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udy 4 約伯記 8:1~9:24 (2.7.6)

Study 4  Job 8:1~9:24  比勒達第一次發言,和約伯的答覆 (2.7.6)

研經題目:

1. 比勒達為自己所說的而訴諸於什麼權威呢?你認為那權威的可靠性如何?比勒達:(a) 關於神,和(b) 關於惡人的見解怎樣呢?

2. 約伯想設法使神自己來作解釋,他發覺這樣做有哪些困難呢?

注:

1. 八4。一句殘忍的話。照比勒達看來,約伯的兒女死於非命,是因為他們犯了罪。

2. 八11。蘆荻沒有水便枯萎了。惡人也是這樣消失了。

3. 九2。其意義是:「一個人怎能在神面前建立他的義呢?」

4. 九13。拉哈伯或許是龍的別名。

【經文注釋】(摘自《聖經研修本》)

8:1-22 比勒達:聖賢的智慧。比勒達直接以嚴厲的責備開始:約伯的話是狂風(見6:26),臨到約伯自己和他兒女的一切都必定是公義的,因為上帝不偏離公平(8:1-7)。如果約伯聆聽比勒達向他指明的智慧,就會想起惡人必不長久(8-19節);如果約伯確實是完全的,那麼上帝必定會復興他(20-22節)。

8:4-6 比勒達反問約伯(3節)之後,用兩個條件陳述句向約伯提出上帝公義的必然結果。第一句(4節)雖然以條件句式提出,但假設約伯兒女的遭遇是因為他們的罪。第二句提醒約伯,如果他肯悔改(5節),並且如果他是完全的(6節),上帝就不會讓他遭受像他兒女那樣的結局。

8:8-10 以利法的忠告基於他夜間的異象(見4:12-21注),比勒達則訴諸列祖的傳統。

8:11-19 比勒達採用智慧文學的典型方式,運用自然界的事物作類比,闡釋惡人遭報的觀點。蒲草蘆荻在沼澤地可以很快長到4.6米或更高,但它們也是最脆弱的植物,要依賴水的持續供應才能存活。有些植物儘管深深扎根在石頭地裏,仍然可以被連根拔出,完全不留痕跡。惡人的道路是不穩定和虛妄的。

8:20-22 比勒達在作結論時,明確地指出兩件事:首先,如果約伯是完全人,那麼上帝就不會丟棄他(20節);其次,惡人的帳棚不會長久(22節)。但約伯質疑這兩個聲稱是否真實:即使人是完全的,他就能證明自己在公義的上帝面前是義的嗎(見9:2)?如果惡人註定要慚愧和受災難,那麼惡人又為什麼常常看來是興旺平安的呢(見12:6,21:7)?

9:1~10:22 約伯人在上帝面前怎能成為義呢?約伯承認上帝的公義和祂對正直人的應許都是真實的(9:2),但是由於朋友的指控,他覺得自己身處困境之中。約伯實在疑惑:如果根本沒有人可以在他與上帝之間仲裁這件事(9:3-35),那麼他自己又如何能夠在上帝面前申辯呢?約伯在這裏的講話是冷冰冰的法庭用語:第9章以爭辯(希伯來原文rib,9:3,10:2)一詞為框架,大量使用法庭術語(如9:2、3、14、19、20、32、33)。約伯在上帝面前以這個方式哀歎他的受苦沉重(10:1-22)。

9:1-2 當約伯說:“我真知道是這樣”(2節),極可能是要申明,他也相信比勒達所作回應的主旨:上帝是公義的,祂不丟棄正直人(8:3、20)。然而,由於上述真理,以及朋友對他境遇的解釋,約伯稍微修改了之前以利法在異夢中的措辭,問道:但人在上帝面前怎能成為義呢?如果上帝是公義的,而約伯事實上並不是朋友暗示的那樣愚拙或邪惡,那麼他該如何為自己的案件辯護呢?

9:3-10 約伯沒有繼續回應比勒達的具體論證,轉而指出,上帝大有能力(5-10節),任何人要在祂面前爭辯都是困難的(3-4節)。這首希伯來詩歌的形式意味深長:這是一直以分詞開頭的讚美詩,第5-10節採用的希伯來文動詞都以分詞形式開頭,通常用來讚美上帝大能的創造奇工(如詩136篇;耶10:12-13;摩4:13,5:8-9,9:5-6)。然而,這裏正像7:17是詩8篇的倒裝一樣,約伯利用這種形式來宣告,他領悟到上帝也有逆轉創造的大能(另見12:13-25)。

9:10 重複了以利法的另一行詩(見5:9),約伯這樣做是為了強調:企圖與上帝爭辯是徒然的。

9:13 拉哈伯是一頭野獸的名字,取自非以色列民族的神話,像力威亞探一樣(見3:8;參7:12):這些名字似乎特別代表混沌的力量(見賽30:6-7注)。在早些時候,約伯曾經請求那些能夠毀滅力威亞探的力量,從天地中抹掉他出生的那一天(參3:8)。約伯在這裏宣告,只有上帝才能征服這些權勢。不論約伯認為自己有多正直,他也不敢奢望能夠與上帝爭辯。

9:15 我雖有義,也不回答他,約伯在這裏陳述他的論點(20節重複):他的朋友把他們的神學觀點應用到他和他的境遇上,某種程度上使他陷入困境。約伯的朋友辯稱,上帝是公義的,祂不離棄完全人,因此約伯的境遇表明:他隱藏了一些應該悔改的事情。約伯認同上帝是公義的,但他覺得自己沒有申訴的機會,他並沒有犯下朋友所假定的罪。

9:20 在希伯來原文中,譯作顯我為彎曲的動詞形式,主語可能是“祂”(指上帝,參《和修》)或“它”(指約伯的口),二者的意思相同。如果約伯的口證明他錯了,是因為約伯認為上帝會從他的話中找到缺失之處。當約伯說:“我雖完全”(及21節),他是在毫不知情的情況下呼應了上帝在引子中對他的描述(1:8,2:3)。

9:21 不顧自己,約伯似乎在說,他不在乎自己是生是死。他已經準備好冒死尋求公義(13:14)。

9:22-24 儘管朋友認為約伯受苦證明他存有隱惡,然而約伯爭辯說,從表面上看,完全人惡人都被滅絕(22節),遭遇災禍(23節),並受到不公義的對待(24節);所有這些事情最終都在上帝的統管之下(若不是祂,是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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