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udy 9 約書亞記 11 & 12 (1.8.13)

Study 9 Joshua 11 & 12 (1.8.13)

研經題目:

1. 要追溯這歷時幾年的戰爭的摘要,又要藉助地圖了。這裏包括的是哪個地區呢?約書亞獲得最後勝利是哪些原因呢?

2. 請留意指出約書亞所執行的處置,其決定性與嚴厲性的那些經節。為什麼這是必要的?我們在這方面能學到什麼屬靈的教訓呢?比較太十八8、9;西三5。

3. 請從十三章以下各章持續的爭戰,來默想十一章末段的話。特別參考十三1。這個史實在哪些方面,在今天給我們鼓勵和挑戰呢?試比較羅六~八章的次序和進展。

注:

1. 十一20。參申九4、5;創十五16;並比較出九12。迦南人像法老一樣,終於被激怒而更進一步走向他們自己早已選定的惡道。這樣便使審判臨到他們頭上。

2. 在十一21,我們看到約書亞把住在希伯崙,底壁,及其他地方的亞衲族人剪除了;在十四和十五章則說是迦勒和俄陀聶奪取了希伯崙和底壁;而在十36~39,則說在更早的時候,約書亞攻取了希伯崙和底壁,並且「將這些城中的人口盡行殺滅」。這件事合理的解釋是:那些說是約書亞在較早以前所殺的人,乃是他初次攻取這些城市時所俘虜的人;在他進攻這些城市以前,其中必定有為數可觀的居民事先已經逃走了,而當他到北方征戰時,他們又回來重行占據。十一21是以摘要的形式,敘述那歷時頗長的征戰,並且將迦勒以及別的人奉約書亞之命所作的歸功於元帥約書亞。

【經文注釋】(摘自《聖經研修本》)

11:1~12:24 征服北方和被擊敗的諸王名錄。之前的南方戰役是以色列人保護基遍人的必打之戰;同樣,北方戰役也屬於防禦戰,因為當時北方的諸王已經在夏瑣王耶賓那裏會合(見本頁地圖)。這幾場戰役必定極為激烈,但作者卻描述得非常簡單,很像10:29-43的風格,與第6、8章和10:1-28的詳盡記述形成鮮明對比,這大概是因為11:6-9已經闡明了要點。這段經文中反復出現的主題是,遵行上帝藉著摩西賜下的指示(參11:9、12、15,20:23)。在11:19-20,作者作出了神學評估。第12章列出了摩西擊敗的諸王(12:1-6)和約書亞擊敗的諸王(12:7-24),有關征戰的敍事至此基本結束。

(319頁地圖)攻佔迦南:北方之戰

約主前1400年

約書亞的軍隊擊敗了南方的幾個亞摩利王之後,夏瑣王與迦南北部的王聯合起來攻打以色列人。約書亞和百姓在米倫水邊打敗他們,擊退他們直到西頓大城和米斯巴的平原。隨後約書亞返回夏瑣,並奪取該城。

11:1 夏瑣王耶賓,不是士師底波拉和巴拉時期的 “在夏瑣作王的迦南王耶賓”(士4:2)。耶賓是西閃族人的名字,可能意為 “(他)建造”。在主前18世紀的馬里文獻和主前14世紀的阿馬爾那文獻等資料中,都證實耶賓是夏瑣諸王的名字,常用在帶有神明名字的複合名字中。因此,“耶賓” 也可能是朝代名,尤其和夏瑣有關。夏瑣(今天的特拉刻達),位於加利利海北面約16公里,面積超過1200畝,大概是當時敍利亞巴勒斯坦地區最大的城邑。阿馬爾那文獻和埃及法老杜德摩西士三世的旅行日誌(主前15世紀)證實,押煞兩座城確實存在。

11:4 北方各城的王聚集了 “一大隊人馬”(見《和修》),經文形容他們如海邊的沙一樣多。他們的四輪車輛設計輕便,由兩匹拉著(對比17:16-18的 “鐵車”)。

11:5 米倫,可能是瑪頓(1節)的別名,學者普遍認為是今天的特瓜納希丁,位於加利利海西面8公里。杜德摩西士三世(見11:1注)和亞述王提革拉毗列色三世(主前8世紀)都曾提到這個地方。

11:6 約書亞遵守《聖經》的禁令,不加添和依靠軍事裝備(參申17:16),他要砍斷他們馬的蹄筋用火焚燒他們的車輛。砍斷馬的蹄筋,即砍斷馬的跟腱,使其不能再用於軍事目的(另見撒下8:4)。

11:10-15 夏瑣地域廣闊(見11:1注),地理位置優越,緊挨一條南北貿易幹道,因此在這諸國中是為首的(10節)。約書亞在摧毀米倫的北方軍事聯盟(7-9節)之後,轉回到夏瑣,用刀擊殺夏瑣王(10節)和城中的人口,將他們盡行殺滅,最後用火焚燒夏瑣(11節)。約書亞還攻取了其他北方聯盟城邑,把他們盡行殺滅(12節,見 “導論:迦南人的滅亡”),但除了夏瑣以外,這些城邑都沒有被燒(13節)。考古學家一直在尋找以色列人征服迦南的痕跡,但必須記住經文清楚說明,只有三座城被焚燒(6:24中的耶利哥,8:28中的艾城,以及夏瑣),因為以色列人將來還要住在不是他們建造的城中,享受不是他們耕種的葡萄園和橄欖園(申6:10-11)。夏瑣的考古發掘顯示,該城好幾次被火嚴重焚毀,其中三次大約發生在主前1400年、主前1300年和主前1230年。

11:16-20 北方戰役取勝之後,作者做了總結,與10:40-42對南方戰役的簡單總結相若,但這裏採用獨立短語來描述約書亞奪了那全地,從最南方直到最北方。11:16記載攻取的各個地區,第17節勾畫了整個征服之地的南北邊界。有人誤以為約書亞攻城奪地用的是閃電戰術,但事實上,這些戰役歷時許多年日(18節),可能約有七年的時間,這個時間可以根據這段經文對迦勒的記載來推算。在民13~14章中,迦勒和約書亞同為探子,摩西打發他們去窺探迦南時,迦勒正好40歲(14:7)。從那時起又過了38年(申2:14),以色列人進入迦南地並開始征戰的時候,迦勒已經78歲。經過七年的爭戰後,迦勒在85歲時得到分給他的土地(14:10)。從政治上看,除了基遍沒有一城……講和的(11:19),但從神學上看,真正的原因是耶和華的意思是要使他們心裏剛硬(20節;關於人的責任和上帝的至高主權之間的相輔相成,見出4~14章,那裏從4:21開始,有一長段經文描寫法老的心剛硬)。

11:21-22 約書亞……亞衲族人剪除了,這件事意義重大。這個巨人族曾使摩西差派的探子感覺自己好像 “蚱蜢” 一樣(民13:33),因此十二個探子中的一個極其驚恐,並使全以色列百姓畏懼退縮。因此,這裏描述約書亞現已基本根除這一令人驚懼的威脅(更多信息見14:6-15),為征戰階段畫上了一個圓滿的句號。

11:23 從本節開始,以色列由征戰階段(約書亞……奪了那全地)進入分地或佔據階段(就按著以色列支派的宗族將地分給他們為業),預示13~19章所記事件。於是國中太平沒有爭戰了,以色列人在佔據已被征服的土地時,還要進行一些爭戰,但耶和華已經實現了13:5的應許,那地已經被他們制伏了(參18:1)。

12:1-24 現在,應許之地已經被征服,但在分地之前,作者對已佔領的區域進行了一次全面的總結。1-6節描繪的是約旦河外(從以色列人的視角,他們當前在約旦河西面的土地。在摩西的帶領下,以色列人已經打敗了那裏的諸王(民21:21-35),奪了他們的土地。摩西將這塊地,分給了流便、迦得和瑪拿西半支派(民32:33)。12:7-24列出了約書亞和以色列人在約旦河西擊殺(7節)的諸王。被擊敗的王共有31個(24節,見12:9注)。

12:1 得他們的地,本書的前半部分強調上帝的信實,祂應許要將土地賜給以色列人,現在這個應許已經實現了,以色列人果然得了土地,佔領了那些將要分給他們的地業。“得” 或 “為業” 等詞,在本書後半部分的出現頻率高於前半部分(本章見6-7節)。

12:9 被以色列人擊敗的諸王名單(見本頁地圖)從耶利哥王開始,後面的記載大體按著前文所記戰役的順序,從中部、南方,再到北方。名單中有些王的名字沒有出現在前文的敍事中,這再次提醒讀者,作者總是選擇性地記載歷史。本書的目的並非只是記錄歷史。

(321頁地圖)以色列人擊敗的諸王

約主前1390年

以色列人征服了迦南全境許多主要城邑,但顯然後來迦南人奪回了其中一些(例如:耶路撒冷)。在摩西的帶領下,以色列人奪取了約旦河東邊的城邑,包括亞斯他錄和希實本。約書亞帶領以色列人攻佔了約旦河西的許多個城邑(基德和沙崙位置不詳)。

12:24 這份三十一個王的名單,表示以色列人在戰事上大獲全勝,並且除掉了抵擋他們的敵方領袖。但這並不意味著諸王統治的城邑都被摧毀(見11:10-15注)。

【補充】

問:約書亞記十36~39記載約書亞奪取了希伯崙和屬希伯崙的諸城邑;十四6~15則記載迦勒請求約書亞將希伯崙給他,就經文所見,希伯崙當時還在亞衲族人手中(十四12),到十五13~19,才記載迦勒攻取希伯崙。到底希伯崙是誰攻下的?十一23也說約書亞奪了全地,但十三2卻說約書亞晚年時仍有許多未得之地。這些記載是否矛盾?

答:這是對以色列人的寫作方式缺乏認識引起的。以色列人的記事,常常是主題式的,而不是依照時間次序。約書亞記幾處所記載的關於攻取希伯崙的事,實際上是同一件事,只是在不同主題下重複出現而已。整個事件的次序應該是:約書亞答應分地給迦勒(十四6~15;歸在分地的主題下:13~22章),然後迦勒攻取應許之地(十五13~19;歸在猶大支派攻占應許之地的主題下)。

十36~39記載約書亞和以色列眾人,攻打希伯崙,則是歸在南部戰爭的主題下,並不代表約書亞親自攻下了希伯崙(注意約書亞是「和以色列眾人」一起攻打希伯崙)。

十一21~22是突出亞衲族人被消滅,作為1~11章的總結(以色列人因為懼怕亞衲族人,不敢進入迦南[民十三33]。亞衲族人被消滅,總結了對迦南地的征討,所得的結論是:勝敗在乎對耶和華的信靠順服,而不在對手的強弱。

One thought on “Study 9 約書亞記 11 & 12 (1.8.13)

  1. 答:1. 這裏記載的是征服迦南地北方的領土,包括夏瑣、瑪頓、伸崙、押煞、多珥,北達西頓、米斯巴平原,這些是在加利利海、約旦河西邊、北邊的土地。約書亞獲勝的原因是因為他是照著耶和華吩咐摩西的話去行,沒有一件懈怠的。
    2. 這裏描寫的爭戰多次提到以色列人將佔領的城邑的一切人口都用刀屠殺,直到殺盡,凡有氣息的沒有留下一個(例如11:14)。經文也解釋,這是因為這些城邑沒有與以色列人講和,他們心裏剛硬,要與以色列人爭戰。因此他們不蒙耶和華的憐恤(11:30)。這之所以必要,是因為耶和華不要他們日後受引誘去拜偶像,耶和華是聖潔的,因此以色列民也要聖潔,除惡務盡。
    3. 11章末段總結了迦南地北部的爭戰(10:40-42則是總結南方戰役)。而從十三章起則記載分地、佔據的階段。換句話說,戰爭已經確定勝利,但還有一些戰場需要清理。對我們來說,這段史實的意義是,耶穌基督已經在十字架上決定性的擊敗了撒但,我們在祂裏面已經得勝。但是在我們的人生處境裏,給我們的挑戰是要活出這個得勝的事實,繼續鞏固這個勝利,治死舊人,活出新人,脫去舊人,穿上新人。羅馬書六~八章描述的就是這個成聖的過程。羅六描寫我們的舊人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第七章描述我們的舊人仍在引誘我們犯罪。但在基督的恩典下,第八章描述我們靠著聖靈過得勝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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