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udy 13 馬太福音 9:9~34 (3.1.31)

Study 13 Matthew 9:9~34 (3.1.31)

研經題目:

1. 9~17節在哪幾方面顯示出耶穌之工作的革命性呢?它們對神的性格(13節)給我們有什麼教導,並叫基督徒在罪人中間應當怎樣生活呢?

2. 在把那些奇事視為記號(signs,中文聖經譯為神蹟)的情況下,試將我們從18~34節所記那些事情,關於我們的主處理軟弱,死亡,眼瞎,口啞這些靈性方面問題的能力可以學到的教訓加以說明。你是否有像這樣的問題應當加以處理呢?

【經文注釋】(摘自《聖經研修本》)

9:9-38 作門徒的真意、神蹟和工人。耶穌揭示作門徒的真正含義,這是眾人意想不到的(9-17節)。祂又施行一些出人意料的神蹟,彰顯祂非凡的憐憫(18-34節)。耶穌呼召那些被藐視的人跟隨祂,而宗教領袖卻繼續抵擋耶穌。

9:9-17 和8:18-22一樣,馬太用關於門徒的教導來點綴他的神蹟集:他自己蒙召作使徒和耶穌關於禁食的教導。(BTSB)

9:9 馬太,見 “導論:作者和書名”。坐在稅關上,在猶太人看來,馬太大概是個叛徒,因為那時的稅吏與佔領勒斯坦的羅馬人互相勾結。就起來,跟從了耶穌,馬太很可能親眼目睹耶穌公開教導人和醫治人,此時他已預備好跟隨耶穌。

9:10 稅吏,見9:9注,5:46-47注。在法利賽人看來,不按照他們教導的方式遵守上帝律法的人,就是罪人。這裏的罪人是指誰,似乎人所共知,既指犯了公認罪行的人,也指不遵守法利賽人制定的嚴格潔淨條例的人。

9:11 法利賽人,見3:7注。

9:12 康健的人……有病的人,法利賽人認為自己遵守了律法,在上帝面前是“健康的”人,因此他們看不見自己靈裏的疾病。耶穌指出,只有那些意識到自己缺乏的人,才會到祂那裏尋求幫助。

9:13 我來本不是召義人,乃是召罪人。耶穌賜救恩給罪人,這威脅到法利賽人的生活方式,但救恩是耶穌所傳福音的核心。“我喜愛憐恤,不喜愛祭祀” 引自何6:6(見注)。“祭祀” 代表宗教禮儀,對上帝而言,更重要的是 “憐恤”。希臘文舊約《七十子譯本》中的 “憐恤” 譯自希伯來文hesed,意為 “堅定的愛”。倘若法利賽人有這種 “憐恤”,那他們也會像耶穌一樣關懷這些罪人。

9:14 禁食,見6:16-18注。

9:15 《舊約》中用新郎來指耶和華(參賽62:5;何12:19-20)。與婚禮一樣(參太25:10),天國的降臨是令人歡欣快樂的事情。

9:16-17 新布補在舊衣服上,耶穌來,不是要修補猶太教中傳統的行義方式,而是要給天國的義帶來真正的成長,正如把新酒裝在新皮袋裏

9:18-34 第8~9章的最後四個神蹟出現在三個不連續的情節中,使這一節關於耶穌權威醫治的內容更加完善(見8:1~9:34的注釋)。(BTSB)

9:18 睚魯是管會堂的(《和修》“會堂主管”;參可5:22;路8:41),是個相當有影響力的人,他卻耶穌(《和修》“向他下跪”),這是人在上帝面前應有的態度。她就必活了,表明雖然死亡已經臨到,但睚魯仍深信耶穌的能力。

9:20 血漏,長期(十二年)患病不僅使她身體貧血虛弱,心靈也陷入絕望。另外,血漏還使她成為禮儀上不潔淨的,無法參加正常的社會和宗教活動。

9:22 你的信救了你,信心本身沒有治病的功能,是上帝施行醫治。但這女人的信心卻成為上帝施恩的工具,上帝使她身體蒙醫治,靈魂得拯救。(誠之按:指信心帶出的果效,不是指信心本身有這個功能)

9:23 吹手,又有許多人,按照當時猶太人的習俗,喪家通常會雇用職業哀悼者協助完成喪禮,其中包括吹手和哭號的婦女(亂嚷)。在巴勒斯坦,屍體通常很容易腐爛,因此一旦有人去世,哀悼者就得儘快趕到喪家。

9:24-26 拉著閨女的手,觸摸死人會使人不潔淨七天(民19:1-21),耶穌的觸摸卻叫這個閨女(《和修》“女孩”)活過來,變不潔淨為潔淨。耶穌戰勝死亡的能力,預示後來祂叫拉撒路復活,以及祂自己從死裏復活(太28:1-10;約10:17-18,11:25-26等)。

9:27 醫好兩個瞎子和後來醫好巴底買(20:29-34;可10:46-52;路18:35-43),這兩件事有明顯的差異,所以不應視為同一件事。毋庸置疑,耶穌在傳道過程中治好了許多盲人。大衛的子孫指應許的彌賽亞拯救者,祂是大衛的後嗣,祂的國度將永遠長存(撒下7:12-16)。馬太多次記載人稱呼耶穌為 “大衛的子孫”,這裏是第一次(見太12:23,15:22,20:30、31,21:9、15,22:42;參1:1)。彌賽亞時代的來臨,將要使瞎子重見光明(賽29:18,35:5)。

9:30 你們要小心,不可叫人知道,見8:4注;參12:16,16:20,17:9。

9:32-33 鬼所附的一個啞巴,魔鬼用多種方式轄制人,在這裏是叫人不能說話(另見12:22)。

9:34 祂是靠著鬼王趕鬼,法利賽人無法否認耶穌所行的神蹟,但他們不承認這是上帝藉著耶穌的教導和作為施行奇事,因此就妄論耶穌的能力是出自另一個源頭。其實,耶穌教導的真理,祂高尚的品德,以及祂所行的善事,這些都應該足以使他們信服(參7:16;約3:2,9:31-33)。

2 thoughts on “Study 13 馬太福音 9:9~34 (3.1.31)

  1. 1. 9~17節在哪幾方面顯示出耶穌之工作的革命性呢?它們對神的性格(13節)給我們有什麼教導,並叫基督徒在罪人中間應當怎樣生活呢?
    答:9~17節在兩方面顯出耶穌工作所具有的革命性:1) 顛覆了人們對“健康”(義)的認識,也顛覆了猶太人對“義人”和“罪人”的看法:認識自己是病人的人,才能得到“醫生”的救助,而那些自以為健康不需要“醫生”的人,反而無法得醫治。法利賽人自以為可以靠遵行上帝律法而得救,因此自認是“康健”的人,不需要耶穌基督的救助。但“有病的人“知道自己的破產,無法靠自己的行為稱義,才會尋求耶穌的醫治。2) 顛覆了猶太人對摩西律法的態度:耶穌的門徒不需要禁食,因為“舊約”律法(摩西律法)的精義是指向耶穌基督的,當耶穌基督這位“新郎”到來,舊約律法就成全了,門徒(陪伴之人)對摩西律法就要有完全不同的態度和行為,需要有一種完全不同的生活方式,包括對禁食的看法與作法。
    13節是引用何西阿書6:6,顯明上帝“憐憫”的屬性。這裏的憐憫原文是hesed,一般翻譯為慈愛,意思是在聖約裏信實的愛。上帝喜愛的不是宗教禮儀(祭祀),而是宗教禮儀所代表的對上帝堅定的愛。對上帝堅定的愛體現在對人的“憐憫”,會像耶穌那樣關懷罪人,關心失喪的靈魂。因此,基督徒應該在生活中常常顯出對世人的愛心。
    2. 在把那些奇事視為記號(signs,中文聖經譯為神蹟)的情況下,試將我們從18~34節所記那些事情,關於我們的主處理軟弱,死亡,眼瞎,口啞這些靈性方面問題的能力可以學到的教訓加以說明。你是否有像這樣的問題應當加以處理呢?
    答:9:18-34 是最後的三組神蹟:醫治血漏的女人和官會堂者的女兒(9:18-26);醫治兩個瞎子(9:27-31);趕出啞巴鬼(9:32-38)。這些“神蹟”都是記號,指向神蹟施行者的身份:耶穌就是《舊約》所預言的彌賽亞。這位血漏婦女在經歷長期的病痛之後,在相信耶穌就是上帝差來的偉大醫治者的前提下,鼓足餘勇觸摸耶穌,盼望得醫治。耶穌沒有斥責她違反習俗的舉止,反而稱她為“女兒”,並稱讚她的信心,顯明耶穌的憐憫。對管會堂者的閨女,耶穌也破除摸了死尸就成為不潔的禁令,祂拉著閨女的手,閨女就復活了。這顯明耶穌完全的聖潔,不會被受造物所玷污,反而可以使不潔的變成潔淨的,並顯明祂戰勝死亡的能力。耶穌醫治兩個瞎子,趕出啞巴鬼,顯明祂戰勝撒但權勢的能力——而這是法利賽人拒絕承認的。這幾個醫治神蹟(尤其是瞎子能看見,啞巴開口說話,都是舊約先知特別預言的彌賽亞國度的記號)說明彌賽亞國度已經隨著耶穌降生而降臨了,而且人只能靠著信心才能進入這國度;能明白並緊緊抓住耶穌那令眾人希奇的信息和作為的,是信心之手(9:22、29)。而這種使人得救的信心是上帝賜給選民的,不是選民靠自己的努力得來的。選民靠著上帝的恩典,可以將這信心持守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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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1. 9-17節在哪幾方面顯示出耶穌之工作的革命性呢?
    答:1.跟稅吏和罪人一同坐席。2.耶穌的門徒與祂同在時不用禁食。

    它們對神的性格(13節)給我們有什麼教導,並叫基督徒在罪人中間應當怎樣生活呢?
    答:經上說:「我喜愛憐恤,不喜愛祭祀。」→神的性格是憐恤卑微的人,卻不是把宗教的外在儀式看為最高。也是呼應耶和華看內心這一點。
    另外,「我來本不是召義人,乃是召罪人。」→所有蒙恩得救的基督徒,應該也知道並且能夠體認,自己乃是蒙神所召的罪人,竟然得到神的憐憫恩典。這樣子在罪人中間,也不需要自視甚高,或是感到驕傲優越。乃是要深刻體認自己的不配,並且也向這些罪人傳講福音,使他們也能得到寶貴的救恩。

    2. 在把那些奇事視為記號(signs,中文聖經譯為神蹟)的情況下,試將我們從18-34節所記那些事情,關於我們的主處理軟弱,死亡,眼瞎,口啞這些靈性方面問題的能力可以學到的教訓加以說明。
    答:軟弱→血漏的女人摸了耶穌衣服的繸子就痊癒了,這一點不太知道相關性,藉由信望愛聖經註釋當中的講解是這樣子的:在馬可福音的記載中,耶穌還用了複雜的方式讓這婦人在公眾場合承認自己為了治血漏而暗地摸耶穌衣服的繸子。根據利未記的記載,這女人這樣摸耶穌,不免有讓耶穌有染了不潔淨的可能。而這女人這樣的舉動,暗地裡做了可能讓耶穌不潔淨的動作而換取自己的被醫治,可能讓她良心不安。耶穌讓她在公眾場合中面對現實,並公開稱讚她的信心,公開原諒她,是要她的身體跟心理都被醫治。
    死亡→耶穌帶著復活了的管會堂的女兒出來,趕走了原本一旁大肆舉哀的閒雜人等。
    口啞→耶穌趕走被鬼附的啞巴身上的鬼,啞巴就說話了,使眾人都驚喜。

    你是否有像這樣的問題應當加以處理呢?
    答:無論是軟弱、擔憂死亡、有被罪惡、邪惡的靈、污鬼所轄制的靈魂,都可以來到耶穌基督面前,祂是憐憫的主!祂是滿有慈愛的主。祂有大能又有恩典,並且顧念祂百姓的需要,並不以我們為卑微可棄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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