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udy 33 Ezekiel 45 & 46 (3.6.9)

研經題目:
這座聖殿不但在許多方面與所羅門所建的聖殿不同,而且把全國重新加以劃分。一幅橫貫國土的廣闊地帶,從地中海直至約但河並包括聖殿在內,都要分別出來給耶和華作聖供地(四十五1~8)。這塊地怎樣使用,在附圖四已有說明。9~17節制定了度量衡,和白姓應給君王納的稅項。其餘的經文主要是關於節期和獻祭的律例(四十五18~四十六15),但在末了有兩件應注意事項,一件是關於王把自己的產業賜給兒子或臣僕的權利(四十六16~8),另一件是關於聖殿旁屋用來作廚房,供祭司煮祭牲之規定(四十六19~24)。
1. 四十五8~12如何表明耶和華所要求的聖潔不但是宗教上的,而且也是道德上的呢?這幾節於上帝對不公平與欺壓並對做買賣不誠實的態度,投下了什麼亮光?比較四十六18;利十九35、36;箴十一1;彼前一14~16。
2. 四十五15~20三次說獻祭有什麼目的?如果沒有獻上祭牲,百姓能有親近上帝的任何保證麼?在新約中顯明贖罪的眞正基礎是什麼?比較來十4~10;約壹二1、2。
注:
1. 四十五1。聖供地的範圍如附圖四所示。二萬五千肘,約長八哩。
2. 四十五10~12。在古時的以色列,關於度量衡各地的差異至大,這是由於買賣上的欺詐所造成。以西結在這裏奉上帝的名,要求必須定下嚴格的標準。
3. 四十六19指定祭司的廚房的位置,21~24節則指定百姓的廚房的位置。請參閱附圖一。
【經文注釋】(摘自《聖經研修本》)
45:1~46:24 恢復社會正義,崇拜曆法和程序。在新的屬靈中心進行崇拜的關鍵因素包括公平的土地分配(45:1-8)、經濟正義(45:9-12)、供物(45:13-17)、遵守新的崇拜曆法(45:18-25),以及君王遵行法律和秩序(46:1-18)。(BTSB)
45:1-8 聖殿區域。這段經文在整個復興的以色列中界定聖地的範圍,預先為48:8-22提供一個概要。兩段經文描述的聖殿區佈局相同,但後者的描述更加詳細。按照聖殿的東西軸線,以西結描述了三個自東向西、長二萬五千肘(約12公里)的狹長地帶。中央地帶從北至南寬一萬肘(約4.8公里),是聖所的所在地(45:2),同時也是撒督家族的祭司居住的地區(3-4節)。北面相同寬度的地帶是利未人(5節)居住的地區。最南面、寬度減半的地帶是歸以色列全家(6節)的區域,當中包含城本身。在東西兩邊,東西寬五千肘(約2.4公里)、南北長二萬五千肘的地,是分配給王的(7-8a節),以滿足王室對土地的需求(8b節:參王上21章)。很難說為何在此提供這些細節,也許只需在這個異象中說明,“何地”總是在“何事”之前,即首先指明位置,然後才敍述在那地發生的事情。前文已經描述過聖殿,也詳細說明了祭司的職事,下一個“何地”具體指明供應祭物和祭牲的周圍區域;從聖殿向外延伸的地區就是了。
45:1-8 分配土地為事奉和工作提供了界限。這裏的重點是聖供地的劃分(第1節)。這些區域包括:(1) 聖所中心的一塊地(第2節;見42:16-20);(2) 聖所北面的一塊地,供祭司居住,但不歸他們所有(第5節;參44:28);(3) 城南的一塊地,屬於”所有以色列人”(第6節),而不是一個支派;(4) 留給君王的慷慨部分(第7-8節)。(BTSB)
45:7~46:18 以西結描述了 נָשִׂיא(nā·śî , “王子”或 “首領”;見 44:3 和注釋)的特殊地位,包括在聖供地兩側授予兩塊大土地。作為社群的民間領袖,首領有其特定的責任,在此有所描述。耶和華最關心的是社會正義——公平交易和結束經濟壓迫(比較賽 5:8;見賽 1:17 注釋)。先知們對以色列的指責主要集中在社會不公、偶像崇拜和對耶和華的空洞禮儀上。民間和宗教領袖要為把以色列人引入歧途負責(見結 22:26-28)。(FSB)
45:9-12 合法的度量衡。第9節勸誡君王應滿足於自己擁有的財產,隨之是一個嚴厲的譴責,並呼籲要施行公平和公義。這讓人想起22:27的指責。在復興的場景中出現這樣的信息是值得注意的,上下文更表明追求公平正義是沒有時間限制的:未來就是現在!隨著施行公正的呼籲,經文列出一些公平的度量衡,那是下文稱量供物所依據的標準。
45:10-11 在今以色列中南部的特貝米辛,考古學家發現了一隻大儲物罐,上面刻有希伯來文“罷特”一詞。在拉吉古城的第三層(主前8世紀後期),一隻儲物罐的頸部寫有“王室罷特”字樣。罷特是一個液量單位,約等於19-23公升。
45:13~46:15 供物和節期。這段經文描述百姓和君王奉獻的供物(45:13-17),以及使用這些供物的節期和其他集會——首先是每年的節期(45:18-25),然後是那些在一年中頻繁舉行的集會(46:1-15)。
45:13-17 百姓當獻之物包括農產品(13-14節)和牲畜(15a節),所有這些供物都是通過君王(16節)獻給上帝的(15b節)。雖然節期和日常敬拜的供物由君王直接預備(17節),但其實全體百姓都有參與。百姓擔負的稅項不多,五穀約為六十分之一,油百分之一,羊二百分之一。值得注意的是,贖罪祭(17節)仍然出現在這個復興異象中。
45:18-25 摩西五經有好幾個年度節期的日曆(出23:14-17,34:18-24;利23:4-44;民28:16~29:39;申16:1-17),以西結描述的節期卻無法和上述任何一個日曆吻合;甚至他心中有否想到基本的三大節期(逾越節、七七節/五旬節、贖罪日/住棚節)也成疑問。45:18-20所述在年初舉行的潔淨禮,與43:18-27的啟用祭壇儀式類似,這個潔淨禮是否需要每年舉行並不確定。然而,此儀式又與祭壇啟用前的潔淨儀式明顯不同,它被列在節期日曆中,並處理不可避免的玷污(參來9:22),因此可能是每年都舉行的儀式。接下來是逾越節(45:21-24)和住棚節(25節),在這兩個節期中,對付罪(25節)也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在《舊約》其他地方,逾越節是一個紀念的慶典,如代下30:1-27(希西家)和35:1-19(約西亞),但在這裏,逾越節的性質卻有所不同。
46:1-15 第1-7節指示百姓如何遵守每週的安息日和每月的月朔,11節實際上是重複第7節。8-10節是關於進出聖殿區和在區內活動的規定。第12節進一步規定君王在殿門口的活動。13-15節是每日獻祭的條例,並以這個最常獻的祭結束此段落。這些獻祭的規定與年度的節期不同,當中沒有明確提到處理罪的問題。這些規定反復提到,在殿門口的活動,焦點特別放在王身上。在以西結心中,這些進入聖地與聖者相見的通道,對於百姓保持與上帝相交的群體生活,是極具意義的。
46:1-3 整個群體——王、祭司(2節)和居民(3節),都參與每週和每月的守節,王要擔當關鍵的角色。內院朝東的門是最神聖的地方與外院進行交流的閘門。王站在門口,但不會進入內院,因為只有祭司才可以進入內院。東門是打開的(2節),好讓外院的百姓能夠看到聖所裏面的情況(3節)。
46:4-7 王為安息日(46:4-5)和月朔(6-7節)慶典預備祭物(見45:17)。
46:8-10 在節期集會時,王和居民井然有序地進出聖殿。對於東門的使用,王只限於站在那裏;第8節禁止將東門用作通行大道。第9節清楚規定人群的走向,但沒有解釋原因。那可能只是為了維持人群的秩序。然而,以西結的異象通常有更深的含義,因此這個規定可能還有其他目的。其中一個作用是保證全體百姓能充分利用整個外院,並且一定要從通向內院的東門前面走過,這樣就能通過打開的門看到上帝的榮耀臨在。王與百姓一同行走(10節),將他的特殊地位放到恰當的背景中:雖然他是百姓的王,但他也屬於百姓(參申17:14-20)。
46:13-15 日常的獻祭需要每早晨(經文重複了三次)舉行。以西結的異象再次與摩西五經的做法不同,後者規定早晨和黃昏都要獻祭(參出29:38-42;民28:3-6)。
46:16-18 王位繼承制度。前文已禁止君王蠶食屬於百姓的土地(45:7-9),現在,上帝也保護君王的領地不落入他人之手。這些規定並不限制王的慷慨贈與——臣僕仍然可以領受賞賜(46:17),但所贈與的產業需在自由之年(17節,希伯來文shenat deror)歸還給王。這讓人想起利25:10的禧年,但以西結沒有指明“自由”(希伯來原文deror)多久出現一次;參耶34:8-22,西底家徒勞地宣告“自由”。
46:16-18 這幾節經文描述了將土地合法地分配給家族和非家族成員,以體現社會公正。土地的贈與掌握在王及其後裔手中,只是暫時贈與他的僕人(見第 17 節注)。46:17 自由之年。禧年,或每50年一次(見利25:8-15,特別是第13節),屆時原家族所有者再次擁有對土地的所有權。產業問題掌握在耶和華手中,而不是王手中。(BTSB)
46:19~47:12 從聖殿流出的河。這段經文短暫地再次採用“聖殿之旅”(40~42章)的風格;先指明烹煮祭物的地方(因為供物是神聖的聚餐膳食;46:19-24),然後先知看到一條發源於聖殿中心的河(47:1-12)。
46:19-24 聖殿的廚房。內院有一個地方專供祭司使用(19-20節),以保障其神聖的地位。然後以西結來到外院的四個拐角,每個拐角都有廚房,利未祭司在這裏烹煮老百姓獻上的祭物(21-24節)。
以西結在異象中看到的以色列的新疆界 (1278頁地圖)
約主前571年
以西結最後的異象描述以色列復興後的新疆界,包括每個支派所分得的土地,還有聖殿。傳統上,以色列的領土包括約旦河東的基列,但不包括推羅以北的地區。以西結所見的疆界與傳統疆界不同,但大致是與民34章摩西的描述相似。與以色列十二支派傳統的分地安排不同的是,以西結在異象中看到土地從北至南重新分配,每個支派分得一段橫向的狹長地帶。

1. 四十五8~12如何表明耶和華所要求的聖潔不但是宗教上的,而且也是道德上的呢?這幾節於上帝對不公平與欺壓並對做買賣不誠實的態度,投下了什麼亮光?比較四十六18;利十九35、36;箴十一1;彼前一14~16。
答:除了要求祂百姓在敬拜上的聖潔之外,上帝也特別關心社會公義的問題,因為以色列作為聖約群體,他們的生活形態反映著上帝的公義。若他們當中有欺壓人的情事,就玷污了上帝的聖名。因此,上帝不只關心聖潔的敬拜,也關心公平與公義的施行。這尤其是社群“首領”(王)的責任。十誡中特別規定了要使用公道的砝碼、升、斗(利19:35-36),申命記再次重申(25:13-16)。然而,以色列社會並沒有切實遵行這些法規,富人欺壓窮人的現象非常普遍,這是導致他們被擄的其中一個原因(結22:6-12,23-31;彌6:10-12)。基督徒的行事為人也同樣要反映上帝的聖潔。求主給我們一顆清潔的良心,樂意遵行祂的律法。不只是在嘴唇上敬拜祂,更是在我們日常的行事為人中榮耀祂的聖名。
Lev 19:35-36 「你們施行審判,不可行不義;在尺、秤、升、斗上也是如此。 (36) 要用公道天平、公道法碼、公道升斗、公道秤。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曾把你們從埃及地領出來的。
Pro 11:1 詭詐的天平為耶和華所憎惡;公平的法碼為他所喜悅。
1Pe 1:14-16 你們既作順命的兒女,就不要效法從前蒙昧無知的時候那放縱私慾的樣子。 (15) 那召你們的既是聖潔,你們在一切所行的事上也要聖潔。 (16) 因為經上記著說:「你們要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
Amo 8:5 你們說:月朔幾時過去,我們好賣糧;安息日幾時過去,我們好擺開麥子;賣出用小升斗,收銀用大戥子,用詭詐的天平欺哄人,
Mic 6:10-12 惡人家中不仍有非義之財和可惡的小升斗嗎? (11) 我若用不公道的天平和囊中詭詐的法碼,豈可算為清潔呢? (12) 城裡的富戶滿行強暴;其中的居民也說謊言,口中的舌頭是詭詐的。
2. 四十五15~20三次說獻祭有什麼目的?如果沒有獻上祭牲,百姓能有親近上帝的任何保證麼?在新約中顯明贖罪的眞正基礎是什麼?比較來十4~10;約壹二1、2。
答:45:15-20說到君王要代表百姓在固定的節期、月朔、安息日獻祭,為民贖罪,為以色列家贖罪(45:15、17),並且要在正月初一潔淨聖所,如果有人誤犯罪(“為誤犯罪的和愚蒙犯罪的“),初七要重作一次,為殿贖罪”(45:18-20)。祭牲是代替百姓受罰贖罪,如果不獻上祭牲,百姓就不能來到上帝面前。《新約》告訴我們,真正的贖罪祭是耶穌基督,上帝的羔羊獻上的,只有祂在十字架上完成的代贖受罰,才能除去我們的罪孽,滿足上帝的公義,使我們與上帝和好(來10:10;約壹2:1-2)。
Heb 10:4-10 因為公牛和山羊的血,斷不能除罪。 (5) 所以基督到世上來的時候,就說:神啊,祭物和禮物是你不願意的;你曾給我預備了身體。 (6) 燔祭和贖罪祭是你不喜歡的。 (7) 那時我說:神啊,我來了,為要照你的旨意行;我的事在經卷上已經記載了。 (8) 以上說:「祭物和禮物,燔祭和贖罪祭,是你不願意的,也是你不喜歡的(這都是按著律法獻的)」; (9) 後又說:「我來了為要照你的旨意行」;可見他是除去在先的,為要立定在後的。 (10) 我們憑這旨意,靠耶穌基督,只一次獻上他的身體,就得以成聖。
1Jn 2:1-2 我小子們哪,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是要叫你們不犯罪。若有人犯罪,在父那裡我們有一位中保,就是那義者耶穌基督。 (2) 他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不是單為我們的罪,也是為普天下人的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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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座聖殿不但在許多方面與所羅門所建的聖殿不同,而且把全國重新加以劃分。一幅橫貫國土的廣闊地帶,從地中海直至約但河並包括聖殿在內,都要分別出來給耶和華作聖供地(45:1-8)。這塊地怎樣使用,在附圖四已有說明。9-17節制定了度量衡,和白姓應給君王納的稅項。其餘的經文主要是關於節期和獻祭的律例(45:18~46:15),但在末了有兩件應注意事項,一件是關於王把自己的產業賜給兒子或臣僕的權利(46:16-8),另一件是關於聖殿旁屋用來作廚房,供祭司煮祭牲之規定(46:19-24)。
1. 45:8-12如何表明耶和華所要求的聖潔不但是宗教上的,而且也是道德上的呢?
答:這地在以色列中必歸王為業。我所立的王必不再欺壓我的民,卻要按支派將地分給以色列家。主耶和華如此說:「以色列的王啊,你們應當知足,要除掉強暴和搶奪的事,施行公平和公義,不再勒索我的民。這是主耶和華說的。你們要用公道天平、公道伊法、公道罷特。伊法與罷特大小要一樣。罷特可盛賀梅珥十分之一,伊法也可盛賀梅珥十分之一,都以賀梅珥的大小為準。舍客勒是二十季拉;二十舍客勒,二十五舍客勒,十五舍客勒,為你們的彌那。→這一段可以看出耶和華神要訂出清清楚楚的度量衡,為的就是在交易上也清清潔潔地。這不僅僅是外在,更是呼應內在。
這幾節於上帝對不公平與欺壓並對做買賣不誠實的態度,投下了什麼亮光?比較46:18;利19:35,36;箴11:1;彼前1:14-16。
答:(1)前面耶和華神特別立下有關於所立之王應該遵行之事,「王必不再欺壓我的民」、「不再勒索我的民」;要「除掉強暴和搶奪的事,施行公平和公義」。(2)雙方都採用公道天平、公道伊法、公道罷特(度量衡)才能進行一場公平的交易,而不是自己愛怎麼定價、愛怎麼計價,就敲詐買家。
比較:總結應該比較像是我上一小題所寫的,
46:18王不可奪取民的產業,以致驅逐他們離開所承受的;他要從自己的地業中,將產業賜給他兒子,免得我的民分散,各人離開所承受的。 利19:35-36你們施行審判,不可行不義;在尺、秤、升、斗上也是如此。要用公道天平、公道法碼、公道升斗、公道秤。我是耶和華─你們的 神,曾把你們從埃及地領出來的。
箴11:1詭詐的天平為耶和華所憎惡;公平的法碼為他所喜悅。
彼前1:14-16你們既作順命的兒女,就不要效法從前蒙昧無知的時候那放縱私慾的樣子。那召你們的既是聖潔,你們在一切所行的事上也要聖潔。因為經上記著說:「你們要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
2. 45:15-20三次說獻祭有什麼目的?答:獻祭是非常重要的(代償人犯罪所需承擔的刑罰,使人得以成為聖潔)
如果沒有獻上祭牲,百姓能有親近上帝的任何保證麼?
答:沒有
在新約中顯明贖罪的眞正基礎是什麼?比較來10:4-10;約壹2:1,2。
答:獻祭→公義得以被滿足,但是動物的血不能真正完全免除人所犯的罪孽,所以必須要不斷地獻祭。新約中唯有耶穌基督替我們受死在十字架上的獻祭才能真正贖回所有人所犯的罪孽,使人得以被救贖,不致承擔罪惡的刑罰,並且得以被稱義,能夠靠著耶穌基督來到聖潔的神面前。
比較→這裡也說明上面的意思。
來10:4-10因為公牛和山羊的血,斷不能除罪。所以基督到世上來的時候,就說: 神啊,祭物和禮物是你不願意的;你曾給我預備了身體。燔祭和贖罪祭是你不喜歡的。那時我說: 神啊,我來了,為要照你的旨意行;我的事在經卷上已經記載了。以上說:「祭物和禮物,燔祭和贖罪祭,是你不願意的,也是你不喜歡的(這都是按著律法獻的)」;後又說:「我來了為要照你的旨意行」;可見他是除去在先的,為要立定在後的。我們憑這旨意,靠耶穌基督,只一次獻上他的身體,就得以成聖。
約壹2:1-2我小子們哪,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是要叫你們不犯罪。若有人犯罪,在父那裡我們有一位中保,就是那義者耶穌基督。他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不是單為我們的罪,也是為普天下人的罪。
注:
1. 45:1。聖供地的範圍如附圖四所示。二萬五千肘,約長八哩。
2. 45:10-12。在古時的以色列,關於度量衡各地的差異至大,這是由於買賣上的欺詐所造成。以西結在這裡奉上帝的名,要求必須定下嚴格的標準。
3. 46:19指定祭司的廚房的位置,21-24節則指定百姓的廚房的位置。請參閱附圖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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