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s the Gospel about Kingship or Salvation (Or both)?
作者:懷亞特·格雷厄姆(Wyatt Graham)
2020年4月20日
誠之譯自:https://www.wyattgraham.com/p/is-the-gospel-about-kingship-or-salvation-or-both
格雷格·吉爾伯特(Greg Gilbert)最近講了一篇關於福音的道,其中他將自己的觀點與麥克奈特(Scot McKnight)和貝茨(Matthew Bates)的觀點進行了對比。不久之後,9Marks機構發佈了這篇講道的整理筆記。對此,貝茨於4月17日表示自己的觀點被誤解了,隨後為《今日基督教》(Christianity Today)撰寫了一篇文章。麥克奈特也在同一天撰文回應。
那麼,分歧究竟何在?歸根結底,福音的本質是什麼?以下是一些思考。
分歧所在
在T4G大會的講道中,吉爾伯特試圖闡明為何「君王身份[kingship]的故事」與「個人救恩」共同構成了福音。他想探究:「為何人們往往有一種衝動,想要將耶穌作為君王的故事與個人救恩、赦罪、代贖及稱義這些現實割裂開來?」談及貝茨和麥克奈特時,吉爾伯特說道:「他們似乎認為『耶穌是君王』就是福音,而個人救恩、代贖和稱義則不是福音。」
歸根結底,吉爾伯特反對將福音僅僅概括為「耶穌是君王」之類的說法;他認為,我們對福音的定義中也應包含個人救恩、代贖、稱義等內容。
貝茨在為《今日基督教》撰寫的文章中解釋道:「福音本身(proper)是指君王為我們所做的事,這獨立於你我是否作出了回應。」然而他也肯定,我們隨後基於信心的回應(或者他傾向於將其譯為「效忠」/allegiance)是源於「基督是君王」這一宣告的。正如他所解釋的:「隨後,聖靈將福音的益處施加於那些以*pistis*——即效忠(包含信任在內的身體力行的忠誠)——作出回應的人身上。」
他進一步解釋道:「因此,透過代贖提供的罪得赦免屬於福音本身的一部分,但你我個人領受這種赦免則不屬於福音本身。那是福音帶來的益處。稱義也是如此。」
簡而言之,在貝茨看來,耶穌應驗經文以及祂作為基督的身份,構成了福音宣告的核心內容。無論是我們對那宣告的回應,還是我們因信所獲得的益處,其本身都不是「福音」。吉爾伯特(Gilbert)則希望將基督所贏得的特定益處也納入福音的範疇。
麥克奈特(Scot McKnight)實際上對吉爾伯特在「T4G」大會上的演講表示讚賞,但他指出,吉爾伯特的講道內容與他在《什麼是福音?》(*What Is the Gospel?*)一書中的論述並不一致。此外,就像貝茨一樣,他也認為吉爾伯特曲解了他的觀點——當時吉爾伯特曾說:「他們似乎認為『耶穌是王』就是福音,而個人的救恩、贖罪和稱義則不是。」
麥克奈特(以及貝茨)聲稱他們同樣重視這兩方面的事實。麥克奈特解釋道:「我們並未將救贖與福音割裂開來。福音能拯救,耶穌也能拯救。我們不搞割裂,而是將兩者協調並聯繫起來。」歸根結底,麥克奈特希望確保福音的焦點首先在於基督,其次才是基督與我們分享的那些益處。
僅此而已嗎?
儘管雙方存在一些關鍵分歧,但難點在於,這兩派在很大程度上其實是彼此認同的。吉爾伯特曾發表講道,探討應如何在耶穌作王這一聖經敘事的背景下闡述福音;這一點與貝茨和麥克奈特的主張頗為相似。
然而,其中一方(以吉爾伯特為代表)希望將救恩的益處(如稱義)視為福音的一部分或核心內容;而另一方則希望確立「基督論」即福音的地位,並在此基礎上闡明福音如何帶來拯救。
在我看來,這場辯論引發的激烈爭論不幸地給福音帶來了困惑,而非清晰的闡釋。貝茨和麥克奈特其實都認同吉爾伯特的講道內容;他們感到不滿,主要是因為吉爾伯特在陳述他們的觀點時,方式令他們覺得遭到了曲解。
遺憾的是,貝茨嚴厲批評了吉爾伯特、TGC和T4G,指責他們在「福音的框架和核心」上出了偏差。看來,進一步澄清討論的希望也就此破滅了。透過吉爾伯特的講道和貝茨的回應,兩人已然處於對立面。相比之下,麥克奈特並未將自己置於與吉爾伯特完全對立的立場,而是認為吉爾伯特的觀點存在前後不一致之處。
要準確評判各方在此事上的觀點並理清來龍去脈,需要極大的耐心。不過,我認為考察聖經中關於福音的關鍵論述,或許有助於我們至少在概念上對福音獲得一些清晰的認識。
福音
在《哥林多前書》十五章1至5節中,保羅給福音下了定義:
弟兄們,我如今把先前傳給你們的福音告訴你們;這福音你們也領受了,又靠著站立得住,並且你們若不是徒然相信,能以持守我所傳給你們的,就必因這福音得救。我當日所領受又傳給你們的,第一,就是基督照聖經所說,為我們的罪死了,而且埋葬了,又照聖經所說,第三天復活了,並且顯給磯法看,然後顯給十二使徒看。
在此,保羅側重於耶穌基督的受難與復活,儘管在其他地方他也將福音與聖經敘事聯繫起來,並強調了耶穌的降生(參羅一3;加四4)。不過,對保羅而言,關於十字架受死、埋葬、復活和顯現的這些主要事實,構成了福音的基石。
問題在於,這些術語各自蘊含了多麼豐富的內涵?當保羅提到「十字架」時,是否也暗示了十字架所具有的「代贖」性質?提到「復活」時,是否也像在《羅馬書》四章25節那樣指向了「稱義」?他在這一簡短的概述中或許隱含了多種神學概念,但我們仍可公允地得出結論:耶穌生平的事跡與作為構成了福音。
正因如此,那四卷福音書才被稱為「……所記的福音」(即「按某某所記的福音」)。在早期教會中,這些書卷本身就被視為「福音」,因為它們記述了耶穌生平的關鍵時刻,正如保羅在《哥林多前書》十五章1至5節中所做的那樣。因此,福音確實聚焦於耶穌的位格。
然而,保羅也能從十字架大能的角度來傳講福音,因為十字架具有拯救的功效(參林前一17–18)。由此可見,我們至少可以將十字架的拯救功效與福音聯繫起來;若不這樣做,反倒顯得有些奇怪!
與此同時,基督確實是福音的中心。祂作為君王——即基督——的身份,無疑處於這一宣告的核心地位。正如麥克奈特所指出的,保羅在別處寫道:「你要記念耶穌基督乃是大衛的後裔,他從死裏復活,正合乎我所傳的福音」(提後二8)。此處,耶穌基督(即君王或彌賽亞)與福音的核心內涵緊密相連。
換句話說,談論福音似乎存在著狹義與廣義之分。狹義的理解側重於耶穌作為君王或彌賽亞的身份;而在另一方面,人們也可以從十字架的角度來談論福音的拯救大能。正如《哥林多前書》一章17至18節所示,「十字架的道理」與十字架所帶來的拯救益處之間,似乎存在著概念上的重疊。
歸根結底,關於福音的爭論似乎有些「錯位」。誠然,雙方確實存在分歧。但其中一些分歧似乎更多地涉及《新約》中「福音」一詞的語義範疇,而非福音的實質內容,因為雙方都認同基督的王權處於核心地位,且這位君王拯救了祂的子民。
雖然還可以多說一些,但我願以這句話作結:耶穌從死裏復活,是為了使我稱義(參羅四25)。我為此感謝上帝,每一位基督徒也都當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