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udy 2 Jeremiah 2:1~3:5 (3.2.17)

研經題目:
回顧以色列背道的始末。
1. 據這一段經文說,背道的成分是些什麼?試將以色列初時的光景與後來的作一比較。這種情形有任何地方對你來說也是真實的嗎?比較加五7。
2. 二12、13。「活」水,意即長流不息的新鮮泉水。比較六7;約四13,14。「活水的泉源」和「破裂……的池子」在屬靈經歷上各代表什麼呢?你看背道是否像神看它一樣嚴重呢?
3. 耶利米說,由於全國人忘記神,便已經招致了什麼惡果呢?
注:
1. 二10。「基達」是約旦河東的一個部落。這一節的意思是指「從東到西去留心考察……。」
2. 二16。「挪弗」(門斐斯)和「答比匿」:都是埃及的城市。
3. 二25。「你不要急切的追求別神,連腳上無鞋,喉嚨乾渴也不管,便追上去。」(Driver譯本)。
4. 三4。大概是言及約西亞改革時期,許多人假裝悔改的事。比較三10;代下卅四33。
【經文注釋】(摘自《聖經研修本》)
2:1~6:30 罪與罰。耶利米的呼召是“拔出,拆毀”(1:10),並警告即將到來的災難(1:14- 15)。這種可怕的命運並非巧合,而是以色列民悖逆盟約的必然結果。根據在西奈上所立之約的條款,如果以色列民忠心,耶和華會賜福給他們,但如果他們不忠心,耶和華就會咒詛他們(申28章)。耶利米的作用是建立起一個法庭案例,向猶大表明即將到來的災難的原因是他們長期不忠,而不是巴比倫人和他們的神的能力(代下36:15-17)。(BTSB)
2:1~3:5 以色列一直是不忠的配偶。耶利米以先知前輩何西阿的預言中的一個論題為基礎,傳達上帝爭辯的論點:以色列已經犯了靈性上的淫亂(2:1-19),卻假裝一直對上帝忠誠(2:20~3:5)。
2:1~3:5 以色列民離棄了耶和華。耶利米將以色列早年獻身於耶和華、耶和華賜福保護他們的年代與他們後來的叛逆歷史作了比較。當然,以色列在曠野漂泊的40年裏四處充滿了犯罪的痕跡(參見民12-17章),這一現實更加突出了他們後來不忠的程度。(BTSB)
2:1-2 上帝的話直指以色列的中心耶路撒冷。上帝回想以色列過去的恩愛(希伯來原文hesed,在論到立約的經文中指忠誠、忠信和委身)。在曠野的時候,以色列對丈夫有婚姻的愛情(《和修“新婚時的愛情”》;何2:14-15)。
2:3 以色列歸耶和華為聖,被分別出來為要完成上帝的計劃,就像耶利米為了上帝的計劃而被分別出來作先知一樣(1:5)。以色列是上帝的土產初熟的果子(《和修》“初熟的土產”),是上帝所揀選和賜福的百姓。上帝保護以色列,因為凡吞吃它的,即吞吃上帝聖潔的初熟果子以色列的,都遭受災禍,就像埃及人被紅海吞沒那樣(出14:1~15:21)。現在,災禍將要臨到以色列(1:14);形勢已經出現大逆轉。
2:4 上帝的信息要賜給以色列家的各族,要賜給所有百姓,因上帝曾與他們訂立亞伯拉罕之約、摩西之約和大衛之約。在這裏,上帝的信息特別給猶大國,以及所有在那裏避難的北國餘民。
2:5 上帝以信實待以色列,以色列卻對上帝不忠。以色列人無理埋怨上帝(31:32)。他們尋求無生命的“虛無”偶像(賽44:9-20;耶8:19,10:1-25,14:22,16:19,51:17-18),結果自己成為虛妄的民,變得一無是處。
2:6 上帝憑著至高權能,帶領以色列人從埃及地上來,帶領他們安然經過沙漠、深坑、乾旱、死蔭、無人居住之地。以色列人卻不尋求上帝,很快就忘記了拯救和供養他們的是誰。
2:7 上帝將迦南賜給祂的百姓,那裏是充滿果子和美物的肥美之地(《和修》“肥沃之地”)。上帝拯救他們離開埃及,帶領他們穿過曠野,進入應許之地。然而到了那裏,他們隨即事奉迦南的假神(士2:11-15),玷污了上帝的地。
2:8 祭司、官長(原文直譯:牧人)和先知這三群人,需要為以色列人的不忠承擔重責。祭司傳講律法,卻不認識上帝。他們缺乏那使人得救和認識上帝的信心,因此無法教導百姓認識上帝(何4:1-3)。治理百姓的官長(見3:15注)違背上帝的律例。先知沒有依靠上帝的靈,而是藉巴力說預言,與真先知的使命背道而馳(1:17-19)。巴力是迦南的暴風雨之神,雨水滋潤大地,人們便認為是巴力使土地有出產,使婦人能生產。生產能力在農業尤為重要。祭拜巴力的儀式包括男女在神廟中交合,因此,百姓可以崇拜金錢、性和權力,並且這樣做被視為是正當和合宜的。主前9世紀,北國以色列的耶洗別和亞哈曾推行巴力崇拜,但遭到先知以利亞的反對(王上16:29~18:46)。
2:9 在這種情況下,上帝要與以色列爭辯,“爭辯”( רִיב [rib])一詞帶出一個常用的訴訟比喻(25:31;何4:1-4)。
2:10-11 這裏指控上帝的百姓行事還不如拜偶像的人。大部分民族都會忠於他們的神明——儘管這些神明沒有生命,然而以色列卻離棄了他們的榮耀(即上帝和聖約),換了那無益的神(《和修》“換了那無益的東西”)。以色列人的行為十分不合情理,同時也是忘恩負義。
2:12-13 在法庭上被傳喚作證的諸天(見2:9注),也因以色列的兩件惡事而驚駭:他們離棄活水的泉源,投靠破裂不能存水的池子。巴勒斯坦有三種水源:最好的水源是流動的清水,例如泉水和溪流,被稱為“活水”(希伯來原文mayim khayyim;參利14:5;創26:19;歌4:15;約4:10-11,7:38;啟7:17);其次是地下水,例如井水;品質最差的是池子儲存的雨水,因為水池是在石灰岩中鑿出的坑,表面塗上灰泥以防滲漏(見耶38:6注),這種坑會積蓄淤泥,滋生蚊子的幼蟲。因此在耶利米的比喻中,以色列人不僅將最好的水源換成最差的,而且他們的池子還是破的,水要漏光,只剩淤泥。他們背約不僅僅是忘恩負義和不合情理,同時也是愚昧的,使他們在即將來到的艱難歲月中無依無靠。
2:14 以色列是僕人嗎?(“僕人”原文直譯:奴隸)這是一句反問,意思是以色列並非奴隸。以色列是上帝的新娘(2節),不是奴隸,也不是家中生的奴僕。然而,以色列已成為掠物,即“戰利品”(民14:3)。受到上帝保護的以色列(23),何以淪落到這個地步,上帝任由仇敵把她擄去呢?
2:15 少壯獅子指埃及、亞述和巴比倫等國,它們使以色列的城邑被火焚燒,無人居住(18、36節)。
2:16 在主前605年、主前597年和主前586年這幾次被擄之前,埃及已經奪取了猶大的部分土地,收容了許多難民。埃及表面上是猶大抵抗巴比倫的盟友(43:7-9),但其實是在趁火打劫。
2:17 對於14節提出的問題,唯一答案是:以色列棄絕了上帝的保護,令自己失去防禦,這是自取其禍,見利26:14-33和申28:15-63。
2:18-19 猶大這時向埃及和亞述等盟國求援,已經無濟於事。事實上,這樣做就等於背道和作惡。猶大人不敬畏上帝,意思是他們不尊敬和信靠上帝,也不遵行上帝與他們所訂立的約。
2:20 出埃及的時候,上帝折斷以色列的軛。上帝釋放以色列人,他們卻拒絕事奉上帝。相反,在各青翠樹下,在祭拜當地偶像的地方,百姓屈身行淫。這種露骨的語言是要喚起百姓的羞恥感,可是與結16、20、23章的比喻相比,這種說法仍然相形失色。以色列犯了靈性上的淫亂(見3:1注;參何2:1-13)。
2:21 上帝用真種子(《和修》“純正的種子”)在應許之地栽種以色列(出15:17),然而以色列卻變成外邦葡萄樹,只結壞的果子。關於將以色列比作葡萄樹和葡萄園,見賽5:1注;結15:1-8注。在希臘文舊約《七十子譯本》中,本節作:“然而我栽種你成為一株多結果子的葡萄樹,全然真實。”耶穌在約15:1提到“真葡萄樹”,可能就是以此為背景。耶穌宣稱自己體現了上帝真百姓的樣式,與以賽亞時期的以色列人截然不同。
2:22 百姓顯然曾用堿和許多肥皂,試圖通過行潔淨之禮來遮蓋他們的罪(參詩51:2、7;賽1:15-20)。但是,只靠禮儀性的潔淨並不能除去罪孽,唯有靠著悔改和上帝的赦免才能除罪。
2:23-24 以色列因事奉巴力,已經被玷污,沒有資格來到上帝面前。各種各樣的異教儀式都在谷中舉行(7:31-32;王下23:10;代下28:3)。以色列人就像欲心發動就吸風的野驢那樣,四處追逐氣味,他們奔向巴力、埃及和亞述。
2:25 在曠野,上帝賜給以色列人鞋(申29:5)和水(出17:6)。雖然“丈夫”這樣照顧她,她卻喜愛別神(《和修》“喜愛陌生人”),定意與情人私通。她的決定不符合常理。
2:26-27 在1:17-19和2:8提到的所有悖逆上帝的人,都要像被逮住的賊那樣羞愧。他們以背向上帝,假裝敬拜上帝(22節),同時卻追求用木頭或石頭製成的神明(27節)。他們以為,每當自己有需要的時候都能夠得到上帝的拯救。
2:28-29 上帝不受愚弄,也不為所動。叫他們起來,上帝挑戰以色列人,叫他們那些無能、無生命的神明來拯救他們。畢竟,他們祭拜的假神數目就像他們的城邑一樣多!他們在禱告中與上帝爭辯(或控告上帝),而事實上,上帝有充足的理由與他們爭辯(9節)。他們違背了與上帝所訂的婚約(2節),他們沒有可以控告上帝的理由。
2:30 儘管上帝責打以色列人,為要帶領他們重新歸向祂自己(利26:14-24;摩4:6-13),可是他們不受懲治。相反,他們的刀吞滅……先知,他們殺害奉上帝差遣來警告和幫助他們的信使(王下17:13-14,21:16;尼9:26;耶26:20-23)。
2:31-32 上帝這個問題的意思是:“我難道沒有信守賜福給你們的話,好像曠野和幽暗之地那樣嗎?”如果上帝沒有失信,那麼以色列就不能脫離約束,不可離棄上帝。他們離棄上帝,就像是新婦在婚禮之日忘記了婚戒和婚紗。新婦絕不會忘記這些東西,然而上帝的新婦以色列(2節)卻一再忘記了祂。
2:33 以色列的背叛是如此徹底和計劃周密,以致惡劣的婦人(《和修》“邪惡的女人”)也向她學習。
2:34 背約總是導致道德敗壞,上帝在以色列的衣襟上發現了無辜窮人的血(摩4:1-5)。雖然窮人沒有挖洞進入以色列的家偷竊(出22:2),但以色列卻傷害他們;她為了自身利益而作出虛假的指控。
2:35 以色列聲稱自己無辜,但這只會使她罪上加罪。上帝要因為她背信棄義而審問她。
2:36-37 以色列隨便改變政治路線(18節),但不論她選擇埃及還是亞述,結局都必定是羞辱。兩手抱頭是人遭到姦污之後的悲痛表現,他瑪被暗嫩姦污之後也是這樣做(撒下13:19)。實際上,以色列犯了自尋污辱的罪。亞述和埃及無法打敗巴比倫的時候,她的羞辱就顯出來。以色列依靠那些已被上帝棄絕的盟友。她要追求情人,丟棄美德,喪失土地。
3:1 耶利米可能想到申24:1-4,那段經文對第一個問題:前夫豈能再收回她來?給予否定的答案,對第二個問題:那地豈不是大大玷污了嗎?給予肯定的答案。行邪淫(參2:20,13:27)這個說法,是將猶大比作上帝不忠的妻子;這個比喻從摩西五經開始使用(出34:15;申31:16),也經常出現在先知書(賽1:21;結16、23章;何1~3章)。以色列時而敬拜上帝,時而拜偶像(2:25、27、35-36),但上帝不接受這種做法。以色列必須將自己單單奉獻給上帝。
3:2 情景一轉,變為以色列坐在道旁等候情人。他們拜偶像污染了應許之地(利18:25-28)。
3:3 上帝宣告甘霖停止,是為了促使以色列改掉惡習(申28:24;摩4:7)。百姓的罪帶來經濟損失。可是,以色列卻有一張娼妓之臉,這是指她厚顏和固執(參賽48:4;結3:7),或是指妓女配戴的一種頭飾。無論如何,這個比喻都是強調以色列不顧羞恥。
3:4-5 以色列的行為好像是說上帝這樣懷怒是不合理的,或說上帝發怒太久了。以色列與其他情人(假神)廝混之後(2:26-29),就向上帝呼求,但上帝不能接受這種表裏不一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