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udy 38 Luke 14:25~35 (1.2.26)

研經題目:
1. 請注意耶穌作此嚴厲教導的原因(25節)。根據26、27節,作門徒包含了什麼呢?這個教導只適用於當時,還是至今仍然適用呢?
2. 28~35節。我們如何提防靈性的破口和失敗呢?
注:
1. 26節。「恨」:就是比愛我愛得少,特別是在那些要求有所衝突時。比較太十37。
2. 27節。這幅圖畫是描寫一個被定罪的罪犯正背著十字架,穿過冷嘲熱諷的群眾,走向刑場。
【經文注釋】(摘自《聖經研修本》)
14:25 極多的人繼續跟隨耶穌(見4:37)。
14:26 人到我這裏來,參9:23-24。那些想要成為基督門徒的人必須:(1) 愛基督勝過愛自己的家人(14:26);(2) 背起十字架來跟從基督(27節);(3) 捨棄所有(33節)。這些是對完全委身的補充說明。作門徒的第一個條件是,愛我勝過愛(“愛”原文作 “恨”)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姐妹和自己的性命(參18:29,見6:20-22)。“恨”是閃族語系的一種表達方式,即少愛一些(參創29:30-31;申21:15-17;太10:37)。
14:27 作門徒的第二個條件是,背著自己十字架跟從我,見太10:38注;可8:34注。
太10:38 背著祂的十字架(參16:24),用釘十字架來隱喻作門徒,實在令人震驚。門徒必須捨己,治死自我(舊我),背起他的十字架,不惜代價地順服上帝的旨意,跟隨基督。
太10:38 背著祂的十字架(參16:24),用釘十字架來隱喻作門徒,實在令人震驚。門徒必須捨己,治死自我(舊我),背起他的十字架,不惜代價地順服上帝的旨意,跟隨基督。
太10:38 背著自己的十字架,是指準備好在必要時跟隨耶穌到底,直至殉道。(BTSB)
可8:34 耶穌第一次鄭重預言自己的受死和復活(31節)後,即教導所有要跟從我的人,怎樣去作祂的門徒。捨己(參14:30、31、72)和背起自己的十字架,目標是要自由地跟從彌賽亞(1:18,2:13),而不是過分地自貶或追求殉道。捨己就是放棄自己的意願(參詩49:6-8),順服和依靠彌賽亞。
可8:34 叫眾人來。這只是馬可福音中的第二次;之前是為了重新定義律法中關於潔淨的教導(7:14-15),而在這裏,耶穌做出了同樣驚人的聲明:祂正在自己周圍聚集起來的新改造的以色列(見3:14注)必須以背負十字架為特點。祂同時對著門徒和群眾說話,因為門徒的立場(第33節)讓他們回到了群眾當中。門徒的身份現在發生了根本性的轉變,他們都必須決意重新跟隨耶穌。 捨己,指效法耶穌,放下個人的、民族的或宗教的主張,以便跟隨祂和祂的福音(第35節)。 背著自己的十字架,釘十字架是羅馬對叛亂者和逃跑的奴隸採用的一種處決方式(見15:24注釋)。這個形象是指一個已經被定罪的人背著他們的十字架的橫樑去行刑的地方。耶穌將應驗以賽亞書中受苦僕人的角色,為他的敵人釘死在十字架上,給他們帶來生命(參10:45;羅5:6-10)。(BTSB)
14:28-32 這裏有一個關於建造(28-30節)和一個關於預備打仗(31-32節)的比喻,都提醒人不要草率決定去跟從耶穌。打算作門徒的人,必須先算計花費,看看自己能否持守所信的(參8:15,21:19)。
| 14:31-32 第二個比喻描繪了一位國王在準備作戰前評估自己的實力。正如我正在寫作時,海地剛與美國談判達成和平,而非面臨入侵,這正說明了這段經文。哪個國王會在兵力不足的情況下發動戰爭呢?他豈不會先坐下來考慮,他的一萬人能否擊敗對手的兩萬人?如果他意識到自己無法獲勝,他就會派遣代表團去談和。耶穌也同樣說,那些想成為祂門徒的人必須做出這樣的評估。一個人必須與上帝談和。他或她有兩個選擇。(1) 一個人可以走自己的路,結果就是與上帝對立。(2) 一個人可以採取更明智的方法,按照主的恩典條款,請求與上帝和好。第二個選擇意味著給予上帝應有的尊重,然後跟隨祂。上帝渴望門徒完全與祂對齊。「撇下一切」意味著承認上帝對我們生活的各個方面都擁有主權。門徒訓練的一部分是從上帝那裡學習祂在這些領域的旨意。沒有人能在旅程一開始時就了解所涉及的一切,但一個人可以帶著這樣的理解進入這個旅程:上帝對我們的一切都有完全的掌管與洞察(God has access to all that we are)。(NIVAC-Lk) |
14:33 作門徒的第三個條件(見14:26注),是捨棄一切(參5:11、28,12:33,18:22)。
14:34 鹽若失了味,大部分的鹽來自死海,含有光鹵石和石青等雜質。如果處理不當的話,味道會很差,比無用還糟糕,既不能用於食物,也產生棄置的問題。同樣,如果門徒不能持守作門徒的要求(26-27、33節),那就會比無用還不如(參啟3:15-17)。
| 第14章摘要 誠之譯自:Hendriksen, W., & Kistemaker, S. J. (1953–2001). Exposition of the Gospel According to Luke 1. 所有法利賽人都對耶穌懷有同樣的敵意嗎?這裏有一個法利賽人,他以主人的身份邀請耶穌做他的賓客。但在場的人中也有對耶穌充滿仇恨的人,也有自視甚高的人。在場的還有一個患水腫病的人。那天是安息日。法利賽人和律法師(猶太教律法體系的專家)都在觀察耶穌,看他是否會醫治這個人。耶穌正是這樣做的。此外,祂還用兒子或牛掉進井裏卻在安息日得救的例子,揭露了他的對手的前後矛盾(1-6節)。 2. 上一段與第7-14節中的一段很好地融合在一起。新的一段是給客人的教訓,接著是給主人的教訓。關於前者,耶穌觀察到客人一進門就搶佔最好的位置,於是在「預留(或首席)座位」(為尊貴的客人留出的座位)的比喻中譴責了這種無禮的習慣。參太23:2、6;路11:43。接著,祂對主人說:「你擺設午飯或晚飯,不要請你的朋友……富有的鄰舍……倒要請那貧窮的、殘廢的子….等等,你就有福了。」 3. 這又是一段平易近人的過渡。當一位客人說:「在上帝國裏吃飯的(字面意思是吃餅)的人有福了」時,耶穌透過「被拒絕(或輕視)的邀請」(又稱「大筵席」)的比喻,向人們展示了(a) 那些因錯誤的優先順序而輕視邀請,從而實質上拒絕邀請的人,以及(b) 舉行筵席的房子將會發生的情況:那房子還是會被填滿(第15-24節)。 4. 「搞錯了優先順序」,這就是上一段所揭露的那些人的問題所在,他們犯了可怕的錯誤。對他們來說,一塊新近獲得的田地、五對牛或新娘都比全能而憐憫的上帝誠摯地邀請他們參加祂的宴會更為重要! 第25-33節繼續講述了同樣的主題。為了跟隨基督,一個人必須準備好撇下一切(surrender all)。他應該有意識地這樣做,考慮到代價。這一思想自然而然地引出了「魯莽的建築工人」和「明理的國王」的比喻。 5. 是的,耶穌的跟從者必須知道自己在做什麼,必須願意全心全意地跟隨。他必須是真正「純正的鹽」。失去味道的鹽是無用的(34、35節)。 |
1. 請注意耶穌作此嚴厲教導的原因(25節)。根據26、27節,作門徒包含了什麼呢?這個教導只適用於當時,還是至今仍然適用呢?
答:耶穌作此嚴厲教導的原因是有“極多的人”跟著祂,但這些人當中並不是所有的人都願意跟隨祂到底。作門徒包括:“對上帝和祂國度的愛必須超越任何人倫關係”;也包括背起自己的十字架,放下個人的主張,完全委身,毫無保留地跟隨祂,甚至到捨棄自己性命的程度。這是至今仍然適用的標準。
2. 28~35節。我們如何提防靈性的破口和失敗呢?
答:提防靈性破口和失敗的方法是靠著聖靈隨時保持自己的精純(不“失味”),治死舊人,活出新人;明白耶穌基督十字架的道理,撇下一切,作主門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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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udy 38 路加福音 14:25~35 (1.2.26)
作门徒的代价。失味的盐。
1. 请注意耶稣作此严厉教导的原因(25节)。根据26,27节﹐作门徒包含了什么呢?这个教导只适用于当时﹐还是至今仍然适用呢?
作耶稣的门徒包含:
1)爱耶稣胜过爱自己的家人(26节)(主耶稣的意思不是要我们抛弃家庭,都去教会服事;而是说,只有当我们把耶稣放在第一位时,我们才有正确的视角来服事我们的家人。比方说,只有当我们真的愿意以基督为主,包括我们的思想、言语、行为都要为荣耀基督而活,我们才不会和家人斗嘴、吵架,因为那是不荣耀主的。);
2)背起自己的十字架(27节)(就是把老我钉死在十字架;用保罗的话说,就是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我不再以自己的意志为意志,而是以神的旨意为我的意志),并跟随基督;
3)撇下一切所有的(33节)。这些都是在说同一件事,就是要完全的委身。28-32节用两个例子(盖一座楼,打仗)来说明跟随耶稣要先计算好代价,只有愿意不计一切代价来跟随基督,才能坚忍到底。
这个教导适用于当时﹐至今也仍然适用。
2. 28-35节。我们如何提防灵性的破口和失败呢?
当竭力依靠神,努力追求认识神、跟随神、按神所要求的去行,预防灵性的破口和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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