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udy 5 約翰壹書 4:7~5:3 (2.12.12)

Study 5 1 John 4:7~5:3 (2.12.12)

研經題目:

我們現在開始研究這卷書信的第三段(參綱要)。

1. 四7~10。在7、8節裏面用了哪些論據證明基督徒必須彼此相愛呢?在9、10節裏面,使徒論到神的愛在基督裏顯明出來了。他怎樣描述這個恩賜呢?他又怎樣論到它的目的呢?用什麼方法達到這目的,而神做這件事又是為了誰呢?

2. 四11~18。使徒像以前一樣,把同樣的理由復述一遍,不過,是以一個更高的標準來說明。他在這裏怎樣描述基督徒與神的關係呢?他怎樣指出比這個更高或更深的關係是無法想像的呢?信徒就是藉著聖靈從這種關係的深處來作他的見證的(13~16節;比較約十五26、27)。

3. 四19~五3。從太廿二36、37看來,使徒在11節裏面為什麼不說,「親愛的弟兄啊,神既是這樣愛我們,我們也當愛神」呢?約翰為什麼說,「我們也當彼此相愛」呢?這裏也提到測驗我們愛神的什麼別的方法呢?

注:

1. 四17、18。「因為祂如何……」:請將約三35與十六27作一比較。那些為神所愛的人,是不必以恐懼的心情展望將來的。如果我們仍然害怕,補救之法就是更加注意神在十字架上和復活上所顯明的愛。

2. 五1。信耶穌是基督,就含有接待祂為基督的意思,而接待祂就是從神而生的(約一12、13)。

【經文注釋】(摘自《聖經研修本》)

4:7-21 藉著上帝的愛得著上帝的確據。約翰這部分的教導可以與使徒保羅的“愛的篇章”(林前13章)相媲美。

4:7-12 上帝的愛得以圓滿。這段經文的結語:“愛祂的心在我們裏面得以完全了”(12節;《和修》“祂的愛在我們裏面得以完滿了”),顯示約翰所作的宣稱和勸勉的方向。

4:7 凡有愛心的,都是由上帝而生,並且認識上帝。這不是說信徒不需要忠信於基督(2:23,4:2),不需要誠實正直(3:16),而是說愛能使信徒與上帝的團契相交得以圓滿。約翰這裏所說的愛,是人從上帝而生的結果,並不是先決條件。不信主的人在某種程度上也愛人,但與基督徒因上帝住在他們裏面而生發的那種愛不同(參4:8-11)。

4:8 不認識上帝,因為上帝就是愛,人若沒有愛心,就表明福音信息沒有改變他。約翰不是說上帝的屬性只有愛(上帝還有其他許多屬性),也不是說愛就是上帝(沒有經文支持這樣的說法)。“上帝就是愛”表示上帝不斷向人付出,希望他們有所得益。早在創世以前,三位一體上帝的三個位格之間就已有永恆的愛(約17:24)。基督徒所能彰顯的愛都是源自上帝的愛(4:11、12、19)。

4:9 上帝的愛不是抽象的原則或情感;這份愛顯明在上帝差祂獨生子到世間來,使罪人得生,即得著永生。

4:10 不是我們愛上帝,基督徒蒙召活出愛,上帝的愛為他們設立了標準。挽回祭,見2:2注。罪招致上帝的忿怒,耶穌在十字架上為我們的罪(見林後5:21)承受了上帝的忿怒。

4:11 親愛的(希臘原文agapētoi)表示非常親密。約翰在這裏和第7節用這個詞,表明他沉浸在呼籲信徒去活出的那種愛中。他在2:7,3:2、21和4:1也使用了這個詞:另見2:1 “我小子們”的注釋。

4:12 從來沒有人見過上帝,見約1:18注。

4:13-21 上帝的靈所賜的確據。上帝的靈(13節)為彼此相愛的崇高呼召提供了動力和確據。

4:13 與基督徒同在,並在他們心裏工作,證明他們是住在上帝裏面的(見約8:31注,15:4注)。

4:14 我們所看見且作見證,對於使徒(如約翰)來說,這句話是特別真實的,因為他們是耶穌親自揀選的見證人。從廣義上來說,所有後來的信徒都憑著信心見證相同的真理。在約翰的著作中,救主這個詞只出現在這裏和約14:42。

4:15 耶穌為上帝兒子,所有基督徒都被稱(收養)為上帝的“兒子”,得以繼承上帝的產業(羅8:14;加3:26),但這裏的“上帝兒子”不能按照上述的衍生意義來理解,因為耶穌是獨一無二的。耶穌本身就是上帝,他擁有上帝的所有屬性(見約1:14注)。在4:2,約翰要求真正的教師肯定耶穌有完全的人性;在這裏,他要求他們肯定耶穌有完全的神性。

4:16 我們也知道、也信,得救的確據可以轉化為穩定的思想和心靈狀態(見2:3注,5:13注),絕不是自以為是的臆測。

4:17 這樣(《和修》“由此”)指前一節經文,約翰在那裏論到信徒住在上帝裏面,上帝也住在他們裏面。在審判的日子坦然無懼,等待人類的,要麼是永生,要麼是永刑(見約3:36)。上帝的愛使信靠祂的人有確實的盼望。祂如何,我們在這世上也如何,無論是昔日還是今日,聖子耶穌都在世上彰顯愛的作為,從來沒有使上帝不悅,跟隨祂的人也要如此行。基督在信徒中所體現且活出的愛,使他們有信心面對審判的日子。

4:18 愛裏沒有懼怕,不是否定人應當“懼怕上帝”及其積極影響,因為“敬畏耶和華是知識的開端”(箴1:7;“敬畏”原文直譯:懼怕)。約翰在這裏是指對末日審判的懼怕(參4:17)。上帝對信徒那完全(《和修》“完滿的愛”),把他們對上帝忿怒和永恆審判的懼怕除去(《和修》“驅逐出去”)。

4:19 我們愛,因為,基督徒的愛是上帝所賜的,耶穌在十字架上捨命就是這種愛的極致表達(見羅5:8)。上帝總是主動愛人,基督徒的愛是對上帝愛的回應。同樣道理,人類所有道德上的善行之所以被稱為善,不是因為那些行為符合人們對良善的主觀標準,而是因為人們效法上帝完美的道德品格,遵從上帝的命令。

5:1-12 信靠聖子是得生命的途徑。從書信開篇到這裏,約翰一直在談論愛心和順服,很少談論信心。從這裏開始,約翰主要論述人對聖子的信靠。《約翰壹書》有十處論到信靠,第5章就有七處。

5:1-5 憑信心遵守上帝的誡命。通往愛的道路,是用在基督裏的信心鋪砌而成的。這是約翰十分關注的主題。

5:1 凡信……,得救的信心有它特定的內涵,不是含糊的信仰承諾,而是全心信靠基督的拯救工作。凡有信心的,都是從上帝而生。人重生後,就會有信心(參2:29,3:9,4:7;弗2:5注)。

5:2 在《聖經》中,要愛上帝的兒女,就要順服上帝的誡命,因為上帝的誡命向信徒指明了行善的正路(參羅13:9;加5:14)。愛和律法是相輔相成的。

5:3 不是難守的,上帝百姓心中的愛使他們渴望愛上帝和討祂喜悅。他們渴望遵守祂的誡命。信徒若能正確地理解和遵從上帝的誡命,就能得著極大的喜樂和自由,而不會有絲毫的壓迫感(參太11:2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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