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udy 5 約翰福音 2:23~3:21 (2.9.24)

Study 5 John 2:23~3:21 (2.9.24)

研經題目:

1. 耶穌為什麼對二23裏面所說的那種信心感到不滿意呢?比較四48;六26、30;太十三14。我的信心是使神悅納的那種信心嗎?

2. 尼哥底母對耶穌的看法,對的是什麼,缺少的又是什麼呢?耶穌的回答怎樣糾正了他呢?「從靈生的」包含了什麼意義?為什麼必須如此呢?比較太十八3;約一12、13;林後五17;羅八8、9。

3. 為什麼人子必須舉起來呢?(按,15節中漏譯了一個「必」字,應作「都必得永生」。)人受審判並且被定罪,是根據什麼理由呢?你對這些真理採取什麼立場呢?

注:

1. 5節。「從水……生的」:大概是指約翰的洗禮。

2. 8節。正如風的流動一樣,聖靈的運行也是如此。雖然其過程是隱藏的,其果效卻是真實而又可辨認的。

3. 12、13節。福音講說天上的事,而基督乃是天上的事的唯一啟示者。比較三31、32;太十一27。

【經文注釋】(摘自《聖經研修本》)

2:23-25 這一部分可以視為第3章耶穌與尼哥底母會面的序言。信了不將自己交托在希臘原文中構成一語雙關,都使用了動詞pisteuō。耶穌知道萬人,宣告祂擁有上帝的全知能力。第3章和第4章分別記載耶穌與尼哥底母和撒瑪利亞婦人會面,這兩個事件顯明耶穌洞悉人心。

3:1 猶太人的官指公會的成員,公會是猶太人的管理組織。

3:2 尼哥底母夜裏來見耶穌。本書其他幾個地方出現的 “夜裏”,通常含有屬靈黑暗的象徵意義(9:4,11:10,13:30;但是21:3除外)。眾所周知,耶穌沒有受過正式的拉比訓練(參7:15),所以尼哥底母身為 “以色列人的先生”(3:10;《和修》“以色列人的老師”),稱耶穌為拉比(“老師”),表明他尊敬耶穌。這裏的神蹟可能包括耶穌在耶路撒冷所行的許多神蹟(參2:23)。

3:3-6 這裏論到靈命需要重生,進一步闡釋先前提及的,“從上帝生的”、“上帝的兒女”的意思(1:12-13,參8:39-58,11:51-52)。

3:5 從水和靈生的這短語指靈命的新生,罪得洗淨,靈命的轉化和更新。這裏的水不是指嬰兒出生時的羊水,也不大可能指洗禮。這裏的背景大概是結36:25-27,在那裏上帝應許:“我必用清水灑在你們身上,你們就潔淨了……我也要給你們一個新心……我必將我的靈放在你們裏面。” 關於重生的進一步討論,見約壹2:29,3:9,4:7,5:1、4、18。上帝的國是其他福音書的一個重要主題,但本書只在3: 3、5提到(見約18:36進到耶穌的國)。

補充:水和靈連在一起,表明神的靈在末後或末世的日子傾注而出(例如:賽32:15,44:3;結26:25-27)。水也可以指約翰的洗禮。和基督教的洗禮一樣,約翰的洗禮象徵洗除罪惡。這種潔淨可以和詩篇51:7-12(參多3:5)聖靈正面的更新工作配合在一起,而舊約也提及在末後的日子,水和神的靈一同沛然而降。這種觀點最能與舊約對應,也與1章和3章提到施洗約翰的事件吻合。

從水和靈生。與 “重生”(第3、7節)和 “從聖靈生的”(第8節)平行,強調由(單一)聖靈所產生的生育。這使以下幾種解釋變得不太可能:(1)  “從水生”是指自然出生(沒有任何古代資料把自然出生描述為 “從水生”,其中 “水” 是指分娩前破裂的羊水);(2) “從水生” 是指基督教的洗禮(這些詞在當時與尼哥底母無關);(3)  “從水生” 是指約翰的洗禮(同樣,第9至12節在邏輯上也不吻合);(4)  “靈” 是指上帝的道(約翰福音中 “水” 的其他比喻用法是指聖靈產生的生命 [4:14;7:38–39],而不是神的道)。 “從水和靈生” 最合理的解釋是潔淨和轉化新生命。因為耶穌希望尼哥底母理解祂的意思(7、10節),所以這個概念的背景是從前的經文。舊約中的水通常是指更新或潔淨,把水與靈結合在一起最重要的舊約聯繫是以西結書36:25-27,其中水潔淨了污穢,而聖靈則轉化心靈。因此,“從水和靈生” 標誌著潔淨和轉變的新生命。(因此可以指向基督教的洗禮,因為約翰福音是寫給第二代基督徒群體的,他們明白洗禮的意義。)

3:7-8 耶穌說:我說(原文直譯:我對你說),“你們必須重生”。第二人稱代名詞從單數轉為複數。“你們” 大概包括尼哥底母和公會的其他成員(參2節的 “我們”),但這複數也泛指所有人,即每個人都 “必須重生”。譯自相同的希臘文和希伯來文單詞。

3:10 身為優秀的老師(以色列人的先生),尼哥底母應該明白耶穌的意思,因為新生命就像結37章所描述的復活,以及申30:6、耶31:33和結36:26所說的新心。

3:11-12 地上的事,大概指耶穌關於重生的教導:重生是人在世上所經歷的。尼哥底母身為老師,如果連這一點都不能明白,那麼耶穌就無法把更深奧的真理傳授給他了。注意,11節的後半節和12節都是複數你們,之前都是單數。

3:13 升……,大概指 “進入上帝所在的地方並留在那裏”。耶穌從天降下,不是指祂放棄祂無所不在的神性位格,完全割斷與聖父的相交,而是祂現在既是神又是人。祂的活動就集中於地上的生活。

3:14 這是本書第一次提到人子被舉起來。本書三次提到人子將來要被 “舉起”(參8:28,12:32),每一次都具有約翰用詞的典型特點,即一語雙關(見以下經文注釋:4:10,8:24,11:50-51,19:19,另參3:7-8)。“舉起” 指耶穌的受死,也指祂復活和升天進入榮耀(參徒2:33,5:31)。關於在曠野……,見民21:9,但參賽52:13。

3:16 本節經文是整本《聖經》對福音的最著名總結。在希臘原文中,本節開頭有 “因為” 一詞,《和》沒有譯出。“因為” 連接上文15節,解釋人怎樣可以藉著相信基督“得永生”(15節)。在當時的背景下,上帝愛世人是個令人震驚的說法,因為《舊約》及其他猶太著作中,口進到上帝愛祂的百姓以色列人。因為上帝愛 “世人”,所以 “一切”(15節)信基督的人,而不單是猶太人,都能得永生。上帝對世人的愛不僅僅是一種情感,還產生具體的行動:上帝將祂的 “獨一的兒子”(見《和修》;《和》“獨生子”)賜給他們。約翰在其他地方把這行動解釋為,上帝差祂的兒子降世為人(17節),受苦和受死。從而為世人擔當罪的刑罰(見約壹2:2注;參羅3:25)。關於“獨生子”,見約1:14注,那裏使用了同一個希臘文短語。上帝賜下祂兒子的目的是使任何人,即一切信祂的人,就是所有真正相信祂的人(見11:25注),都可以得到上帝那份偉大的禮物——永生。不至滅亡,指在永恆審判時不至滅亡;滅亡與永生是相對的。永生是永遠與上帝同在,生命充滿喜樂,恩福無限。那些“信”基督的人“永生”,並且在今生今世已經經歷永生的福樂;雖然人尚未完全經歷這福樂,但在很大程度上已經歷了其中的豐盛。

3:17 差祂的兒子,約翰喜歡稱耶穌是父 “差” 來的兒子(另見34-36節,5:19-26,6:40,8:35-36,14:13,17:1)。猶太人有一個熟悉的概念,就是要差遣的人就如差遣者自己(《米示拿·論祝福》5.5;參約13:16、20)。耶穌是奉差遣者中的最佳典範(參9:7)。在20:21-22,耶穌轉而差遣祂的門徒(見該處經文注釋)。奉差遣(無論是耶穌,還是祂的跟隨者)表明:委派、命令和信息都是由差遣者發出,而不是來自受差遣的人。這節經文指基督第一次降臨。祂再來的時候將要審判世人(5:27-29)。

3:18 那些不信和不信基督的人,在上帝面前沒有希望。也不能對基督置身事外。在上帝面前,他們的罪已經定了,因為他們不相信上帝解決罪咎的辦法,即不信上帝獨生子(《和修》“上帝獨一兒子”)。此外,有些人認為真誠的人信仰任何宗教都能得到與上帝同在的永恆生命,這節經文明確駁斥這種謬論(參14:6;徒4:72;羅10:13-17;提前2:5-6;關於《舊約》那些盼望基督的信徒,見約8:56;羅4:1-24;來11:13、26)。

3:19-21 這裏詳述序言中提及的世界的黑暗和世人的不信(1:5、10-11),另見8:12注。人類逃離光,這反映出他們的邪惡;同時,任何良善的事物都是上帝工作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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