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udy 26 Isaiah 44:24~45:25 (2.12.19)

研經題目:
古列曾被提及,但並未指名(四十一2、25)。現在是直接對他個人說話了,使他能成為神揀選的器皿,以實現祂善待以色列的目的,而且將他所以被興起的目的也宣佈出來(四十四24~四十五8)。那些反對神與古列之關係這一種國度的人都被譴責(四十五9~13),接著又提到一個值得注意的預言,就是全地都會承認以色列的神是獨一的神,唯獨在祂裏面才有救恩(四十五4~25)。
1. 四十四24~四十五8怎樣論及:(a) 神在創世並在人類歷史上的權能;(b) 古列,和神會為他,並且藉助他作什麼呢?像這樣的經文應當會給予我們什麼保證呢?
2. 在四十五9~13裏面,對那些詰問神之目的和方法的人所作的雙重答覆是什麼呢?比較羅九20。你曾感覺到向神心懷憤恨的罪嗎?
3. 在四十五14~25裏面列舉出萬國的人離棄偶像而敬拜獨一真神的理由是些什麼呢?這一點怎樣預先說出了基督之救贖的普世範圍呢?比較羅一16。
注:
1. 四十四28。「牧人」:常常用來指「統治者」。
2. 四十五13。「不是為工價,也不是為賞賜」:這似乎是與四十三3、4互相矛盾,但那段經文是論到神的報償,而這一段是說到古列的動機。
3. 四十五14~17 是對以色列說的。14節下和15節,是14節所提到那些國家的人所承認的話。
【經文注釋】(摘自《聖經研修本》)
44:24~45:25 上帝預言祂將使用居魯士。上帝提名呼召居魯士大帝,要藉著祂復興被擄歸回之後的耶路撒冷。
44:24-28 統管萬有的上帝,應許賜給百姓一位拯救者。
44:24 你,指百姓,即雅各(21節)。我耶和華是創造萬物的,上帝不會因為自己太偉大而無暇照管祂的百姓;相反,祂是如此的偉大,以致不能不照管他們。獨自……(誰與我同在呢?)(《和修》“獨自……親自”),以色列的上帝本身就是智慧,異教神明卻是按自己的說法,一起商議如何智慧地行事。
44:25-26 使……失效……使……立定,上帝否決人對未來的預測,祂必使自己的應許實現。我僕人……我使者,指以賽亞和其他先知。猶大復興是在短期內就會應驗的預言,在被擄的猶太人身上實現,這就印證了其他更長時間之後才應驗的預言是可信的。
44:27 我也要使你的江河乾涸,大概是指以色列人出埃及時過紅海的神蹟(參11:15,43:16-17,51:10)。
44:28 預言中直接提到居魯士的名字。因為經文清楚地提到以賽亞之後差不多兩個世紀的波斯王居魯士,所以有些人認為這段經文(以及40~55章)是後來加添的,但有些人認為這是原作者以賽亞寫的(見 “導論:寫作時間”),並可證實上帝是推動歷史進程的那一位(見王上13:1-3;王下23:15-17,其中有類似的提名預言)。約瑟夫(《猶太古史》11:5-7)記載了居魯士的一則故事:居魯士讀到以賽亞的預言,就被上帝預言未來的能力深深打動,因此急切地想要實現本書論到他的事。我的牧人,見撒下5:2。由於猶大諸王沒有做好牧人的本分,上帝便揀選一位異教君王來擔當牧養上帝百姓的角色。建造耶路撒冷,居魯士的政策顯示了上帝更深的心意,44:26揭示了這個心意,它扭轉了6:11的光景(參拉1:1-5,6:1-5;賽45:13)。
45:1-8 居魯士被確認為耶和華的“受膏者”。上帝賦予居魯士征服“列國”和“王”的權利(第1節)。耶和華應允“打破”每一個障礙(第2節),並給他“隱密的財寶”(第3節)。雖然居魯士不認識耶和華是誰(第4-5節),但耶和華認識居魯士是誰,並“提名”召他(第3、4節);對居魯士名字的具體預測是耶和華預測未來的獨特能力的一個例子,這是偶像無法做到的(見41:21-29注釋)。耶和華這樣做是為了表明祂,“以色列的上帝”(第3節),是宇宙中唯一的“我是”(第3、5、6節)(“我是”是反映在“耶和華”的神名)。只有祂是自有的;“沒有別神”(第5節;參第6節)。(BTSB)
45:1-7 上帝藉著居魯士,顯明祂對萬事萬物擁有至高的主權。
45:1 所膏的(原文直譯:受膏者),這個詞後來成為彌賽亞的專用稱謂(但9:25-26),但在本書中的用法並不是這樣。這裏表示居魯士是上帝成就祂計劃的工具,使人看到上帝統管一切。
45:2-3 居魯士的勝利揭示上帝在歷史中行事,成就祂自己的計劃。使你知道……是我,根據這些預言,居魯士應該已經承認上帝的作為。
45:4 我就提名召你……我也加給你名號,上帝提名預言居魯士的行事(44:28,45:1),是為喚醒我僕人雅各、我所揀選以色列的信心。
45:5-6 先知的預言在歷史中應驗,證明唯獨耶和華是上帝,並且祂要全地認識這個事實。
45:7 不僅在居魯士身上,其實萬事的背後都有上帝創造的旨意和充滿智慧的目的。因此,當歷史似乎背離上帝的應許時,祂的百姓不應該氣餒。
45:8 正如第7節所申明的,上帝擁有統管萬有的至高主權,這不是人需要應對的問題,而是人唯一的盼望,我們藉此可以看見公義和救恩在地上綻放。
45:9-19 耶和華有使用居魯士的權利。耶和華有權使用居魯士,一個不承認祂的異教皇帝,來拯救祂的百姓。耶和華堅持認為,作為造物主,祂完全有權利這樣做(第9-13節)。第14-19節似乎記錄了耶和華與耶路撒冷之間的對話,其中耶和華做出了應許(第14節),耶路撒冷談到了上帝的隱蔽性(第15節),耶和華做出了回應(第16-18a節),以賽亞代表耶和華說話,在第18b-19節直接引用祂的話。(BTSB)
45:9-13 以賽亞警告人,上帝有權按照自己的方法去成就祂的旨意,人不能挑戰祂。
45:9-10 禍哉……禍哉,用懷疑的目光審視上帝的作為,是對上帝極大的冒犯。受造物不得要求上帝作出解釋(參羅9:19-21)。
45:11-13 耶和華維護自己作為上帝的權利。我憑公義興起居魯士,居魯士被興起是為了成就上帝公義的計劃。不是為工價,也不是為賞賜,見拉1:7-11,6:3-5。在支持以色列人重建聖殿一事上,居魯士並沒有得到任何經濟利益,因此他資助聖殿的重建必定是出於上帝的心意。
45:14-19 上帝的計劃並非只是讓祂的百姓返回耶路撒冷,祂的拯救將藉著百姓傳給萬國萬民(參約4:22,10:16;徒1:8;羅1:16;加3:28-29;弗2:11~3:6;西3:11;啟7:9-10)。
45:14 帶著鎖鏈,以賽亞用戰俘的意象來表達外邦人歸向以色列的上帝,但他們不是被迫的,而是出於他們個人的悔悟:上帝真在你們中間。如果世上只有一位真神,那麼人應有的唯一正確回應就是降服。外邦人效忠的對象是上帝自己(23節),但他們相信上帝的同時,也需要謙卑地與上帝的百姓認同(參詩68:29、31;賽2:2-4;亞8:23)。此外再沒有別神,見45:6。
45:15 不管歷史在表面上如何發展,上帝成就祂拯救計劃的方法總是令人驚奇的。上帝並非不可捉摸,但祂的行事方式往往是出人意料的。
自隱的神。神的道路是不可測度的,有些事情祂故意不向人透露(申29:29)。(KSB)
45:15 如果上帝要使用一個外邦君王來拯救以色列,那麼,這 “救主”的道路看起來就是奧秘。(BTSB)
45:17-18 人應當相信永恆救恩的應許(17節),因為發出應許的那一位是上帝(18節)。祂創造……大地……是要給人居住,參創1:2。
45:19 偶像的神話不能帶給人光明和盼望,但上帝不同,祂的話是確實可靠的(參40:8)。
45:20~46:7 反對偶像之案件的最後陳述。中心主題是,偶像“不能拯救”(45:20)崇拜他們的人。百姓必須抬著偶像,而不是偶像背負著百姓(45:20,46:1-2)。耶和華卻不是這樣,祂要背負祂的子民,甚至背負他們直到年老,而他們不能為祂做任何的事(46:3-4)。45:20~46:1重複了先前的主題。只有耶和華是神,祂能預測未來(45:21);祂不僅能拯救以色列,也能拯救全世界(45:22-25)。敬拜人類製造的東西是愚蠢的(46:5-7)。(BTSB)
45:20-22 上帝呼籲萬國棄絕偶像,單單敬拜祂。
45:21 不信的意見無論達到如何廣泛的共識,總不能駁倒先知預言的證據。上帝指明的事情是:居魯士征服巴比倫,並釋放被擄的猶大百姓(參46:8-11)。
45:22 得救,對比20節 “不能救人之神”。上帝沒有嘲笑拜偶像的世人,而是邀請他們轉向祂。這個邀請不僅給猶太人,還給遠至地極(《和修》“地的四極”)的人。
45:23-25 上帝的目的是要世上再沒有偶像,最後,祂或是作各人的救主,或是作他們的審判者。保羅兩次從希臘文《七十子譯》引用23節:在羅14:11,保羅的要點是:唯獨上帝是最終的審判者;腓2:10-11的讚美詩改寫了23節,並應用在耶穌身上,暗示保羅認為耶穌與耶和華具有同等的地位。以色列的後裔,指上帝所有的百姓,包括猶太人和外邦人(參加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