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udy 14 Ezekiel 20:45~21:32 (3.5.7)

研經題目:
先知奉命作預言:(a) 攻擊(巴勒斯坦的)南方(廿45~49),和 (b) 攻擊耶路撒冷和以色列地(廿一1~17)。耶和華拔劍出鞘(廿一1~7),是磨快擦亮的(廿一8~13),一連多次用致死傷的建擊殺(廿一14~17)。在廿一18~27是這預言的解釋。人見巴比倫王站在岔路上,要用占卜尋求指引——是去亞捫呢,還是去耶路撒冷?決定的簽竟落於耶路撒冷。這座城於是被攻取,國王(西底家)被殺死。這一章末了幾節(28~32節)是簡短的預言,論到亞捫也會被毀滅淨盡。
1. 誰把火點著了?誰的劍已經拔了出來?然而處罰卻是由一位異邦的君王執行的。這對於上帝成就祂懲罰世界之旨意的方法有什麼教訓?比較耶廿五9(「我[的]僕人」),賽廿四1~4。
2. 當人類的領袖和信念全都宣告失敗並且被推翻了,我們仍然可以仰望誰來建立和平的統治?參閱廿一25~27,比較詩二6~9;路廿一25~28。
注:
1. 廿一21是指巴比倫人所用三種著名的占卜方法:從箭袋裏把作有記號的箭抽出來(或把那些箭拋向空中,看它們怎樣落地);以某種形式的巫術請教家中的神像;以及研究獻祭祭牲內臟的記號。
2. 廿一27。「那應得的人」:那就是出自大衛一系的彌賽亞,使他有權作王。比較創四十九10。
【經文注釋】(摘自《聖經研修本》)
20:45-49 火的比喻。本書特有的你要面向的命令,以及朝南方的方向,都讓人想起6:2,那裏引出“耶和華的刀”的另一個段落。然而在這裏,燒盡一切的火是毀滅的工具,清楚宣告上帝將要來到的審判是針對全民(青樹和枯樹都要摧毀)。但說話的對象:“南方”(希伯來原文teman)、南(darom)和南方(《和修》“尼革夫”,Negeb)是什麼呢?今以西結髮出哎!主耶和華啊!(20:49)的呼喊,似乎是這廣闊的地域,而不是那列火審判的內容。以西結也曾一度為自己發出類似的呼喊(4:14;參9:8,11:13)。關於比喻,見17:2注。
21:1-7 拔出的刀。本章的開場用語直接對應20:46-47:你要面向、滴下(《和修》“傳講”)、預言和說等用語,出現的順序與前面的經節相同。然而,這裏清楚指出說話的對象。“南方”是耶路撒冷,“南”現在是指聖所,“樹林”是以色列地(以西結的獨特用詞;見7:2注)。耶和華審判的焦點是沒有疑問的,但用來摧毀的工具則被喻為拔出來的刀(21:3)。
21:3-4 義人和惡人對應20:47的“青樹”和“枯樹”。雖然其他經文區分義人和惡人的遭遇(如9:4-6),18章的教導也指著不同的方向,但在這裏,上帝預言整個民族都要受到審判,不論義人還是惡人,每個人都會受到影響。有時義人受苦不是因自己犯罪而受懲罰,只是因為他們身處墮落的世界,生活必然經歷試煉。人必須明白,上帝按著祂的主權和美善的旨意去施行審判。這不是《聖經》第一次講到義人經歷上帝嚴厲的擊打,也不是最後一次(如約伯;參雅5:11)。
21:6-7 互文關係暗示,這兩節經文繼續論到“義人和惡人”的毀滅(見21:3-4注)。第6節的歎息和彎著腰(《和修》“斷了腰”;或譯:心碎)指向9:4,那裏根據此行為來識別義人,從而將本段直接關聯到與它矛盾的一段經文。21:7 呼應7:17和人對即將到來的耶和華日子的反應。結語看哪,這災禍……必然成就,與7:5-6和7:10呼應。因此,這段經文斷定所有人都已經在某種程度上被玷污,同時為21:3-4所說的全民受審判,在本書內提供一個先例。
21:8-17 磨快的刀。這幾節經文的希伯來文非常難懂,一些語句在翻譯時只能儘量接近原來的意思。雖然細節不明,要旨卻相當清晰。8-13節集中描述那磨得鋒利的刀的性質,14-17節描述刀的殺傷威力。
21:12 以色列……的首領,可能指發生在利比拉的悲劇事件(王下25:6-7)。這促使以西結做出本段所述的兩個動作之一:拍腿。拍腿是一個表達哀歎的動作(見耶31:19)。
21:14、17 與6:11相同,拍掌表示焦躁不安,也許因為預見那即將到來的審判。
21:18-29 尼布甲尼撒的刀。第11節提到刀被交在“行殺戮的人手中”,這裏指明那人就是巴比倫王。這樣,“刀”的神諭便有了一條新的軌跡,以西結隨之想像尼布甲尼撒的軍事行動(18-23節),對耶路撒冷的威脅(24-27節),以及刀劍將要臨到亞捫人(28-29節)。
21:18-23 以西結做出另一個象徵性行動(見4章),他大概是在地上畫出一張地圖,上面有條分叉路,並有道路標記。至於其他動作,有多少是實際行出來,還是僅僅被記述,就不得而知了。這裏描述尼布甲尼撒在紮營處,可能是在敍利亞某地,正考慮要向西進軍耶路撒冷,還是向東進軍拉巴(21:20,今安曼)。最後,他決定進攻耶路撒冷(22節)。
21:21 這裏描述三種占卜方法(通過物件操作尋求神明的指引):搖簽,“簽”原文是“箭”;求問神像可能指小偶像(通常譯作“家中的神像”,如創31:19;何3:4);用肝來觀兆在整個古代近東是眾所周知的,具體做法是仔細察看祭牲的內臟。
21:24-27 上帝把刀交給巴比倫王,就是宣告祂即將審判耶路撒冷。雖然這段經文開頭的稱呼是“你們”,但焦點很快集中到一個人身上,那行惡的以色列王必定是指西底家。
21:26 冠和冕都是職位的標誌:冠代表祭司之職(出28:4),冕則明顯是君王佩戴的。然而,這裏的冠和冕可能是相同的物件,所指的就是西底家。這是希伯來文排比修辭的常見形式(參箴4:9;賽62.3)。
21:28-29 這個預言是針對亞捫人的,另外25:1-7的預言也是如此,那裏提到亞捫受審判的預言,是在列邦受審判的神諭集之首。這裏的要點是:刀劍降在耶路撒冷,並不排除它同樣臨到亞捫(21:20)。
21:30-32 將刀收入鞘並受審判。將刀收入鞘(30節)與第3節開始的行動相對應。工作完成之後,作為“工具”的刀現在要受審判。在這裏,巴比倫與賽10:5-19的亞述一樣。21:31-32的結語指向兩個方向:我烈怒的火回指本神諭系列頭那個火的比喻(20:45-49),並預示後文神諭的結論(22:31):同樣地,在21:32,當柴被火焚燒呼應20:45-49;另外,這裏提到血是為22章做鋪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