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Perseverance of the Saints: The Fifth Main Point of Doctrine
作者:Cornelis P. Venema
誠之譯自 But for the Grace of God, pp.77-87

在先前對多特信經的討論中,我一直強調,信經肯定了福音的兩個密切相關的基本主題。這兩個主題就是:上帝在救贖祂的選民方面的主權和恩典的工作, 以及這項工作給基督徒帶來的安慰。只有上帝對祂所愛的子民——也就是祂特意賜與祂兒子基督、基督也用自己的寶血買來的新娘——白白的恩典和憐憫的福音,才能使基督徒在生在死,無論面對什麼,都能堅忍到底。唯有這福音能從信徒的口中激發出「唯獨歸榮耀給神」(soli Deo gloria)的驚歎。只有這福音能給予信徒自信的能力和期待,以面對現在、面對未來。
當我們來到教義的第五項要點,即聖徒的堅忍時,這些主題再一次地公開展示出來。這裏的問題是,上帝在祂的子民身上已經開始的救贖善工,祂是否有能力、而且也願意將它完成。救恩是否真是上帝的工作,是祂恩典的作為,從救恩在上帝永恆揀選計劃中的構思,到它的完滿成全,也就是信徒在來世中得榮耀?救恩從開始到終了都是上帝的工作嗎?在承認了無條件的揀選、有限的贖罪(特定的救贖)、全然敗壞和不可抗拒的恩典之後,信條的作者們無可避免地要面對這個關於信徒在恩典狀態下的堅忍或堅守信仰的問題。
在1618-1619年多特會議召開之前的那段時期,荷蘭改革宗教會中的抗辯派或亞米念派曾得出結論,認為信徒在恩典狀態下是否會繼續堅守信仰是無法確定的。儘管在1610年的《抗辯文》第五條中,他們拒絕在這一點上做出確定的承諾,但到了1611年和隨後的多特會議之前,他們已經判定,聖經上沒有任何依據能肯定聖徒的堅忍(註1)。他們不願意說,上帝藉著使選民能夠在恩典中堅忍到底,來確保他們的救贖。正如信徒的揀選取決於這些條件,也就是上帝預見他們會相信且悔改,也取決於信徒願意配合(而不是抗拒)聖靈藉著福音的恩典工作,同樣地,信徒的堅忍也取決於他自己的能力,使他能夠繼續在這個過程中堅忍到底。
《多特信條》中的第五項教義對這個問題提供了完全不同的答案。與抗辯派否認聖徒的堅忍針鋒相對,信條的作者們則肯定了上帝以至高主權和恩典保守祂所要拯救的人。救贖完全是上帝的作為,從開始到末了。主權的恩典是信徒的安慰,無論是在活著的時候還是在死亡當中。
一、信條的立場
在第五項教義開頭的幾個條文中,多特信條承認,在真信徒的生活中仍然會有罪,而且會持續不斷地與罪發生衝突。儘管凡是上帝按照祂的旨意所呼召、要與祂的兒子耶穌基督相交的人,都已經脫離了罪的轄制,但他們還沒有「完全脫離肉體的軟弱和有罪的身體」(第一條)。信徒在今生仍然會繼續經歷「每天軟弱的罪」,而且甚至在他們最好的善行上也都會粘附著「汙點」(第二條)。這樣的處境是叫人謙卑的場合,也是更懇切地祈求聖靈幫助的場合,好叫信徒可以繼續走在朝向完美目標的道路上。事實上,信徒甚至有可能陷入嚴重的罪中,就像聖經裏所描述的大衛、彼得和其他聖徒的情況一樣。但所有這些都應該激勵信徒不斷地警醒和禱告,並認識到沒有人剛強到不可能陷入嚴重的罪中。
正是按照這種合乎聖經的實事求是的觀點,也就是信徒每天都要不斷地與罪鬥爭,在這個背景下,信經的作者肯定了三位一體的上帝對信徒滿有恩典的保護。若上帝放任信徒,憑靠他們自己的資源,他們就連片刻都「無法留在這恩典中」(第3條)。惟因上帝因著信實和憐憫,堅固他們,使他們有能力,信徒才能繼續站立在上帝藉著與基督相交而帶他們進入的那個狀態中。福音的好消息不僅是上帝通過基督為我們提供了贖罪,通過福音用聖靈把我們帶到與基督相交的境界,更是上帝依然信實和憐憫地在這種關係中保守我們。
因為滿有憐憫的上帝,按著祂不可改變的揀選目的,並不會完全從屬祂自己的人身上收回聖靈,即使他們嚴重地墮落跌倒。祂也不會讓他們墮落太深,以至失去了收養的恩典和稱義的地位,或者犯下那致死的罪(即抵擋聖靈的罪),使自己完全被祂撇棄,陷入到永遠的滅亡中(第六條)。
多特信經在承認信徒持續的軟弱和對罪的責任,並肯定上帝在恩典狀態下對信徒的恩典幹預和保守之後,凸出了這份信仰告白帶來的安慰,以及上帝為信徒提供保守的方式。
這份信仰告白帶來的安慰,在於它給予信徒在救贖道路上繼續前進的確據。如果任憑信徒自己,可能很容易跌倒,不可挽回地落入罪中,然而上帝在信徒一生中的保全工作卻能防止這種情況發生。信徒不會失去上帝的恩寵和祂的接納,就如祂的計劃不會改變、祂的應許不會落空、祂選召的目的不會撤銷、基督的功勞不會作廢、聖靈的印記也不能撤回那樣(第8條)。信徒有權對這種確定的保守充滿信心,不是出於任何 「聖言之外的私下啟示,而是出於我們對上帝的應許的信心,而這應許是上帝為了安慰我們在祂聖言中豐富啟示的」(第10條)。儘管在這個確據中,可能會有懷疑或動搖的時候,但聖靈會在我們裏面重新點燃這個保守的確據,並運用它來激勵我們在基督徒的生活中堅定地忍耐。與那種認為聖徒蒙保存的信心會成為滿不在乎和冷漠的時機的說法相反,它反而是聖靈使用的一種激勵,好叫我們在恒心和盼望中重新振作起來。
在對這第四項教義的結論中,信條的作者把注意力集中在信徒在恩典狀態下蒙保守的方式上。信徒只有在信心和順服的道路上堅持不懈,才會蒙保守到底。這種堅忍本身就是由上帝所樂意使用的那些手段所刺激和激發的,好叫信徒在福音朝聖的道路上能夠繼續前進。這些「蒙恩的管道」與上帝用來產生信心的管道並無二致。
而且,正如上帝樂意通過福音的宣講在我們裡面啟動這恩典的工作,祂也照樣通過福音的聆聽和閱讀,透過對福音的默想,藉著福音的勸勉、警戒、應許,以及聖禮的使用,來保守、繼續並完成祂的工作(第14條)。
因此,在上帝主動和信實地保全信徒與基督相交,與信徒負責任地使用上帝所採用的那些手段使他能夠堅持下去之間,存在著密切的相互作用。上帝滿有恩典保守信徒的這個禮物,是藉著信徒負責任的堅忍工作所發出的,也同時激發出信徒的堅忍。
二、對此立場的聖經支持
到這裏,我們很有可能簡單地論證說,在多特信經裏所總結的其他教義要點不可避免地會產生出聖徒的堅忍這個教義。例如,人們可以主張說,上帝肯定不會允許祂揀選的目的因信徒不能堅忍到底而受挫。或者可以說,當基督徒從恩典中跌倒的時候,聖靈通過福音所做的不可抗拒的主權工作不可能在基督徒生命的道路上受到阻撓(成功地受到抵制)。然而,對抗辯派或亞米念派立場不利的,不單單是因為它不合邏輯,而是它未能公正地對待聖經。
聖經裏有幾條脈絡支持聖徒堅忍這個信仰認信。
1. 被上帝的大能和信實所保守
其中第一個脈絡是聖經對上帝的能力和信實的見證,使信徒在救贖的道路上得到保守或保存。
我們在許多地方都可以看到這種見證。在哥林多前書一章7-9節中,使徒保羅表達了他的信心,他相信主必堅固哥林多信徒「到底,叫你們在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日子無可責備」。祂信心的基礎是「神是信實的,你們原始被祂所召,好與祂兒子我們的主耶穌基督一同得份」(比較林前十13)。在耶穌在約翰福音十七章的大祭司禱告中,值得注意的是,祂禱告說:「聖父啊,求你因你所賜給我的名保守他們」(11節)。然後,耶穌宣稱祂已經保守了父所賜給祂的人,使他們中間「沒有一個人滅亡的」(第12節),這一祈求就得到了支持。
這種相信上帝會保護和保守祂的子民,直到他們完全得救和得榮耀的日子,也在幾封新約書信的問安語、結束語和祝禱中表達出來。猶大在描述他信件對象的信徒時,以問候開始,「給那被召,在父上帝裏蒙愛、為耶穌基督保守的人」(1節)。這封簡短的信以祝禱結束,「那能保守你們不失腳、叫你們無瑕無疵、歡歡喜喜站在祂榮耀之前的我們的救主獨一的神,願榮耀、威嚴、能力、權柄,因我們的主耶穌基督歸與祂」(第24,25節)。
在帖撒羅尼迦前書五章23、24節,使徒保羅稱讚信徒得到上帝的保守,他寫道:「願賜平安的上帝親自使你們全然成聖!又願你們的靈與魂與身子得蒙保守,在我主耶穌基督降臨的時候,完全無可指摘!那召你們的本是信實的,祂必成就這事。」
在這些經文和其他經文中(如彼得前書一3-5),信徒維持在恩典狀態裏,並達到其救贖目標的信心,是建立在上帝保守他的大能和信實的基礎之上的。
2. 「永生」的領受者
同樣有趣的是,在聖經中,信徒藉著信心與基督團契相交,意思就是進入並經歷永生。
這一點很容易從一些很熟悉的聖經經文中顯示出來。例如,約翰福音三章16節宣稱:「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的人不至滅亡,反得永生。」在接下來的經文中,耶穌宣高信子的人已經有了永生(第36節;比較約翰福音五24,六47)。在約翰壹書二章19、25節中,使徒約翰在誰是真正屬基督的人和誰不是屬基督的人中作了尖銳的區分;他斷言,那些不再與我們同在的人,證明他們不是真正屬基督的人。那些真正屬基督的人,「主所應許我們的,就是永生」。永生屬於那些真正享受與使徒相交,從而與基督相交的人(約翰壹書一3),他們繼續堅定不移地持守他們的認信(參照約翰壹書五4、11-13、20)。信徒因著信心享受永生的確據,這永生甚至從現在就開始了,而且永不結束。
因為信徒已因著信進入奧享受永生的行列中,所以聖經中常說未來的福氣幾乎是信徒已經擁有的或一定會得到的,也就不足為奇了。那些已經蒙基督的寶血稱義的信徒,更應有此確信,即可以免去「上帝的忿怒」(羅五8-10)。那些因信而被移植在基督裏的人,就不再被定罪了(羅八1)。對於那些上帝「按祂旨意」召來的人,祂也稱他們為義,又叫他們得榮耀(羅八28-30)。就像上帝讓基督從死裏復活一樣,祂「也必叫我們與耶穌一同復活,並且叫我們與你們一同站在祂面前」(林後四14)。已經與基督同死的信徒,他們的生命與基督一同藏在上帝裏面,無疑會「與祂一同顯現在榮耀裏」(西三3、4)。在每一個方面,信徒如今在基督裏的產業,不過是對那將來要屬於他的產業的保證。
3. 聖靈內住
這種強調信徒現在就在享受永生,並且將來一定能完全得到他現在只能部分享受到的,這一點也是聖經的教導所強調的,即現在住在信徒裏面的聖靈,是完整救贖的印記和定金。
通過聖靈,我們與基督相通,聖靈已被賜給了信徒,作為那將來要賜給信徒之全部莊稼的「初熟的果子」。因此,使徒保羅可以在哥林多後書五章5節中寫道,聖靈是信徒將來享受不朽生命的一種「憑據(原文直譯作「定金」)」。或者他可以說信徒乃是「受了所應許的聖靈為印記,這聖靈是我們得基業的憑據」(弗一13、14;比較弗四30;來九15)。
在這些經文中,信徒現在享受內住聖靈的安慰和他未來的產業之間有一個清晰而完整的聯繫。聖靈如今的同在,與未來豐盛完整之救恩的關係,就如同莊稼的第一次收割與未來完整收割之間的關係那樣。我們現在享受的聖靈,不僅與將來有一天我們要豐盛完全享受聖靈是屬於一個整體,它也保證了信徒必定會與那豐盛完整的收穫有份。
4. 無法與上帝的愛隔絕
與前面這些支持聖徒堅忍的經文行文相一致的,還有聖經中上帝在基督裏對祂子民不離不棄的愛的主題。
正是這種不離不棄的愛,支撐著上帝對祂立約之民信實忍耐的歷史(比較以賽亞書五十四10,「大山可以挪開,小山可以遷移,但我的慈愛必不離開你……」耶卅二40,我「要與他們立永遠的約,必隨著他們施恩,並不離開他們……」)正是這種無微不至的愛,促使好牧人耶穌基督為祂的羊捨命,並向他們保證「誰也不能從我手裏把他們奪去」(約翰福音十27-30;比較約翰福音六35-30)。羅馬書八35、37-39中著名的語所頌揚的就是這種不朽的愛:
誰能使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呢?難道是患難嗎?是困苦嗎?是逼迫嗎?是飢餓嗎?是赤身露體嗎?是危險嗎?是刀劍嗎?然而,靠著愛我們的主,在這一切的事上已經得勝有餘了。因為我深信無論是死,是生,是天使,是掌權的,是有能的,是現在的事,是將來的事,是高處的,是低處的,是別的受造之物,都不能叫我們與神的愛隔絕;這愛是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的。
三、「一次得救,永遠得救」?
在總結我們對這第五項教義的審議之前,有必要回答一個常見的對聖徒堅忍所作的諷刺。雖然我在前面幾章中已經論述了多特信條經常被人諷刺的其他方式,缺沒有任何一點比第五項教義更常被人諷刺或更尖銳。
例如,我曾經聽過一位電視佈道家的講道,他當時正在批評「加爾文主義五要點」。在他的講道當中,這位電視佈道家一度描述了他所認為的聖徒堅忍的教義。他邀請聽眾想像一種觀點,即教導任何自稱是基督徒的人,都不會從恩典中墮落。他嘲諷地建議,想像一下,有人關於信徒的教導是「一旦得救,永遠得救」。他接著描述了一個人,雖然自稱信主並成了基督徒,但卻過著不敬虔的人生。這位傳道人聲稱,根據聖徒堅忍的教導,這個不敬虔的傢夥,無論是在死後還是在基督再來時,都會安全地被帶領進到天堂裏。這番話的意思很明顯,就是肯定沒有人會認真相信這種的事。
我之所以提到這位電視佈道家,是因為他對堅忍教義的描述完全是虛構的,與信條所闡述的聖經觀點沒有半點關係。我之所以提到這一點,是因為在多特信經最初寫成的時候,這種對教義的歪曲就已經被抗辯派和亞米念派所使用了。
在回答這種歪曲的說法時,必須強調的是,信經提到了聖徒的堅忍。他們申明,凡上帝在救恩之路上所保守的人,祂都是通過信徒使用蒙恩之道來保守的,藉著這些蒙恩的管道,信徒在信心、盼望和愛心中得以堅忍到底。因此,在描述「聖徒的堅忍」這第五項教義的措詞中,信條相當強調,信徒必須負責任地使用上帝所賜的那些蒙恩管道來產生並保存信心。不是任何一個隨隨便便自稱相信的人,無論他的生活如何不敬虔,從而否定了這個信仰告白,都會被視為在救恩道路上必蒙上帝保守。斷非如此。信經明確地拒絕這種誤解,並強調信徒負責任地使用蒙恩的管道,是他堅忍到底所不可或缺的。
認識到這一點是非常重要的,因為當代對「永恆的保障」(eternal security)教義的一些表述,允許一種廉價的「一旦得救,永遠得救」的自滿。但這並不是此信經所主張的教義。在多特信經中,強烈地堅持真信徒有責任過一種與他的呼召相稱的生活,要以信心和順從,堅忍到底,利用一切可得的管道,好在這個過程中得到強固。
四、三位一體救贖主的信實
為了避免我以防禦性的口吻結束,請允許我再次強調,在這部分信仰告白裏,至為關鍵的是我們三位一體上帝的恩典和信實所彰顯的威嚴和輝煌。那「在一切苦難中安慰我們的神」(林後一3、4),正是我們主耶穌基督的這位上帝和天父。祂不僅在基督裏用完全的愛愛我們,更從創世之前就愛我們,不需要我們有任何功勞,也不是因為我們配得;祂不僅通過基督的死賜與我們完美的贖罪;不僅通過福音讓我們在聖靈的帶領下與基督相交,而且祂也必永遠把我們留在那完美的愛中。
任何人所能犯的最大錯誤之一,就是把多特信經中給我們的信仰告白當作只是針對一些芝麻蒜皮的教義,一些令人毛骨悚然卻微不足道的觀點。沒有什麼比這更離譜的了。這份信仰告白涉及到我們對上帝作為我們擁有至高主權的救贖主的認識,以及對我們自己作為貧窮且需要施捨的罪人的認識。這份信仰告白涉及上帝在基督裏對我們的恩典,也就是祂那無敵的、令人驚訝的、無以倫比的恩典。這份信仰告白涉及到我們今日和明日,既是在活者時,也在死亡中的安慰。
那麼,就請容許我用這份信條的最後一條,也就是第15條中這些激昂的話來結尾:
這個聖徒持守到底的教義和確據,上帝已經為了榮耀祂的名、安慰敬虔人的心,在聖經中多次啟示它,上帝也把這教義印在信徒心中。但屬肉體的心思不能明白這教義,撒但痛恨它,世界也嘲笑它,無知之人、假冒為善之輩妄用它,異端反對它。然而,基督的新婦卻一直熱愛這教義,視為無價珍寶不斷護衛它。而且上帝也定意要確保教會繼續這樣堅持到底,沒有任何計謀權勢能勝過祂。願尊貴、榮耀唯獨歸給這樣一位上帝,聖父、聖子、聖靈,直到永遠。阿們。
討論問題
1. 「聖徒的堅守」的教導與《多特法典》的其他教義要點有何關係?
2. 你認為為什麼「聖徒的堅守」的教導常常不受歡迎?
3. 為什麼講「聖徒的堅忍」很重要?講聖徒的「堅忍」與「保存」有什麼不同?
4. 聖徒的罪,甚至嚴重的跌倒(參大衛王、彼得),是否與「聖徒的堅守」的教導相矛盾?
注:
1. 在第一章介紹《多特信經》時,我注意到了抗辯派或亞米念派在第五點教義上的立場變化。雖然到了1610年,抗辯派仍然允許在這個問題上有不同的觀點,但他們在1611年海牙會議(The Hague)上得出的結論是,教導真信徒在救恩道路必須堅忍到底是不符合聖經的。需要指出的是,這個結論是自然而然地從抗辯派關於「有條件的揀選」和「可抗拒的恩典」的立場中得出的。這「五點」,無論是以加爾文派還是亞米念派的形式,確實是同命運、共浮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