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裏的問題是,上帝在祂的子民身上已經開始的救贖善工,祂是否有能力、而且也願意將它完成?……救恩從開始到終了都是上帝的工作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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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抗拒的恩典——多特信經第四項教義(Cornelis P. Venema)
上帝百姓的救恩是三一上帝的工作,聖父、聖子、聖靈。救恩的基礎是聖父的揀選,為祂愛子基督的緣故拯救祂的百姓,並且透過基督代贖的工作為他們提供了中保……
特定的救贖——多特信經第二項教義(Cornelis P. Venema)
我們只能用這個角度來理解聖經用來描繪基督代贖工作所用的詞彙:它們是用來描述基督代表祂的百姓所已經完成的事,而不只是祂樂於要完成的,或使他們可以自己去獲得的。
無條件的揀選——多特信經第一項教義(Cornelis P. Venema)
抗辯派/亞米念派的立場教導,上帝揀選拯救祂的百姓,是基於「預見的信心」;而信條則確認,上帝揀選拯救祂的子民,完全是基於祂主權的恩典和憐憫。
多特信經簡介——若非上帝的恩典(Cornelis P. Venema)
這個信條是為了回答亞米念(Jacobus Arminius)和抗辯派(Remonstrants)不合聖經的教導所寫的。它優美地闡明了聖經的教導,即信徒的得救自始至終唯獨是靠上帝的恩典。根據多特信經,救恩——從它的發端,即父神永恆的籌算,到它的預備,即神子耶穌基督和祂的工作(中保),到它的施行,即聖靈藉著福音——都是三一上帝以至高主權所構想並實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