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udy 1 哈巴谷書 1:1~2:5 (3.1.24)

HABAKKUK Study 1~4

哈巴谷書 4

引言

我們對於哈巴谷本人的身世一無所知,只曉得他是一位先知。而在這卷書中唯一清楚提及與歷史有關的事情乃是一6中之迦勒底人。根據這一點就使人聯想到其日期當恰巧是在迦基米施之戰(主前605),之後那是這個「殘忍(而又)暴躁」的民族正揮軍西進去征服猶大王約雅敬。這樣看來,哈巴谷是與耶利米同時代的人物,不過二人是大不相同的。耶利米所不瞭解的問題是神怎樣毀滅祂自己的百姓。哈巴谷所不瞭解的問題是神怎能用這樣邪惡的迦勒底人作祂的工具(比較以賽亞和亞述人)。第一章將這問題提了出來,第二和第三章就是神用極其深奧而又偉大的話所作的答覆。

綱要

一1~4           不制裁不法將拖延到幾時呢?

一5~11                   難以置信地,神的答覆卻指向迦勒底人。

一12~17                 神怎能容許這邪惡民族的殘暴及其敬拜假神呢?

二1~5           這個有所期待的先知得到了神的答覆:驕傲在跌倒之先,但義人的誠實必拯救自己。

二6~20                   一連串臨到迦勒底人的災禍。

三1~19                   一首詩歌,其中包括一篇禱告,神來施行審判和拯救的一個啟示,以及一篇認信。

□Study 1 Habakkuk 1:1~2:5 (3.1.24)

研經題目:

1. 哈巴谷先知起初怎樣訴冤,神給他的奇異答覆又是怎樣呢?參一2~4、5~11。

2. 先知心裏因此又引起了什麼別的問題,所給他的答覆又是什麼呢?參一12~17,和二2~5。

3. 二1暗示基督徒在對神的作法感到困惑是,應採取什麼行動呢?比較詩七十三16、17;彌七7。你在這一方面忠心嗎?

注:

1. 一7下。迦勒底人之所謂「判斷和勢力」(譯者按:呂譯作「判斷與破壞」),當代聖經做「獨斷獨行」)都是反復無常而且是隨私意決定的。

2. 二2。神的答覆是要明白地寫下來,使讀的人一目了然。

3. 二4、5。神的答覆分為兩部分:(a) 自高自大的迦勒底人,心不正直,必將敗亡。比較賽二12~17;(b) 義人必永存。他必因信得生,他的信心是由神的信實,也就是保守他堅心信賴的信實所激發的。這裏所表明的這個深奧的真理,在基督的福音中便可看見其充分的意義。比較羅一16、17。

【經文注釋】(摘自《聖經研修本》)

1:1 標題。“默示”譯自一個常用詞“負擔”(希伯來原文massa’),在先知書中,這個詞常用來具體指先知所發的神諭(見賽14:4)。耶20:9和摩3:8暗示,上帝一旦賜下信息,這個信息便成為一個“負擔”,直到先知將其宣告出來。先知一般不會自稱為“先知”,但本書卻兩次稱哈巴谷為“先知”(1:1,3:1),這可能是因為他所傳講的信息與大多數先知有著明顯的不同。

1:2-11 第一回合。哈巴谷感到失望,因為上帝似乎沒有回應他的禱告;但上帝指出,祂已經開始回應那些禱告,只是哈巴谷並不知道。

1:2-4 哈巴谷的哀歎。哈巴谷認為上帝容讓犯罪的人逍遙法外,地上已經沒有公義。在解釋經文之前,我們必須先確定所述惡行的源頭,是壓迫忠心百姓的外邦勢力(亞述人),還是壓迫自己百姓的猶大領袖。以下注釋反映第二種觀點。

1:2-4 哈巴谷的第一次抱怨。這位沮喪的先知向上帝抱怨,說他不得不容忍社會嚴重的不公不義。由於上帝沒有回應先知的禱告,社會上的罪惡這個老問題就變得更加複雜了。(BTSB)

1:2 耶和華啊,哈巴谷使用上帝的立約名字,藉以強調上帝與先知本人的關係。要到幾時呢?這是正式申訴常用的形式(參詩13:1、2)。強暴,在主前7世紀後期的大部分時間裏,猶大都是道德敗壞(有許多不法的強暴事件),靈性叛逆。從有關約西亞改革的描述中,可以清楚看到百姓當時已經極度墮落(王下23章)。

1:3 看著奸惡而不理,哈巴谷不敢相信,他的上帝竟會容忍罪惡,不加懲罰(見13節)。

1:4 律法放鬆(《和修》“律法無效”),摩西律法對這些人的心幾乎不起作用,無法達到訂立律法的目的。他們活在貪婪、以自我為中心的欲望之中。公理也不顯明,哈巴谷認為,是上帝的不作為使得不公義更加猖獗。富人運用金錢和權力得到自己想要的,窮人的權益卻被踐踏。義人,當時仍有餘剩的義人,但他們生活艱難,因為他們被惡人侵害,寧願吃虧也不肯違背上帝的律法。

1:5-11 上帝的回應。上帝已經垂聽哈巴谷的祈求,巴比倫人即將到來懲罰以色列人。

1:5-11 耶和華的回應。上帝的回應是把先知帶到後臺,告訴他祂正在工作。上帝正在準備一支異教軍隊,即巴比倫人,來傾覆猶大的防禦工事,這是一個令人驚訝的舉動。比喻設定了場景:馬匹“比豹更快”(第8節),軍隊“定住臉面向前”(第9節),行動迅速“如鷹”(第8節),俘虜的數量“多如塵沙”(第9節)。上帝徵召一個敗壞的國家(巴比倫)來懲罰一個不太敗壞的民族(猶大),這將引起更多令人困惑的問題(第12-17節)。(BTSB)

1:5 向列國中觀看,在哈巴谷時期,國際政局動盪,亞述日漸衰微,巴比倫正在崛起。你們總是不信,哈巴谷不肯相信,公義的上帝竟會允許殘忍的巴比倫人懲罰祂自己的百姓。

1:6 我必興起,上帝掌管政局,使用列國來成就祂的計劃(參賽44:28;但2:21)。迦勒底人是巴比倫人的別名,在民族學上,迦勒底人是巴比倫南部的多民族阿拉米部落,他們趁亞述衰微之機,開始奪取控制權。主前626年,巴比倫人脫離亞述獨立,勢力不斷增強,並於主前605年打敗亞述。尼布甲尼撒率領巴比倫人取得這次勝利,鞏固了巴比倫帝國;主前605年,尼布甲尼撒於父親死後接續作王,開始統治這個龐大的帝國。巴比倫繼續繁榮昌盛,直到主前539年被波斯打敗。殘忍暴躁之民,上帝熟知巴比倫人,祂藉他們的性情來懲罰猶大。

1:7 判斷和勢力都任意發出,巴比倫人追求強權統治,完全不理會猶大的律法制度,甚至連基本的禮節也不顧。他們驕傲自大,濫用權力。

1:8 巴比倫人征服敵人如此迅速,以至他們的好像比還要快。他們騎馬征戰,在敵人有充足時間備戰之前就已將他們擊敗了。是一種猛禽,形容巴比倫人兇猛、貪婪的征服欲望。

1:9 強暴,哈巴谷已經看見猶大地發生的強暴事件(2節),但巴比倫人更加過分。將擄掠的人聚集,多如塵沙,巴比倫人沿用亞述人的政策,將猶大人俘虜到巴比倫去,以挫敗他們,使他們迷失自己的身份。

1:10 譏誚……笑話,強大的巴比倫人完全看不起比他們弱小、無力抵禦他們的君王和首領。築壘(《和修》“堆土”),攻城的主要方法之一是把泥土堆成斜坡,然後將可以移動的塔樓推到城牆邊上,再破開城牆(見賽29:3;耶32:24)。

1:11 他以自己的勢力為神,巴比倫國力強盛、所向披靡,因此別國依靠神明,他們卻以軍事力量為保障。

1:12~2:20 第二回合。這段經文提出一個關乎上帝公義的古老難題:“為何惡人總是好像不必遭報?”上帝的回答是:“我必確保所有惡人都受到懲罰,但義人必因信得生。”

1:12~2:1 哈巴谷的哀歎。哈巴谷不明白上帝為何要使用一個邪惡的國家,來懲罰一個不如它邪惡的國家。

1:12~2:1 哈巴谷的第二次抱怨。先知想知道上帝用一個邪惡的國家來審判比不上巴比倫那麼邪惡的猶大,這是合理的嗎?用一個邪惡的民族來懲罰猶大,不是違背了上帝的聖潔和公正嗎?(1:12-13a)當非常邪惡的民族戰勝不那麼邪惡的民族,上帝豈能保持沉默呢(1:3;另參1:3a)?哈巴谷決心等候上帝的回答。(BTSB)

1:12 你不是從亙古而有嗎?哈巴谷認識上帝,知道上帝是永活的(見詩90:2)。我們必不致死,這句話在好幾個譯本中作“你們必不致死”,反映出一種後期的拉比傳統解釋。相比起輕易地將“你們”改譯為“我們”,這裏採用“你們”似乎更順理成章,可是無論在希伯來文抄本還是希臘文《七十子譯本》,都找不到支持這種做法的理據,因此不應視之為原來的版本。哈巴谷根據上帝永恆的屬性,深信上帝未來對祂的百姓有最美好的安排。你設立他,哈巴谷明白,上帝已經定意將巴比倫人作為祂懲罰百姓的工具。

1:13 眼目清潔不看邪僻,這是一個典型的說法,表達出人的困惑:全能的上帝如何能容許罪惡橫行無阻?哈巴谷不明白為何上帝竟然允許邪惡的巴比倫,去懲罰一個罪惡較輕的國家,如南國猶大,上帝的公義何在?哈巴谷稱猶大為……公義的,因為雖然大多數百姓都不遵守上帝的聖約,但中間仍有一些對上帝忠心的人。哈巴谷認為,因為上帝是聖潔的,所以祂應該絕對不會使用敗壞的巴比倫人。

1:14 哈巴谷歸咎於上帝,因為祂允許人像低等生物(爬物)那樣,沒有君王或審判官,以致他們肆無忌憚地作惡。

1:15 ,即13節的“惡人”,是人格化的巴比倫。,見摩4:2。士兵有時會用鉤鉤住俘虜的鼻子,把他們帶走,這是一種刻意虐待和羞辱俘虜的做法。用網捕獲,這是一幅魚無助地被漁網捕住的畫面,在美索不達米亞的石雕中,有描繪囚犯被縛在網中擄走的圖畫。

1:16 向網獻祭,見1:11注。巴比倫人似乎對他們使用毀滅性的武器感到非常自豪。

1:17 祂豈可……將列國的人時常殺戮,毫不顧惜呢?如果公義的上帝不介入並遏止巴比倫人的邪惡計劃,誰還能遏止他們呢?上帝的公義何存?祂怎能坐視不理呢?

2:1 我要站在守望所,像守望的人瞭望將至的敵軍一樣,哈巴谷站在城中的守望所,等候上帝對祂的公然挑戰予以指責。望樓,大概是城牆和塔樓結構的一部分,整個建築起保護城邑的作用。

2:2-20 上帝的回應。上帝讓哈巴谷明白,祂會在適當時候懲罰所有惡人。

2:2-20 耶和華的回應。上帝用兩個部分來回答哈巴谷的問題。祂首先指示先知在面對他的問題時如何實際生活。接下來五個詩節的嘲諷歌強調了上帝對所有行惡者的審判。(BTSB)

2:2 將這默示……寫在……,“默示”一詞通常指從上帝而來的預言信息(見代上17:15;箴29:18)。這個信息不會立即成就,因此它要作為一個永遠的見證。默示的內容可能指整本《哈巴谷書》,也可能是其中一部分。使讀的人容易讀(《和修》注 “使跑的人也可以朗讀”),可能指信使向全國通告此信息,或泛指所有逃避將來審判的人也可以讀到這個信息。

2:3 這默示有一定的日期,信息成就的日期可能比預期遲,但上帝的時間是最完美的。還要等候,審判很快就要臨到猶大(主前586年),但巴比倫受罰卻要等到主前539年。

2:4 迦勒底人(《和修》“惡人”;原文直譯:他的心靈),這個詞是單數形式,將巴比倫人視為一個整體,但主要還是指巴比倫王。驕傲的人依靠自己,義人卻依靠上帝。在這裏的上下文中,自高自大主要是指巴比倫,但也可以指任何驕傲的人。人需要有信心,才能耐心等候上帝的計劃逐漸顯明,但義人相信上帝必成就祂的計劃。《新約》引用惟義人因信得生,強調人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羅1:17,3:11;參弗2:8),基督徒應該靠著信心來生活(來10:38-39)。哈巴谷所描述、新約作者所宣揚的那種信心,是持續地信靠上帝,並抓緊上帝的應許,即使在人生最黑暗的日子中也要如此。

2:5 擴充心欲好像陰間(原文直譯:他的貪婪好像陰間一樣廣闊),在《舊約》中,陰間有時指死人所在的地方,每個人最終都要往那裏去,但陰間永遠不會被填滿(見箴30: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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