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的工作

The Works of God

誠之譯自:

https://www.ligonier.org/guides/the-works-of-god

引言

改革宗神學家在上帝的”內在之工”(拉丁文opera ad intra)和 “外在之工”(拉丁文opera ad extra)之間作出區分,也就是在上帝在神格內的作為,以及祂在神格外對世界及其居民的作為之間作出區分。上帝的內在之工是神格中每個成員的作為,有別於其他成員的作為。上帝的外在之工是祂的創造、護理和救贖的工程。上帝在救贖歷史中的外在之工包括祂的立約規定、神蹟、審判和救贖的工作、祂國度的建立和新創造的保証。上帝在救贖歷史中的作為是基於基督的位格和拯救工作而建立的。因此,它們在祂第一次和第二次降臨的已然/未然結構中發揮作用的。

解釋

上帝的內在之工指的是神格中每個位格各自的位格屬性,使祂們彼此不同。父是在永恆裏非受生的,子是在永恆裏從父生的,聖靈則是在永恆裏從父和子而出(proceed from the Father and the Son)的(見《威斯敏斯特信仰告白》2.1)。就其神性而言,三位一體都是一樣的,擁有一個神性本質的豐滿。祂們只在位格關係或位格屬性方面彼此不同。

上帝的外在之工包括祂在自己之外完成的那些工作。聖經主要關注的是上帝的外在之工,即創造(creation)、護理(providence)和救贖(redemption)。創造是上帝從無中創造萬物,護理是上帝對祂所有的受造物和他們的所有行為所作的保存並治理之工,救贖是上帝為拯救祂的子民所做的超自然工作。我們要特別考慮創造之工和恩典之工(拉丁文naturae operagratiae opera)。三位一體的每個成員都採取行動,以執行上帝的外在之工,但不是在一個“委員會”的意義上,其中每個位格都做一些不同的事,或與其他位格分開行動。上帝的外在之工不是分割成許多部分的,而是每個位格執行同一項外在之工,但方式不一樣。父從祂自己行事,子從父行事,聖靈從父和子行事。因此,三個位格都在上帝的創造、護理和救贖的工作中都起作用。然而,上帝的一些外在之工與其中一個位格的關係比其他位格更密切,這並不是因為只有一個位格在工作,而是因為這項工作比其他的位格更清楚地揭示了其中一個位格。例如,聖父、聖子和聖靈都在救贖的計劃、救贖的完成和救贖的施行中工作,但在這些工作中,三一神中的一個位格特別突出,例如,聖父在救贖的計劃中,聖子在救贖的完成中,聖靈在救贖的施行中。(譯按:有些神學家會說這是“representational principle”,即三位格其中一個位格在某項外在之工中作其他位格的代表)。

創造

上帝的外在之工始於祂對宇宙的創造。《威斯敏斯特小要理問答》對《聖經》中關於創造的教導做了如下總結:“創造之工,是神用祂權能的話,在六日之內,從無有中造出萬有,並且都甚好”(問答9)。上帝從無中創造(拉丁文creatio ex nihilo)了時間和空間。祂僅僅通過一個諭令——即通過祂的命令——在六天的時間裏藉著說話就使天地存在。祂繼續用同樣大能的話語,將創造帶向祂所要的終點(來十一3)。

行為之約

在整個歷史上,聖約在上帝的工作中佔有重要地位。當上帝創造亞當時,祂自願與亞當訂立了一個行為之約(或稱生命之約)。亞當作為人類的代表而存在。行為之約的條件是個人的、完美的、持續的對上帝的順服。作為人類的盟約元首,亞當被防止在這樣一個地位上:他要麼為自己和他的後裔獲得永生,要麼將死亡帶給人類。由於他的不順從,吃了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亞當給他自己和他的後代帶來了行為之約的詛咒——罪惡、苦難和死亡(羅五12-19;加三10)。《威斯敏斯特小要理問答》問答18、19解釋了亞當給世界帶來的罪惡和痛苦:“(一)我們要承擔亞當初次犯罪所負的罪債;(二)我們喪失了原有的仁義,整個人性因而敗壞,這就是所謂的原罪;(三)從原罪所犯的一切本罪。……全人類由於墮落,喪失了與神之間的相交,反落在神的忿怒和咒詛之下,要受今生的一切愁苦悲慘,就是要死亡,並且永遠在地獄受苦”

恩典之約

在宣判對蛇的審判時,上帝應許給夏娃一個“種子”(後裔),他將碾碎蛇的頭,而在衝突中甚至會挫傷腳跟(創三15)。這是對福音的第一次宣講(也稱為protevangelium,福音的第一次宣布),也是恩典之約在時間上的開始——永恆的救贖之約(covenant of redemption)的外在施行。最終,耶穌是那位應許的種子(加三16),是來征服那已經征服人類的救主,拯救被蛇征服的屬祂的子民。上帝在救贖歷史中的所有恩典之工(gratiae opera)都與創世記3章15節的後裔應許的展開有關。

創世記3章15節之後的每一個盟約安排都是恩典之約的一個組成部分(譯按:改革宗聖約神學家會說這些盟約都是恩典之約的一種施行方式 [administration])。上帝與挪亞、亞伯拉罕、摩西和大衛都立了約。所有這些盟約都是在為新的約做準備,而新的約在基督裏得到了確認。

上帝藉著讓挪亞渡過洪水來保護創世記三章15節的後裔應許。上帝應許的後裔藉著保存挪亞而得到了保存,應許的後裔將系出挪亞。後來將要象徵猶太人和外邦人的潔淨和不潔淨的動物都上了方舟。方舟中的潔淨動物後來屬於獻祭體系。挪亞本人是新的創造的元首,他是第二個亞當,預示著最後一個亞當耶穌。所有這些都指向了上帝在救贖歷史的發展中將要成就的事。

當上帝呼召亞伯拉罕時,祂乃是為了自己的目的把他分別出來,就像他把挪亞分別出來一樣。然而,耶和華並沒有像挪亞時代那樣毀滅世界,而是將亞伯拉罕從萬國中召喚出來。祂給了亞伯拉罕祝福的應許,這將是對萬國的祝福(創十二1-3)。這些祝福將藉著亞伯拉罕的應許之子(加三16),即創世記3章15節中應許的後裔而來。在基督裏,一切信祂的人都成為給予亞伯拉罕的同樣應許的後嗣(羅四13)。在此後的日子裏,他們將與亞伯拉罕一起承受世界。在新的約中,所有信徒都在基督裏成為上帝的“真以色列”的一部分,因為祂就是亞伯拉罕的真兒子。

當亞伯拉罕的後裔在埃及法老手下受到壓迫時,上帝拯救了他們,並與祂的子民達成了盟約安排。在摩西之約裏,上帝賜予祂的子民道德律、民事律和禮儀律。在禮儀律中,上帝賜予祂的子民救贖的象徵,如約櫃、會幕、祭司制度、獻祭體系和節期等。摩西在舊的約中充當了預表的救贖者。這些都是影兒,指向實體,也就是基督(西二17;來九24;十1)。

隨著大衛之約的建立,上帝也在地上的子民中建立了祂統治的可見表現。上帝的國度成為整本聖經的示範主題。對大衛的應許預示著大衛的子孫即將到來,他將永遠坐在大衛的寶座上(撒下七12-13)。基督是大衛的那位子孫,祂第一次來的時候帶來了上帝的國度(太十二28,廿二41-46;路十七21)。雖然上帝的國度要到基督在榮耀中再來時才能完全實現,但它已經部分地透過祂的統治而存在,並在祂的教會中祂的子民心中和生活中掌權(太廿八18-20)。

新的約(耶卅一31-34;來八8-13)是對創世記三章15的應許和此前恩典之約一切施行方式的應驗。基督來到這個世界,是為了 “除滅魔鬼的作為”(約壹三8)。藉著祂在十字架上的死,耶穌碾碎了惡者的頭。作為選民的救贖者,耶穌將祂的子民從黑暗中遷移到光明中,從撒但的國度遷移到上帝的國度(徒廿六18)。耶穌生在律法之下,是為了把祂的子民從律法的咒詛中拯救出來(加三13)。作為末後的亞當(羅五21-21;林前十五21-22、45-49),耶穌完全遵守了律法,以便為信徒贏得公義(太三15;羅五12-21)。祂站在天父從永恆中賦予祂的子民的位置上,在十字架上以自己替代他們。耶穌承擔了比他們應得的忿怒——祂做了挽回祭,平息了上帝的忿怒。在流下祂的寶血時,祂就為他們贖清了罪債的。在新約中,基督確保了上帝在整個救贖歷史中所應許的所有拯救利益。藉著祂的死與復活,祂確保了祂子民的永恆救贖。聖靈施行基督所完成的救贖利益(把這些利益施作在祂子民身上)。

審判與救贖

“審判和救贖”的原則框定了上帝的恩典之工。在洪水和穿越紅海的記載中,上帝以毀滅敵人的同樣的水來拯救祂的子民。在上帝的這些恩典之工中出現了創世敘事的回聲。上帝藉著分開海水,並且使旱地出現,使祂的子民度過紅海。以色列要成為上帝手下預表的新創造。耶和華藉著祂大能的審判和救贖,將祂的子民從異教國度和他們的虛假崇拜和風俗中分別出來。這些都指向了上帝藉著耶穌基督被釘死在十字架上並復活來拯救祂的子民的大能工作。耶穌的死與復活是審判和拯救的偉大行動,洪水和紅海的橫渡都指向了這一點。耶穌在上帝忿怒的洪水中被毀滅,而上帝的子民則與耶穌聯合,安全地通過審判。

對未來審判和救贖的預言構成了舊的約的眾先知的信息。這種預言往往是在“耶和華的日子”的概念下進行的,也就是在以色列的仇敵手中接受審判的時間段。在《舊約》眾先知的著作中,以及在《新約》書信中,主的日子(希伯來語yom YHWH 耶和華的日子;希臘語hēmera tou kyriou主的日子)指的是審判和救贖的末世(最後)日子。舊的約的以色列所經歷的審判和解救(被擄和歸回)是所應許的審判和即將到來的基督的救贖的預表。耶穌最終在十字架上承擔了對祂子民的審判,以拯救他們脫離罪惡和上帝的忿怒。然而,有一個即將到來的日子,祂將對不敬虔的人施行審判,並在末日完成救贖。

神蹟

在整個救贖歷史裏,上帝話語的啟示往往伴隨著超自然的神蹟,以證明祂在基督裏的恩典。例如,我們看到在摩西、以利亞、以利沙、基督和使徒時代都有大量的神蹟。華腓德(B. B. Warfield)在他的《假冒神蹟》(Counterfeit Miracle)一書中提出了以下重要意見:“神蹟並不是隨意地出現在聖經的扉頁上,這裏,那裏,其他地方,沒有明確的理由。它們屬於啟示時期,只有當上帝藉著祂委派的使者向祂的子民說話,宣告祂恩典目的時才會出現。神蹟在使徒教會中大量展示出來,是使徒時代豐富啟示的標誌;當這個啟示期結束時,創造神蹟的時期也已經過去了,這只是一件理所當然的事。(注1)

以色列人在曠野漂泊時的神蹟在耶穌的到來中得到了應驗。例如,《新約》教導我們,祂應驗了杆子上的銅蛇、流出水的磐石和從天而降的嗎哪。上帝在舊的約中的神奇作為是祂在基督裏的拯救工作和新的約的祝福的寫照。關於耶穌的一生與職事,從童貞女生子到復活的一切,本質上都是超自然的。

神蹟和聖靈的超自然恩賜是上帝國度降臨的標誌。耶穌和使徒們所行的神蹟特別強調了這一點。耶穌行的神蹟清楚地揭示了祂恢復了因墮入罪惡而失去的。在這個意義上,我們可以說,它們指向了萬物在終末成全中的最終更新。正如赫爾曼·芮德博(Herman Ridderbos)所解釋的:“醫治病人、使死人復活等,都應被視為萬物的更新和再創造,顯明出天國的到來”。

完滿成全

神在救贖歷史中的最後一項偉大工作將是時間結束時的完滿成全(consummation)。當基督在榮耀中再次降臨時,祂將帶來完全的審判和救贖。敬虔的人和不敬虔的人都將經歷身體的復活。不義的人將被投入永恆的刑罰中,義人將進入永恆的生命中,被塑造成基督的榮耀形象。主耶穌將迎來新天新地,有義居在其中(彼後三13;啟廿一1)。在那裏,信徒們將體驗到耶穌拯救工作的圓滿成果,這將在宇宙萬物的重生中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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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 Benjamin B. Warfield, Counterfeit Miracles (New York: Charles Scribner’s Sons, 1918), 2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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