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udy 3 Job 6 & 7 約伯對以利法的答覆 (2.7.5)

研經題目:
約伯因以利法的態度而感到痛心。他希望人幫助他,而不是批評他(六14)。他向神發出許多疑問。
1. 六1~30。約伯的景況使他渴望:(a) 從神,(b) 從人得到什麼呢?我們從他的雙重失望中,可以學到什麼教訓呢?
2. 七1~10。約伯用哪些隱喻來形容他現在的生活呢?七11~21。他抱怨神的實質是什麼?
注:
1. 六5、6。甚至連畜類在遭受困苦時都發出哀叫;人對著可厭的食物也會感嘆。約伯為什麼不可以訴苦呢?
2. 六20。乾渴的旅行隊在曠野中追逐海市蜃樓而喪命了。約伯也同樣地被他的三個朋友欺騙了。
3. 六30。「我的口裏,豈不辨……」:意思是說,「我訴苦豈無良好的理由嗎?」
【經文注釋】(摘自《聖經研修本》)
6:1~7:21 約伯:生命是虛妄的。約伯在第一次回應時,盼望他的生命被剪除(6:9),從而脫離痛苦,得享安息,因為他知道自己沒有違背上帝(6:10)。由於朋友空洞的安慰(6:14-30),以及他所描述的上帝持續不斷的鑒察(7:11-21),約伯覺得他的生命變得難以忍受。總體來看,約伯的發言呈現明顯的進展。他從6:2-13第一人稱的獨白(繼續從3章開始的內省),轉到以第二人稱複數直接向朋友說話(第一次),質問他們“安慰”的實質(6:14-30)。然後,約伯再次以第一人稱反思他生命的虛妄(7:1-6),接著過渡到第二人稱單數以利法說話(7:7-10)。最後,在關鍵的7:11,引出約伯第一次直接向上帝說話(7:12-21)。
6:8-9 儘管約伯(在3章)哀歎他的生日,但直到現在他才表達自己盼望死亡(在上帝的手中,並不在他自己手中),好減輕痛苦。
6:10 約伯說:“我因沒有違棄那聖者的言語”,至少有一部分是指,他沒有隱瞞上帝不要他的僕人去做的事情,而這正是以利法在第一次回應時所暗示的(見5:17)。
6:14 當以利法建議約伯承認,他的受苦表明他是愚妄人的時候(見5:3),約伯爭辯說,那不以慈愛待他的朋友的,這人所行的就不合智慧(即不敬畏上帝)。
6:15 溪水(《和修》“河道”)指乾涸的河床。在岩石地帶的低地或裂谷,由於驟雨或融雪,水會順著山坡而彙聚,湧流而下。沙漠中的旅行者無法攜帶足夠的水,他們依靠雨水或者融化的雪,但這些水源在烈日之下會很快枯竭。
6:19 提瑪和示巴的地理位置都在東南方(參2:11)。
6:25-26 正直的言語如果運用得恰當,就能夠責備人,攔阻人做愚蠢的事(25節)。然而約伯爭辯說,作為絕望人,他不過是在向上帝訴苦,而他的朋友卻錯誤地以為,他的言語(26節)中表露出來的一些情況,是他們必須責備的。隨著對話繼續發展,約伯越來越激烈地爭辯說,朋友對他的責備完全是無的放矢。後文比勒達在回應約伯時,開頭就稱約伯的話是風(見8:2)。
6:28-30 約伯第一次直接宣告自己在上帝面前是無辜的,同時要證明他有理。雖然這聲稱是針對他的朋友,但約伯很快將向上帝重複這話(7:20暗示);隨後在約伯的整個講話中,他都越來越強烈地堅持這一宣告(參10:5-7,13:16-18,27:1-6,29:1-25,31:1-40)。
7:11 約伯在回應每個朋友時,基本上都是先對朋友說話(6:1~7:10),然後繼續哀歎並向上帝訴苦(12-21節)。本節的三個平行陳述(我……)顯示,約伯從回應以利法轉為回應上帝。約伯在指稱上帝時,從第三人稱(如6:9的“祂”,原文直譯:祂伸手將我剪除),轉為第二人稱(如17:12的“你”)。同樣,約伯在第一次回應比勒達(10:1-2)和瑣法(13:13-17)時,也有類似的重要轉變。
7:12 約伯問上帝是否看他像洋海或大魚一樣廣大或有力,因為他覺得自己所遭受的苦難與自己的力量不相稱。在古代近東的文獻中,海洋常被描述為或者擬人化為受造界的一種威脅,需要予以約束或征服(見26:12,38:8-11)。“洋海”(Yam)和“大魚”(Tannin)都是迦南宗教中的著名形象:Yam擁有極大的力量,與巴力爭奪至高權柄,而Tannin則是混沌怪物之一(參詩74:13;賽51:9)。
7:16 我厭棄性命,約伯在9:21使用同一個動詞再次宣告他拒絕他的生命。當約伯完全面對上帝的奧秘時,他又用同一個動詞拒絕自己所說的話(42:6 “我厭惡自己”)。這些經節多次重複這個動詞,用來凸顯約伯態度上的轉變。他終於意識到,他自己不可能完全看到或明白他個人生命和境遇的意義,倒不如放棄這份執著。
7:17-18 第17節的頭一行(人算什麼,你竟看他為大),與詩8:4(“人算什麼,你竟顧念他”)的思想相呼應。然而,在詩8篇,詩人是因為上帝賜給人莫大的榮耀而驚歎,但在這裏,約伯是哀歎上帝時刻臨在鑒察的重擔,將他這必死之人壓碎(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