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udy 5 Ephesians 4:1~5:2 (2.6.30)

研經題目:
1. 試用你自己的詞句將四3~7所描述的那已經存在於基督徒中間的合一,與四13~16所提到基督徒所要追求的合一,兩者之間的區別表達出來。前者怎樣保持,後者又怎樣得到?
2. 試將四25~五2所說的必須摒棄的事情,以及那些應以取代它們的事情,一一列舉出來。也請注意使徒在每一種情形中所舉出我們何以必如此生活的理由。
3. 保羅對於外邦人生活的四重描寫(四17~19),在哪些地方適用於近日非基督徒的生活呢?對比起來,有哪三個原則是支配基督徒之行為的呢(四20~24)?
注:
1. 7節。「恩」或「恩典」:這裏也如同在三2、8裏面一樣,是用來指神在基督裏所賜給祂的人的恩賜,去做祂所指派他們擔任的特別工作。比較可十三34;太廿五14、15。
2. 12節應刪去頭一個逗點,而讀作:「為要成全聖徒各盡其職。」
(誠之按:不刪去逗點的意思是強調教會的聖職:a. 成全聖徒;b. 牧養工作works of ministry;c. 建立基督的身體。而刪去逗點則強調平信徒也應當參與廣義的教會事工——強調「信徒皆祭司」的觀念。)
3. 22~24節。希臘原文中的那些時態表明「脫去」舊人和「穿上」新人都是明確的行動,而「……改換一新」則是一種過程。我們能將這種基督徒的新生活活出來,是藉著聖靈不斷的更新,使我們的心思能抓住在基督裏的真理。
4. 26、27節。雖然有時發怒並不是罪,但發怒是危險的。發怒可能引致某種行動,而給魔鬼留地步打擊基督的身體。
【經文注釋】(摘自《聖經研修本》)
4:1-16 基督身體的合一。保羅根據他前面教導的內容勸勉讀者。他的勸勉可分為三個部分:1-6節、7-10節和11-16節。保羅先闡述教義真理(1~3章),再闡述教義在生活中的實際應用(4~6章);這是他的書信常見的結構。如果沒有以福音為根基,《聖經》的勸勉就淪為空洞的道德說教。
4:1-6 勸勉信徒合一。保羅勸勉教會,以獨一上帝和祂唯一的拯救工作為真理的根基,合而為一。
4:1 被囚的,保羅因福音被囚,是為主的緣故(見3:1)。他的勸勉大有能力,因他自己極其看重這些事情,以至為了事奉主而甘願坐牢受苦。基督徒蒙召得兒子的名分,成為聖潔合一的子民,生活應當與這蒙召的恩相稱(見1:4-5,4:4)。
4:2 保羅時期的異教世界不欣賞謙虛這種美德,認為驕傲才是值得讚賞的。這裏提到的所有美德,包括謙虛、溫柔、忍耐,尤其愛心,都在基督身上表露無遺,也是每個基督徒在日常生活中要活出的品格。
4:3 和平是一種和好、彰顯愛的狀態,可以把信徒聯絡(原文或譯:聯結)起來,在基督裏合一。合……一不是信徒創造出來的,他們只是持守聖靈所賜的合一而已。
4:4 關於教會是身體,見羅12:4-8;林前12:12-31。聖靈,正如人的身體有了靈才有生命氣息一樣,基督的身體(教會)也是靠聖靈才有活潑的生命,並得以進入永生。一個指望,基督徒不是各有自己的 “指望”,而是共同蒙召進入永生,在復活的榮耀中永遠享受與上帝同在。在進入永生之前,他們也蒙召在今生活出合一。
4:5 一主指耶穌基督。一信指基督徒共同認信的基督信仰的教義。“聖靈只有一個”(4節),“一主”(基督:5節),和 “一上帝,就是眾人的父”(6節),構成了對三位一體上帝的描述。一洗,有些人認為,這裏的洗是指用水施洗,但對於怎樣才是恰當的施洗方式,意見不一;即使在早期教會歷史中,基督徒對於施洗方式的意見也不一致。但這裏的 “一洗” 可能指所有信徒都受洗歸入同一個身體(如林前12:13所述);這彰顯了聖靈為每個真誠信靠基督的人帶來重生。用水施洗是一種標記,表明信徒因聖靈的重生而進到基督裏面(參約3:5、8;多3:5)。所有 “在基督裏面”(見約17:21、23)的真信徒,他們之間有著一種深刻的屬靈合一。這種合一不分宗派,建立在對 “一主” 的 “一信” 之上。
4:6 超乎眾人之上,貫乎眾人之中,也住在眾人之內(《和修》“超越萬有之上,貫通萬有,在萬有之中”)。上帝是無所不在的(見詩139:7-12;賽66:1),雖然基督的教會分佈在世界各地,但它的 “身體只有一個”(弗4:4;見羅3:30)。
4:7-10 不同的恩賜。保羅描述教會中不同的恩賜,這些恩賜都是來自已經升天的基督。
4:7 我們各人蒙恩,都是照基督所量給各人的恩賜,這裏的 “恩” 不是指拯救的恩典有不同的等級,而是指上帝賜給人服事教會的恩典。基督是教會的頭,統管他的身體(見1:22,4:15,5:23)。人必須有基督特別的呼召,才可以在教會裏擔任職務,參與服事(見3:2,4:11-16)。
4:8 經上說,保羅引用詩68:18,那裏提到升上高天的是得勝的耶和華上帝。保羅認為,詩68:18所指的就是基督耶穌,祂復活後作了教會的元首。基督勝過的仇敵(《和修》“俘虜”)很可能指鬼魔(參1:19-22勝過鬼魔勢力的主題)。恩賜,在詩68:18,得勝的上帝被視為 “在……人間受了供獻”,但保羅為配合他要表達的信息,就對那節經文稍做改動(新約作者在引用《舊約》時,有時會這麼做),表示基督從祂的戰利品中把恩賜賞給祂的百姓。有趣的是,古代敍利亞文和亞蘭文譯本的詩68:18也有 “賞賜” 這個詞。根據4:11所述,基督賜下的 “恩賜” 就是教會領袖的職分。
4:9 降在地下(《和修》“降到地底下”),基督成為肉身,從最高的天降到最低之處(地地上)。耶穌在地上受苦,受死,被埋葬,也在地上勝過死亡,並且復活。復活40天之後,耶穌升上(徒1:9)至高的天,坐在天父的右邊(徒2:33)。
4:10 遠升(《和修》“遠超越”),基督是那充滿萬有(見1:23)的教會的最高元首。祂以自己的榮耀、能力和王權,將恩賜分給祂的百姓(見4:11-16)。
4:11-16 教導教會的恩賜。第11節羅列的職分不是完整的清單,當中沒有提到執事。這裏的重點是有教導福音恩賜的人。
4:11 基督把特別的屬靈恩賜,賜給在教會中主要負責教導上帝話語的信徒(12節)。關於使徒,見1:1注。先知,對《新約》中說預言恩賜的本質有不同的看法,會影響我們對這節經文有不同的理解(見2:20注;林前12:10注)。這節經文的希臘文句法結構與2:20和3:5不同,所以有些人認為這節經文是泛指新約教會中一般的說預言恩賜,而不是指2:20和3:5提到的那些作為 “根基” 的先知。傳福音的源自希臘文 “福音”(euangelion),指像腓利和提摩太那樣傳福音的人(徒21:8;提後4:5)。牧師(《和修》“牧者”),在《舊約》中,君王和士師擔當牧者的角色(撒下5:2,7:27);在《新約》中,長老通過監督和牧養教會(徒20:28;彼前5:1-2)擔當 “牧者” 的角色。保羅在這份清單的末尾使用了一個與前面不同的希臘文連接詞(kai),把 “牧師和教師” 這兩個名詞更緊密地連接在一起,所以很難確定這裏所指的是兩種不同的職分,還是指同一種職分(“牧者教師”)。如果 “教師” 是特指一群人的話,就可以將他們理解為專門負責教導上帝話語的另一種特別牧者(監督、長老;參提前5:17)。
4:11 基督所賜的,詩篇68:18的最終意義在於被高舉的基督將屬靈的恩賜或有特殊天賦的人賜給教會。這裏的清單並不全面(參看羅12:6-8;林前12:8-10,28-30;彼前4:10-11)。 使徒,受基督委託宣揚祂的信息並建立教會的人。最初一批使徒的資格見於使徒行傳1:21-22。當基督在大馬士革路上向保羅顯現時,他就被委任為使徒(徒9:1-19,22:6-21,26:12-23;林前15:8-9)。另見可6:30;羅1:1;林前1:1的注釋。先知,那些傳達來自上帝的信息,適合教會面臨的情況的人(徒11:27-28;林前14:3)。另見以弗所書2:20;林前12:8-10的注釋。 傳福音的,希臘語 euangelistēs,與“福音”(希臘語 euaggelion)有關,指那些傳揚福音的人。見徒21:8;提後4:5。牧師,或“牧人”(按:即長老的職分);比喻用於“牧養”其子民的領袖(撒下5:2;耶3:15;撒下10:3)。教師,關於“牧師和教師”是指擁有兩種恩賜的個人(即“牧師-教師”)還是指兩組不同的恩賜者(即“牧師和教師”),存在爭議。希臘語的結構表明這兩種恩賜是相關的,因為教導是教牧事奉的一個重要部分(參見提前3:2)。
誠之按:Steven Baugh 的以弗所書注釋(EEC)認為這是兩個不同的職分:如前所述,第11節所列的五個職分是以μέν…δέ 分句結構給出的,第一個和最後一個職分的最後一個音節構成一個首尾呼應*。更重要的是,列表中的前兩個cola*是相互平衡的,每個cola*中有兩個職位。但最後提到的職分,即教師,卻沒有相應的同伴,如下:
τοὺς μὲν ἀποστόλους τοὺς δὲπροφήτας
τοὺς δὲ εὐαγγελιστάς τοὺς δὲ ποιμένας
καὶ διδασκάλους。
這意味著,如果保羅保持同樣的格式,說τοὺς δὲ διδασκάλους(tous de didaskalous),我們會期望多一個教牧人員被列為其合作同伴。但沒有其他的職分可提,因為這是一份完整的教會職分清單,其主要責任是圍繞著宣講和教導神的話語,使教會成熟,並保護教會不受錯誤的教導(第13-14節)。
這種結構上的不平衡是為什麼試圖將管制“牧者”的冠詞也解讀為是在管制“教師” (τοὺς δὲ ποιμένας καὶ διδασκάλους),並且形成一個有兩個組成部分的職分(即“教導的牧者”)的說法不太有說服力的原因。保羅用一個簡單的καί將“教師”加入到前面的列表中,以結束這個列表。這是καί副詞的意思(BDAG, 495-96),表示“與”或“以及”,在其他類似的列表中也有這種功能。那麼,教師應該被看作是一個可以與“牧者”相區別的職務,是一個特別負責教導上帝話語的監督者分支(例如,提前5:17)。如果牧人和教師之間有任何聯繫的意圖,那麼最可能的是,在這份名單中,這兩個職位比其他三個職位更直接地與本地會眾相關。
4:12 擁有不同恩賜的教會領袖(11節)要成全聖徒(《和修》“裝備聖徒”),使他們能夠各盡其職(《和修》“做事奉的工作”)。所有基督徒(聖徒)都有屬靈的恩賜,都應該將恩賜用於彼此服事(林前12:7、11;彼前4:10)。
4:13 不同的恩賜是用於使基督的子民在真道上同歸於一。長大成人,這個說法延續前面把教會描述為 “身體” 的比喻,同時對比下一節的 “小孩子”(見來5:1-14)。有些人認為學習教義會導致教會分裂;其實不然,因為真正分裂教會的往往不是教義,而是人為因素。在愛中認識上帝的兒子,就是既個人直接地認識祂,也明白祂所做和所教導的一切(腓3:10),這樣能使人得著造就,“長大成人”。有恩賜的事奉者(4:11)要傳講和教導以基督為中心的真道,而不是他們自己的理論或有偏差的道理(參林前2:2)。身量,基督耶穌是成熟的典範,教會必須立志達到這個標準。基督的滿有……長成(《和修》“完全長成”),是祂作為完全的神和完全的人的圓滿體現(見弗1:23,3:19;西1:19,2:9)。
4:14 小孩子,信徒如果對基督信仰的真理認識不夠成熟,就會像容易上當的小孩子,被假教師的詭計和欺騙的法術之風搖動,無助地任由他人擺佈(彼前2:1;約壹4:1-3;猶4節;啟2:2)。
4:15 我們不應把誠實話(原文或譯:真理)當作棍棒,威脅人接受和順服基督;相反,總要用愛心來表明真理。真理引導基督徒邁向成熟,向著基督成長,以至連於……基督。基督是元首,負責帶領、指揮和引導身體(見5:23;林前11:3)。
4:16 百節,保羅繼續用身體的比喻來闡述教會的成熟。教會裏的每個信徒都被視為基督身體的一個肢體或器官,對身體的成長起到極其重要的作用。在愛中,成熟的基督徒和真正的基督宗教事工都必定有愛(林前13章)。當百節各按各職,照著各體的功用彼此相助,奉基督之名所做的每一個愛心行動,都蒙基督看重和記念(在4:25-32中說明:參太25:31-43,26:6-15)。
4:17-24 保羅的見證。保羅見證以弗所的外邦基督徒如何經歷在基督裏的新生命。
4:17-18 在主裏,保羅以極其鄭重的語氣申明,作為新造的人,外邦信徒不應再像外邦人那樣生活(22-24節:西3:9-10)虛妄的心……心地昏昧,從古到今,把絕以識上帝的人都自以為是 “蒙了光照”(參來10:32)。這裏說他們無知,不是指他們沒有受過教育。有些人在世人眼中甚至是才華橫溢,但因他們對基督的福音真理心裏剛硬,結果這些才華被浪費了,對他們毫無益處(參太13:14-15;約12:40;徒28:26-27;羅11:8)。
4:22 脫去……舊人(《和修》“脫去舊我”),正如西3:9-10所述,基督徒力求脫去舊人的時候,上帝就成就這美事,甚至連信主的外邦讀者也能成為在基督裏新造的人。在希臘原文中,“人” 可以指男人或人類,這裏或許暗指源於亞當的人性(有別於屬基督的)。本節從消極方面描述重生;而23-24節則從積極方面進行闡述。變壞(《和修》“敗壞”),人必須從裏面開始更新變化,因為人心 “比萬物都詭詐,壞到極處”(耶17:9)。
4:23 改換一新,在22節,保羅從消極方面以脫去 “舊人” 描述新造的人;在23-24節,他從積極方面闡述信徒內在生命的完全改變。保羅在這裏主要闡述信徒心志(原文或譯:心思意念)方面的更新(另見約3:3-6;西3:9-10)。有時基督徒會區分思想與心靈,但《聖經》表明,基督徒時時都要全心全意,以全人(包括心志)愛主和事奉主(申6:5,10:12,13:3;太22:37;可12:30;路10:27)。心意的 “更新” 和 “變化”(羅12:2)是一個過程,信徒默想上帝的話語時,就開始以嶄新且正確的方式思考上帝的真理。
4:24 穿上新人(關於 “人”,見4:22注),保羅在這裏主要論述 “新人” 個人生命的更新變化;他在2:15指出,基督成全了律法,產生了在基督裏的新人類。信徒是在基督裏新造的人(另見2:10),是照著上帝的形像被造的,這進一步顯示 “新人” 的受造與《創世記》起初的創造之間的關係。在起初的創造中,“上帝就照著自己的形像造人”(創1:27;參林前15:49)。
4:25-32 勸勉信徒過有德行的生活。保羅列舉了一些實例,說明教會應當如何建造基督的身體(參13-16節)。
4:25 所以,保羅將在25-32節說明,基督徒當如何實踐17-24節所闡述的真理。
4:26-27 生氣,雖然不是任何情況下發怒都是犯罪,但信徒不應該被憤怒轄制,也不應該把憤怒帶到第二天,因為那樣只會給魔鬼留地步。
4:28 保羅以偷竊的為例,說明悔改如何影響人的生活方式。悔改既包括消極方面的停止,也包括積極方面的開始。從前偷竊的必須停止偷竊,開始做正經事(《和修》“正當的事”)。人偷竊往往是因為懶惰和貪婪,偷竊的人悔改後必須有美好的表現:勤勉勞力,願意與別人分享自己所擁有的東西。
4:29 污穢的言語(《和修》“壞話”),正如28節談到消極的停止和積極的開始,基督徒應當停止說惡毒的言語,開始說造就人和叫人得益處的話。“污穢” 希臘原文是sapros,指壞的果子(路6:43),或 “不好的”(腐爛的)魚(太13:48)。說話使人 “得益處”,就是所說的話使人得著好處,而不是使人敗壞。
4:30 叫聖靈擔憂,意味著使聖靈因人的罪而憂傷難過。受了……印記,見1:13注。得贖的日子指基督再來的日子(見路21:28;羅8:23)。
4:31 一切苦毒意為 “各種的苦毒”。“一切” 也修飾這份清單接下來的其他詞彙,包括:惱恨、忿怒、嚷鬧、譭謗和惡毒;保羅告誡讀者,要除掉上述所有的罪。在這份清單中,“苦毒” 居首位,可能是因為保羅提到的其他罪通常都是由它產生的。苦毒來自人在上帝面前居心不正(徒8:21-23),這是沒有重生的人的主要特徵(羅3:10-14),帶來滅亡和污穢(來12:15)。苦毒和怨恨與基督徒的品性無法相容,必須除掉。雖然舌頭像小火種,但它能引起森林大火,給人造成巨大傷害(雅3:5-6)。人們常常不注意自己的言語,甚至信口雌黃(“譭謗”)。
4:32 我們要時常謹記上帝先饒恕了我們,並且我們每天都需要上帝的饒恕,正如主禱文提醒我們:“免我們的債,如同我們免了人的債”(太6:12;參路11:4),這樣,我們就以恩慈、憐憫和饒恕相待。
5:1-20 在愛中的新生命。保羅用兩節經文(5:1-2)承上啟下,然後概括地教導基督徒要怎樣過聖潔的生活。保羅指出,基督徒一方面要不行惡事,不與罪惡為伍;另一方面要過聖潔的生活。第21節把5:1-20和5:22~6:9這兩段經文連接起來。
5:1-2 捨己之愛。保羅先討論愛,將它作為進一步教導信徒如何過聖潔生活(3-20節)的引言。效法,信徒要在一切行為上效法上帝的聖潔。他們要像上帝,但不奴僕賺取工資那樣去賺取 “聖潔”,而是要像兒女,是蒙慈愛的兒女想要和父親相像!基督愛我們中的 “愛” 是過去時態,但不是表示基督現在不再愛我們了,而是表明祂曾為我們捨了自己,那是祂對我們的愛的最高表現(見約1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