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udy 1 俄巴底亞書 1 (3.1.28)

Study 1 Obadiah 1 (3.1.28)

研經題目:

1. 以東的態度和所行的都得罪了神及祂的百姓。試詳細追溯那些罪惡;然後查考林前十11和12,並將俄巴底亞的警告引用在你自己的生活上。

2. 先知自稱其靈感乃出自神(1、4、8,18各節)。我們從這卷書對於耶和華的性格能認識到什麼呢?在15節的後面還有什麼奇妙的真理要顯示出來呢?比較囉八3,4。

3. 先知的話論到火燒(18節)和產業(17,19、20節)。「聖」(17節)和「國度就歸耶和華了」(21節)這些字眼怎樣使這種情況改觀了呢?基督徒的盼望是一樣的:「願你的國降臨。」其精神則怎樣不同,並因何不同呢?比較可一14、15;太十二28;徒八12;約十八36;啟十二10、11;太五3;羅十四17。

注:

1. 1節。「我從耶和華那裏聽見……一同起來與以東爭戰」這一段話是包括在括弧內的,間接地表明以東所以會衰微的緣故。

2. 3節。修正標準譯本旁注要人注意這裏可能是用雙關語。「山穴」是「岩石」的意思,但它也是以東的首府的名稱,後來被稱為彼得拉(Petra)。

3. 5、6節。盜賊或偷摘葡萄的人做偷竊的勾當,總有些會遺留下來;但是當神發命令叫人去洗劫,就必洗劫得精光。

4. 7節。在15節下已經說明了這裏的原則:這種嚴正公平的原則是神道德律的基礎。比較加六7。

5. 10~14節。請比較詩一三七7;哀二15、16。

6. 16節。神忿怒的「杯」,是神施行懲罰及其後之災禍的一幅生動的預言性的圖畫。比較耶廿五27,28;賽五十一17;啟十四10。

接下來請查考馬太福音八~十八章。

【經文注釋】(摘自《聖經研修本》)

1 耶和華……說(《和修》“主耶和華……如此說”),這是先知常用的句式,指明先知所傳講的是上帝的話。作為蒙召傳講主耶和華話語的人,俄巴底亞從第2節開始傳講聖言。但他首先交代背景。上帝正要招募和興起列國,與以東爭戰(賽13:2-5等)。

2-4 上帝藉著先知開始向以東說話。先知的講話通常把一個國家人格化,視它為一個整體。以東在列國中無足輕重,甚至受到藐視。以東曾對猶大落難幸災樂禍(12-13節),其他國家也會這樣藐視它。這與以東的驕傲自大形成鮮明對比。以東人住在亞拉巴東面的山地(見1364頁地圖),在海平面以上1500米。這個地形易守難攻,因此以東人錯誤地以為自己的防禦固若金湯。反問句通常無需回答,但上帝在這裏回答了:誰能將我拉下去呢……我必……拉下你來(3-4節)。上帝抵擋驕傲的人(參箴15:25;雅4:6)。在星宿之間搭窩,即使對老鷹來說,這也是一種很誇張的說法。

5-6 通常來說,盜賊不會偷盡所有東西,摘葡萄的人也會剩下一些果子,但以東要被掠奪淨盡,一點不剩。以東如何搶掠別人的財物(13節),它自己藏匿的寶物也將同被洗劫一空。在希伯來原文中,剪除……搜尋……查出這三個動詞是“預言完成時態”(prophetic perfect),講述一個將來的事件,就好像它已經發生一樣。以掃用作以東的別名(轉喻),讓人想起雅各和以掃的故事(申2:5;耶49:8-10;瑪1:3-4)。根據創36章的記載,以東人是以掃的後裔。

7 本節用過去時態動詞講述未來的事情,好像事情已經發生一樣(見5-6節注)。以東如何背叛自己的兄弟雅各(10、12節),他的盟友也同樣會背叛他。這裏的盟友應該是指巴比倫人(11節)。主前553年,巴比倫人攻打以東。後來在波斯帝國統治時期,以東地被拿巴提人佔領。與你一同吃飯的,指盟友;當時的人常以立約宴的形式宣佈盟約或條約生效(參詩41:9)。

8-9 到那日,這使8-10節和1-7節在時間上同步,並期待15節的“耶和華的日子”。以東縱有精明的政治策和強大的軍事力量,都無法自保(耶49:7-22)。提幔是以掃的孫子(創36:9-11),在這裏代表以東全地或其南部地區。以東人曾“剪除”逃亡的猶大百姓(14節),將來他們也會同樣……剪除(見10、18節:結25:15,35:7)。以掃山是以東的別名。

10-11 以掃曾經追捕雅各(創27~33章),這時,以東也同樣向猶大行強暴。以東人不但沒有援助他們的兄弟雅各,反倒像外族入侵者(巴比倫人)那樣行事。巴比倫人為耶路撒冷拈鬮,把上帝的“聖山”(16節)耶路撒冷,當作要爭奪的商品(參耶51:51;珥3:3;鴻3:10)。你也必永遠斷絕(《和修》“永被剪除”),傷害上帝百姓的人,終必被毀滅。你竟站在一旁,像與他們同夥,不是責備以東主動做壞事,而是責備他們沒有做正確的事,即在鄰邦城邑耶路撒冷遭遇侵略時,他們沒有派兵援助。

12-14 這三節經文清楚說明以東的暴行:對猶大亡國幸災樂禍,搶劫,追捕逃亡的人,以及把他們交給奴隸販子。猶大遭受巴比倫攻擊時,以東人還趁火打劫(詩137:27;哀4:21-22;結25:12-14,35:1-36:7)。12-14節不是過去時態的陳述句,而是用八個不當來開頭的警告語。以東應當趁著還來得及悔改,停止對猶大的敵意行為。以東當時還有機會與猶大和好(見創33章)。你不當將他們剩下的人交付仇敵,顯然,以東人俘虜了脫逃的猶大人,把他們交給巴比倫的當權者。關於以東參與奴隸販賣,見摩1:6、9。

15 本節原文開頭有 “因為” 一詞,《和》沒有譯出。以東人應當停止對上帝百姓的敵意,因為上帝審判萬國的日子近了。耶和華……的日子是一個專用語,指那些特別顯明上帝的屬性和計劃的事件(背景見出32:34;申31:16-19,32:35-38)。這個術語可指上帝近期對他百姓的審判(摩5:18-27,以色列被擄;以及番1:7、14,耶路撒冷陷落),或對欺壓上帝百姓的列國的審判(賽13:6,巴比倫受罰);也可指很久以後才發生,對天下萬國都具有重要意義的事件(瑪4:1、5)。《新約》應用“耶和華的日子”這個專用語,指主耶穌基督榮耀的再來(如林前1:8;彼後3:10)。關於“耶和華的日子”這個主題,見摩5:18-20注;另見1356頁圖表“先知書論述的“耶和華的日子”。你怎樣行,審判是根據報應原則來公正處理。在關於先知審判的經文中,通常可以看到這個原則。罪行與刑罰相稱,顯明刑罰是恰當、公平和罪有應得的。

16 許多先知書的經文都像本節一樣,視萬國為以色列上帝的敵人,是在救恩之約以外的悖逆民族。為他們存留的,只有聖潔的創造主和審判主吞滅一切的忿怒。另一些,先知書經文則展望萬民來到錫安,享受與以色列上帝的團契相交(如賽25:6-9,45:22;彌4:1-4)。你們……喝了,是《聖經》中一個常見的比喻,形容人承受上帝的忿怒就像喝醉酒一樣,但因為所喝的是“苦杯”,所以沒有歡樂可言,只有痛苦和毀滅(賽51:17-23;耶25:15-29;結23:31-34;啟14:10)。耶穌在客西馬尼園也提到“杯”(太26:39、42)。受到巴比倫攻擊時(11節),耶路撒冷的百姓(“你們”)喝了上帝的忿怒之杯。在未來的耶和華的日子裏,那些敵視以色列的萬國也要喝這杯(見耶49:12;哀4:21)。

17錫安山,上帝居住在祂的百姓中間,祂為他們的緣故住在那裏。那些在祂面前聚集、以祂為避難所的人,必得蒙拯救脫離將來的忿怒(賽14:32)。原則上,外邦人也可得著錫安的福氣(王上8:41-43;賽2:2-4)。“主前的錫安”只是讓人淺嘗“主後的錫安”(來12:22);在“主後的錫安”,所有人都要聚集到更偉大的新聖殿裏,這殿就是在肉身顯現的上帝(約2:19-21)。原有的產業指應許之地,19-20節明確指出這一點。

18 再次合一的以色列將擊敗以東(結25:14,37:15-28)。

19-20 全以色列,包括遠方被擄的人,將重新獲得整個應許之地,包括約旦河東和河西,其中大部分土地已在過去喪失了。南地(《和修》“尼革夫”)指南面遠處的沙漠,尤指別是巴南部。以掃在東面,非利士在西面,基列也在東面,撒勒法在很遠的北面,是位於腓尼基海岸,在推羅和西頓之間的一座城邑(王上17章)。主前的應許之地,成為更偉大的新應許之地——上帝創造的新世界的象徵(見來11:16)。關於以色列要得以東為基業,見民24:18和摩9:12,西法拉的位置尚不確定,但很可能是土耳其西部的撒狄。被擄到天涯海角的上帝百姓將要回來,重得先前喪失的土地。

21 拯救者(《和修》“一些解救者”),是受上帝差遣來拯救百姓,並帶來公平治理的人。上帝一直是統治萬國的君王(1節),但先知在這裏應許,將來上帝的王權統治,要清楚地彰顯在錫安山,即耶路撒冷。末時的救贖性統治將要從彌賽亞耶穌的服事、受死和復活開始(太12:28),並在祂榮耀再來時圓滿實現(太2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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