛兄弟的惡劣先例,還因為有來自靈界的迷惑。約翰提供了一個可以立見分曉的查驗方法。

4:1 一切的靈,你們不可都信,基督徒有信心不等於輕易相信一切靈界的事。試驗那些靈,藉著辨析一個人所持守的教義,觀察他的行為,以及運用屬靈的辨別能力(參林前12:10,14:29),可以“試驗”左右那個人言行的、不可見的靈界勢力。假先知聲稱是為上帝發言,實際上是仗著魔鬼的勢力說話(4:3-4)。在現今這個強調包容的時代,明辨區分可能會被視為挑剔人(參太7:1 “你們不要論斷人”)。但耶穌也教導說:“不可按外貌斷定是非,總要按公平斷定是非”(約7:24)。

4:2 從此你們可以認出,約翰根據基督論的教義,訂立了一個試驗諸靈(見1節)的標準:倘若有靈或受這靈感動而說話的人,不承認耶穌基督是成了肉身來的,那靈或那人就是在誤導上帝的百姓。顯然當時有許多假教師都宣稱耶穌只是“像”人類。這種說法大概是基於一個錯誤的觀念,就是物質世界本質是邪惡的,因此屬於物質的身體也是邪惡的。

4:3 凡靈不認耶穌,即拒絕承認耶穌是“成了肉身來的”(2節)上帝的兒子。就如其他宗教、教派和哲學體系那樣,很多人都在談論耶穌,甚至還相信耶穌曾經在世上生活過。但除非那些人確信耶穌既有完全的神性也有完全的人性,否則他們並不是真正“承認耶穌”。約翰一針見血地指出,他們正受著那敵基督者的靈影響。

4:4 那在你們裏面的指聖靈(見2、6節)。那在世界上的指撒但,也有指其他鬼魔的含意(參3節,5:19)。

4:5 他們是屬世界的……世人也聽從他們,當時的大多數猶太領袖不信服耶穌(約7:48;徒4:26),就連跟隨祂的平民百姓也常常三心二意(約6:66)。論世界的事,他們的言論源自並按照世人的觀點和價值觀。

4:6 不聽從我們,沒有真正信主的人會抗拒純正的教義。對他來說,純正的教義抵觸他以人為中心的物質主義思想體系,是毫無意義的(參林前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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