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udy 6 約翰福音 3:22~36 (2.9.25)

Study 6 John 3:22~36 (2.9.25)

研經題目:

1. 人會怎樣期望約翰答覆26節的話呢?試思考在他的答覆中所顯示的品質和原則。你享有他對基督的態度到什麼程度呢?這種態度怎樣應用在你自己的情況中呢?

2. 在31、32、34、35節裏面,說了什麼關於耶穌的話,是祂與其他一切有別,而且超乎其他一切之上呢?

3. 「領受祂(的)見證」,「信子」,「不信子」(33、36節)。這些話形容對耶穌基督的哪幾種反應呢?它們各導致什麼後果呢?

注:

1. 32節。「沒有人」:這是概括況的說法;在33節裏面,已將它加以說明了。

2. 33節。「就印上印」:直譯作「就印上他的印」,一方面證明他接受神的話是真理,其後又在經驗中證明神的話是真理。比較七17。

【經文注釋】(摘自《聖經研修本》)

3:22 耶穌施洗,指耶穌監督祂的門徒施洗(見4:2)。他們繼續施行約翰的洗禮,這洗禮建基於悔改,象徵罪得洗淨(見1:28注)。

3:24 那時約翰還沒有下在監裏,這句話提醒讀者一個事實,即本書到此所記載的一切,都發生在《馬可福音》1:14(“約翰下監以後”)之前。

3:28 施洗約翰聲明他是奉差遣在彌賽亞前面的那位,暗指瑪3:1。太11:10、可1:2以及路7:27直接表明瑪3:1所說的那人是指施洗約翰。

3:29 施洗約翰稱耶穌為新郎(參平行經文:太9:15),表明耶穌是以色列人盼望已久的君王和彌賽亞。在《舊約》中,以色列民族常被描寫成上帝的 “新娘”(如:賽62:4-5;耶2:2;何2:16-20)。施洗約翰的角色是新郎的朋友,盡情地與新郎一同歡喜快樂(參約1:6-9、15、19-36)。關於耶穌是新郎,見弗5:25-27;啟19:7-8。

3:30 祂必興旺,我必衰微。在救恩歷史的此刻,既然光已經臨到(1:6-9),“燈”就完成它的工作了(5:35)。

3:32 ……所見所聞的,指耶穌永存在天上,以及祂對上帝的本性和旨意的無限知識。沒有人領受祂的見證,意思很可能是只有極少人(至少在當時)領受,但還是有些人領受了(見33節)。類似的概括,見1:10、11。

3:33 印上印,見6:27注。

3:34 參1:32-33,另見啟3:7,5:6。這裏論到父差遣子,約翰說父賜給耶穌的聖靈是沒有限量的。其他人在過去和將來只是某種程度上得著聖靈的能力,但耶穌卻受聖靈無限量的膏抹。

3:35 ……已將萬有交在祂手裏,顯示在三位一體的決議中,聖父有至高權威,聖子得著管理整個受造世界的權柄,正如《新約》中許多經文所表明的(1:3,3:16、17,5:22,6:38,14:16、28;徒2:33,5:31;羅8:29、34;林前8:6,15:28;弗1:4-5;來1:2、3、13;彼前3:22)。但同時,聖父、聖子、聖靈都是完全的神,三位是一體的。

3:36 有永生,表明永生不僅是未來的盼望,也是現在就能經歷到的。這有時被稱為約翰的“實現了的末世論”。“末世論” 意指末世的事件和來世的生命。根據約翰,這樣的生命在現今的時代已部分 “實現了”;或者說,信徒現今已部分擁有這生命。上帝的震怒常在他身上,清楚表明除非相信彌賽亞耶穌,否則無論是誰,都在上帝的審判之下(參19-21節;羅1:18-25)。

3 thoughts on “Study 6 約翰福音 3:22~36 (2.9.25)

  1. 1. 人會怎樣期望約翰答覆26節的話呢?試思考在他的答覆中所顯示的品質和原則。你享有他對基督的態度到什麼程度呢?這種態度怎樣應用在你自己的情況中呢?
    答:施洗約翰的門徒和耶穌的門徒在同一個地區施行。這引發了約翰門徒和一個猶太人關於“潔淨禮”(洗禮)的爭執。約翰的門徒抱怨,也許是心懷嫉妒,怎麼越來越多人往耶穌那裏受洗,而約翰的門徒卻越來越少。在約翰的門徒看來,耶穌和約翰是競爭者,他們也對約翰為耶穌作見證而感到不滿。施洗約翰的回答表明他的謙卑:人所擁有的一切都是上帝的恩賜(3:27),而在救贖歷史裏,上帝給約翰的角色是作耶穌的先導。他滿足於這樣的角色。他只是新郎的伴郎,不是新郎自己,他聽見新郎的聲音就喜樂滿足。在救贖歷史上,他只是那照明主角的探照燈,把人的注意力集中在主角身上,而不是去注意那探照燈。施洗約翰是《舊約》整個先知體系的高峰,當先知所預告的彌賽亞降臨,他所代表的舊秩序就要退到幕後,讓主角站到台前。這就是“他必興旺,我必衰微”真正的涵義。我們傳福音時也應當有這樣的認識,我們的目的是為了讓人認識基督、榮耀基督,而不是讓人認識自己、自我榮耀。
    2. 在31、32、34、35節裏面,說了什麼關於耶穌的話,是祂與其他一切有別,而且超乎其他一切之上呢?
    答:約翰說耶穌是從天上來的,是在萬有之上的,祂要把祂所見所聞見證出來。祂是上帝差來的,只說上帝要他說的話,而上帝賜給祂的聖靈是沒有限量的。對比之下,約翰只是從地上來的,是屬於地的,他只是曠野裏的人聲。耶穌的見證本來應該要被人領受,卻沒有人領受(1:10-11)。而那領受的,就“印上印”,確認上帝(所說的)是真的。
    3. 「領受祂(的)見證」,「信子」,「不信子」(33、36節)。這些話形容對耶穌基督的哪幾種反應呢?它們各導致什麼後果呢?
    答:既然耶穌是上帝差來的,要將祂在天上的所見所聞見證出來。人領受祂的見證,就相當於“信子”,這樣的人就可以得到永生。而不領受祂見證的,就是不信子,這樣的人,就會落在上帝的審判之下,上帝的震怒常在他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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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1. #人會怎樣期望約翰答覆26節的話呢?試思考在他的答覆中所顯示的品質和原則。
    答:或許這樣子問的人,一方面是想聽到約翰為自己的反駁,或是證明自己比較好。另一方面想聽到約翰對耶穌的批評。然而約翰從以前到現在,一貫的態度,尊耶穌基督為大,知道他自己所做的事情只是為耶穌基督鋪路,為耶穌基督做見證(證明祂是從天上來的、有天上賜的權柄),是奉差遣在耶穌面前的。甚至他為此而喜樂,並且他說「他必興旺,我必衰微」,這句話成為日後主耶穌基督的僕人心志上的榜樣。
    #你享有他對基督的態度到什麼程度呢?
    答:我盼望能夠以耶穌基督的名被顯揚、被高舉而喜樂。就像新娘聽到新郎的聲音,也盼望能有像約翰的那句話「他必興旺,我必衰微」一樣的心志。求神幫助我,在我服事上即使被人虧負、被人冤枉、被人遺忘、被人惡待的時候,我仍然能有這樣的態度。(目前還沒有)
    #這種態度怎樣應用在你自己的情況中呢?
    答:如同上題回答的,在各樣的景況中,或是當人質疑自己所做的並不如他人好的時候,仍然想著,只要主的名得了榮耀,我們就不需要在意了。

    2. #在31,32,34,35節裡面,說了什麼關於耶穌的話,是祂與其他一切有別,而且超乎其他一切之上呢?
    答:「從天上來的是在萬有之上;從地上來的是屬乎地,他所說的也是屬乎地。從天上來的是在萬有之上。他將所見所聞的見證出來,只是沒有人領受他的見證。神所差來的就說 神的話,因為 神賜聖靈給他是沒有限量的。父愛子,已將萬有交在他手裡。
    以上這四句話,顯出耶穌基督是神、是天上來的、是萬有之上的、是掌管萬有的、是鑒察萬事的、是神所差來的、是傳講神的話、與聖靈同在(有無限量的聖靈)、是天父所愛的。這些事情顯出他遠高過萬人之上,因為他是創造萬有又掌管萬有的主。

    3. 「領受祂(的)見證」,「信子」,「不信子」(33,36節)。這些話形容對耶穌基督的哪幾種反應呢?
    答:接受耶穌的見證、願意接受耶穌是神的兒子的真理、願意接受道成肉身為要拯救罪人、相信他是神的兒子、不相信耶穌是神兒子。這裡指出的主要是兩種反應,信&不信。
    #它們各導致什麼後果呢?
    答:信子的人有永生(神的國)、印上印(印證他是真的信)、領受神的聖靈;不信子的人得不著永生(原文是不得見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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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耶穌為什麼對二23裏面所說的那種信心感到不滿意呢?比較四48;六26、30;太十三14。我的信心是使神悅納的那種信心嗎?

    因为耶稣洞悉他们只是因为看到神迹而承认耶稣是神(神之一,或是符合他们认知的神);他们只是稀奇看到神迹奇事,却不明白主耶稣所行的神迹,这样他们看再多的神迹,也不能凭简单的信心将生命交托给主,不会籍着信靠主耶稣而得重生。
    所以从这段经文看到主耶稣洞悉我们每个人的心思意念,祂喜悦真正仰望交托信靠祂的人,认罪悔改,舍弃旧我,信祂是我们唯一的神,是我们唯一的救主。

    尼哥底母對耶穌的看法,對的是什麼,缺少的又是什麼呢?耶穌的回答怎樣糾正了他呢?「從靈生的」包含了什麼意義?為什麼必須如此呢?比較太十八3;約一12、13;林後五17;羅八8、9。

    尼哥底母对的:他知道耶稣是由神那里来作师傅的,因为没有神直接的帮助,无人能行主所行的神迹。
    尼哥底母缺少的:他祈求的是弥赛亚建立地上的王国,犹太人成为列邦之首。他熟悉旧约,也应该知道先知的预言,却不理解耶稣所说的重生,不明白耶稣来建立神的国度。
    主耶稣从以下几个方面教训“重生”包含的意义:1)人必须重生,成为圣洁公义的子民,才能进入神的国;2) 人不能靠自己的肉身,而要从圣灵获得重生以进入天国;3:5:“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人若不是从水和圣灵生的,就不能进神的国”3)耶稣是道成肉身,完全的神,完全的人,3:13:“除了从天降下仍旧在天的人子,没有人升过天”;4)耶稣是神的儿子,3:16:”神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5)耶稣将要被上十字架,做祂子民的赎罪羔羊,“3:14摩西在旷野怎样举蛇,人子也必照样被举起来”。6) 爱真光的,信祂的,就得重生,3:17:“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

    3.人子為什麼必須被舉起來呢?(按,15節中漏譯了一個「必」字,應作「都必得永生」。)人受審判並且被定罪,是根據什麼理由呢?你對這些真理採取什麼立場呢?

    - 人受律法的审判,要为自己的过犯承受刑罚,如果不认主耶稣基督,就要在律法之下承受公义的上帝对罪的震怒,其结果只有灭亡。唯有耶稣基督作为圣洁的赎罪羔羊,被举起,才能平息神的震怒,并使寻求祂,信靠祂的人获得重生,这是唯一一条进入天国,与神和好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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