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udy 7 1 Peter 4:7~19 (2.5.30)

研經題目:
1. 7~11節。所有的基督徒都應當從事哪些實際的活動呢?試從這段經文所提到的活動列一個簡表。他們都從哪一方面開始呢?他們都應當以什麼目的為目標呢?我的恩賜是什麼(10節)?我在事奉上有好好地使用我的恩賜嗎?
2. 12~19節。哪幾種受苦是基督徒應當:(a) 避免,和(b) 歡喜呢?應當怎樣面對後一種苦,而忍受這一種苦,又可以期望得到什麼益處呢?
注:
14下。那就是因為神曾特別向你顯示祂的同在,並且與你同在。比較出四十34。
【經文注釋】(摘自《聖經研修本》)
4:7-11 根據萬物的結局來生活。一個人對未來的信念會決定他們今天將如何生活。彼得透過解釋他們必須根據末日來決定現在如何生活,來重塑其讀者對他們自身的理解。未來是有意義的,而且是公正的,這個確定的盼望為基督徒提供了信心,使他們能以這樣的盼望過當下每一天的生活。(BTSB)
4:7 萬物的結局近了,不是指彼得期望基督會在幾個禮拜或幾個月內再來,而是指從基督受死、復活、升天,一直到聖靈在五旬節降臨,上帝偉大救恩計劃的所有主要事件都已經圓滿成就,因此基督隨時會再來。彼得在世時,這時刻已經 “近了” ;時至今日,也是如此。雖然末日即將來臨,但彼得不是號召信徒單單仰望著天空等待耶穌再來,而是勸導他們要謹慎自守和警醒,專心禱告,為上帝的國度盡心竭力,為主所用。
4:7 結局近了。最終,父神將審判權交給復活的基督(約5:27;徒17:31)。因為耶穌的復活已經發生,所以就上帝救贖計劃中的下一個事件而言,即將到來的審判就“近了”。隨著人們現在開始相信基督,上帝正在這個最後階段實現祂的計劃,這將在基督的再臨和地上歷史的終結中達到高潮。所以。這種知識應該影響基督徒現在的思考和行動方式。(BTSB)
4:8-9 人若能恒久忍耐地愛人,表明他是活在將來的盼望中。真正的愛能遮掩其他人許多的罪(箴10:12)。愛在哪裏顯多,哪裏就不記仇,不懷恨。在希臘羅馬和猶太文獻中,款待都備受讚賞(參提前3:2;多1:8);在那個年代,旅館既危險也不舒適,因此非常需要有人能接待旅客。
4:8 最重要的是要彼此切實相愛:見1:22註。愛能遮蓋……罪:愛是不計較人的過犯,卻寬恕人的錯,以此回應神的赦罪之恩(箴10:12;太18:21-22;林前13:5;雅5:20)。見《大問答》144;《海德堡問答》112。(新譯本《聖經研讀版》)
4:8 因為愛能遮掩許多的罪,彼得引用箴言10:12,肯定了基督徒的愛的能力;當人們受到傷害或委屈時,它可以帶來饒恕與和解(雅5:20)。這樣一來,愛就戰勝了罪。(FSB)
4:10 每一個信徒都從上帝那裏至少得到一種屬靈恩賜,他們不應埋沒恩賜,而應忠心地作上帝恩賜(原文或譯:恩惠)的管家(參林前12~14章)。
4:11 若有講道的……若有服事人的,彼得將屬靈恩賜大致分為講道和服事兩類(更詳細的劃分,見羅12:6-8;林前12:8-10、28-30;弗4:11)。講道的人不能宣揚自己的理念,而要忠實地傳講上帝的話語(聖言)。同樣,服事人的人也不能依靠自己的能力,而要從上帝那裏支取力量,使上帝因耶穌基督得榮耀。
4:12~5:11 在患難中要忍耐。書信將近尾聲,彼得提醒讀者,不要為受苦感到驚奇。上帝正使用苦難來潔淨教會,因此他們面對患難時,應毫無保留地將自己交托給上帝(4:12-19)。在書信的結尾,彼得勉勵教會領袖和會眾繼續憑信心生活,因為他們最終必得賞賜(5:1-11)。
4:12-19 為成為基督徒而受苦。在他關於苦難的最後思索中,彼得提出了四點:(1) 身為一個基督徒受苦不應該會令人感到意外。因為邪惡和有罪的人都以耶穌為目標,那些跟隨耶穌腳蹤的人發現自己成為類似反對的目標時,不應感到驚訝(12節)。(2) 為基督受苦是一種祝福,因為它證實了人也將享受耶穌所成就的一切(第13-14節)。(3) 為了應對因信基督而可能遭受的任何苦難,基督徒應該藉著繼續過公義的生活來信靠上帝,以此表達他們恆久的信賴(第19節)。(4) 上帝甚至對我們的苦難也擁有主權,並在祂認為好的時機賜下安慰(第19節;5:10)。(BTSB)
4:12-13 親愛的,標示書信開始一個新段落(參2:11)。基督徒對苦難習以為常,不覺意外,也不感到驚奇。基督徒受苦,是叫他們為作基督門徒而歡喜,這種喜樂讓他們預嘗基督再來時(在祂榮耀顯現的時候)的喜樂。
4:14 人若因為屬基督而受辱駡,便是有福的,因為信徒受辱駡的時候,榮耀的靈,也就是聖靈,會以大能的方式常住在他們身上。如今常住在信徒身上的靈,就是那位曾降臨在耶穌身上的靈(賽11:2;參太3:16)。
4:16 在《新約》中(這節經文除外),基督徒都是敵對信徒的人對信徒的稱呼。這個稱呼始於安提阿(徒11:26),亞基帕王與保羅對話時也曾用過(徒26:28)。這個詞意為 “基督的跟隨者”。基督徒受苦,是要給上帝帶來榮耀,而不是恥辱。
4:17-18 在《舊約》中,上帝的家(字面意為 “上帝的殿宇”)指聖殿。如今上帝的百姓就是祂的聖殿(見2:4-10)。“審判要從上帝的家起首” 暗指結9:1-6和瑪3:1-4,那裏提到上帝潔淨祂的百姓。上帝審判祂百姓的目的不是懲罰,而是清潔和淨化。苦難將上帝的百姓煉淨(1:6-7)。……將有何等的結局呢?倘若上帝的百姓需要潔淨,那麼不信從上帝福音的人將來必定受到更嚴厲的審判(參3-5節)。彼得引述希臘文舊約《七十子譯本》箴11:31來支持這個論點。僅僅得救,不是指義人只是勉強得到救恩。“僅僅” 希臘原文是molis,意為 “有困難”,指義人在苦難中獲救,他們得救並不容易簡單(誠之按,新漢語譯本:若義人得救尚且不容易,不敬虔的人和罪人又將會怎麼樣呢?)。
4:17 審判。這裏指的是審判的行為,而不是指定罪。為基督受苦是對神子民的淨化審判,因為那些真正的信徒將為他們的信仰而不是為他們的罪受苦,因此他們將被發現屬於神。那些在受苦考驗時不願與基督站在一起的人屬於“不信從上帝福音的人”,他們將受到審判和定罪。神的家。希臘語“神的房子/殿”;在《舊約》中指的是聖殿,但如今基督徒在集體層面是祂的聖殿(2:4-5)。(BTSB)
本節的“審判”不一定是定罪的意思,而是分別善惡的判斷,其結果可以是賞賜或管教,也可以是定罪……上帝審判的火煉,無人能倖免。但基督徒經歷了這火之後,信心將愈發純淨堅強——罪得潔淨,對上帝的信心和生活的聖潔都日漸增長……審判從神的家起首,“從”(apo)代表從某一地點開始,而非從某群人著手……神的審判要從神的殿開始(參結9:5-6)。神的殿現在指教會,然後向外擴及所有不信的人。(丁道爾)
4:19 這節經文概括了《彼得前書》的信息:信徒要照上帝旨意受苦,因為上帝掌管一切發生在他們身上的事。上帝是至高的造化之主,也是慈愛、信實的上帝,因此他們應該將自己的生命完全交與祂,像耶穌受苦時所做的一樣(2:23)。信徒若一心為善,就表明他們已經將生命交托給上帝了。
1. 7~11節。所有的基督徒都應當從事哪些實際的活動呢?試從這段經文所提到的活動列一個簡表。他們都從哪一方面開始呢?他們都應當以什麼目的為目標呢?我的恩賜是什麼(10節)?我在事奉上有好好地使用我的恩賜嗎?
答:由於耶穌已經死了又復活了(這是上帝對世人的罪的一個宣判,也是拯救的宣告),最終,父神要將審判權交給耶穌基督,基督即將再臨,這是上帝救贖計劃即將完成的信號。因此,基督徒應當謹慎自守,警醒禱告;並且切實相愛——因為愛能遮掩許多的罪。基督徒應該從事的實際行動包括:1) 互相款待,不發怨言;2) 各人照所得的恩賜彼此服事,作上帝百般恩賜的好管家。3) 講道的,要按著上帝的聖言講;4) 有服事人的,要按著上帝所賜的力量服事。他們都當以上帝的榮耀為目標。我的恩賜是文字事奉,為華人教會提供優秀的神學、釋經材料。
2. 12~19節。哪幾種受苦是基督徒應當:(a) 避免,和(b) 歡喜呢?應當怎樣面對後一種苦,而忍受這一種苦,又可以期望得到什麼益處呢?
答:基督徒應當避免為作惡(例如:殺人、偷竊、作惡、好管閒事)而受苦;卻要為作基督徒受苦而歡喜。基督徒為基督的名受辱罵是有福的,因為這證實了他們與基督的聯合,他們是與基督一同受苦,如此,在基督顯現時,就可以歡喜快樂。上帝會讓火煉的試驗臨到基督徒身上,煉淨他們,因此,基督徒可以照著上帝旨意而受苦,繼續過公義的生活。
Exo 40:34 當時,雲彩遮蓋會幕,耶和華的榮光就充滿了帳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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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udy 7 1 Peter 4:7~19 (2.5.30)
1. 7~11節。所有的基督徒都應當從事哪些實際的活動呢?試從這段經文所提到的活動列一個簡表。他們都從哪一方面開始呢?他們都應當以什麼目的為目標呢?我的恩賜是什麼(10節)?我在事奉上有好好地使用我的恩賜嗎?
* 谨慎自守、警醒祷告、彼此相爱、互相款待、不发怨言、善用恩赐彼此服侍。
* 从祷告开始。
* 以荣耀上帝为目标。
* 我到现在都不确定我的恩赐在哪里😢
12~19節。哪幾種受苦是基督徒應當:(a) 避免,和(b) 歡喜呢?應當怎樣面對後一種苦,而忍受這一種苦,又可以期望得到什麼益處呢?
* 避免:因杀人、偷窃、作恶、好管闲事而受苦;
* 欢喜:因基督的名、因作基督徒而受苦。
* 因基督的名受苦,我们应当欢喜,因为是与我们的主耶稣基督一同受苦,更加表明我们是分别为圣的基督徒。
* 为主受苦,是上帝在试炼我们,洁净我们的心,好让我们承受天上的产业,在耶稣基督再来的时候,可以一起欢喜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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