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udy 12 1 King 14 (2.9.12)

研經題目:
1. 耶羅波安和亞希雅都曾蒙神選召,前者蒙召作王(十一31),後者蒙召作先知。他們二人在履行自己的職責上,有什麼差別?這一點怎樣證明在神的僕人身上,需要有哪些品質呢?
2. 在21~31節裏面,刻劃出羅波安的兩幅怎樣的圖畫呢?這兩幅圖畫對猶大國的光景以及對羅波安的品性投下了什麼亮光呢?
注:
1. 耶羅波安給他的兒子起名亞比雅,表明耶羅波安仍然敬拜耶和華,因為亞比雅亦即「我的父是耶和華」。
2. 17節。「得撒」是北國的王城。比較十五21,十六15。
3. 23、24節。在這兩節裏面所提及的一切,都是與拜偶像有關的事情。比較耶二20。
【經文注釋】(摘自《聖經研修本》)
14:1-20 耶羅波安的結局。耶羅波安曾經得到上帝的應許,會像大衛一樣擁有王朝(11:38 “家”)。他也確實盼望有一座和大衛的殿一樣的殿(“家”),然而這盼望本身卻使他變得不順服,第13章已經啟示了他不順服的後果。這段經文描述耶羅波安蒙上帝應許賜他一個 “家”,他卻想要有兩個,因此導致淒慘的結果。
14:1-18 在11:29-39中,先知亞希雅告訴耶羅波安,如果他遵行耶和華的道路,耶和華就會讓他建立王朝(11:38)。由於耶羅波安沒有這樣做,亞希雅就把這個預言拿來對付他。亞希雅最初的預言既使耶羅波安的統治合法化,又使他被定罪(11節)。上帝通過亞希雅對耶羅波安的應許(11:36-39)與祂與大衛之約有條件的版本相似。見2:4的注釋。(FSB)
14:2 改裝,雖然經歷了第13章的挫折,但耶羅波安仍然認為自己能夠掌控一切,他要利用宗教為自己謀利。顯然,他相信能從老先知亞希雅那裏騙得祝福他兒子的話。《舊約》曾記載其他君王喬裝打扮的事,但經文強調決定事情發展的是上帝,而不是某位君王(如:撒上28章;王上20:35-43,22:29-38;代下35:20-27)。
14:6 我奉差遣將凶事告訴你,耶羅波安的妻子奉差遣去找亞希雅,想知道她生病的孩子能否痊癒,到了先知家她才知道,他也同樣奉差遣來告知有關王位的事。
14:10 耶羅波安沒有效法大衛(8節),而是像所羅門一樣敬拜別神(9節),因此他的王朝將因斷絕男丁後裔而滅亡。“屬……的男丁” 希伯來原文直譯作 “靠牆小便的人”(另見撒上25:22、34;王上16:11,21:21;王下9:8),因此,如人除盡糞土一般這個比喻是指上帝的審判,表明上帝要潔淨耶羅波安的家。困住的、自由的,這個短語的希伯來原文在《舊約》其他地方還出現過四次(申32:36;王上21:21;王下9:8;王下14:26有細微差異,很難翻譯,大概是一個慣用語,指王室中的男性能夠助王一臂之力。然而,那些在這個方面對耶羅波安很重要的人,或是不重要的人,以後都幫不到他了。與大衛王朝相比,大衛 “就不斷人”(原文直譯:大衛家的人就不會被剪除)坐在王位上(24,8:25.9.5),但耶羅波安的後裔將被剪除。
14:11 耶羅波安家的結局將會極其悲慘,經文說他們不僅死無葬身之地,甚至屍身也要被狗和鳥吃盡(關於以色列人對妥善安葬的重視,參撒上31:8-13)。只有耶羅波安的兒子亞比雅逃過這一結局(14:13)。
14:15 耶和華必擊打以色列人,亞希雅先預言眼前要發生的事,再講到遙遠的將來。以色列失去了強大的王朝統治,業將經歷動盪,他們搖動(或 “搖擺”),像水中的蘆葦一般。最後,以色列人將不得不離開耶和華賜給他們列祖的美地,被擄到幼發拉底大河那邊。亞希雅提到的政局不穩,在後文有詳細的描述。後來的事實表明,幼發拉底大河那邊的土地是指亞述(王下17:1-6、21-23)。拜偶像是以色列人的根本問題所在,這裏歸結為製作木偶(《和修》“亞舍拉”)或亞舍拉柱子。烏加列文獻記載了女神亞舍拉,她被稱為亞斯拉,是主神伊勒的妻子,也是眾神之母。在宗教融合的以色列人當中,他們免不了把她視為耶和華的妻子。木偶是崇拜這位女神所用的祭祀標誌,大概是一些木制手工藝品,樣式是一棵樹(參申16:21,那裏指出 “亞舍拉” 有時候可能就是一棵樹;何4:12)。
14:17 顯然,耶羅波安已經將王宮遷到得撒,但前文沒有提及。
14:19-20 耶羅波安的死,就像大多數以色列王和猶大王的死一樣,是用一個相當標準化的公式來敍述的。(FSB)
4:19 以色列諸王記,《列王紀》作者特別聲明,他們參考了有關王國時期的書面資料,包括北國以色列和南國猶大(29節,15:7、23、31,16:5、14、20、27,22:39-45;上下1:18,8:23,10:34,12:19,13:8、12,14:15、18、28,15:6、11、15、21、26、31、36,16:19,20:20,21:17、25,23:28,24:5)。這裏指的是以色列王室編年史,與外國編年史和各種銘文一起,存放在王宮檔案館和聖殿圖書室或檔案館中。但這些編年史都沒有保存下來,也沒有被收集在《聖經》裏(它們並不是《歷代志上》或《歷代志下》)。在主前第二個千年結束和主前第一個年開始,巴勒斯坦及其周邊地區開始盛行寫作,內容涉及法律、商業、文學和宗教。在鐵器時代,從主前1200年一直到主前587年(或主前586年)猶大滅亡期間,以色列人進行了大量的寫作。
14:21-31 羅波安的結局。作者從12章開始記載羅波安的統治,然後轉而描述耶羅波安的悖逆、拜偶像和受審判,一直到耶羅波安死亡;現在轉回來記載同時期在猶大國發生的事。
14:21-31 現在故事又回到了所羅門——所羅門的兒子和繼任者,也是第一個統治南國猶大的王。王上11:43~12:24將王國的分裂歸咎於羅波安的愚昧傲慢。相比之下,這段記載就顯得從容不迫,缺乏細節。對羅波安早期生涯的敍述(11:43~12:24)和這裏所呈現的對他統治的描述(第21-31節)很可能來自不同的來源(第29節)。(FSB)
14:22-24 猶大人行……惡的事,《列王紀》的一個明顯特點,就是根據每位君王是否忠心事奉上帝來衡量他,王的宗教政策就是明證(見11:6注和505頁表)。然而,這幾節經文強調的不只是王自己,還有全體百姓,全國都在拜偶像。因此,經文預見猶大將要敗亡,就像以色列一樣(14:15)。上帝會將猶大人趕出應許之地,就像他以前 “趕出” 那些行可憎惡的事的異族。
14:23 壇和木偶(見3:2注,14:15注)是猶大人拜偶像的物件,常和柱像(希伯來原文matstsebot)一起提及。申12:3規定,百姓進入應許之地時,必須拆毀迦南人的這些祭祀對象。這些柱像是大小不一的直立石頭,供奉特定的神明,有些柱像刻有神明的形象和銘文。
14:24 孌童(《和修》“男的廟妓”),在羅波安的統治下,猶大人把各種宗教融合到對上帝的敬拜中,其中一個方面是把聖所內的娼妓活動在宗教上合法化。設想行房可能是一種具體的宗教儀式,以促使諸神和諸女神也這樣行,藉此使土地豐收和人丁興旺(參何4:1-19)。
14:25-26 埃及王示撒常被認為是法老舍松克一世(主前1945—主前924年在位),他是埃及第二十二王朝的開創者,顯然他的軍隊曾經橫穿猶大,一直攻打到以色列的北部。如果示撒是舍松克,可以想像他在北上時並未攻取耶路撒冷,是因為羅波安用耶和華殿和王宮裏的寶物買通了他;攻取耶路撒冷(25節;《和修》作 “攻打耶路撒冷”)。《列王紀》記載聖殿及王宮的寶物多次流失(15:18;王下14:14,16:8,18:15-16,24:13),這裏是第一次,最嚴重的一次記載在王下25章。卡納克(位於埃及,靠近盧克索)的亞蒙神主殿的布巴斯提斯門上有一個紀念浮雕,描繪示撒的軍隊洗劫了以色列和猶大的每一座城鎮。這個卡納克浮雕有力地證實了《聖經》中的記載。
14:29 猶大列王記,見14:19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