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聖與善行五問:善行配得到永生嗎?(Kevin DeYoung)

成聖與善行五問:善行配得到永生嗎?(一)——成聖與稱義有何不同?

FIVE QUESTIONS ABOUT SANCTIFICATION AND GOOD WORKS: DO GOOD WORKS MERIT ETERNAL LIFE?

1. How does sanctification differ from justification?

作者:Kevin DeYoung

誠之譯自:

http://www.thegospelcoalition.org/blogs/kevindeyoung/2015/10/06/five-questions-about-sanctification-and-good-works-how-does-sanctification-differ-from-justification/

過去幾個禮拜,改革宗博客圈裏出現了好幾篇與成聖和善行有關的帖子。我不會全面概述所有相關的帖子,只是針對幾個主要帖子來談,其中包括:

· 派博(John Piper)為史瑞納(Tom Schreiner)的新書(Faith Alone—The Doctrine of Justification: What the Reformers Taught…and Why It Still Matters)所寫的。派博在那篇序言中順便提到,雖然我們唯獨是藉著信心稱義,但是我們最終得榮耀是有條件的,以至於我們不是唯獨藉著信心「獲得」(attain)天堂。

· 瓊斯(Mark Jons)概覽了改革宗教理學的歷史,支持派博的見解。

· 菲利普(Rick Phillips)提醒我們,「你知道的,雅各書還在聖經裏」(James Is, You Know, in the Bible)。

· 克拉克(R. Scott Clark)發出反對聲,他張貼了一打以上相關的帖子,包括:唯獨藉著信心到達天堂恩典之約裏的條件,以及希伯來書十二4是否教導靠行為成聖,等等。

我不打算詳細篩檢這些帖子裏所有的論證。熟悉筆者作品的讀者可以(正確地)猜到我同情派博、瓊斯、菲利普所提出的論點(儘管我也欣賞克拉克想要護衛的,也感謝他留意到老派改革宗資源裏相當審慎的措辭)。我並沒有針對每個論點做出回應,只是認為退後一步,並且查看五個關於成聖和善行的問題,也許會有幫助。這五個問題(和答案)是從杜仁田(Francis Turretin)的《辯道學要義》(Institute of Elenctic Theology)提煉出來的。令人吃驚的不僅在於杜仁田如何仔細地作出區分,更在於他的討論和我們今天的討論何等地相關。

在這整個禮拜裏,我會詳細考察杜仁田在他書中其中一章「成聖與善工」(第十七論題)中所處理的這五個問題。以下是這五個問題(為便於理解,稍作了修正):

  1. 成聖與稱義有何不同?
  2. 我們在今生能完全成全律法嗎?
  3. 善行是得救所必須的嗎?
  4. 被稱義的人能行出真正的善嗎?
  5. 善行配得到永生嗎?

首先,成聖與稱義有何不同?

杜仁田清楚地說明,他不是把成聖當作一個籠統的詞來談論,只是泛指基督徒為上帝的緣故而被分別出來的地位。相反,他所說的成聖是神學家通常假定的一種狹義的意思:亦即,上帝在凡在基督裏、被稱義的信徒身上所作的更新,並且轉化他,使他越來越有神的形象(17.1.2-3)。重要的是,杜仁田主張,成聖可以被理解為是「被動的」,因為這個轉化的工作是「上帝在我們裏面造成的」,也可以被理解為是「主動的」,因為成聖「理當由我們來完成,上帝通過我們完成這項工作。」(17.1.3)這是一個關鍵要點。倘若我們不明白上帝正在我們裏面動工,但與此同時我們也正在工作,我們就不會正確地理解什麼是成聖。任何神學家,如果忽略了成聖主動或被動的層面,就沒有搞懂什麼是成聖。

稱義和成聖不可混淆。當這兩者沒有仔細加以區分,最嚴重、最可能致命的錯誤就會浮現。因此,稱義和成聖究竟有何不同呢?有以下幾點:

· 它們的對象(object)不同。稱義和罪咎有關;成聖和罪污有關。

· 它們的形式form)不同。稱義是一個司法和法庭的行動,我們的罪藉此得到赦免,基督的義也歸算給我們。成聖是一個道德性的行動,義藉此被注入到信徒裏面,影響到我們內在的更新。

· 領受它們的主體(recipient subject)也不同。在稱義當中,根據上帝宣告罪人無罪,人被賦予一個新的、客觀的身份。而在成聖當中。我們在主觀上被上帝更新。

· 它們的程度(degrees)不同。稱義在今生已經完全賜下了,不可能再加增。而成聖是在今生開始的,但是在來生才會得到完善。稱義的宣告是一次永遠的。而成聖的內在工作是逐步發生的。

· 它們的次序(order)不同。上帝只讓凡是已藉著信心與上帝和好、被稱義的人成為聖潔(17.1.10)。

過去一直在討論的是成聖是否唯獨藉著信心。我之前曾論證過,「唯獨藉著信心成聖」不是最好的說法,最重要的是因為它會導致對絕對必要的斷言的混淆,即:「唯獨藉著信心稱義」。在某種意義上,「唯獨藉著信心成聖」是一個正確的陳述。成聖是否是一個禮物,只能臨到凡信靠基督的人身上?是的!阿們!但是「唯獨藉著信心稱義」裏的「藉著(by)」和「唯獨藉著信心成聖」裏的「藉著(by)」並不完全相等。稱義和成聖都是藉著信心,但我們是藉著信心這個工具instrument)來領受基督的義,而信心卻是根源(root)和(principle),成聖乃是由此生長出來的(17.1.19)。我們說稱義唯獨藉著信心,是因為我們想要保護稱義,使它脫離任何努力或行為的觀念。但是成聖明確地包括這些合作(co-operations;或譯為協作)(15.5.1-2),這會讓「唯獨」這個描寫變得充其量是誤導,更糟糕的是不正確。

成聖與善行五問:善行配得到永生嗎?(二)——我們在今生能完全成全律法嗎?

FIVE QUESTIONS ABOUT SANCTIFICATION AND GOOD WORKS: DO GOOD WORKS MERIT ETERNAL LIFE?

2. Can we fulfill the law absolutely in this life?

作者:Kevin DeYoung

誠之譯自:

http://www.thegospelcoalition.org/blogs/kevindeyoung/2015/10/07/can-we-fulfill-the-law-absolutely/

在這整個禮拜裏,筆者會詳細考察杜仁田在他書中其中一章「成聖與善工」(第十七論題)中所處理的這五個問題。以下是這五個問題(為便於理解,稍作了修正):

  1. 成聖與稱義有何不同?
  2. 我們在今生能完全成全律法嗎?
  3. 善行是得救所必須的嗎?
  4. 被稱義的人能行出真正的善嗎?
  5. 善行配得到永生嗎?

今天的問題是第二個問題:我們在今生是否能夠完美地成全律法?

在這五個問題當中,這個問題在最近的改革宗人士的討論中是最沒有爭議的。就我所知,各方的主要提倡者都同意,「完美成聖」對身處天堂此岸的墮落的人來說是不可能的。

有趣的是,杜仁田確實認為某種的完美是可能的。有關完全履行律法的問題,和是否完全誠心perfection of sincerity ;全心全意事奉上帝)無關,也和身體各部分的完美perfection of parts身體和靈魂的被聖化)無關,更和相對的完美comparative perfection;有些信徒比起其他人會更超前)無關,也和福音性的完美( evangelical perfection ;上帝藉此按照父親般的寬容,用祂的恩典使我們的行為完全)無關。杜仁田肯定「所有這些種類的完美」,他提到聖經經常說到信徒是「完全」和「正直」的。對杜仁田來說,問題和這些事情無關,而是和法理上的完美( legal perfection)有關(17.2.4)。

以下是杜仁田的原話:

問題會回到這點:重生的信徒能否繼續他自己的成聖,達到完美(不只是各分部,更是在程度上);以及他是否能成全律法(不只是適度地、在福音的層面,更是嚴格地、在法理的層面),並充分地滿足上帝的律法,以至於不只是不犯罪,更是沒有罪;倘若上帝真的要審判他,在他裏面,律法是否也沒有可以控告或定罪的?我們的對手肯定這點;但我們否認。(17.2.7)

我們無法完全成全律法,可以從聖經清楚教導的幾個事實看出來:約翰壹書裏信徒身上殘餘的罪,羅馬書第七章肉體和聖靈之間的爭戰,使徒行傳十五章提到律法是我們無法背負的軛,主禱文命令我們為赦罪天天禱告,以及整本聖經中聖徒的例子(17.2.10-26)。聖經的確以各種方式談到信徒的順服、公義、聖潔,但是我們萬萬不可把那些理解為暗示說,我們可以成全律法到一個地步,倘若上帝要嚴格按照法理來審判我們,祂就沒有什麼正當的理由可以控告我們。

成聖與善五問:善行配得到永生嗎?(三)——善行是救恩所必須的嗎?

FIVE QUESTIONS ABOUT SANCTIFICATION AND GOOD WORKS: DO GOOD WORKS MERIT ETERNAL LIFE?

3. Are good works necessary to salvation?

作者:Kevin DeYoung

誠之譯自:http://www.thegospelcoalition.org/blogs/kevindeyoung/2015/10/08/are-good-works-necessary-to-salvation/

在這整個禮拜裏,筆者會詳細考察杜仁田在他書中其中一章「成聖與善工」(第十七論題)中所處理的這五個問題。以下是這五個問題(為便於理解,稍作了修正):

  1. 成聖與稱義有何不同?
  2. 我們在今生能完全成全律法嗎?
  3. 善行是得救所必須的嗎?
  4. 被稱義的人能行出真正的善嗎?
  5. 善行配得到永生嗎?

今天我們來到問題三:善行是得救所必須的嗎?

倘若你從來沒讀過杜仁田,你的損失可大了。他的作品不是很好讀,他寫的也不是最高級的散文。但他是最謹慎的。他會為一些語詞下定義,分析各種看法,也總是清楚說明他想要回答的真正問題。

因此,當杜仁田提到,在我們談到善行的必要性時,主要有三種觀點,就不會令人吃驚了。有些人,例如現代自由派,他們把善行變成是主觀的(arbitrary),當成無關緊要。其他人,比如古代的法利賽人,他們主張,行為對稱義來說是必要的。為了在這兩個極端之間保持中間立場,杜仁田主張(為了「與正統意見保持一致」),善行是必要的,但不是為了功績上的必要(17.3.2)。換句話說,橫亙在我們面前的問題不是「善行是否是使救恩生效所必須的,或者是行善是否有權利得到救恩」(我們到第五個問題時會回答這點),而是善行是否是「得到救恩所必要的途徑或方式」?在最後的那個句子上,杜仁田才肯定善行是必要的(17.3.3)。

根據杜仁田,善行是必要的,可以從以下幾點得到證明:(1) 上帝的命令;(2) 恩典之約;(3) 福音;(4) 恩典的地位;(5) 上帝的賜福。在恩典之約裏,仍然有規定和責任(要說是「條件」也可以)。人虧欠上帝一些責任,另外還有一些與行使這些責任有關的福分,即使——這點很重要——上帝是那位留心這些責任務必會被完成的人。沒有善行就到不了天堂(來十二14;啟廿一27),所以這才會成為如此的好消息:那在我們心裏動了善工的,必成全這工(腓一6)。

堅持必須要有善行,並不是為了成為律法主義者或一個新律法主義者(neonomian)。「儘管我們承認善行是反對伊壁鳩魯派所必要的」,杜仁田指出,「我們並不因此就混淆了律法和福音,並妨礙唯靠信心白白的稱義。善工不是按照律法而活所必要的,而是因為我們是靠福音而活;生命不是因為善工而賜給我們的,而是其果效,證明生命已經賜給我們了。」(17.3.15)

有關善行是否是必須的這個問題,往往會讓基督徒感到困惑。一方面,如果我們說不是,善行不是必須的,那我們就無法理解新約聖經裏的警告和道德命令。但倘若我們說善行對救恩來說是必須的,這聽起來會像是我們突然之間把天堂變成我們努力和順服的成果。但這並不是希伯來書十二章14節的意思,也不是杜仁田的意思。請仔細閱讀下面這一段:

行為可以按三方面來考慮:要麼是關於稱義或成聖或得榮耀。行為和稱義的關係不是在稱義之前,使稱義有效,或有功於稱義,而是在稱義之後,是一種宣告的關係。善行與成聖的關係是本質上的關係(constitutively),因為善行構成了成聖,並促進成聖。它們與得榮耀的關係是:善行先於得榮耀,也是對等的關係,因為善行與得榮耀的關係是作為達到終點的途徑(17.3.14)。

這話很拗口、卻實在很關鍵,而且很精彩。善行與稱義、成聖、得榮耀的關聯是難分難捨的,但它們的關聯是在許多不同的方面。善行是在稱義之後,是稱義的結果,也是一種宣告。善行與成聖可以劃上等號,是成聖的定義,也是成聖的啦啦隊。但善行也在得榮耀之前,是上帝指定的途徑,到達上帝所保障的終點。或者如同杜仁田所說的,「恩典是榮耀的開端,如同榮耀是恩典的終末成全。」(17.3.14)

嗯,我猜這個人的確偶爾會寫出一些最高級的散文。

成聖與善五問:善行配得到永生嗎?(四)——被稱義的人能行出真正的善嗎?

FIVE QUESTIONS ABOUT SANCTIFICATION AND GOOD WORKS: DO GOOD WORKS MERIT ETERNAL LIFE?

4. Can justified believers do that which is truly good?

作者:Kevin DeYoung

誠之譯自:http://www.thegospelcoalition.org/blogs/kevindeyoung/2015/10/09/five-questions-about-sanctification-and-good-works-can-justified-believers-do-that-which-is-truly-good/

這整個禮拜,筆者會詳細考察杜仁田在他書中其中一章「成聖與善工」(第十七論題)中所處理的這五個問題。以下是這五個問題(為便於理解,稍作了修正):

  1. 成聖與稱義有何不同?
  2. 我們在今生能完全成全律法嗎?
  3. 善行是得救所必須的嗎?
  4. 被稱義的人能行出真正的善嗎?
  5. 善行配得到永生嗎?

今天我們來到問題四:被稱義的人能行出真正的善嗎?

在回答這個問題之前,我們必須明白什麼是真正的善行?杜仁田提到四件事:(1) 必須是由重生的心,出於信心所作的;(2) 必須是根據上帝在祂的話語裏所啟示出來的旨意;(3) 這行為不能只是外在的,而必須是從心裏作的;以及 (4) 必須是為了上帝的榮耀而作的(17.4.5)。這個相當標準的改革宗的定義暗示說,無論非基督徒所作的工作有多高尚、多麼有道德,它們在完全的意義上仍然不是真的善行(17.4.6)。

改革宗基督徒有時候會犯這個錯誤,以為倘若他們真的是改革宗,他們必須詆毀他們身為基督徒時所作的一切。可以肯定的是,我們無法完美地成全律法。即使我們最好的行為也充滿軟弱,是不完美的。但這是為什麼經院神學所作的謹慎區分會如此有用的緣故:善行可以是真善行,即使它們不是完美的善行。對第四個問題的答案是:「是的,信徒可以行出真正的善。」杜仁田寫到,「我們之前已經證明過,後者不能算是聖徒的行為,因他們的成聖是不完美的,仍有殘餘的罪;但前者可以正確地用來描述它們,因為縱然它們尚未完美地被更新,它們仍然是真正的善行,是真正被更新了。」(17.4.9)換句話說,除了「贏得救恩」和「不過是污穢的衣服」這兩類善行外,還有另一種類別的善行。

根據杜仁田,至少有三個理由我們必須下結論說,信徒的行為可以是真正的善行。首先,因我們的善行是靠聖靈特別的運行和推動力所執行的。其次,因為聖經一再說這樣的行為會討上帝喜悅。以及第三,因為聖徒得到應許,會因他們的善行得獎賞。倘若,為了要聽起來特別敬虔和謙卑,我們堅持說我們的善行實際上不能算善行,結果就是我們太輕視聖靈在我們生命中的工作,也讓成打的聖經經文成了不會說話的啞巴。儘管這是真的,那就是即使連我們最好的善行仍然是有罪的,但這是就它們仍然不是完全的義這層意義來說的,然而這並不意味著在另一種意義上,它們不能被視為是真正的善行。

我們確認,今生所有的行為(即使是最好的行為)都免不了有罪,這並不會摧毀信徒會行出善行的這個真理,因為雖然我們確認,就模式來說,它們不是以這種完美所完成的,即可以禁得起上帝的審判的嚴格查驗(因為成聖的不完美),但我們仍然主張,就事情本身而言,它們還是善行。而倘若它們被稱為罪,這必須是附帶地就其模式來理解的,不是出於它們本身,也不是出於它們自己的本質(17.4.13)。

懂了嗎?信徒的善行可以是真正的善行,即使它們完成的模式是不完美的。這個在真正的善行和完美的善行之間的區分,可以終止許多有關成聖的模糊不清的想法,並幫助澄清基督徒之間許多的混亂,他們太容易自說自話,因為他們缺乏正確的範疇,來說出他們真正的意思。

成聖與善五問:善行配得到永生嗎?(五)——善行配得到永生嗎?

FIVE QUESTIONS ABOUT SANCTIFICATION AND GOOD WORKS: DO GOOD WORKS MERIT ETERNAL LIFE?

5. Do good works merit eternal life?

作者:Kevin DeYoung

誠之譯自:http://www.thegospelcoalition.org/blogs/kevindeyoung/2015/10/09/five-questions-about-sanctification-and-good-works-do-good-works-merit-eternal-life/

在這整個禮拜裏,筆者已經詳細考察過杜仁田在他書中其中一章「成聖與善工」(第十七論題)中所處理的這五個問題。以下是這五個問題(為便於理解,稍作了修正):

  1. 成聖與稱義有何不同?
  2. 我們在今生能完全成全律法嗎?
  3. 善行是得救所必須的嗎?
  4. 被稱義的人能行出真正的善嗎?
  5. 善行配得到永生嗎?

今天我們會查看最後一道問題:善行配得到永生嗎

有關這第五道問題首先要留意的是,這個問題和第三個問題是不同的。當我們把它們聽成是相同的問題,我們注定會作出錯誤的解答,至少其中之一是錯的。因為儘管善行是得救所必要的,它們卻不配得到永生。

我們不會進到羅馬天主教神學的雜草堆裏去討論「情誼功德」(merit of congruity)與「配享功德」(merit of condignity)——杜仁田兩者都反對。讓我們堅持這個更大的、更有相關性的,有關善行是否配得到永生的這個問題。再次,我們必須謹慎地分析我們的詞彙。

「功德」這個詞有兩種用法:要麼是廣義而不恰當的;要麼是嚴格而正當的。嚴格來說,它是指由於它本身內在的價值,從公平的角度來說,行為所應得的獎賞。但是它經常被廣義地用在一連串的事情上。在這個意義上,「配得」(to merit)這個動詞,經常被教會教父們用來指「獲得」(to gain),「得到」(to obtain),「達到」(to attain)。(17.5.1)

這是一個關鍵的區別,也和圍繞著派博的序言的對話有直接的關聯。以下是杜仁田實際上說的:「你看,我們必須明白,人們按照不同的方法使用這個詞。從技術上來說,功德的意思是把某個人或某件事所配得到的,歸給這個人或這件事。在這個意義上,善行,即使是出於稱義的信徒,並不配得到永生。另一方面,人們有時會更寬鬆地使用『功德』這個詞,作為另一種表示順序的方法。所以,若B跟著A,或者若A是B的條件,有些人會說A得到,達到,獲致或甚至配得B。這不是描述事物最好的方法,但是許多人,例如教會教父,他們要表明的,不過是永生和善行,是按照一連串必要的事件而聯繫在一起的。」

以下是派博在史瑞納新書中的序言裏所說的:

本書所處理的寶藏,其重要性是無法估算的。無限是無法衡量的,而無限的事是利害攸關的。如同史瑞納說的,本書「要處理的是我們人類處境的基本問題之一:一個人如何與上帝和好?」

基督徒令人瞠目結舌的回答是:唯靠信心(sola fide)。但是請務必要仔細聽,並聽得準確:他說的是唯靠信心與神和好(right with God ),不是唯靠信心達到天堂(attain heaven)。達到天堂還有其他條件,但是與上帝進入一個正確的關係卻不需要其他條件。事實上,為了符合其他條件,一個人必須已經唯靠信心與上帝有一個正確的關係。

有鑑於我們所知道的派博的神學立場(包括他熱情地為宗教改革時期對「稱義」的理解所作的辯護),以及有鑑於這個事實,即他明確地在這些句子裏談到的是條件,而不是功德,我們可以很安全地假定,派博是用「達到」(attain)來指一種必要的順序,而不是要暗示我們的善行本身有內在的價值,而使得天堂是我們應得的。老實說,我不會使用「達到天堂」這樣的措辭。它太容易被人誤解,而就最嚴格的意義來說,與「功德」實在太接近了。甚至「獲得」(obtain,暗示著得到或確保)也比「達致」(attain,暗示著達到或完成)來得好。但是我知道派博是什麼意思,因此也同意他所想要提出的論點。

在最嚴格的意義上,善行是有功績的,是什麼意思呢?杜仁田提到五個特色:

  1. 這行為是「不相稱的」(undue)。也就是說,我們做的不只是我們所虧欠的。
  2. 這行為必須是我們作的,而不是由於其他人的行為。
  3. 這行為必須是絕對完美的。
  4. 這行為和報償是相稱的。
  5. 因為行為本身的內在價值,這報償或獎賞是虧欠於我們的。(17.5.6)

很明顯,我們的善行並無法達到以上的任何要求。用一種嚴格和正確的對「功德」的理解,我們萬萬不可下結論說,我們的善行配得到永生。因為連我們最好的行為都是:(1) 僅僅是我們所虧欠的;(2) 是上帝在我們身上的恩典;(3) 不完美的;(4) 比起永生的獎賞要少得多;(5) 本身是沒有價值的。善行是得救所必須的,但不是為了讓救恩生效,或有權取得救恩。這必要性不是出於因果關係或效率(17.3.3)。

總之,儘管我們的善行在聖經裏經常得到稱讚——是討上帝喜悅的,而且是真正的善行——它們並不會為我們贏得天上的獎賞。善行和最後得榮耀之間有真實和必要的關聯,但這個關聯不是功德的關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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