赎罪祭。

研经题目
- 试比较这种祭与以上三种之异同。
- 试列举本章论到赎罪的经文(参第一章)。试区别第一章及第四章里提到需要赎罪之事。
- 试找出罪的定义(希伯来文的罪和赎罪祭的字根是相同的)。
- 应该怎样处理献祭的 (a) 血,(b) 脂油?
- 什么指出 (a) 犯罪的严重性是随着领袖的地位和责任而增长的,(b) 没有人是不须负责任的,(c) 无知与疏忽并不是理由。
- 在你的生命里,你怎样处理罪?你能否托辞不知道?
- 什么样的陈述和预表能把完全和最终赦免的确据给予献祭者?
【经文注释】(摘自《圣经研修本》)
4:1~5:13 赎罪祭。参6:24-30。这段经文指出,赎罪祭(希伯来原文Khattat)的重点在于修补个人与上帝之间的破裂关系。导致关系破裂的原因可能是人无意中违反了上帝的某一条诫命(4:1-35),或未能做到上帝要求他做的事(5:1-13)。(赎罪祭在其他经文的重点是处理严重的不洁净,如:12:6,14:19,15:15,30。)赎罪祭不同于其他祭,其仪式会根据献祭者在上帝面前的不同情况而有所不同,例如要献上不同的祭牲,或祭司要用不同的方式处理祭牲的血。在第4章中,为受膏祭司和为全体会众所献的赎罪祭,仪式基本相同;为官长和普通百姓所献的赎罪祭,仪式也相同。赎罪祭最重要的部分是洒血的仪式(4:6、17)。洒血是一个洁净的动作(参16:19),因此这里暗示,相关的圣物也被视为受到百姓的罪玷污。正因如此,加上这种祭也用来处理不洁净,所以有些人把它称为 “涤罪祭”,而不是 “赎罪祭”。无论如何,这种祭为了解决献祭者犯罪或不洁净的问题,终极的赎罪祭是第16章所描述的赎罪日赎罪仪式。这样看来,赎罪祭是预示弥赛亚在十字架上所成就的赎罪工作。
4:1~5:13 本节是关于“赎罪祭”的完整、冗长、复杂的条例单元,有时被译为“洁净祭”,因为其目的是为了洁净。本段落包括简短的前言(4:1-2),祭司的赎罪祭(4:3-12),整个以色列社群的赎罪祭(4:13-21),支派领袖的赎罪祭(4:22-26),社群其他成员的赎罪祭(4:27-35),某些类型的罪的清单(5:1-6),以及穷人的赎罪祭(5:7-13)。希伯来语的“赎罪祭”与希伯来语的“罪”相同。哪种译法只能根据上下文来确定。例如,见4:3,祭司要为“他所犯的罪[ḥaṭṭā ʾt]献上赎罪祭[ḥaṭṭā ʾt]”。赎罪祭使会幕和/或社群变得圣洁(即“除去罪”[de-sinned])或恢复洁净(8:15,16:29-34)。以色列人要避免用罪或不洁来玷污会幕(即上帝在他们中间特别临在的帐棚),以免上帝的忿怒向他们袭来(15:31)。赎罪祭是为了获得罪的赦免(4:20、26、31、35;5:10、13)或得到净化脱离污秽(12:7-8;14:20、31,15:15、30,16:19)。在后一种情况下,这不是任何道德意义上的罪的问题,而是礼仪上的不洁问题(见介绍:主要神学主题[圣洁和纯洁])。见 “旧约主要的祭礼和祭物”。在《新约》中,耶稣有时被称为新约子民的赎罪祭(见”简介:主要神学主题[祭礼、祭物和赎罪])。罗8:3说上帝差耶稣“作赎罪祭”,或成为罪(见NIV经文注释;《和》罪身的形状);林后5:21说上帝让耶稣为我们“成为罪”,或“成为赎罪祭”(见NIV文本注释)。(BTSB)
4:1-21 这段经文所规定的献祭条例,用于处理受膏祭司和全会众的罪。祭司要对着圣所的幔子(6节)弹血,幔子是用来分隔帐幕的外部和内部的,这说明会众的罪已经玷污了至圣所。但由于这是例常的献祭,而不是赎罪日的赎罪仪式(16章),因此不可把血带进至圣所。这里的仪式表明,祭司和全体会众作为一个整体在上帝面前所承担的责任,比个别官长或普通百姓所承担的责任更重,因此他们需要用更昂贵的祭牲来赎罪。
4:2 误犯。这个词经常出现在关于赎罪祭(第13、22、27节)和赎愆祭(5:15、18)的章节中。民15:27-31将“非故意”犯罪与“擅敢行事[《和修》故意犯罪]”(或“举手”[“with a raised hand”])犯罪作了对比;那些藐视犯罪的人举着拳头,可以说是妄自尊大地藐视耶和华。这样的人“亵渎了耶和华”(民15:30),所以他们必须“从民中剪除”(见7:20、21注释)。他们“藐视耶和华的言语,违背耶和华的命令“(民15:31)。人们不能为这样的罪献上祭物。非故意的罪是另一回事。它是由于无知、未加注意或人的软弱而偏离耶和华的命令,而不是由于蔑视或亵渎(见22:14-16和22:14的注释)。藉着赎罪祭可以赦免误犯之罪。耶和华所吩咐的不可行的什么事。摩西律法中禁止的命令——人不可作的。有些人将这些命令限制在利未记这里的会幕和社群条例中。然而,”任何“一词表明,它也包括耶和华在西奈已经颁布的众多禁令——例如,在十诫(出20:1-17)或约书(出20:22~23:33)中颁布的。违反其中任何一条,不按照律法本身给出的规定处理,都是对上帝、百姓或两者的犯罪。这将产生污秽,玷污会幕。例如,如果一个人在他们作为证人的法律纠纷中没有站出来,如果他们不适当地处理不洁之物,或者如果他们没有履行誓言,就犯了罪;这些类型的违法行为需要认罪和献赎罪祭(见5:1-6和那里的注释)。(BTSB)
4:3 受膏的祭司究竟指大祭司还是任何一位祭司,解经家有不同的意见,但通常认为是指大祭司。
4:7 四角。从香坛的四个角延伸出来(出30:1-3)。香坛,矗立在幔子的正前方,与幔子另一侧的约柜相对(见“会幕平面图”)。把血洒在幔子前面(第6节),同时把它涂在香坛的四角上,表示整个帐幕由祭司的罪所造成的礼仪上的污染中得到洁净。(BTSB)
4:13-14 以色列全会众,若……误犯了罪,见书9:15中一个可能相关的例子:基遍人向以色列人隐瞒相关的事实,欺骗以色列人与他们立约。会众一知道所犯的罪,希伯来词asham常被译为 “有罪”,但因为罪人是知道自己有罪之后才带着祭牲前来赎罪,所以这个词更可能是指罪人 “知道自己有罪” 或 “为他们的罪受苦”(因而知道自己有罪)(参4:22、27,5:2、3、4、5)。
4:22-35 祭司把祭牲的血抹在燔祭坛的四角和倒在坛脚那里(25节),并在坛上焚烧祭牲的脂油(26节),藉此为官长或个别的以色列人赎罪。祭司要吃祭牲的肉(6:24-30),因此祭肉不用拿到营外焚烧。
第29日 利未记四(2.4.29)
赎罪祭。
1.试比较这种祭与以上三种之异同。
相同:都是向神献祭。
目的不同:以上三种是为祈求,为感谢;而这种罪是为赎罪;
仪式不同:这种是弹血七次,抹在燔祭坛的四角和倒在坛脚那里(25节),燔祭和平安祭是把血洒在会幕门口坛的周围。
2.试列举本章论到赎罪的经文(参第一章)。试区别第一章及第四章里提到需要赎罪之事。
2节,百姓误犯的罪;
3节,受膏的祭司犯罪;
13节,以色列全会众,误犯了罪;
22节,官长误犯了罪;
第一章:主动的感恩。
3.试找出罪的定义(希伯来文的罪和赎罪祭的字根是相同的)。
【小要理问答】
14问:罪是什么?
答:凡不遵守或违背神的律法的,就是罪。
4.应该怎样处理献祭的 (a) 血,(b) 脂油?
血:弹,抹,倒(把指头蘸于血中,在耶和华面前对着圣所的幔子弹血七次;又要把些血抹在会幕内耶和华面前香坛的四角上,再把公牛所有的血倒在会幕门口,燔祭坛的脚那里)。
脂油:烧。
5.什么指出 (a) 犯罪的严重性是随着领袖的地位和责任而增长的,(b) 没有人是不须负责任的,(c) 无知与疏忽并不是理由。
清晰记录了祭牲的(价格)品种不同;
记录各种阶层的献祭条例;
误犯也是罪,也需要赎罪。
6.在你的生命里,你怎样处理罪?你能否托辞不知道?
在神面前认罪悔改,领受神的赦罪,立志不再犯罪。
7.什么样的陈述和预表能把完全和最终赦免的确据给予献祭者?
‘为他赎了,他必蒙赦免’。20、26、31、3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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