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udy 21 列王紀下 3:1~4:7 (2.10.16)

Study 21 2 Kings 3:1~4:7 (2.10.16)

研經題目:

1. 攻打摩押的原因是什麼,而以利沙又怎樣會在這種情況中出現呢?請準備一幅地圖來看看出征的軍隊所走的路線,以及奇事發生的地點。這個故事怎樣表明一個有信心的人為拯救大眾能作什麼呢?

2. 四1~7的故事怎樣說明信心的工作呢?以利沙所吩咐那婦人做的,是一件容易的事嗎?在你自己的生活上,這件事對於你有任何教訓嗎?

注:

1. 三1。比較一17。這種明顯的矛盾,可以由父的晚年,往往有父子共同執政的事實來加以解釋。

2. 三11。「倒水……」:那就是說,他是以利亞的侍者。

3. 三20。旅行家們報導說,在那個地區的沙下面有水。

【經文注釋】(摘自《聖經研修本》)

3:1-27 以利沙和打敗摩押。作為以利亞的繼承人,百姓預期以利沙也會參與政治,在這個故事中,三位君王就一項軍事行動來徵求他的意見。這個敍事明顯呼應王上22:1-28。

3:1-27 摩押背叛。和他的前任一樣,以利沙代表耶和華,以祂為以色列國真正的軍事力量(見2:12注釋;參13:14)。在這種情況下,先知通過宣佈主的供應,拯救以色列、猶大、以東聯軍在曠野中免於死亡。然而以色列人最終不得不從摩押撤軍,因為他們堅持走在拜偶像的道路上。(BTSB)

3:1-27  1:1簡要開始的敍事在這裏繼續。聖經中關於摩押反叛以色列的記載主要集中在先知以利沙的作用上,而另一個記載則出現在米沙碑(又稱摩押石)上。這塊石頭是一塊刻有銘文的石柱或方尖碑,其年代約為主前830年,是為了紀念摩押王米沙的功績,尤其是他擊敗以色列人。碑文中提到了以色列國王暗利和亞哈的名字,使其成為《聖經》之外最早提到以色列的文字之一。它還提到了耶和華的名字,說米沙 “從那裏拿了耶和華的器皿,拖到切摩什面前”(17-18行)。Chemosh是摩押人的神)。(FSB)

3:2 不至像他父母所行的,這是第3章所述多個出人意料之事中的一個,作者這樣描述亞哈兒子約蘭的統出生的他和他家族的其他成員非常不同。這意味著,儘管他容忍了巴力崇拜(參13節,9:22,10:18-28),但是他自己沒有崇拜巴力(他從聖殿中除掉了巴力的柱像;見王上14:23)。

暗利王朝歷經三代,共計四十四年:

暗利(被立為王,BC885-874,共12年);

亞哈(父傳子,BC874-853,共22年);

亞哈謝(父傳子BC853-852,共2年);

約蘭(子傳叔,BC852-841,共12年);

以利亞作先知(BC874-852,共23年)

3:4-27 摩押石碑(現存放在巴黎盧浮宮博物館)是摩押王米沙樹立的石碑,以紀念他的成就。米沙著重描寫主前850年,他與以色列之間的戰爭,而本章是以色列人對這場戰爭的敍述。這兩個敍述存在差異:米沙強調他戰勝了以色列人,而聖經作者的重點是以色列人成功地反擊。

3:4-5 根據摩押石碑,米沙是主前9世紀的摩押王,他繼承父親基抹亞提作王(見1:1注,3:4-27注)。他在以色列的暗利家統治時期登上王位,領主要他進 “貢”(即稅收)一定數量的農產品(羊羔;“十萬羊羔毛和十萬公綿羊的毛”《和修》作 “十萬羔羊和十萬公綿羊的毛”)。羊在古代巴勒斯坦的經濟中非常重要,因此這個要求是可以理解的。亞哈死後,米沙反叛以色列,導致亞哈的兒子約蘭發動本章所記述的軍事行動(見524頁地圖)。

3:7-9 差人去見猶大王約沙法,說,以色列王約蘭與他父親一樣,向南方的鄰居約沙法尋求幫助;而約沙法最初的反應,與王上22:4幾乎一樣:你我不分彼此,我的民與你的民一樣,我的馬與你的馬一樣。然而,約沙法這次在上戰場以前,沒有求問上帝(比較王上22:5);這裏,他同意後就直接謀劃戰術(3:8),制定戰術之後就立即投入行動(9節)。這是令人驚訝的。他們的戰術不是從北方發動攻擊,而是讓軍隊穿過以東曠野,從南方攻擊摩押。這樣的戰術安排是因為當時以東處在猶大的統治之下(王上22:47),以東的王是約沙法的代表,而不是獨立的君主。這個行動涉及一段行軍的路程,聯軍迷了路,陷入繞行。不出所料,沒有求問先知的軍事行動正面臨災難。

3:11-14 這裏不是有耶和華的先知嗎?約沙法忽然記起來,並且問了一個正確的問題(參王上22:7)。他們發現,有先知以利沙在他們那裏,就是從前服事以利亞的(大概是指以利沙曾作以利亞的僕人)。以利沙對約蘭的敬虔不以為然,他之所以同意幫忙,是因為聯盟中有公義(儘管健忘)的約沙法。

(地圖)摩押、以東和立拿反叛

Moab, Edom, and Libnah Revolt主前853年、主前848年。以色列王亞哈死後,摩押王米沙趁機叛變,拒絕向以色列王繳納大衛強加給他們的重稅。以色列、猶大和以東(當時仍然屬於猶大)聯手攻打摩押,想再次制服摩押,結果無功而返。摩押成功反抗以色列使以東人膽量變大,他們就起來反抗猶大王約蘭的統治;同時,西邊的立拿城也起來反抗猶大。

3:15-19 你們給我找一個彈琴的來,音樂可以幫助以利進入發預言的狀態(參撒上10:5-11;撒上10:5注)。眼前的危機(沒有水,3:9)要藉著神蹟來解決;同樣,附近的谷必滿了水,水的來源既未指明也意想不到(既沒有又沒有),也是上帝施行的大能作為。另外,上帝還會使聯軍大勝摩押。他們將攻破一切堅城美邑(或者可能是 “主要城鎮”),毀壞所經過的土地。申20:19-20禁止在正常情況下進行這種破壞,但在這裏,以利沙似乎不是僅僅描述摩押被征服,而是描述該國將從此荒涼(就像申20:16-18記載的迦南城邑)。

3:20-24 事情的發展正如以利沙的預言。水神秘地從以東而來(“以東” 希伯來原文‘Edom),摩押人誤以為盟軍互相殘殺,因為早晨的陽光照在水上,看上去水(希伯來原文‘adummim如血(希伯來原文dam)。注意,作者在這裏巧妙地運用了希伯來詞‘Edom。摩押人魯莽地沖進以色列營地,遭到迎頭痛擊。

3:25 聯軍逐一成就了以利沙的預言(參19節),他們攻擊了所有的摩押城邑,包括吉珥哈列設,這座戰略重鎮建在一座岩石山上,俯瞰死海,位於亞嫩谷以南約27公里,死海以東約18公里處。

3:27米沙被以色列人打敗後,在城上將他的兒子獻為燔祭,因此,“以色列人招人痛恨”(見《和》注;《和修》“有極大的憤怒臨到以色列”;“痛恨” 希伯來原文getsep)。這裏不是上帝的忿怒,因為一方面,聖經作者沒有把摩押的神基抹當作真神(王上11:7),另一方面,以色列的上帝必定不會因為摩押人行了祂所憎惡的宗教儀式,而為摩押人的利益採取行動(參16:3,17:17,21:6)。“極大的憤怒” 似乎是人的憤怒(正如《列王紀》中出現getsep的另外兩處經文,5:11,13:19):米沙的軍隊看到米沙如此絕望的行為而怒火中燒,從而奮勇克勝困難。

4:1-44 以利沙的神蹟。現在,以利亞和以利沙都與掌管一切的上帝聯繫在一起(參王上18章),上帝可以透過普通的手段供水(風和雨,王上18:45),也可以透過特殊的手段(既無風又無雨,3:17)。後面還有一些神蹟讓人想起以利亞。

敍事從以色列和猶大的君王過渡到以利沙身上。以利沙行神蹟的能力,在主題上連接了王下第4章的四個故事。他幫助一個需要幫助的寡婦(1-7節),獎勵善心,並使一個孩子復活(8-37節),解毒(38-41節),喂飽饑餓的人(42-44節)。(FSB)

4:1-7 有債主來,要取我兩個兒子作奴僕,在整個古代近東,債務都是一個常見的問題,可能會導致債務人失去財產、家園、田地、甚至人身自由(參尼5:4-5;賽50:1;摩2:6,8:6)。落入債主手中的人和財產常常可以贖回(參得4:1-12;耶32:6-15);在以色列人中,家族中的 “代贖親人” 有責任供養或贖回欠債的親屬或親屬要撫養的家人(利25:35-55)。這個故事中的寡婦顯然沒有可以代贖的男性親屬,因此以利沙作為先知群體的領袖,實際上為她承擔了這個角色。售賣倍增的所得的收入(王上17:7-16),不僅夠她還清務,還為她和兒子提供足夠的生活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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