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udy 95 詩篇 119:1~24 (3.9.7)

Study 95 Psalms 119:1~24 (3.9.7)

研經題目:

這篇詩有廿二段,每段八節,並依次以希伯來文字母開始。每一段都以一個新的字母開始,而且那一段的每一節都是用那同一個字母開始。

1. 人應當怎樣用上帝的話,使他可以過聖潔、無罪的生活呢?相反的,來親近上帝並為祂而活,要勝過哪些試探我們的動機才對呢?比較雅一21~25。

2. 是哪些迫切的理由促使作者查考上帝的律法?把我們在這裏所讀到的付諸實行,有哪些行動的責任在我們,而在哪些事上我們則必須單單仰望上帝呢?

【經文注釋】(摘自《聖經研修本》)

119 本詩頌讚上帝賜下律法(《妥拉》;即聖約教導),作為生活的完美指南。因此,本詩在概念上與19篇同屬一類,並與第1篇和12篇等智慧詩部分相同。這些詩篇相比,本詩的內容要廣泛得多,構思也縝密得多。本詩是篇幅最長的一首詩(也是《聖經》中最長的一章,比許多經卷還要長),結構也是最嚴謹的。人通過誦唱本詩並以本詩的內容來祈禱,表達對上帝的衷心崇敬,因為上帝賜下這份偉大的禮物給祂的百姓,並且熱切盼望百姓的個人生命能反映出律法的美好和善良。本詩按照嚴格的字母詩格式寫作(見119:1注):全詩共有22個詩節,每個詩節有8行,按照22個希伯來文字母的順序寫作。在每個詩節內。每一行的第一個詞都以同一個字母開頭,即整個詩節的每一句開頭的希伯來文字母是相同的。雖基這種格式的確嚴重限制了作者的思路,但卻沒有妨礙本詩達到它的目的:讓上帝的百姓尊崇祂的話,從而願意嚴格約束他們的行為和迫切禱告,好按照上帝的話來塑造他們的品格和行為。本詩累積起來的影響力是巨大的。

  本詩用了多個詞彙來表達上市聖約的啟示:“律法”(1節,希伯來原文torah,教導);“法度”(2節;希伯來文‘edot,上帝莊嚴地見證是祂旨意的)。“訓詞”(4節;希伯來文piqqudim。上帝命定要成就的);“律例”(5節;希伯來文khuqqimkhuqqot,賜下律法的上帝所制訂的);命令(6節;希伯來文mitswot上帝所吩咐的);“判語”(7節;希伯來文mishpatim,施行審判的上帝判斷為正確的);“話”(9節,希伯來原文 ’imrahdabar。上帝所說的)。除了 “訓詞” 僅出現在《詩篇》之外,其他所有詞彙都可在《申命記》中找到(如:申4:8、44-45,6:1,33:9),全部指上帝的話,主要寫作目的是將道德教導祂的百姓。

“遵守” 上帝教訓的人(119:2;希伯來原文Shamarnatsar,他們特別留意,謹守、珍惜這些教訓),將發現自己的 “行事”(5節:希伯來原文derek和 ’orakh),他生命的道德素養和方向)越來越反映出上帝的道德屬性(參18:30,145:17),見889頁表。在本詩中,只有幾節沒有明確提到上的話:119:84、90-91、120、122、132、149。本詩稱這些教訓是 “公義” (7、75、123、138、144,160、172節)、“誠實” 和 “真實” 的(86、138、142、151、160節),並且值得依靠、仰望和相信(42、43、66節)。所有這些都是上帝自己的屬性,而上帝的話帶著祂的屬性一點也不奇怪。的確,律法顯明上帝自己的 “慈愛”(124節;參41、64、76、88、149節)和 “信實”(99-91節)。本詩指出:上帝滿有慈愛和信實,所以在百姓認罪時,祂就自白和完全地赦免他們出34:6-7),祂恒久地愛祂的百姓,因此也引導忠信人行真正良善和美好的人生道路(參119:124)。

  本詩的語言滿溢道德之美,對此唯一最適切的回應是——在日常生活中竭力重現這種美好。這裏不用虛偽,假裝完全(參5節),只要單單渴望、相信(41、176節)和依靠上帝(125節)。說這些命令是 “真實” (160節),就是承認:這些命令的所有元素都能配合特定的文化和救贖歷史的階段,它們背後的原則是建基於事物的本質和上帝。這就是基督徒之所以能夠以相同的渴望、相信和依靠來誦讀這些話的原因。

  本詩並沒有說明作者的身份和寫作時間,許多學者認為是在巴比倫被擄之後。然而這點無法讓明。當上帝百姓中的忠信人面對試煉(50、67、71、75、107、153節),或因為持守忠信而受到藐視和惡待,甚至這情況是來自那些拒絕上帝恩典的百姓(22-23、39、42、51、61、69、78、84-86、95、121、122、134、150、157、161節),或是上帝許多的百姓要離棄祂的時候(21、53、139節),詩人都與他們感同身受。但無論何時,總有執意要持守忠信的人,例如在以斯拉和尼希米進行改革之前,以及在許多不同的時候。研讀或引用本詩經文作禱告,無論是用於個人祈禱或公共崇拜,只要專注於上帝的話,祈求得著光照,本詩的用詞都能激勵信徒,一同欣然接受當中的宏大志向。

119篇關於上帝聖約啟示的用語

中文/英文希伯來文意義
律法Lawtorah教導
法度 testimonies‘edot上帝所鄭重證實是祂旨意的
訓詞preceptspiqqudim上帝命定要成就的
律例statutesKhuqqim khuqqot頒佈律法的上帝所制定的
命令 commanmentsMitswot上帝所吩咐的
判語、典章 rulesmishpatim施行審判的上帝判斷為正確的
話、言語、話語 word’imrah dabar上帝所說的

119:1 有福,見1:2注。完全,見15:2-5b注。

119:2 尋求,參10、45、94、155節。一心,參10節;申4:29。

119:5 全詩的目的是:讓每一位會眾都擁有這個迫切的渴望。

119:9 少年人,參34:11和箴2:1。

119:11 我將你的話藏在心裏,做法是通過記誦和思考(見1:2注);參119:97。

119:18 開我的眼睛,求上帝賜給我卓越的洞察力。奇妙,很可能指律法書中記載的奇事,以及這些事啟示的關於上帝的真理(參27節;出3:20;書3:5;詩78:32,145:5)。

119:19 寄居的,見39:7-13注。

119:21 受咒詛……的驕傲人,在本詩中,這些是拒絕聖約的以色列人,他們偏離你命令,見51、69、78、85、122節,86:14。

119:23 首領,在本詩中,指上帝百姓中的統治者,可能運用手中的權力壓制忠信人,參84、86-87、121-122、134、150、157、161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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