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udy 6 約翰壹書 5:4~21 (2.12.13)

Study 6 1 John 5:4~21 (2.12.13)

研經題目:

1. 使徒已經警告人要防備世界詭譎的誘惑(參二15~17)。現在他指出人如何可以勝過世界。他說誰可以勝過世界,並藉著什麼方法呢?參4~6節;也參下面的注1。

2. 一種能產生這樣巨大果效的信心,自然要充分地加以證實。在7~11節裏面指出了哪五重的見證,這見證有證實了什麼奇妙的事實呢?

3. 13~20節。這裏有關於約翰所說的「我們知道」的五樣偉大的確信。它們是什麼呢?你是在這個根基上建立你的生活嗎?

注:

1. 6節。這一節或許是指我們的主的受洗和受死,而不是指約十九34。祂來,不只是藉著祂受洗的見證叫我們悔改,也要用祂的血洗去我們的罪惡。基督教會的這兩種聖禮就是永遠紀念這些事情。(誠之按:聖禮是神給聖約子民的記號與印記)

2. 9、10節。神在基督裏已經極其清晰而又終極地曉諭人。信的人就有一種內在的見證:不信的人就是把神當作是說謊的。

3. 16節。「致死的罪」:就是審慎的故意選擇黑暗,而寧願不要光。

4. 21節。「偶像」:凡自稱是敬拜神,而又否認耶穌是神的兒子的人,就是敬拜一位假神。「你當遠比一切這樣的偶像」,是約翰最後的忠告。

【經文注釋】(摘自《聖經研修本》)

5:4 勝過世界,真正的基督徒不會被世人的敵意挫敗,也不會因此被迫離棄基督。

5:6-12 有信心就能領受上帝的見證。約翰在信中多次教導和敦促讀者後,強調自己的權柄是建基於上帝的見證(9節)。這見證可見於耶穌的降臨中,也是約翰親眼目睹的。

5:6-7 水很可能指耶穌受施洗約翰的洗。象征基督在十字架上為救贖世人而受死。有聖靈作見證,這節經文的結構強調,為基督的到(見6a節)作見證,是聖靈特有的工作。聖靈在信徒心裏工作,使他們承認己罪;開啟他們心靈的眼睛,使他們明白真理,知道基督是誰,並且明白基督為他們贖罪受死的意義(參5:10)。聖靈住在信徒心裏,教導他們上帝話語的真理(2:27,4:13)。

5:8 作見證的原來有三,福音不只是建基於人類的見證。約翰指出,“作見證的原來有三”,就是聖靈的見證(參5:6注),耶穌接受的洗禮(包括 “聖靈仿佛鴿子降在他身上”,以及聖父從天上發出聲音;可1:10-11;參約11:32-34),以及(1:7 “洗淨我們一切的罪”)。這三樣也都歸於一(《和修》“這三樣也都是一致的”),因此是可信服的證據,使人相信耶穌是“上帝的兒子”(5:10)。按照摩西律法,所有訴訟必須憑“兩三個見證人”(申17:6,19:15)的見證。《新約》也沿用這個原則(太18:16;林後13:1)。

5:9 上帝的見證,約翰用了語氣最強烈的措辭,聲明他的教導具有從上帝而來的權威。那不純粹是約翰的見證,也是上帝的見證。

5:10 有這見證在他心裏,這是“聖靈內住的見證”,基督徒體驗到聖靈與他們同在,在他們心中工作。將上帝當作說謊的,人若不接受上帝的兒子為救主,或對祂無動於衷,就是當面挑釁上帝。

5:11 使人相信基督的見證不是一個含糊不清的屬靈概念,而是有著清晰明確的內涵。這見證就是關於耶穌成了肉身、受死和復活的信息。人若在祂兒子裏面有信心,上帝便會藉著耶穌所成就的事,將永生賜給他們。

5:12 有了上帝的兒子,暗示信徒藉著愛人和愛上帝彰顯信心。沒有生命的人必遭受永遠的刑罰(約3:36)。關於耶穌是來到上帝面前的唯一道路,見約14:6注;約壹2:23注。

5:13-21 約翰最後呼籲信徒要有信心和悟性。約翰總結並進一步論述許多已討論過的主題。在這段經文中,“知道”一詞出現了七次,顯示約翰主要論述基督信仰、得救的確據及其確定性。

5:13 從信心而來的把握。本書信的讀者看見自己教會出現分裂(參2:19),可能會信心動搖。要叫你們知道,暗示基督徒能擁有得救的確據(參2:3,3:14;彼後1:10注)。

5:14-17 信心給人禱告的力量。信仰要有生命力,祈禱是十分重要的。約翰藉著修正讀者對禱告的認知,宣講純正、使信心增長的教義。

5:14 上帝的旨意求,不是說基督徒想祈禱有果效,就得事先知道上帝為未來所設定的隱密計劃(有時被稱為上帝 “隱藏的旨意” 或 “命定的旨意”,參申29:29),而是說祈禱時應當按照《聖經》中上帝為他百姓所定的旨意(有時被稱為上帝 “啟示的旨意” 或 “訓誡的旨意)。如果基督徒根據《聖經》的教導,按照上帝所喜悅的來祈禱,就是照著上帝的旨意祈禱了(參太6:10;弗5:17)。

5:15 知道他聽我們一切所求的就足夠了,因為祈禱的目的是與上帝團契相交。我們所求於祂的,無不得著,按照人的經驗,基督徒向上帝祈求的不一定都會得著,即使所求的事在表面看來與上帝啟示的旨意相符(見5:14注)。要理解這節經文,必須參考《聖經》其他經文,下述經文指出,禱告要按照上帝的旨意,要憑著信心(太21:22;雅1:6)、存著忍耐(路18:1-8)、順從(詩66:18;彼前3:12),並且要降服於上帝更高的智慧(路22:42;羅8:28;彼前4:19)。

15:16 不至於死的罪就是可得赦免的罪,獲得赦免的原因是:(1) 人祈求赦免;(2) 上帝願意赦免。人的靈性分別處於兩種狀態中:亡或永生。這兩種狀態也是人的最終結局(地獄或天堂)。至於死的罪很可能是:(1) 不悔改的罪;(2) 約翰在整封信中一直告誡信徒不要犯的罪,就是頑固地否認那些關於基督的純正教義,習慣性地違背上帝的誡命,持續地對信徒漠不關心,沒有愛心。這一切都顯示人沒有得救的信心。這種罪是不能得到赦免的。我不說,如果有人真的犯了至於死的罪,約翰沒有說明是否當為這罪祈求。在這種情況下,人應當向上帝祈求並悔改。

5:17 凡不義的事都要認真對待,因為上帝是絕對完美的,也是忌邪的。不是所有的罪都是至於死的罪,因此基督徒應當積極為自己和他人得赦免而祈求。

5:18-21 信心所賜的悟性。約翰以充滿信心和屬靈洞察力的話結束這封信。

5:18 必不犯罪,見3:6-7注,3:9-10注。從上帝生的(《和修》“從上帝生的那一位”)指耶穌基督。說耶穌是“從上帝生的”,因為祂是由父上帝差遣,由聖靈感孕而生的(路1:35);也是上帝使祂從死裏複生(西1:18)。那惡者也就無法害信徒,意思是無法使信徒永遠失去屬靈的生命,見14:4。

5:19 我們是屬上帝的,基督徒已經在靈裏得著重生。從這個意義來說,他們是上帝的兒女。全世界,見2:15注。

5:20 已經來到,指基督降世為人。將智慧賜給我們(《和修》“將悟性賜給我們”),基督徒領受恩典,領會《聖經》的教導,明白並遵行上帝的旨意。使我們認識那位真實的,人能真正認識上帝,是上帝恩典的作為,也是祂厚賜人的禮物(約1:13)。

5:21 大多數新約書信的結尾都有最後的警告。約翰提醒讀者,你們要自守,遠避偶像,除了崇拜上帝和祂兒子耶穌基督外,不要信靠、遵從、崇敬和跟隨(實際上就是敬拜)任何人或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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