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的忿怒(Mark Jones)

第24堂 基督的忿怒

Christ‘s Wrath

我觀看,見天開了。有一匹白馬,騎在馬上的稱為誠信真實,他審判,爭戰,都按著公義。他的眼睛如火焰,他頭上戴著許多冠冕;又有寫著的名字,除了他自己沒有人知道。他穿著濺了血的衣服;他的名稱為神之道。在天上的眾軍騎著白馬,穿著細麻衣,又白又潔,跟隨他。有利劍從他口中出來,可以擊殺列國。他必用鐵杖轄管(轄管:原文是牧)他們,並要踹全能神烈怒的酒醡。在他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寫著說:萬王之王,萬主之主。(啟十九11-16)

沒有人像神的兒子那樣領悟神的忿怒。畢竟,神忿怒之火炙烤神的羔羊;各各他黑暗的三小時就是煎熬的火爐。神的子民因此得以披戴基督的衣裳。湯瑪斯·華森形容這經過考驗的衣服時說:「地獄之火燒不焦這件衣裳」。(注1)

這些真理有重要的涵義。第一,大部分的人沒有披戴基督的衣裳,他們必永遠陷在地獄之火中。第二,基督體驗神的忿怒,基督也要施行祂的忿怒在不敬虔者身上。要否認這個真理,你就必須刪去一大部分的聖經。

耶和華的使者

舊約告訴我們,耶和華的使者(神的兒子)時常執行最嚴格的審判。基督這種方式的顯現預告將在祂仇敵身上施行的審判,特別在末日祂要「審判,爭戰」(啟十九11)。例如,在歷代志上二十一章,神差遣耶和華的使者用刀毀滅耶路撒冷(代上廿一15)。那使者施行毀滅,但是耶和華叫祂住手(廿一15)。我們讀到:「大衛舉目,看見耶和華的使者站在天地間,手裏有拔出來的刀,伸在耶路撒冷以上。」(廿一16)面對即將臨到的審判,大衛和他的長老除了面伏於地,還能做什麼?接下來的經文讓我們驚訝:「大衛禱告神….」(廿一17),向神求憐憫;使者則指示大衛所當做的,以此回應他。難道我們不該在此事件、在這位審判使者身上,看出主耶穌基督的顯現嗎?

有關這類在舊約裏的顯現,約拿單·愛德華茲主張:「當我們讀到神在人墮落後,不時透過某種可見的型態或外在記號來顯明祂的臨在,我們通常,甚至總是要理解,這就是三一神的第二位格」(注2)。當審判直接從神而來時,在惡人、甚至神的子民身上施展忿怒的,通常就是神的兒子。特土良也指出:

子從起初就審判人,祂毀掉那高塔,變亂他們的口音,下大水懲罰全世界,降硫磺與火在所多瑪和蛾摩拉……從亞當到先祖與先知,祂總下來與人交談,藉著異象、夢、鏡子,透過隱晦的話語,從起初祂就預備祂的道路:在地上與人交談的神,必然是那將要成為肉身的道。(注3)

使徒猶大對基督的忿怒有令人側目的註解:「從前主救了祂的百姓出埃及地,後來就把那些不信的滅絕了。這一切的事,你們雖然都知道,我卻仍要提醒你們。」(猶5節)耶穌按照祂的神性,在舊約裏對人執行審判。祂以最嚴重的方式審判被拯救出埃及那些神的子民,因為他們不信(見林前十5;來三16-19)。這都符合以下見解:舊約中耶和華的使者就是神的兒子(見創十六9,廿二11-18;出三2-12,十四19;士二1,六22;代上廿一18)。舊約裏面,神的兒子藉著這些「基督顯現」(Christophanies)施行審判,這吻合新約中有關基督之忿怒的教導(如六17)。例如,我們看到道成肉身的耶穌論自己:「你們不要想我來是叫地上太平;我來並不是叫地上太平,乃是叫地上動刀兵。」(太十34)這把刀叫人在末日得著生命或失喪生命(太十39)。

同樣地,啟示錄所形容的基督反映祂擁有神性權柄執行審判。例如,啟示錄十章的使者有神的屬性。祂「披著雲彩」(啟十1)。在舊約裏面,只有神配戴雲彩(出十四19,十九9-19,卅三9-10,卅四5)。這位使者好像獅子吼叫,「就有七雷發聲」(啟十3)。雷霆反映審判(出九23-34,十九16、19;撒上七10,十二17),我們可就此斷定,約翰在此為我們打造出一個戲劇性的畫面:神的使者基督執行神的審判。祂那把刀劍的主題延伸至啟示錄十九章15節:「有利劍從他口中出來,可以擊殺列國。他必用鐵杖轄管他們,並要踹全能神烈怒的酒醡。」舊約許多引證神的審判之經文,就成了約翰措辭用語的基礎(賽十一4,六三2-6),他告訴我們基督是爭戰的人。祂的忿怒是全面性的,關乎萬國,關乎執政的、掌權的,還有邪靈。

地獄的宣講者

祂既然深知審判的可怕,基督就宣講地獄,好說服祂的聽眾擁抱生命而非死亡(約五40)。沒有人像祂那麼多傳講地獄。事實上,祂講論地獄多於講論天堂。祂講道的內容約有百分之十三聚焦於地獄和審判。

基督在馬太福音前十章就有諸多警告:「……凡罵弟兄是魔利的難免地獄的火」(五22);「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就剜出來丟掉寧可失去百體中的一體不叫全身丟在地獄裏」(五29);「你們要進窄門。因為引到滅亡那門是寬的路是大的進去的人也多」(七13);「凡不結好果子的樹就砍下來丟在火裏」(七19);「……在那裏必要哀哭切齒了』(八12);「那殺身體、不能殺靈魂的不要怕他們惟有能把身體和靈魂都滅在地獄裏的正要怕他」(十28)。很明顯地,我們的救主很在意向拒絕祂的人宣講那即將到來的審判。

神的宇宙中最終極的驚怖就是地獄。基督宣講這驚怖,因為祂比任何人都明白這驚怖之真實。畢竟,就是祂創造了地獄。祂因祂同胞不信而哀哭(路十九41-44),因為祂知道他們不信,就不只失去永遠的喜樂,更為他們帶來「不滅的火」之悲慘(可九44)。有些教義是我們能夠明白的,因為它們重要;但地獄是我們必須明白的,因為它有永恆的重要性。司布真評論道:

如果罪人該死,那至少叫他們跳越過我們的屍體下地獄。如果他們走向滅亡,那麼至少讓我們的雙臂環抱他們膝蓋,求他們留步。如果地獄必然客滿,至少讓我們咬緊牙關堵住地獄的門關,不要讓任何人在從未有人向他警告,也從未有人為他禱告的景況下走入地獄。(注4)

基督把自己擺在神與十字架之間。但最可怕的是,人們居然躍過祂,並非跳入懷中以得拯救,而是埋頭奔向自我毀滅的道路。

基督的事工必然會造成分裂(路二34-35)。祂叫許多人跌倒,又叫許多人興起。祂拯救,也毀滅。你不可能有此而無彼。祂有權柄審判,就如祂有權柄拯救。如果我們真的相信耶穌為了我們的罪必須死在十字架上,那麼我們也必須相信,不悔改的罪人會永遠在外面的黑暗裏哀哭切齒。如果地獄不存在,我們就必須問:神的兒子道成肉身,為要在十字架上受神的咒詛,這一切有什麼意義?我們否定永恆懲罰之真實,即貶損十字架的價值——其實就強奪了神的榮耀。

指派基督審判

父指派基督作審判官。這是祂作為主與救主之職分必然的一部分:「並且因為他是人子[]就賜給他[]行審判的權柄。」(約五27;亦見徒十42,十七31;林前十五25)祂信實,就得權柄以施展祝福和咒詛、拯救和毀滅、愛與恨。審判官將是公開顯明的,審判也必如此。

一方面,對於仇恨神國度的人(路十九27)、拒絕神恩典的人(詩八十一11)、藐視神恩賜的人(來二3)、把神的恩變作放縱情慾的機會的人(猶4節)、不常在祂裏面的人(約十五6)、行惡的人(太廿四48-51)來說,基督會是他們的驚怖。但另一方面,對於信祂教導的人(約十一25)、愛祂的人(弗六24;林前十六22)、與祂的仇敵、魔鬼、世界、肉體爭戰的人(三21),以及遵守祂命令的人(約壹二28,四17)來說,基督是極大的安慰。信徒們得安慰,因為審判他們的基督也是他們的朋友、長兄、大祭司,就是為他們的罪死了的那位。祂要帶他們去祂為他們在天上所預備的榮耀住所。

沒有任何事能逃避基督的雙眼,按照祂得榮耀的人性,基督知道神對人的一切旨意與目的(來四13)。若基督不全然知道我們或好或歹的作為,那祂就不能作一個斷定萬人永恆命運的審判官。雖然神指派基督作審判官,天使也要為祂施行審判(太廿四31)。天使要將義人惡人帶出墳墓,領他們去永恆的住所:或天堂或地獄(太十三39-41、49-50)。

當基督施行審判時,惡者將無可推諉(詩一三〇3)。他們站在審判官面前,但他們在審判中卻站立不住(羅十四10;詩一5)。耶穌必然在場宣告每一個人的判決,或生或死。人將按照自己罪孽明確的證據被判死刑。而基督將要顯明神的義,因為祂要按照信徒的善行證據,在父面前為他們說好話:『凡得勝的必這樣穿白衣我也必不從生命冊上塗抹他的名且要在我父面前和我父眾使者面前認他的名。」(啟三5)惟獨藉著基督,我們方有權(right)領受永生,但是我們是通過善行之道才擁有永生。基督會厚賞我們的善行;是的,就是預先準備叫我們行的善(弗二10)。

在末日各人的工作都要顯明出來(林前三13),書卷也將被打開:

我又看見死了的人,無論大小,都站在寶座前。案卷展開了,並且另有一卷展開,就是生命冊。死了的人都憑著這些案卷所記載的,照他們所行的受審判。於是海交出其中的死人;死亡和陰間也交出其中的死人;他們都照各人所行的受審判。死亡和陰間也被扔在火湖裏;這火湖就是第二次的死。若有人名字沒記在生命冊上,他就被扔在湖裏。(啟二十12-15)

如果我們否認將來有一審判,基督會在其中懲惡鋤奸、伸張正義,擊潰不虔不義之輩,將他們扔入火湖,那麼我們就真是拙劣又愚妄的基督徒了。落在永生神耶穌基督的手裏,真是可怕(來十31);祂要帶來救恩,也要帶來審判

結論

有幾首現代詩歌提到基督的忿怒與審判?絕大多數相信聖經的福音派基督徒都願意承認神有忿怒——只不過講道時最好不要常常提起,或講得太過露骨;但是明顯少有人強調羔羊的忿怒。但是羔羊會成就神拯救與審判的目的。祂就是「誠信」與「真實」,祂「審判爭戰」(啟十九11)。

若從基督的位格與工作中除去祂的忿怒和審判,認識基督就會變成偶像崇拜。在讀愛德華茲那篇著名的講章〈落在忿怒之神手中的罪人〉之時,還需要再閱讀一篇文章作為指南,那就是:〈落在忿怒基督手下的罪人〉。聖經讓我們毫不質疑神與基督的愛,經文也不容許我們臆測神是否會藉著基督在不悔改的人身上施行審判。地獄就像天堂一樣真實,因為十字架需要它。

萬物都是為基督而造(西一16),就連地獄也是。地獄榮耀基督。如果地獄不榮耀基督,它就不會存在。我們敬拜的耶穌必須是聖經中的基督。而祂總是關心人如何回答以下問題,包括那些稱祂為救主的人:「你們說我是誰?

問題與討論

1. 為什麼知道基督施行審判非常重要?

2. 基督如何在過去已經施行審判?祂又要如何在為了施行審判?

3. 你認為基督為何花那麼多時間講論地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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