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udy 2 約翰福音 1:19~34 (2.9.21)

Study 2 John 1:19~34 (2.9.21)

研經題目:

1. 有關施洗約翰的:(a) 性格,(b) 工作,我們在這裏可以學到什麼呢?也參6~8節,和三28~30節。

2. 26~34節。施洗約翰在這裏給耶穌作了什麼見證呢?這見證表明約翰在他所閱歷基督受洗的事上,對於祂有多大的認識呢?這些真理對於你有什麼意義嗎?

注:

29節。「約翰看見耶穌來」:大概是在祂在曠野四十天受撒但的試探之後。而耶穌受洗的事在32節指明業已發生了。比較路三21、22。

【經文注釋】(摘自《聖經研修本》)

1:19~12:56 彌賽亞的標記性神蹟。在本書的前半部分,約翰選了一些標記性神蹟(參20:30-31),來證明耶穌的彌賽亞身份,例如:變水為酒(2:1-11),在耶路撒冷所行的許多神蹟(2:23;參7:31,9:16,11:47),治好大臣的兒子(4:46-54),治好畢士大池過的癱子(5:1-15),使五千人吃飽(6:1-15),治好生來瞎眼的(9:1-41),以及使拉撒路復活(11:1-44,參12:18)。關於約翰對“神蹟”這個詞的用法,見“導論,文學特徵”,在這個段落的結尾,約翰論到很多猶太人拒絕耶穌是彌賽亞(12:36b-37)。

1:19~2:11 施洗約翰的見證和耶穌傳道的第一周。本書的序言部分記述耶穌傳道第一周所發生的事情:施洗約翰稱耶穌為 “上帝的羔羊”(1:29、36),第一批門徒跟隨耶穌(1:37-51),以及耶穌施行了第一個“神蹟”(見“導論:文學特徵”),祂在迦拿婚筵上變水為酒(2:1-11)。

1:19 見證,見5:31-47注;猶太人一詞在希臘文本書中出現了68次,有時表示中性(2:6)或正面(4:22)的含意,但通常是指那些敵對耶穌的人,也就是猶太領袖和跟從這些領袖的普通百姓。事實上,這個短語通常不是指所有的猶太人,因為同本書作者約翰一樣,耶穌和施洗約翰也都是猶太人。約翰希望他那個時代的猶太讀者能明白,從耶穌最初出來傳道開始,許多猶太領袖就反對祂。儘管如此,這不能阻止其他許多猶太人跟從耶穌。在本書多處,“猶太人”似乎是“那些反對耶穌的猶太人”的簡稱。耶路撒冷,見1530-1531頁插圖“耶穌時代的耶路撒冷”。

1:20-21 施洗約翰否認自己是基督(參8、15節,3:28)、以利亞或那位先知。基督,見1:41注。以利亞,他從未經歷過死亡(王下2:11),猶太人盼望他在末世會來(瑪4:5)“復興萬事”(太17:11;參路1:17)儘管施洗約翰的生活方式與以利亞一樣簡樸(太3:4;參王下1:8),但他否認自己是以利亞。不過,耶穌比約翰更清楚明白,約翰是要應驗關於以利亞的預言(參太11:14)。要來的那先知是摩西在申18:15、18中曾預言的(參徒3:22,7:37),並為耶穌時代的人所盼望的(約6:14,7:40)。雖然約翰是先知(見太1:11-14;約10:40-41),但他否認自己是那先知。

1:23 約翰是 “那在曠野呼喊的聲音”(見《和修》),這是引用先知以賽亞的話(賽40:3;參太3:3;可1:3;路3:4)。上帝的使者在曠野中傳講悔改和審判的信息,為《舊約》中的那位上帝(耶和華自己)親臨祂的百姓,預備道路。

1:24 法利賽人是一群人數較少但極具影響力的猶太人,他們根據自己對舊約律法,以及對《聖經》沒有記載的傳統教導的理解,強調應當一絲不苟地遵守上帝的律法,希望藉此在上帝面前得稱為義,並蒙祂悅納。很多法利賽人都與耶穌作對(見太23:1-36;耶穌在那裏指責他們假冒為善),但他們當中也有一些人跟從耶穌(約3:1-5,7:50,19:38-40;參徒23:6;腓3:5)。見太3:7注。

1:27 ,一種系帶的皮涼鞋。在一些描繪不同時期的猶大人的古代藝術品上,可以看到這種鞋的樣子。此外,考古學家也發掘出一些這時期的涼鞋樣本,在猶太曠野那著名的“書信洞”(這洞穴以發現很多古代書信見稱)中發現的。

1:28 約旦河外的伯大尼(參約10:40),這個伯大尼與靠近耶路撒冷耶穌使拉撒路復活的那個伯大尼不同(參11:1,18),它在約旦河 “外”,即約旦河東邊(參3:26,10:40)。約翰施洗,參路3:3。與後來的基督徒的洗禮(太28:19;羅6:3;彼前3:21)相比,約翰的洗禮是表示潔淨的一個外在行動,反映出人對罪的悔改(見太3:6)。

1:29 比較36節。關於次日,見2:1注。耶穌藉著祂的捨命,實現了逾越節羔羊和《舊約》其他獻祭的預表(利1:1~5:19;林前5:7;弗5:2;來10:1-14)。藉著羔羊的血得拯救,預示耶穌將成為上帝的羔羊,藉著祂的死,上帝的百姓得到最終的救贖,脫離死亡、罪惡和撒但的權勢(西1:13-14;來2:14-15)。關於為罪獻祭的經文,另見賽53:7和《舊約》其他經文(創22:8;利14:25,16:15-22)。在約翰後來所看見的異象中,耶穌在世界末日以得勝羔羊的形象出現,帶來審判和完全的勝利(啟5:6-13,7:17,21:22-23,22:1-3),這是羔羊比喻的高潮。除去世人罪孽,指耶穌獻上自己,藉著為人贖罪平息上帝的忿怒(耶穌為挽回祭;參羅3:25;來2:17;約壹2:2,4:10;彼前2:24注,3:18注)。

1:31 我先前不認識祂,約翰的意思大概是,直到他看到32-33節所提及的神蹟,才認識到耶穌是彌賽亞。

1:32-34 聖靈不僅僅在耶穌身上,還住在祂的身上(《和修》“停留在他的身上”)(參3:34),這是聖靈膏抹耶穌的標記。在《舊約》中,聖靈降臨在一些人身上,使他們得著能力去完成上帝所交付的某些任務。但先知以賽亞預言,彌賽亞每時每刻都會被聖靈充滿(賽11:2,61:1;參路4:18)。耶穌就是上帝本身,三位一體的第二個位格,與父上帝是永恆的父子關係(參約5:18,17:5;加4:4),見約5:31-47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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