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udy 23 John 11:45~12:19 (2.10.12)

研經題目:
1. 請注意這件奇事所引起的各種不同的影響。請特別參閱十一45、46、47~53、53;十二10,11、17~19;並比較路十六31。為什麼同一件事對某些人是激發其信心,而對別的人卻是引發憎恨呢?比較十一47、48;十二11、19;太廿七18。
2. 十二1~8。馬利亞的行動顯示了什麼洞見呢?你愛主的心使你瞭解祂到什麼程度呢?甚至不計代價來服事祂呢?
3. 在十一47~53,和十二12~16這兩段經文中有兩個實例,表明神左右人的言語和行動來成就祂自己的目的。每一個實例所指出的神之真正的目的是什麼呢?
注:
十一48。猶太人的領袖們恐怕耶穌會發動一次叛亂,而使羅馬人要施行嚴重的懲罰。
【經文注釋】(摘自《聖經研修本》)
11:45 約翰在這裏用的猶太人一詞表達的是褒義,指那些信祂的猶太人(參1:19注)。
11:47 公會希臘原文是synedrion,參7:45-52,3:1注。
11:48 幾乎可以確定的是,我們的地土指聖殿(見《和修》,參徒6:13-14,21:28)。奪……我們的百姓(《和修》“毀滅……我們的民族”),可能指猶太宗教領袖擔心羅馬剝奪猶太人的半自治地位(參《次經·馬加比傳上》5:19)。諷刺的是,公會試圖以殺害耶穌來阻止的事,最終還是發生了:主後70年,羅馬人攻陷耶路撒冷,摧毀聖殿(見約2:13-22注)。
11:49 本年,事實上,該亞法(見18:24注)擔任大祭司18年(主後18-36年)之久,是第1世紀所有大祭司中任期最長的一位。你們不知道什麼,顯出許多撒都該人粗魯武斷的特性(猶太歷史學家約瑟夫也證實了這一點)。
11:50-51 替百姓死,使人們想起那些在馬加比起義中犧牲的烈士(《次經·馬加比傳下》7:37-38)。這是典型的約翰寫作風格,即一語雙關(見以下經文注釋:3:14,4:10,8:24,19:19;另參3:7-8)。該亞法的宣告預示耶穌的代贖。
11:52 上帝四散的子民(《和修》“四散的兒女”),在這裏指外邦人(參10:16;另見3:3-6注)。約翰不是說他們已經是上帝的兒女,而是預言他們將要被接納為上帝的子民。
11:55 這是約翰提到的第三個、也是最後一個逾越節,見2:13注。百姓清早起來潔淨自己,除去一切有礙他們慶祝逾越節、使他們在禮儀上不潔淨的東西(如:民9:4-14,19:11-12)。
12:1-11 伯大尼的馬利亞用香膏抹耶穌(也記載於太26:6-13和可14:3-9),這給隨後發生的事情:耶穌即將被捕、受審、被定罪、被釘十字架和被埋葬(約12:7-8),預先蒙上一層陰影。路7:36-50記載的是耶穌傳道期間發生的另一件事,當中膏抹耶穌的女子、事件發生的時間和地點、耶穌的回應,都與這裏的不同。
12:1 在希臘原文中,本節開頭有 “於是”(oun)一詞,《和》沒有譯出。這個詞將本節與上一節連接起來,提醒讀者約翰經常留意上帝在這一切事上的旨意和安排,以及耶穌的順服——甘願踏上那條祂明知是通向十字架的道路。關於逾越節,參11:55,2:13注。由於逾越節是從禮拜五傍晚日落開始,因此逾越節前六日很可能指禮拜六。伯大尼,見11:1注。
12:2 筵席(希臘原文deipnon;原文直譯:晚餐)指一天中的正餐,通常在傍晚吃(參路14:12)。坐席(原文直譯:斜倚著坐),可能暗示這是筵席,而不是平常的用餐(參約13:2-5、23)。在特別的筵席中,人們會頭朝矮桌、腳朝外地斜臥,一隻手肘靠在桌上支撐身體,另一隻手取食。
12:3 參11:2。一斤(或半升)香油(或香膏)的量很大。真(《和修》“純”)而昂貴的哪噠香膏是從北印度進口,羅馬人用來抹頭。符類福音指出這香膏是裝在一隻玉瓶裏的(太26:7;可14:3)。這裏記載馬利亞抹耶穌的腳,而太26:7和可14:3則提到她把香膏澆在耶穌的頭上。由於香膏的量很大,馬利亞顯然把香膏既澆在耶穌的頭上,也抹在祂的腳上。為客人洗腳和抹腳是僕人的工作(參約1:27,13:5),馬利亞的舉動表明她的謙卑和委身。她用自己頭髮去擦耶穌的腳也是令人觸目的,因為猶太婦女很少當眾散開頭髮。馬利亞此舉表明她個人對基督認真的委身,但不應將她的舉動誤解為有什麼不道德的想法或行動。
12:5 三十兩銀子(《和修》“三百個銀幣”)大約相當於一個工人一年的工資(見6:7注)。
12:6 猶大的動機根本不單純,他在出賣主前已經是個賊。
12:7 她是為……存留的(原文直譯:她為我保存的),可能意為“保留剩餘的香膏”;然而,可14:3說盛香膏的玉瓶打破了,並且猶大抱怨香膏被枉費了。此外,這節也可以理解為:“以便她可以保留(對這事的回憶)”;“由她吧,(因她保留這香膏)她是為我安葬之日保留著的。”
12:8 窮人,耶穌的回答暗指申15:1,可見祂不是叫人不要幫助窮人。你們不常有我,預示耶穌即將在十字架上捨命,隨後復活升天,以及門徒在世上與祂一同傳道的時間不多了。
12:10 祭司長面對無可否認的事實,非但不因此改變自己的想法,反而商議連拉撒路也要殺了,這事實在令人震驚。他們寧可毀掉證據,也不願改變主意。這不是理性的行為,而是罪所導致的非理性行動。
12:11 約翰在這裏用的猶太人一詞帶有褒義,指那些相信基督的人(參11:45),表明他希望本書的猶太讀者也來信靠基督。
12:12-19 耶穌榮入聖城,百姓揮動棕樹枝迎接祂,這是基督信仰傳統中慶祝的“棕枝主日”。耶穌騎著驢駒進入耶路撒冷,應驗了《舊約》的預言(亞9:9;另見詩118:25-26)。百姓揮動棕樹枝,這是勝過仇敵的象徵性舉動,大概表明百姓(錯誤地)以為,那時耶穌要把以色列民族從壓迫他們的外族羅馬人手中解救出來。然而,民眾對耶穌的擁戴並沒有持續多久,僅僅五天之後,這歡呼頌讚就變成要求將耶穌釘十字架的怒吼。
12:12 第二天,大概是受難周的禮拜天,在基督信仰傳統中稱為 “棕枝主日”,見12:1注。節指逾越節。
12:13 百姓揮動棕樹枝(從馬加比革命後就成為猶太民族的象徵),稱頌耶穌是來自大衛家族的君王,並呼應詩118:25-26的用語,希望耶穌就是那應許的彌賽亞。大部分群眾大概從政治和軍事的觀念來理解以色列王這稱號,仍然盼望耶穌用祂神奇的能力對抗羅馬統治,帶領民族獨立。然而,正如耶穌的門徒後來才明白的(12:16),這些群眾同該亞法一樣(約11:49-52),並不真正知道他們說話的含義。
12:15 耶穌被描繪為亞9:9中謙卑、有牧者心腸的君王,到聖城來登基作王。早期關於彌賽亞的預言,提到將有一位出自猶大支派的王,騎著驢駒,萬民都必歸順他(創49:10-11)。不要懼怕,可能出自賽40:9,那裏指的是報好消息給錫安的那一位(參賽44:2)。
12:16 這是本書中 “耶穌被誤解” 這個主題的重要經文,表明耶穌的許多言行要在祂被釘十字架和復活後,人們才明白。
12:19 世人顯然是言過其詞,凸顯了法利賽人的惱怒(參徒1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