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udy 44 使徒行傳 22:17~29 (1.6.19)

Study 44 Acts 22:17~29 (1.6.19)

研經題目:

1. 保羅在19、20節辯稱,他確有資格將福音傳給猶太人。何故?然而,神吩咐他往外邦人那裏去(21節)。關於基督徒的工作和神作工的方法,我們從這件事可以學到什麼實用的教訓呢? 

2. 關於22~29節,請與十六22、23、37~39各節做一比較。保羅提到他的羅馬公民身份,以免受鞭打;然而在腓立比他沒有這樣行。試將兩環境做一比較,並思考保羅採取不同行動之理由。你準備為了神的榮耀而放棄你個人的權利嗎?比較林前九12。

【經文注釋】(摘自《聖經研修本》)

22:17 我……在殿裏……魂遊象外,這一定是保羅歸主後來到耶路撒冷時發生的事(9:26)。對於猶太聽眾而言,保羅是在 “聖地”。保羅在聖殿中所經歷的,與以賽亞蒙呼召的情形非常相似(賽6:1-13)。

22:18 ,指主耶穌(見19節)。

22:21 保羅和外邦人來往,一開始就引起猶太人的反對(21:28-29),現在更引發他們要用暴力對待他(見22:22)。

22:22-29 保羅表明他的羅馬公民身份。針對保羅的暴亂又要爆發,千夫長把保羅帶回營樓,綁在刑具架上,嚴刑 “拷問” 他。保羅表明他的羅馬公民身份,制止了他們。

22:25 羅馬法律禁止未經審訊或正式宣判(沒有定罪),就對羅馬人(羅馬公民)處以鞭刑。違反規定的官員會受到嚴厲的懲處。

22:28 我用許多銀子,才入了羅馬的民籍(原文直譯:我花了一大筆錢,才購得羅馬公民身份)。生來不是羅馬公民的人,通常在得到羅馬公民身份後,會使用他資助人的名字。這位千夫長叫革老丟呂西亞(23:26),可能表示他是經皇帝革老丟資助,才取得羅馬公民身份的。生來就是羅馬公民的人,顯得特別高貴。

2 thoughts on “Study 44 使徒行傳 22:17~29 (1.6.19)

  1. 答:1. 保羅辯稱自己有資格傳福音給猶太人,是因為猶太人都知道他過去曾迫害基督徒,猶太人因此應該可以聽信他。然而,主卻差遣他離開耶路撒冷,到外邦人的地方去,因為主知道他們不會聽他的信息。從這件事我們學到,基督徒可以、而且有責任作自己的計劃,但是當上帝的護理和引導往另一個方向時,基督徒也必須調整、改變自己的意願與計劃,聽從主的帶領。
    2. 在腓立比時,保羅在受責打之後才申明自己是羅馬人。但是在耶路撒冷,保羅卻提前申明自己有羅馬公民的身份。這可能是因為保羅在以外邦人為主的腓立比城,被當成騷擾羅馬人的猶太人(16:20),因此根本來不及表明身份;而且保羅是為了當地教會的緣故甘願受苦。但是在耶路撒冷,他被當成猶太人,被當成是猶太人內部的紛爭,因此他必須表明自己羅馬人的身份。許多時候,基督徒的確可以為了福音的緣故,放棄自己的特權。但基督徒要有智慧,在不同的情勢下要靈巧如蛇、馴良像鴿子,時時審查自己內心的動機,是否是為上帝的榮耀而行,不是為榮耀自己、牟取私利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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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Study 44 使徒行传 22:17~29 (1.6.19)
    保罗表明他的罗马公民身份。

    1、保罗在19,20节辩称,他确有资格将福音传给犹太人。何故?然而,神吩咐他往外邦人那里去(21节)。我们从这件事关于基督徒的工作和神作工的方法,可以学到什么实用的教训呢?
    保罗辩称有资格将福音传给犹太人的原因:他曾逼迫过他们。
    可以学到实用的教训:神的事工不凭人的情感、喜好和打算,单单凭神主权的引导的实用的教训。

    2、关于22-29节,请与16:22,23,37-39各节做一比较。保罗提到他的罗马国籍,以免受鞭打;然而在腓立比他没有这样行。试将两环境做一比较,并思考保罗采取不同行动之理由。你准备为了神的荣耀而放弃你个人的权利吗?比较林前9:12。
    理由:为了神的荣耀,福音的缘故。
    我准备好了吧。求神怜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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