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日 阿摩司书五~六(1.8.5)

研经题目
- 五1~15显示上帝本性的哪两个方面?它们有何关系呢?
- 试列举并解释以色列人所犯的罪。他们会有什么后果(参:五16、27,六6)?
- 试把以色列人的自信和安全感与那些后果作一比较。
- 使上帝讨厌他们的宗教活动的是什么?
- 祂向他们有什么要求呢?你今天如何在生活里显出那些美德?
【经文注释】(摘自《圣经研修本》)
5:1-17 呼吁人悔改的神谕。这个神谕的一个特点是,上帝呼吁百姓回转归向祂。虽然百姓不久就要被毁灭,但此时寻求上帝和祂的慈爱,仍不算晚(4-6、14节)。
5:1 哀歌,无论是先知还是上帝,都不会因这些有关灭亡的宣告而高兴。他们就像在丧礼上致哀的人那样,为不悔改的人将要遭遇的一切感到忧伤。耶稣也曾这样忧伤,见太23:37-39和路19:41-44。
5:2 以色列民(原文作“以色列处女”,见《和》注),先知常以“处女”这个形象来比喻上帝赋予以色列特殊价值。以色列就象是上帝的童贞女儿,想到她正在卖身为妓,或任由仇敌蹂躏,上帝感到锥心之痛。
5:4-9 这段经文强烈地呼吁百姓要寻求上帝,因祂已将自己启示出来,祂不在伯特利、吉甲或别是巴的异教形式中。把上帝与世上任何事物混同,总会产生两种结果:向上帝表达忠诚的道德行为消失(7节),以及不能理解下述概念,即上帝是那位有目的地创造万有的主(8-9节)。
5:5 关于伯特利和吉甲,见4:4-5及注释。由于别是巴是在南国犹大境内,因此并不清楚该地对于北国的以色列人有何意义。也许北国的百姓会到别是巴朝圣,记念那地与先祖之间的联系(创21:14-19、31,26:23、33,46:1-5);也可能他们觉得别是巴当地有特殊的力量。
5:6 在伯特利举行的宗教活动不能熄灭上帝的怒火。事实上,这些活动是给上帝的忿怒火上浇油。
5:7 茵陈是一种原产于欧洲、亚洲和北非的植物,味苦而有毒(另6:12)。真正敬拜上帝的人会彰显出公平和公义(参雅1:26-27),另见5:21-24。公平(希伯来原文mishpat)涉及上帝统管世界的整个范畴,比法律意义上的“公平”意义深刻得多。因此,对政府而言,“行公平”包括公正平等地使用权力,保持公平的司法机制正常运作,特别是保护弱者不受强者的欺压,对个人而言,“公平”包括公正诚实地从事商业活动,恪守承诺,不欺负穷人或弱势群体。公义(希伯来原文tsedagah)指做上帝眼中看为正确的事情,特别是指对别人做出的行为。
5:8-9 这是另一段用诗歌形式写成的经文(参4:13,9:5-6),对比创造主无限的荣耀,与伯特利、吉甲和别是巴一隅之地所敬拜的无价值之物。昂星和参星是星座,在古代近东的宗教中,这些星辰常被视为神明,另见赛40:26。宣告上帝命海水来,然后浇在地上,这是在提醒以色列人,唯独上帝掌管降雨,祂可以并且将要用降雨来管教祂的百姓。
5:10 在城门口责备人,在古代近东,建有城墙的城邑都有带顶的门楼,其中设有几道城门,因此如果敌人攻破一道城门,立刻会面对另一道城门。在太平的日子,所有的城门都打开,门楼提供了一处有荫凉的地方,城中的长者坐在那里,观察来来往往的人,并为那些向他们喊冤的人裁断案件。但在当时的以色列社会,公义却变成出价最高的人所得之物,把持在有钱人的手中,另见12、15节。
5:11 不得住在其内和不得喝所出的酒,指人的美好盼望彻底落空,参弥6:15;番1:13。
5:13 静默不言,大概是指在城门口执行的司法程序(见5:10注),如果有人大胆地指出明显的司法不公,那么他自己的生命可能会有危险(10节);此外,他的抗议也毫无作用,因为不能制止那些持续不断、根深蒂固的恶事。
5:14-15 上帝藉着先知再次向百姓发出呼吁(见4-7节)。在那邪恶的时代(13节),他们应当求善,善待身边的人。如果他们听从,那么即使国家已经到了穷途末路,也仍有希望。必照你们所说的有两种可能的解释:(1) “上帝与你们同在”是当时流行的一句问候语,与英文“再见”的本义一样(英文goodbye原是“上帝与你同在”[God be with you]的缩写);(2) 以色列国的宗教领袖可能说过,因为“上帝与我们同在”,所以国家会灭亡;但阿摩司却指出,百姓只有恢复敬虔的生活,上帝才与他们同在。秉公行义,见5:7注。关于万军之上帝(另15、16节),见3:13注。
5:16-17 虽然以色列本该回转归向上帝,但事实是他们没有这样做。因此阿摩司宣告,全地将会听到大大哀号的声音……哭号……哀歌(见1节),从城中的街市直到乡间的葡萄园。我必从你中间经过,见4:12及注释。
5:18~6:14 关于“有祸”的神谕。这第四个信息紧接着第三个,详述了导致国家灭亡的种种罪行。在5:18、6:1和6:4,先知三次呼喊“有祸了”(在原文中,6:4也以“有祸……”开头,但《和》未译出)。每次呼喊都带出一类罪恶:第一类罪恶(5:18-27)是操控宗教活动,使其异教化,完全忽视日常生活中的公平公义;第二类罪恶(6:1-3)是安逸自满;第三类罪恶(6:4-7)是自我放纵。信息的结尾宣告毁灭就要来到(6:8-14)。
5:18-27 以色列人的宗教活动不仅丝毫没能使上帝喜悦,反而使上帝更加疏远他们。这段经文在提到几种宗教行为时,反复使用代名词“你们的”,这是暗示:百姓所庆祝的节期和会(21节)并不能使他们更加靠近上帝。上帝不是单单要求百姓有宗教行为,还要他们全然奉献,并在日常生活中有美好的道德品行(24节),见4:4-5注。
5:18-20 从写作时间来看,这里是先知书中首次出现耶和华的日子这个表达。这个说法还出现在《以赛亚书》(赛13:6、9)、《耶利米书》(耶46:10)、《以西结书》(结13:5,30:3)、《约珥书》(1:15,2:1、11、31,3:14徒)、《俄巴底亚书》(俄15节)、《西番雅书》(番1:7、14)和《玛拉基书》(玛4:5),见1356页图表。阿摩司时期的百姓可能很常使用这个表达,意指到了某个时候,上帝将要介入,把以色列置于列国之上(可能是基于申32:35-37)。但阿摩司和后来的先知都澄清,上帝临到祂百姓的意思是:百姓如果不忠心,将会受到审判。在《阿摩司书》中,这个表达指将要临到北国以色列的审判,以色列人将被交在亚述人的手里(5:27);在《西番雅书》中,这个表达指将要临到南国犹大的审判,犹大人将被交在巴比伦人的手中。其他先知书也使用这个表达预示上帝将要刑罚列国的残暴,如巴比伦(赛13:6、9)、埃及(耶46:10)、以东(俄15节)和其他许多国家(3:14;俄15节)。有些时候,先知用这个术语表示在遥远的将来要发生的事情(玛4:5;大概还有珥2:31)。所有这些都表明,这“日”并不是只出现一次,而是在合适的时候还会再次出现。新约作者在论到基督的再来时,也使用这个表达(如:林前1:8;彼后3:10)。
先知书论述的“耶和华的日子”(1356页图示)

赛13:6、9 先知用战争作比喻:“耶和华的日子”指临到巴比伦的审判,也预言将有惊恐和忿怒临到(见2:12,34:8)。
耶46:10 先知用吞吃的刀剑作比喻:“主万军之耶和华……的日子”指对埃及的审判,预言上帝必定报复埃及。
结13:5,30:3 假先知没有使以色列预备好迎接“耶和华的日子”(13:5),后来这日子被描述为列国将要受审判的“密云之期”和“受罚之期”(30:3)
珥1:15,2:1、11、31,31:4 “耶和华的日子”在这里有广泛的含义,可能指蝗虫入侵犹大,上帝审判以色列和列国,或指上帝和祂子民最终伸张正义。
摩5:18(两次)、20 先知用了几个隐喻:“耶和华的日子”指上帝藉着亚述人的手审判北国以色列,那日有黑暗临到这国。
俄15节 先知用“常常地喝”(16节)作比喻:“耶和华的日子”指审判将临到以东和列国,但上帝的子民必蒙拯救。
番1:7、14(两次) 先知用“祭物”作比喻:“耶和华的日子”指审判将临到犹大和列国,或指所有自我谦卑的人都能以耶和华为避难所。
玛4:5 “耶和华的日子”指耶和华亲自降临的日子,祂是“立约的使者”(3:1),带来公正、洁净敬拜,并赎回所有书祂的人。
5:21 上帝憎恶和鄙视以色列人的宗教节期、严肃会、他们的祭物(22节)和歌声(23节),原因是百姓不断地犯罪(见3:15注),没有以“公义”和“公平”对待他人(5:24),并且不恰当地在伯特利进行敬拜(参4:4-5注)。他们没有按照上帝话语规定的方式去敬拜上帝,也没有正直的品格,这些行为都极其伪善(参赛29:13;太15:8-9)。
5:22 我却不悦纳,上帝恩待并赦免那些接受祂的约、生命显明有改变的人,并且与他们相交;上帝不会因为人仪式化的敬拜而这样做。
5:24 关于公平和公义,见5:7注。
5:25-26 以色列人在旷野时就献过这些供物,但是因为他们心术不正,所以受到上帝的审判。摩洛的帐幕(《和修》“撒古特君王”)和神星(《和修》“温……神明之星”)是美索不达米亚的星座神明。因此,在阿摩司时期,以色列百姓的宗教狂热也无法欺哄上帝。
5:27 掳到大马士革以外是不久前发生的事(王下17:6)。这个预言令人震惊且意义深远,因为在阿摩司时期,亚述国力相对较弱。关于万军之上帝,见3:13注。
6:1-7 自满的人有祸了。这是第二个有祸了(参看5:18)。这声哀号再次预示着厄运。先知专注在北国的精英身上。他们放纵自己,完全不顾人民的需要。因此,他们将带领人走向审判。这些经文和下一段经文(第8-14节)构成了5:1~6:14中的第三个首尾呼应结构(见此处注释)。错置的骄傲(第1-3节)在对以色列军队的错误信心中找到了回音(第13-14节);精英的冷漠行为(第4-7节)在第12节中得到了反映;第8节的敕令与第11节的命令相匹配。第9-10节中的毁灭是同心模式的中心。(BTSB)
6:1-3 阿摩司呼吁那些自以为无需忧虑、安逸度日的以色列人,要思想那些已被亚述征服、比他们更强大的别国。
6:1 先知也抨击南国犹大的百姓(见2:4-5)。无论是犹大都城锡安(耶路撒冷)还是以色列都城撒玛利亚,都是易守难攻的坚固堡垒,但是上帝所珍爱的百姓不可骄傲和自恃。
6:2 比耶路撒冷和撒玛利亚更坚固的城邑都已经陷落,包括在美索不达米亚中南部的甲尼(见创10:10;赛10:9 “迦勒挪”),在以色列北面叙利亚境内的哈马,以及在以色列西南面的非利士城邑迦特。阿摩司提到这三个城邑,可能是因为这三个地方代表了整个所谓的“肥沃月弯”。这个地区内的所有城邑将无一幸免,尽数被毁。
6:3 以色列国和犹大国的唯一出路是悔改,藉此重新得着上帝大能的庇护。可是,至少以色列人看不到他们需要悔改。
6:4-7 以色列人没有为自己和国家的罪哀伤(6节),反而纵情享乐。亚述人来的时候,这些以色列社会的精英分子将首先被掳去(7节)。关于上帝对财富和有钱人的要求,见3:15注。
6:4 像今天一样,象牙在当时也是奢侈品。这些人只吃幼嫩的羊羔和小牛犊,不肯吃较老的羊肉和牛肉。关于象牙见3:15注。
6:5 虽然有以色列的精英模仿大卫作曲,可能还因此而自鸣得意,但他们显然没有真正明白希伯来诗篇的深邃含义,没有爱慕上帝和祂的道路。
6:6 大碗喝酒和上等的油再次表明,在当时的上流社会中,人人洋洋自得,完全忘记了适度和节制。他们极其在意自己身体的享乐,对他人的需要却不管不顾。以色列的两大主要支派以法莲和玛拿西,都是约瑟的后裔。
6:8-14 那已经被异教化的以色列宗教,坚固的堡垒,以及颓废的文化,都无力抵挡上帝兴起的敌人。
6:8-14 耶和华厌弃以色列的骄傲。北国的自信建立在其防御和力量上。这几节经文揭露了上帝对这种自以为是的看法的厌恶有多深。以色列不合逻辑的自信将无法阻挡上帝审判的全面入侵。(BTSB)
6:8 指着自己起誓,见创22:16;赛45:23;耶22:5,51:14。来6:13对此做了解释,上帝这样起誓是因为祂“没有比自己更大可以指着起誓的”。关于宫殿(原文直译:堡垒),见3:9-11及注释。
6:9-11 这个小段落的大致意思很清楚,指富户大宅和大家族被毁灭净尽,但具体的意思不明。这里描述的可能是,在某个时期,幸存者(10节)饱受心灵创伤,不敢再提耶和华的名,免得得罪祂而招惹更多的灾祸。
6:12 马……在崖石上奔跑,即使最无学问的农夫也知道,要想保存生命和健康,就必须遵循自然的法则,但是以色列的领袖却不明白这一点。颠倒公平和公义,就像试图在岩石上种地一样具有破坏性。关于公平和茵陈,见5:7注。
6:13 虚浮的事(《和修》“罗·底巴”)和角(《和修》“加宁”)是当时约旦河东岸的两座城邑。罗·底巴可能是书13:26提到的底壁,位于迦得的北疆,靠近玛哈念(另见撒下9:4-5,17:27)。加宁的位置更北一些,在巴珊境内(见4:1)。这两座城邑所在的地区,以色列人与亚兰冲突不断。很可能在亚述国力衰弱期间,就在阿摩司时期之前,以色列已将这两座城邑从亚兰人手中夺回,因此成为以色列人自恃的原因之一。
6:14 阿摩司说,上一节所述的微小胜利与将要来到的毁灭相比,根本不值一提。哈马口在很远的北方,位于黎巴嫩和黎巴嫩群山的山谷之中。亚拉巴的河在南方远处的山谷里,位于死海和阿卡巴湾之间。亚述将要征服和压迫整个地区,不只是夺取几座孤城而已。
第5日 阿摩司书五~六(1.8.5)
呼吁人悔改的神谕。关于“有祸”的神谕。
1、五1~15显示上帝本性的哪两个方面?它们有何关系呢?
公义和怜悯;
关系:相连的。
2、试列举并解释以色列人所犯的罪。他们会有什么后果(参:五16、27,六6)?
罪:虚谎,践踏贫民,苦待义人,收受贿赂,屈枉穷乏人,离弃神;
后果:神的审判。
3、试把以色列人的自信和安全感与那些后果作一比较。
自信:是神的子民;
安全感:神必定保护他们;
后果:他们悖逆神,神必定刑法。
4、使上帝讨厌他们的宗教活动的是什么?
他们拜偶像。
5、祂向他们有什么要求呢?你今天如何在生活里显出那些美德?
要求:公平,公义,过正直的生活。
显出:按神的旨意而活。
赞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