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udy 9 Judges 9:1~10:5 (2.5.14)

研經題目:
1. 請思考在這個故事中:(a) 基甸與一個示劍婦人姘居生子的罪惡(參八31;比較申七3);(b) 示劍人的罪惡(九4~5,16~18);(c) 亞比米勒的罪惡(九1~5)。試比較56和57這兩節,並思想民卅二23下的話,為何在每一件事上都應驗了。
2. 示劍是一座迦南人的城市,極可能已經與以色列同化了。這一章關於這種妥協的危險,對於我們有什麼教訓呢?
注:
7~15節。這個比喻的頭一部分涉及八22、23。15節顯示一幅不倫不類的圖畫,表示那些大樹在一棵矮小的荊棘下尋求蔭庇,而卻被它們尋求蔭庇於其下之荊棘中發出來的火毀滅了。這個比喻的著重點不在於示劍人在立王統治他們的事,而在於他們選非其人。
【經文注釋】(摘自《聖經研修本》)
9:1-57 背道的 “王” 亞比米勒。本章詳述亞比米勒如何以暴力奪權。以色列人繼續背道,要求立一位好戰的君王,並拒絕上帝的治理,加上亞比米勒的父親基甸的各種過犯和錯誤,這些都為亞比米勒埋下悖逆的種子。
9:1-6 亞比米勒以卑鄙手段奪取權力。亞比米勒殘忍地殺害了自己的眾兄弟,在示劍人的幫助下攫取了權力。然後,他在示劍被 “立……為王”(6節)。耶路巴力就是基甸(見8:35,6:32注)。匪徒(《和修》“無賴匪徒”),從亞比米勒與那些人為伍,就可判斷他的品格如何;耶弗他也是如此(參11:3)。
9:7-21 約坦用寓言控訴亞比米勒。亞比米勒屠殺了眾兄弟,只剩下幼弟約坦僥倖存活。約坦用一個寓言強烈地控訴亞比米勒的惡行(7-20節),這個寓言的內容是:樹林裏有幾棵高貴的樹,全都不願作王,最後有一株卑賤的荊棘取得了王位(8-15節)。從上下文來看,這是對示劍人(他們選立亞比米勒為王)、亞比米勒本人和立 “王” 過程的控訴(尤見16-20節約坦的解釋)。總的來說,這不是對君主制度的控訴,因為本書始終強調:合上帝心意的君王能為以色列帶來祝福。
9:7 基利心山,以色列人剛進入迦南地時,約書亞曾遵照摩西的吩咐(申11:26-32),在基利心山上宣讀聖約的祝福(書8:30-35)。現在,約坦在這座 “祝福山” 上宣讀詛咒(見9:20注)。
9:20 願火……發出,約坦對示劍人和亞比米勒的詛咒都以令人震驚的方式應驗了。亞比米勒用火燒死了許多示劍人,最後他被一個示劍女人殺了(49、54節)。
9:22-55 亞比米勒的暴力統治及其終結。示劍人和亞比米勒雙方都自食惡果。亞比米勒先前得到示劍人的幫助,現在卻成為無法無天的示劍人所攻擊的目標。他們之間的不和(22-25節),最終釀成了一場由迦勒領導的叛變(26-33節)。亞比米勒鎮壓了叛亂,夷平了示劍城(34-45節),摧毀了示劍的衛所(城樓),並且用火焚燒(46-49節)。亞比米勒自己最終在提備斯附近喪命(50-55節),他本來打算放火焚燒城樓,卻被一個女人擲下的磨石砸中頭部,受了致命傷。
9:22 管理(以王子或統帥的身份)不是8:22-23中那個比較常用的詞 “(以王的身份)管理” ,這兩個詞的意思有細微差別。卑鄙的亞比米勒是由百姓擁立為王的,並不是由上帝設立(9:6)。他只能以次等統帥的身份去 “管理” 百姓,而不是真正的王治。
9:23 惡魔(《和修》“邪靈”),參上帝派遣 “惡(傷害人的)魔” 去掃羅那裏(撒上16:14、15、16、23a、23b,18:10,19:9,見撒上16:14注)。在亞比米勒和示劍人中間的惡魔,大概是指存著 “惡意的靈” 或 “傷害人的靈”。由此可見,是上帝使他們雙方失和。
9:45 撒上了鹽,這一舉動具有象徵意義,表示要讓示劍成為荒涼、無人能再居住之地(參申29:23;伯39:6;詩107:34;耶17:6)。後來耶羅波安重建了這座城(王上12:25)。
9:46 巴力比利土的希伯來文意思是 “立約的巴力”(見8:33-35注),這個稱呼也可能指另一個神明 “伊勒·比利土 ”(見《和修》),“伊勒” 是著名的迦南神明,是巴力的父親。但是,“巴力比利土” 和 “伊勒·比利土” 有可能是兩位或是同一位神明。
9:51 堅固的樓(參8:17,9:46-49)。在基羅(見書15:51;撒下15:12)遺址,發現了一塊屬於那個時期的方形樓地基(12平方米)。樓極其堅固,由刻鑿粗糙的巨大石塊建造而成。
9:54 殺了我吧,對勇士來說,無論是死於女人之手還是被打敗,都是一種恥辱,見4:6-9注,5:24-27注。
9:56-57 對亞比米勒的定論。亞比米勒不是一位真正的王,以色列真正的君主政體是到了較晚期才建立的。上帝非常反對亞比米勒,因他殺戮同胞兄弟的惡行而懲罰他。上帝差遣 “惡魔”(“惡” 希伯來原文ra‘ah)使亞比米勒和示劍人失和(23節),表明上帝報應他們(56-57節)的“邪惡”(希伯來原文ra‘ah)。“火” 代表亞比米勒的錯誤選擇(15、20節)帶來示劍和他自己的敗亡(49、52節),並且他們自相殘殺,正如約坦所說的寓言那樣。
10:1-2 陀拉。陀拉是第六任士師,第二位 “小” 士師(意即對他的記載不多,珊迦是第一位小士師)。陀拉作士師23年。繼亞比米勒的暴虐統治之後,陀拉興起,拯救以色列人(1節)。這兩句簡短的描述,與對底波拉早期活動的描述相似(尤參4:4-5,5:7)。
10:3-5 睚珥。睚珥是第七任士師,第三位小士師,作士師22年。睚珥非常富有(4節),住在約旦河東(基列),下一任士師耶弗他也是來自基列(11:1)。睚珥有30個兒子(參12:8-10),與耶弗他最終無兒無女形成強烈對比。
1. 請思考在這個故事中:(a) 基甸與一個示劍婦人姘居生子的罪惡(參八31;比較申七3);(b) 示劍人的罪惡(九4~5,16~18);(c) 亞比米勒的罪惡(九1~5)。試比較56和57這兩節,並思想民卅二23下的話,為何在每一件事上都應驗了。
答:基甸過著像古代近東君王的生活,擁有很多妻子,而且與示劍的妾生了亞比米勒,埋下了這樁慘劇的種子。示劍人在亞比米勒的慫恿下,給了他銀子僱用匪徒殺害了基甸的七十個兒子,只有約坦僥倖逃脫。上帝最終也報應了示劍人的罪和亞比米勒的罪,一千男女被亞比米勒放的火燒死(9:49),應驗了約坦的預言(9:20)。亞比米勒也被一個婦人從城樓扔下的磨石打破了腦骨,然後被拿他兵器的少年人刺死。得罪耶和華的,他們的罪必追上他們(民32:23)。
2. 示劍是一座迦南人的城市,極可能已經與以色列同化了。這一章關於這種妥協的危險,對於我們有什麼教訓呢?
答:示劍是亞伯蘭抵達迦南時的第一座城邑,他曾在那裏築壇(創12:6),雅各也在這裏築壇(創33:20)。約書亞曾在示劍重申聖約(書24:1)。士師時期,示劍仍然是迦南異教的崇拜中心(巴力比利土神廟,9:46)。以色列人沒有將迦南諸族完全滅盡,就成了他們的網羅,受引誘去敬拜別神,產生了混合宗教。基督徒也不應當與異教徒結婚,以免戕害自己的信仰,讓自己陷入背離基督的危險當中。
Num 32:23 倘若你們不這樣行,就得罪耶和華,要知道你們的罪必追上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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